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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 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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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 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8篇)
2023-01-08 19:16:20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一

公司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范本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公司:_________雇员:_________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 )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____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39;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 )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

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双方同意,本合同

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____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x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公司(公章):_________雇员(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甲方与用工单位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限先于本条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的派遣期届满之日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________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_____至周___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

每周周________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____班________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________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___________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________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_______(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e.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十、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公章

签名日期:

签章日期:

最新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三

今年以来,大理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压倒性任务来抓,高度重视漾濞“5·21”地震恢复重建工作,创新实施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三项机,着力构建“五个一”措施强化监测,打出一套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的“组合拳”,现将全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年工作情况

一是抓实“三举措”,确保实现“三早”要求。探索实施“风险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防止返贫的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和早帮扶。建立防止返贫风险预警机制。风险预警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明确13个行业部门监测预警职责,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程序,确保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及时核实。“线下”:镇村干部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实行“一月一排查”,第一时间提出预警风险并逐级上报。对行业部门发布的风险预警,及时入户核查。建立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坚持科学预警监测、快速精准帮扶、及时消除风险的原则,州级行业部门预警信息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县市和对口行业部门;县市和行业部门及时比对核实,2个工作日内反馈乡镇和村。乡镇和村3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核查。对主动排查发现的预警户,要求当天完成入户核查。列入监测对象的农户,以“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稳定实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收入持续稳定、支出负担问题稳定解决”为基本标准,1个月内启动帮扶、落实措施。建立防止返贫责任追溯机制。明确州、县、乡、村四级风险预警和帮扶责任,坚持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帮扶责任一并追溯。全面落实“双月督导”“双月调度”“双月通报”制度,成立12个督导小组,按照一轮一方案、一台账、一通报、一汇报“四个一”工作要求,对12县市开展督导。组织召开督导情况汇报会,形成县市问题清单,到村到户的问题要求限期办结;“点对点”印发《督导通报》,压实县市主体责任抓整改,抄送行业部门,发挥主管职能促整改。

二是抓实“一平台”,确保实现监测帮扶全覆盖。在祥云县试点的基础上,12县市按照“一键式”办理、“一站式”服务要求,全力推进统筹衔接、高效便捷、施策精准的综合救助新平台建设工作。1.统筹协调、联动配合,实现工作“高位推动”。县市组建“政府救助平台”调度中心,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高效推动工作落实。2.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实现服务“一网通办”。将“政府救助平台”与县市有关部门信息数据系统有序接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共通。3.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推进任务“高效落实”。建立县、乡(镇)、村、组、户五级联动机制,全力推动服务事项按时办结。4.抓实培训、强化宣传,切实发挥“政策红利”。开展全流程培训,做到“经办工作人员100%会使用、低收入人口100%会使用”的两个100%。截至12月28日,共接到有效群众申请事项11718件,办结9770件,正在办理1948件。

三是强化分类施策,因灾返贫风险有效控制。2021年,大理州境内先后发生了漾濞6.4级地震、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全州上下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应对灾情,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启动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强化跟踪监测,及时将有返贫风险的88户314人受灾人口纳入监测对象,其中漾濞县53户169人、洱源县35户145人。集中力量对受灾农户进行“一户一方案”分类施策,采取民房恢复重建、防贫保险、社会救助、就业培训、产业帮扶等精准帮扶措施,全力消除因灾住房保障不到位的返贫致贫风险,化解灾害对农村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产业就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受灾地区因灾返贫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切实守住了脱贫攻坚成果。

截至12月28日,全州“三类”监测对象共11100户37755人(脱贫不稳定户4565户16223人、边缘易致贫户5637户1882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98户2708人),通过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目前已消除风险6763户24166人。

(二)年中集中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6月11日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围绕工作对象、标准、程序、帮扶措施、完成时限等监测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大理州乡村振兴局对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2021年为6000元)为参考,聚焦“脱贫户、已纳入系统的监测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突发严重困难户”四类重点人群,持续跟踪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对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隐患,因罹患重病大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风险因素逐户逐人分析研判,排查出收入风险635户、住房问题户105户、因旱情影响水源水量减少或工程老化等问题造成群众饮水不方便和饮水安全存在风险89件。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和致返贫风险点情况,经综合分析研判、入户调查、逐级审定新识别“三类人员”新识别509户1987人,标注风险消除8户30人。集中大排查后全州“两类人员”共计10918户37593人,已消除风险9903户33645人,未消除风险1015户3948人。

(三)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级的部署安排,印发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退尽退”的要求,全面部署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户清退225户842人,人清退14人,风险标注回退307户1199人,风险消除回退3412户10507人,标注风险消除307户1199人,新识别770户2607人,自然增加156人,自然减少265人。

(四)年度监测对象动态情况

1.年度监测对象新识别、标注风险消除、风险消除回退、情况,年末已标注风险消除和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情况等

