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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反腐清廉心得体会和方法(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20:26:23 页码:9
对于反腐清廉心得体会和方法(4篇)
2023-01-08 20:26:23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反腐清廉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积极响应贵州电网公司“强党性、守纪律、廉从业、做表率”活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由“强党性、守纪律、廉从业、做表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周继鹏带队,组织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一起来到平坝监狱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第一次走进“高墙”,尽管只是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但心中仍产生了一丝压抑,我不禁去想,是什么样的诱-惑让这些人冒着失去自由的风险也要去得到呢?

这次警示教育请了两位因贪污受贿从原来的高-官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服刑人员来给我们参加教育的人进行现身说法。他们,原本都拥有幸福的家庭,事业也可谓如日中天,但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他们逐渐将自己的党性淡化,将法制观念抛弃,在权利、金钱甚至美色的诱-惑下,让自己一步步迈入这高墙铁栏之中,就算现在深深的懊悔,也换不回自己亲手断送的自由。正所谓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在心痛的同时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作为这次警示教育的参与者,在听到了少数以前的党员干部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而今却后悔至极,只想要平平淡淡、平平凡凡、平平安安过日子的感悟后,我也有了自己的一些启发和体会:

1、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

电力系统效益好、工资高,但相关的项目工程多了,导致其中出现漏洞的机会也自然多了起来,腐-败的情况也是有出现,因此,加强宣传、增强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感是首要问题;

2、不断学习,从思想上开始廉洁。

通过思想教育,进一步深化对腐化堕落危害性的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3、完善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落实到位。

针对不同企业和部门的实际情况,设定廉政建设监督措施,公开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加强措施执行中的监管力度,扎扎实实将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我们定能更好地做好我公司的党风廉政工作,要时刻提醒我们的党员干部,要牢牢树立廉政的思想观念,就像“南网方略”中廉洁理念赫然醒目的八个大字: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就是为了让我们每个南网人时刻谨记做人办事应有的原则。

对于反腐清廉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党的报告部署了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八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七项任务“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深刻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再次表明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清醒认识和坚决态度。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探索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在规律,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反腐倡廉教育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本质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但从现实发展情况来看,党员干部队伍中还有少数落伍者、堕落者、腐蚀者,说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缺乏系统性。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制定适合的教育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的具体意见,而实际工作中存在要求什么抓什么、强调什么学什么,缺乏系统性和长期性,致使整体教育效果还不够理想。二是教育缺乏针对性。突出表现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层次不清、对象不明,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对一般干部的教育混为一谈,没有突出教育的层次性和重点性。三是教育缺乏实效性。优秀的反腐倡廉教育的教材很少,而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富有震撼力、鲜活性的书面教材更少,这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一大缺憾。使得教育通常变成简单的照本宣科,内容枯燥、乏味,难以引起受教育者的思想共鸣。四是教育缺乏灵活性。一味简单地采用集中灌输式的办法,不能把教育寓于丰富生动的、喜闻乐见的活动中,教育的方式方法机械教条,缺乏创意,大大滞后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廉政文化需求。

一、有效提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注重强化教育理念。

要提升宣传教育的实效,首先要从思想上认清教育的重要作用,摆正接受教育的心态和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位一体,教育在这个体系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反腐倡廉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多次强调加强党风廉政教育。xx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中纪委xx届五次会议中再次强调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同志在近期讲话中多次提出,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实践证明,反腐倡廉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廉政行为的养成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才能使党员干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使党员干部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牢记宗旨,廉洁从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注重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特殊功能,将教育与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有效防止腐败、治理腐败。

二、有效提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注重区分教育层次。

(一)区分对象。将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这是因为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程度、抓的力度以及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要经常教育、督促党政“一把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亲自抓、负总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还要对在职领导干部定期进行专题教育,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教育,对后备干部进行必备的基础知识教育,对出现违纪苗头或已经违纪的干部进行诫勉和惩戒教育。通过教育,使领导干部思想受到触动,觉悟得到提高,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

(二)区分时机。在节假日、婚丧嫁娶、子女升学、购房乔迁和岗位交流等迎来送往、请客送礼的高峰期,一些领导干部容易出现借机敛财的问题。在这些重点时机适时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利用手机发送廉政短信、内网刊登廉政格言、警示录等,及早提醒和督促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守好防线,防止借机腐败。告诫领导干部不要为亲情所累,不要被人之常情所迷,往往能收到较好效果。

(三)区分领域。管钱、管物、管人的实权部门,往往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区。因此,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对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人事任免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帮助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正确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使他们常想人民的养育之恩,常思组织的培育之情,面对各种诱惑,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做到廉洁执政,执政为民。

