手机阅读

自由摔跤心得体会实用 自由摔跤教学(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14:07:51 页码:10
自由摔跤心得体会实用 自由摔跤教学(5篇)
2023-01-08 14:07:51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自由摔跤心得体会实用一

是人世的纷扰注定了人为自由与天一战,是烦恼与喧嚣注定人为自由而试图改变。

自由,是心灵的归宿。采菊东篱,漫步桃源,渴饮山泉美酒,闲赏花鸟山川,避开尘世浮华,看破官场昏暗,舍弃出官入仕出人头地,寄情山水田园诗文相伴。您是一座堡垒,又是一方巨木,也是一根立柱,将高洁自傲撑起了整个文学的高度。

那或许是命吧。堂堂一代“诗仙”,也是一位剑客。你想过金榜题名,出将入相,匡扶社稷,造福天下。你满腹经纶、聪明才智却只能用“御用文人”掩住你的光华。上天终究公平,唐玄宗赐金放还,而文坛却因此兴盛。你将自由奉献于名山大川,用豪放傲岸蕴出了整个文学的深度。

红颜知己,落魄风尘。您的才气为世人所叹服却不为朝廷所感动,您的行为为时人所惊讶为后人所折服,或许只因个性独特,放荡不羁,或许只因一言不慎惹怒龙颜,或许只剩“奉旨填词”。但您将自由,让它更显风华,用凄美真挚感动了整个文学的长度。

或许命运的眷顾,又或许是前世数百次的邂逅换来与你相遇,是你教我追求自由,让心不再有所顾忌。

也许你就是我最真实的自己。曾经,也拥有过,可一不小心,就失去了你,追悔莫及。你走了,因为我变了,只能在泪眼朦胧中看到你渐渐淡去模糊的背影,我默默地伫立在风里,看着你的远去,无能为力。

或许我已失去了我自己,或许我要再找到我自己,也许不让心再有羁绊,也许让心只留下牵挂。

我不会逃避,我不会坠入我自己编织的虚幻。我将更好活着,自由活着,为需要我的人更好活着。

我明白,自由并非绝对。如果一片天堂似的世界只有你自己一个人,那么你只会变为什么也不是。

自由,无数人为之前仆后继;自由,只是人为不公平而战斗。

也许泪水流过,也许为梦自由追过,也许哭过笑过,也许痛过败过,也许站起重新来过。

最新自由摔跤心得体会实用二

我所用为商务印书馆1959年的首版版本,译者为许宝骙先生。翻译是相当精准的,只是一些欧式的长句子让人理解起来颇为吃力,影响了部分内容的解读。之所以写这样一些笔记,只是对自己的学习做个反馈和交代;贴在这里,一是为了向感兴趣的朋友推荐本书,二来想必会有些地方理解不透甚至有误,希望得到批评指正,以期抛砖引玉。

本章为引论部分。第一段,作者开宗明义,指出本书所论的不是所谓的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即“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p1)

第二段里,作者回顾了自由与权威的斗争历程,指出过去所谓的自由,主要指“对于政治统治者的暴虐的防御”,也就是说应当对统治者施用于群体的权力做一些适当的限制。历史上主要有两种限制之道。第一,要争取群体在政治方面的某些特殊权利,这些权利一旦被统治者侵犯,便可以正当地抗拒或造反;第二,在宪法上规定,权力的某些措施必须得到群体的同意。(p2)

从第三段开始,作者认为人类进步到了一个新阶段。人们看到,政府如果“成为他们的租户或代表,可以随他们的高兴来撤销,那就要好得多”。于是,人们的目标就变成了要使统治者由选举产生并且只能在任一定时期。这样一来,统治者与人民成为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了,“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实即国族自己的权力,不过是集中了,寓于一种便于运用的形式罢了”。(p3)

但是,新的问题也出现了,人们慢慢觉察到——

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说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的人管治的政府。至于所谓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数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认为多数的人们的意志。于是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p4)