全年累计新识别“三类人员”1646户5986人(脱贫不稳定户982户3642人、边缘易致贫户229户78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35户1560人),标注风险消除244户997人(脱贫不稳定户238户975人、边缘易致贫户4户1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11人)。截至目前,累计消除风险6763户24166人(脱贫不稳定2326户8511人、边缘易致贫户4713户1483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64户824人),未消除风险4337户13589人(脱贫不稳定2239户7712人、边缘易致贫户1464户399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634户1884人)。

2.监测对象按风险原因分类情况。全州11100户监测对象具体致返贫风险原因为:因病3715户,因务工就业不稳2691户,因残1498户,因学1190户,缺劳力858户,因意外事故370户,因产业项目失败361户,因自然灾害161,因安全住房81户,其他165户。

3.监测对象分类情况。全州三类监测对象11100户3775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4565户16223人,占42.97%;边缘易致贫户5637户18824人,占49.85%;突发严重困难户898户2708人,占7.18%。

4.年度监测对象清退情况。全州共清退532户2041人,其中:风险标注回退307户1199人、整户清退225户842人。按户类型看脱贫不稳定户307户1199人、边缘易致贫户225户842人。清退对象主要为有公职人员、有消费型车辆、开公司办企业、有商品房、有铺面,刻意隐瞒家庭实际情况等“十项负面清单户”以及整户外迁、整户销户等情况。

(五)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1.监测对象分类帮扶措施落实情况。4873户享受产业帮扶,占43.9%,5374户享受就业帮扶,占48.4%,1078户享受享受金融扶贫,占9.7%,1417户享受公益性岗位,占12.8%,4513户享受健康帮扶,占40.7%,1387户享受教育帮扶,占12.5%,3156户享受基础设施改善,占28.4%,3541户享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占31.9%;享受饮水安全保障73户,占1.0%,享受住房安全保障165户,占1.5%。

2.单一风险监测户和帮扶措施对应情况。全州单一风险户8848户,帮扶措施基本做到帮扶措施与风险相匹配,措施能用、管用。帮扶措施匹配情况:因务工就业不稳2448户,享受就业帮扶1976户、公益岗位386户、产业帮扶1065户;因病2772户,享受健康帮扶2364户、综合保障1873户、社会帮扶114户;因残1149户,受益综合保障1128户、社会帮扶103户、健康帮扶610户;缺劳力759户,受益综合保障措施595户、社会帮扶40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226户;因学920户,受益教育帮扶755户、义务教育保障277户、社会帮扶42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269户,受益综合保障217户、健康帮扶135户、就业帮扶85户、产业帮扶99户、教育帮扶43户;因住房安全64户,受益住房安全保障政策64户;因产业失败316户,受益产业帮扶231户、就业帮扶143户、综合保障150户;其他因收入不稳等48户均受益就业、产业等帮扶政策。

(一)强化数据比对,做到发现快。我州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制定了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交通意外事故、产业失败等13项行业部门监测预警职责,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每月5日前比对核查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预警信息,由乡村振兴局汇总分析后,及时向乡镇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截止目前共发布风险预警信息6期9.4万余条。

(二)强化实地核查,做到响应快。实行常态化排查和不定期核实相结合的风险核查机制。每月15日前由乡(镇)村两级组织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等工作力量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开展常态化排查,第一时间掌握因病、因灾、因学等导致返贫致贫风险户信息情况,及时提出预警风险并逐级上报;对行业部门发布的风险预警户,随时入户、随时核实,及时上报风险核实信息。

(三)强化上下联动,做到调度快。严格执行“双月调度”,建立市县工作交流机制,按月收集市县反馈的问题,通过调研暗访、数据监测、工作提醒、督导通报等方式,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漾濞“5·21”地震和洱源“9·13”大型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防止返贫快速反应机制,全力做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开展“网格化”大排查,及时精准掌握受灾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为有效做好“事中救助”和“事后帮扶”提供依据。二是跟踪监测,分类救助。及时召开行业部门联席会议,逐户分析风险,分类逐项消除“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漾濞县享受民房恢复重建31户,申报防贫保险1户,种养殖业扶持42户,就业转移扶持16户,享受公岗11户,享受低保28户。洱源县享受住房帮扶37户、教育帮扶8户、民政救助27户、申报防贫保险34户,就业帮扶14户,产业帮扶5户,医疗救助4户,其他帮扶16户。三是强化帮扶,落实政策。按照“一户一方案”要求,强力推动各项帮扶措施落实。

(四)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帮扶工作实。严格执行“双月督导”,成立州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村入户抽查核实监测对象风险预警、识别认定、落实帮扶、风险消除等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立行立改。坚持一轮一方案、一动员、一台账、一通报“四个一”制度,对督导发现问题“点对点”下发《督导通报》到各市县,压实主体责任抓整改;抄送各行业,发挥主管职能促整改,实现督导成果州县乡三级共享。

