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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 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教程(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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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 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教程(七篇)
2023-01-08 21:51:35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一

承包人(全称) :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 )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其他约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名,姓名为: 、 、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2、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工程进行图纸设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 日向乙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水准坐标控制点、工程范围内空中高低压力网线和地下管线等资料,并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1。

3、图纸设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后 日内,按现行国家钢结构建筑相关规范完成图纸设计;并将正式完整的图纸( 套)提供给甲方。

5、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若在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有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本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2)竣工验收

a、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b、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7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内没有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d、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7 日内不组织验收,从第 8 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甩项造成的损失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视同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已认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

7、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制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4)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5)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采购

1、乙方应按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和配套件,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属乙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乙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

2、乙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配套件的质量负责。

3、乙方运送材料、构件等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清点检验。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清点检验,并在送货清单或检验申请上签字;逾期不清点检验的,视为认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在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应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 2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乙方应将代用材料报告、 设计单位意见及费用书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约定。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甲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乙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按《建筑法》规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购入用于工程建筑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甲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10、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履行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争议处理时,按以下原则适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次序为: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适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1、其他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双方在上盖章后生效。其中:

附件 1 一式 份: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方(全称) : 承包方(全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月日:

主题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

乙方:蚌埠苏迅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_ _” 项目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位于_ _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数量两台,两台规格用料相同,规格为:长2300mmx宽1900mmx(井道净空)x高16000mm(含底坑高度)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方式。 三、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合同含税总价: 元(¥ rmb)元人民币。合同签订时支付工程造价的30%主要型钢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造价的70%,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预留5%质保金一年后支付,余款10日内付清!

每台分部价格明细及施工所使用材料如下:

报价汇总表

合同含税总造价: rmb(1台) 四、质量要求:

由于本项目的观光电梯井道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为原建筑设计图纸外的内容,乙方须按电梯设计要求设计,并经公司工程部及甲方考核同意,以此为施工、验收依据。 五、甲方责任:

1、负责联系甲方做好技术交底、施工交底及验收工作。 2、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六、乙方责任:

1、根据公司提供的技术指标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绘制施工图纸,并经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2、严格按照报价表中规范购进和使用材料。

3、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材料,不得浪费材料。 现场所有材料、废料都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收为己有。

4、乙方应自备所有施工工具,由甲方协助保管。

5、严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规范施工,钢架焊点要光滑、平整、饱满,电梯钢架及焊点要刷防锈防腐的树脂油漆。

6、按国家有关建设施工规定,对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9、甲方工作人员须配合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要求。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可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主题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三

出卖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____幢____层____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属____结构,层高为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

该房屋阳台是____(封闭式或非封闭式)。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计算该房屋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____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房屋总价款为(____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买受人逾期付款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四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经验收合格。

2、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交接

1、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2、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产权登记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的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份,买受人___份,共___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主题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四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建钢结构房屋,现委托乙方承建。为使该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政府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和地点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建设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约60平方米)

工程范围:以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意见所表示的工程±0.00以上全部钢结构部分(带行车梁、预埋件,但不含、消防涂装土建、水电及消防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制作、包场内外运输、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前的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配合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包税费等方式全面承包钢结构厂房工程。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乙方于 日开工至 日完工。有效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可由甲方代表及乙方代表签证顺延,签证单在一周内办理有效。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3天以上(每次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如大风、暴雨等自然条件等)

第四条 质量和保修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钢结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3、钢构件焊接等级必须达到设计图标准要求。

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十二个月。自保修之日起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维修。

第五条 承包价格

本钢结构工程包干价即人民币:3.3万元整(含税价)。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材料及人工价格涨跌与本合同价格无关,均按合同包干价执行。

按甲方提供图纸及乙方报价单中内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率),如涉及到图纸变更或增、减项,按合同报价单明细进行增或减,本工程最终结算价额为:包干价,增、减图纸变更确认部分价额及下浮比例。

合同所产生的工程材料检测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 甲方责任

1、甲方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且已提供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资料、接通水电源,且水源电源离工地现场不能超过100米,其超过部分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可能发生之纠纷,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要委派一名工地代表作为甲方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工程监督、协调及工程签证等事务。

4、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没有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期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量;

2、保证工程质量及生产进度;

3、严格按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书并按国家有关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进行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

4、工程验收前准备好有关竣工资料。

5、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及国家《钢结构施工规范》施工。

6、如因钢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退回,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管理制度。