三、有效提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注重改进教育方法。

(一)环境熏廉。打造充满廉政氛围的环境,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有效手段。注意对教育环境的创造和利用,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形象生动的具体场景,引发教育对象感同身受的角色体验,让他们在具体情境中激发兴趣、得到警示、感染心灵,起到潜移默化的效果。有效利用时间、空间和场所,营造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以廉政为主题,打造各类文化景观,如在机关单位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廉政标语、廉政动漫、廉政故事等,切实将廉的要素融入工作之中。

(二)活动引廉。精心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寓有廉政教育作用的文化活动,把党员干部吸引到廉政文化活动中去。读廉政书,共同探讨廉政学习情况和工作方式方法,解决学习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测试、廉政文艺晚会等办法进行反腐败斗争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创作戏曲、话剧、歌舞、小品等艺术作品并多种渠道进行展示,既能弘扬真善美,讴歌时代精神,也能鞭挞各种腐败丑陋现象。在领导干部及配偶中开展“岗位树形象”,“家庭助廉洁”活动,促进了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守党纪政纪的自觉性。

(三)警示促廉。坚持警示教育制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到监狱参观、观看专题片、旁听庭审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受教育者近距离体验身陷囹圄的桎梏,感知腐败的惨痛代价,切实引起警觉和警醒。宣传廉洁自律的模范典型,用他们好的经验、做法来教育和启迪全体党员干部弘扬正气,鼓舞斗志。选择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以案说法”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受到警示。通过这种正反面对比的宣传教育形式抓住受教育者的心,从而起到比较好的教育效果。

四、有效提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注重丰富教育内容。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共产党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自己崇高的追求和人生的奋斗目标。有了这样的理想信念,就有了立身之本,严守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因此,要加强党员干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通过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就要树立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增强经受各种考验的能力。

(二)加强法纪法规教育。开展法纪教育,有助于提高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明了于心,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通过法纪教育,使它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变他律为自律,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法纪的约束作用。现阶段特别要强调认真学习党的会议精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材料等,各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党章》等的学习,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大力弘扬廉政文化主旋律,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廉洁奉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公道正派的良好作风。打造廉政文化精品,不断推出优秀的文化精品,增强品牌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引导和带动新时期的廉政文化发展。真正实现“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舆论引导人、以廉洁理念教育人、以高尚精神塑造人、以优秀作品鼓舞人”。

五、有效提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注重健全教育机制。

(一)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宣教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进一步加快制度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规范性、有效性。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要注重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把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贯穿于党风廉政教育的各个方面。把党风廉政教育同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推行拟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等党风廉政教育和工作制度,使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健全和完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的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考核检查,不断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加强对干部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坚持和完善段党委理论中心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廉政党课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培训设置廉政课程制度,坚持和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审查制度、廉政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开展教育的制度。

(二)实施考核奖惩。从制度上对教育的对象、内容、时间、人员、形式、组织保证和工作程序进行规范的同时,还必须加强对教育的监督管理,搞好明察暗访,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一种不能不受教育的制度和监督的约束下,通过潜移默化的党风廉政教育,自觉增强拒腐防变的自律意识,从治本的深度遏制腐败。实现组织实施有“硬杠杠”,效果评估有“硬标准”,将反腐倡廉教育“刚性化”,把学廉考廉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拨、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当中,不断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的合力。在工作实践中注意培养、发现和选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先进模范。对一些平时看得出、工作叫得响、形象立得住,有很强感染力的先进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注意把握宣传教育机制内在的系统性要求,突出制度建设的整体性、合理性、科学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强宣教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以联席会议制度为主体,建立反腐倡廉教育组织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和工作例会制度,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反腐倡廉建设具体工作规划,形成逐级负责的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以日常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制度为核心,形成经常性教育管理机制。加强教育的制度安排,以教育制度化推进教育的常态化,使教育管理成为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责任。注重运用行政手段,通过党委、政府以及纪委制定的各种廉政建设的规定、意见、通知,把教育内容转变为纪律要求,使教育更具体、更有力。以阵地建设为依托,建立反腐倡廉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反腐倡廉示范教育基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优良传统教育基地等多种类型的教育基地。以媒体专栏、互联网络为依托,在党报、党刊、电视台、网站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运用科技手段,搭建教育平台,适应时代发展。

对于反腐清廉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对于反腐清廉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2号)和《关于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绍乡振组办〔20-〕7号)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实际,为扎实推进我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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