今年来,为有效面对基层换届、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大等问题,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落实、落细,全州投入工作经费430.98万元,举办防止返贫监测业务培训595场次,培训3.19万人次,组建动态监测工作队1148支,1.8万人参与动态监测工作;参与风险预警部门13个,推送核实风险预警信息9.4万条,参与信息比对部门25个,比对信息23.1万条;综合分析研判16.54万户,确定为重点入户核查对象2.49万户;1.8万人参与入户调查,完成入户调查13.85万户;0.18万人参与了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一)思想松懈重视不够。脱贫摘帽后,部分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认识不足,有歇歇脚、喘口气、松劲懈怠的思想,在贯彻落实“四个不摘”,推动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上仍有差距。

(二)监测帮扶仍有短板。群众对政府救助平台的知晓率不高,群众还是习惯于到村委会、到乡镇进行线下求助,在线申请救助较少,核查办理还不规范。

(三)群众增收面临挑战。受乡村自设的公益性岗位减少等因素影响,脱贫群众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乏力。

(四)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乡村两级从事扶贫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新进人员政策理解不深、指标把握不准的情况,数据质量较脱贫攻坚期有所下滑。

(一)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底线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实具有大理特色的“风险预警”、“快速反应”、“责任追溯”三项机制落实,继续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核查,双月一督导、一调度、一通报”机制,进一步压实挂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镇村专干、村网格员的监测联系责任,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工作,确保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特别是加大对漾濞、洱源等受灾地区的监测帮扶力度,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切实巩固好受灾地区脱贫攻坚成果。

(二)落实好“一平台三机制”巩固脱贫成果。把落实“一平台三机制”作为衔接重点工作、关键环节,逐步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全面落实各项衔接政策措施。加强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推广运用,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提高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从会用向好用转变。做实“双绑”的合作社清单、龙头企业清单、农户清单,到2025年,新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户,州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00个,州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00个。通过村村合作、村企合作、村社合作等方式开展股份合作,增加村集体收入,到2022年底5万元以上占90%以上,到2023年底达100%、以县为单位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加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都有一技之长、多技之长,提升就业能力,引导群众自强自立、发展致富,防止出现“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问题。

最新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四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 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条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六条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七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必要时,可以立即报告。

党委政法委应当及时研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领导干部属于上级党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或者向其他党组织通报情况。

第八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8日起施行。

最新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五

发布时间:-05-28

竞业禁止合同范x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竞业禁止合同范x,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公司:_________雇员:_________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

(2)向任何竞争对手;

(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____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

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双方同意,本合同

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____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x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公司(公章):_________雇员(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六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 ___月___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区(县)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_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最新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七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一是 xx 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再进

行排查,自动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重点围绕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几类人员,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且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 5000 元的已脱贫户作为拟新增脱贫监测户,将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有致贫风险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5000 元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户作为拟新增边缘户,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后上报 xx 镇脱贫办。

三是镇脱贫办汇总后上报区脱贫办,区、镇同步对拟新增监测对象的住房、经商、购车、社保、公职人员等信息开展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社区)。

(二)走访阶段(3 月 月 25 日-4 月 月 5 日)

镇脱贫办统筹力量、分组对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一并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三)评定阶段(4 月 月 6 日-4 月 月 10 日)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区脱贫办审定。

(四)录入阶段(4 月 月 11 日-4 月 月 15 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五)动态监测及补短帮扶阶段(4 月 16 日-6 月 月 30 日)

1 、动态监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 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各村(社区)初审后上传至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根据村(社区)上传的信息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2 、补短帮扶。相关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各村(社区)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 x 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3 、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

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成效巩固阶段(7 月 1 日-12 月 31 日)。

7 至 12 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办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最新防止拐骗心得体会报告八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情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及时制定计划,采取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准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0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

(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消除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手段进行筛查,及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至少与市扶贫办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确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立监测台账,准确记录农户基础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采取的帮扶措施、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所有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消除评估和动态管理,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根据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结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继续实行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按照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濒临返贫致贫户。ⅱ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ⅲ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部分丧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发展动力不足,主要依靠产业项目和帮扶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容易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等种类,监测对象确定预警等级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实时调整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消除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基础上,标记消除风险,取消预警级别。(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

四、帮扶措施

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根据“省负总责、州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级层面指导县市根据监测对象实际制定帮扶计划、督促落实帮扶措施。市级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各乡(镇)街道按照计划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成效进行密切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采取下列措施分类施策。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根据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动员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助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多渠道就业。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户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积极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

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完成时限可根据省、州统一部署进行适当调整。

安排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督促推进(5月30日前完成)。市扶贫办指导乡(镇)街道、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阶段总结(6月2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扶贫办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并将相关情况报市扶贫办。

常态开展(长期坚持)。5年过渡期内,市扶贫办根据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化解返贫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落细责任。市扶贫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教育、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出现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具体帮扶。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设,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具体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实地核查,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

(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行业部门大数据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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