简单说,就是出现了一种新的政治灾祸——多数人的暴政。

当社会作为集体凌驾于构成它的个人时,它的暴虐手段并不限于政治措施。社会自身就有诏令,表现为“把它自己的观念和行事当作行为准则来强加于所见不同的人”。如果其诏令是错的,那么这就是一种社会暴虐,而且这种社会暴虐往往比许多政治压迫还要可怕,因为它“透入到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其危害还表现在,它束缚任何与它的方式不协调的个性的发展,“迫使一切人物都按照它自己的模型来剪裁他们自己”。于是,人们又认识到,只防御官府的暴虐是不够的;人们还认识到,集体意见对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必须有一个限度的。(p5)

怎么办?怎么来划这个限度?谁来划?划在哪里?作者认为,必须制定一些行为准则来约束社会的一些行为,这些准则首先由法律来执行,而那些不宜由法律来办的事情,则交给舆论。

有没有什么因素会影响到那些行为准则的制定呢?有。第一,习俗的势力,常人懒得思考,习惯于按照和他有同感的人们所要求他做的那样去做,也就是说,人们更习惯于盲目从众;第二,阶级的力量,“若是哪个国度里有着一个占优势的阶级,那么一国的道德必是大部分发自那个阶级的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第三,人类对其现世主人或所奉神祗的奴性服从;第四,由社会利害而产生的爱憎感。(p6-7)总之,“在实际上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舆论支持之下要大家注意遵守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乃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总之可以说,凡在多数之感还真切强烈的地方,就不会看到服从多数之主张会有多少减弱。”这依旧不是一种好的现象。(p8-9)人们还是没有什么公认的原则来判定政府的干涉是否合理,这使得人们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就是不适当地乞灵于政府的干涉,要么就是不适当地对政府的行为加以谴责。(p10)

接下来,作者提出了他主张的原则,并着重指出,“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者是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那是非常重要的一段话,我认为可以看做本书的总纲,所以全文抄在这里——

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一成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伤害。若说为了那人自己的好处,不论是物质上的或者是精神上的好处,那不成为充足的理由。人们不能强迫一个人去做一件事或者不去做一件事,说因为这对他比较好,因为这会使他比较愉快,因为这在别人的意见认为是聪明的或者甚至是正当的;这样不能算是正当。所有这些理由,若是为了向他规劝,或是为了和他辩理,或是为了对他说服,以至是为了向他恳求,那都是好的;但只是不能借以对他实行强迫,或者说,如果他相反而行的话便要使他遭受什么灾祸。要使强迫成为正当,必须是所要对他加以吓阻的那宗行为将会对他人产生祸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p10-11)

这条原则堪称真理,不过施行起来还是有些前提的。

首先,“这条教义只适用于能力已达成熟的人类。”对于未成年人和缺乏正常能力的人的行动,还必须加以管治和防御。“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能够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一切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用的。”争取自由的人,必是配得上自由的人。作者甚至还说,“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个目的之得以实现而显为正当。”(这不免让我想起那些“中国人素质低下不宜民主”的言论)(p11-12)

其次,正如权力是有限度的一样,自由也是有条件的,尤其是对别人有益的事情,是“享有威权来令个人自动性屈从于外来控制的”,“须知一个人不仅会以其行动贻害于他人,也会因其不行动而产生同样的结果,在这两种情况下要他为此损害而对他们负责交代,都是正当的。”也就是说,我们总是有一些不自由处的。还有一句话,一个人“对于作为他们的保护者的社会也是应当负责的”。这是否可以理解为,你受谁的保护,便有义务听其命令,为其放弃部分自由呢?(这第二条让我有些迷惑了,我想到了“集体主义”,想到了一些人经常以集体利益来强制个人服从,又因“保护”一词而想到了个人的经济独立和国家的经济改革,但限于能力,不好展开了)(p12-13)

尽管如此,自由还是存在其基本的、适当的领域的。第一,意识的内向境地,包括良心自由、思想自由、意见和情操的自由等等。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有自由订定自己的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要求有自由照自己喜欢的去做,当然也不规避会随来的后果。这种自由,只要我们所作所为并无害于我们的同胞,就不应遭到他们的妨碍,即使他们认为我们的行为是愚蠢、背谬、或错误的。”第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骗。”

作者随后便总结说,判断一个社会是否自由,并非看其政府形式,而要看上述这些自由在那里是否受到尊重,是否绝对和不受规限——

唯一实称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的好处的自由,只要我们不试图剥夺他人的这种自由,不试图阻碍他们取得这种自由的努力。每个人是其自身健康的适当监护者,不论是身体的健康,或者是智力的健康,或者是精神的健康。人类若彼此容忍各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p14)

然而这条教义面临着一种日益增长的、不好的倾向,就是要把社会凌驾于个人的权力不适当地加以伸展,而且人类的这种把自己意见当作行为准则来强加于他人的倾向,是有着人性的强有力的支持的。(p16)

本章最后一段,作者讲到他会先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写作自由说起,因为对这些领域的透彻考虑会对认识其他领域的自由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它们应该算是一些基础性的自由。由此过渡到了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最新自由摔跤心得体会实用三

《论自由》论的自由主要可分为三个,第一,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二,论个性自由;第三,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首先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它包括一切人们对事物的意见看法进行表达的自由。在密尔眼中,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对个人和社会意义深远,思想自由能发展人的个性,并最终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反,如果用一种外在的标准或通过权威的力量去限制或压制人们的各种意见,将会妨碍个人和社会的进步。

书中有言 “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也就是说,在密尔看来,即便一个错误意见全部错误,正确的意见包含了全部真理,那么,不允许人们讨论和提出挑战,就意味着持有真理的人们实际上会不再思考以至于成为一种偏见,也就不会对这个道理的理性依据有领会和认知。而作为正确的真理,由于这样也会出现逐渐丧失其真理地位的危险,也阻挡了这个真理实际上的效力。因此,倾听他人的不同意见,永远不窒闭他人的意见和思想,不干涉他们的思想和讨论,而且要欢迎任何形式的讨论,才能让社会整体更加接近真理。

人们拥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后,因为思想的不同,个性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于是便谈到了个性自由的问题。密尔调发展个性是个人独立、个人解放的根本要

求: “凡是听凭世界或者他自己所属的一部分世界代替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除需要一个人猿般的模仿力外便不需要任何其他能力。可是要由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就要使用他的一切能力了。”

想一想刚刚集体结束统一高考、又迷茫地不知如何选大学和专业的考生们,他们的生活方案不就是别人代替自己选定的吗?僵化的考试除了需要遵循固定的套路、需要“猿般的模仿力”之外又需要什么其他的能力呢?

人的个性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个性自由理应得到推崇。为了给每人本性公平的发展机会,就必须容许不同的人过不同的生活。然而看看中国几千年来的专制制度,无论是打着三纲五常、“亡天理灭人欲”,还是以国家、集体的名义阻碍个人追求,实质都是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

在论述个性与发展是一回事之时,密尔强调只有培养个性才产生出或者才能产生出发展得很好的人类。而且,密尔还强调,首创性是人类事物中一个有价值的因素,以及坚持天才的重要性,坚持让它在思想上和实践上都得自由舒展的必要性。我们不能试图用一个模子来范铸人们,应对个性的任何显著表示宽容,只有支持鼓励自由和境地的多样化,这两个人类发展所必要的条件的发展,才能使个性保住它的根据,避免个人性格的各项情况日益趋于同化。纵观近现代富强起来的欧美国家,无一不建立在一个个有独立人格、公民素养的国民之上。

谈到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密尔指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

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

这一点其实是个人自由的界限的再阐述,只牵及到私人的个人行为不应当受社会的干涉,特别是不能因为公众的喜好厌恶而强制“异端”也要和他们一样“统一”。

而什么时候公权力可以干涉个人自由呢?密尔认为:“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各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这就是说,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一成员,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对他人的危害。”

举个例子说吧,比如对罪犯的惩罚、剥夺他的自由就是为了防止其对他人的危害。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该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权对个人行为进行裁判,并对他进行强制判决。政府对个人自由的干预,只应是为了防止他人利益被损害,不可以更进一步,社会不能非法干涉个人合法自由。

每本书的存在都有其价值,我们不能一味否定,也不能一味肯定。我认为 “自由主义”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自由主义主张的就是个人的自由,但这是法治之下的自由。因此,为了让每个人享受同等的自由,就必须对个人的自由通过一定的法律来加以必要的限制。自由主义主张保障人们的自由,但不意味每个人可以为所欲为,而这一观点在密尔的《论自由》一书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是密尔的尺度,也是我们的自由所应有的尺度。

最新自由摔跤心得体会实用四

大家好!我是五年(6)班李嘉钜同学,很高兴能与你们谈论让中国孩子自由的事,也很高兴我能发表我对中国孩子自由的看法。

在我的眼里,中国孩子不自由有很多种方面,下面我为你们一一讲解我的看法:

1、中国孩子不自由,大部份都是因为中国还是没成熟的国家,所以不可轻意放松小孩子,因为现在小孩子是未来的希望,如果一放松,中国的未来就不堪设想,便让中国孩子一年最多八十几天是自由的,而外国孩子一年最少也有一百多天自由时间,所以使中国孩子缺少了自由的时间。

2、中国孩子的作业太多,成长压力太大,使中国大部份孩子一天到晚都在做作业,没自由的时间。做得快的人还好说,做得慢的人就整天头晕眼花。

3、中国的孩子太懒,因为中国实行的是一孩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所以父母都惯着自己的孩子,什么事都自己干,不让孩子干,

后来老师提醒了,家长才强补“自家大少、千金小姐”(儿女)自然就没自由时间了。

对于这些问题,我设想,假如我能改变一切,我会让中国孩子一年最少也有一百天休息时间,每天最多四个作业,如果放假的话,最多十个作业(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共)。

可是一切都是设想,不切实际,可是在未来,相信中国孩子一定会改变。

中国的孩子也能更加自由!

最新自由摔跤心得体会实用五

我的思想,我的主张完全见于我所写的王国维纪念碑中。

王国维死后,学生刘节等请我撰文纪念。

当时正值国民党统一时,立碑时间有案可查。

在当时,清华校长是罗家伦,是二陈派去的,众所周知。

我当时是清华研究院导师,认为王国维是近世学术界最主要的人物,故撰文来昭示天下后世研究学问的人,特别是研究史学的人。

我认为研究学术,最主要的是要具有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所以我说

“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一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

“俗谛”在当时即指三民主义而言。

必须脱掉“俗谛之桎梏”,真理才能发挥,受“俗谛之桎梏”,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

学说有无错误,这是可以商量的,我对于王国维即是如此。

王国维的学说中,也有错的,如关于蒙古史上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就可以商量。

我的学说也有错误,也可以商量,个人之间的争吵,不必芥蒂。

我、你都应该如此。

我写王国维诗,中间骂了梁任公,给梁任公看,梁任公只笑了笑,不以为芥蒂。

我对胡适也骂过。但对于独立精神,自由思想,我认为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说

“唯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我认为王国维之死,不关与罗振玉之恩怨,不关满清之灭亡,其一死乃以见其独立自由之意志。

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

正如词文所示,

“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圣同殉之精义,夫岂庸鄙之敢望。”

一切都是小事,惟此是大事。

碑文中所持之宗旨,至今并未改易。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