8、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使用的材料和标准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提供材料质保书、合格证并应注明材质等级、规格、长度、安装轴线偏差记录。

10、乙方提供探伤报告(探伤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探伤报告应有构件示意图比照和构件编号。

11、乙方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应显示:坡口形式、角度、间隙、钝口、板厚、有无垫板及采用什么设备和焊接方法,焊接记录。乙方提供整套检测验收资料(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12、构件在运输和场地堆放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构件妥善处理和保管,构件变形、碰伤、污染、被盗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3、钢材等原材料进乙方加工厂房必须经甲方代表认可,甲方接乙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到乙方工厂查验,乙方提供炉批号质保书后才能下料。

14、构件装焊完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认可后才能进行喷砂,达到s2.5级后进行涂装。

第八条 工程费用及工程款支付

一、结算方式:

三、本工程造价不含土建工程、砖混墙、柱底混凝土、报建费、报验费、总包服务费、税金等价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支付2.3万元作为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价的97%。

3、质保金为总工程款的3%,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验收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第九条 验收

1、工程施工中,乙方按工程进度分阶段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2、工程交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和国家规定的其它质量检验的标准作为依据。乙方负责提供整套检测验收等竣工资料。

3、甲方负责政府验收申请,但乙方需无偿配合相关的整改。

4、工程完工前三天,由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应在工程完工后七天内进行,并应按期验收完毕,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完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盖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甲方在乙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乙方同意本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本工程验收之前使用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验收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单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1、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将由提出方按合同总价10%予以赔偿对方。

2、甲方不按合同条件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工程,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各阶段若有逾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代表印章之日生效;

2、办完工程验收交接结算并交付全部工程款后,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附则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更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订立之前所有公函、协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有抵触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主题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五

同志们:

刚才,继军书记和宇驰书记宣读了我们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在这次改革中的纪律要求,汪局长代表市委、市政府督查组明确提出了三点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把机构改革工作抓好。事实上从今年四月份起,我们就在考虑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并安排县编办、人事、财政对33个乡镇的人口、面积和乡镇财政收支状况、债权债务状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按照省、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安排,又多次召开县四大家联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县委会认真地进行了研究。大家可能知道,当初按照省市的整体想法,我们县除了乡镇机构改革澄清底子、人员分流这些每个乡镇都涉及的问题外,将有四个乡镇撤并,后来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县委、县政府反复做工作,形成了今天宣布的这个方案。应该说,这个方案对于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最理想的。在昨天召开的四大家联席会议上,四大家领导同志一致认为,我们这个方案最成熟,而且最有利于推动当前乡镇机构改革。可以说,我们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基础工作做的非常扎实。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上午召开的这次会议,就是全面安排部署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乡镇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由于我县被确定为全省5个区域性中心城市,随着“”规划的即将实施,在今后一个相当长阶段,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将处于一个黄金机遇期和快速上升期,也是一个重要的转型期。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既是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展开的,也是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要认识到这是新时期我县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全县上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大力实施科教兴固、人才强县、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市场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抢抓机遇、越位奋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喜人局面。全县生产总值、财政收入、金融存款等主要发展指标,近些年来均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72.2亿元,预计今年全县生产总值将会突破85亿元,为固始的奋力崛起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我县被省委确定为全省五个直管县和省委书记徐光春的联系点以后,固始跃上了一个新的战略起点。在这新的发展基础和起点之上,我们要想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就必须认真面对和解决诸如发展不平衡、就业压力大、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经济结构不合理、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我县仍然是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压力大,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落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解决“三农”问题更是今后摆在我们面前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当前,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总体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我们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农业大县仍达不到这一点。我县的乡镇机构改革,就是在这种大的形势下展开的。适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有利于使农村上层建筑进一步适应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第二,要认识到这是改革不断深化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深化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深化改革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敢于触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迎难而上,克难攻坚,使改革不断深化,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扩展。尤其是农村税费改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政策,关系到农村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按照中央的设想,农村税费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阶段从20xx年开始,主要任务是通过正税清费、规范税制,治理“三乱”,取消“三提五统”,把过重的农民负担减下来,概括起来就是“减轻、规范、稳定”。第二阶段从20xx年开始,主要任务是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同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概括起来就是“两取消、三改革”。我县农村税费改革自20xx年全面推开,实行“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全县农民总体负担由20xx年的1.59亿元减少到8076万元,减负47%;20xx年,在全县取消农业特产税;20xx年,全县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并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使全县农民减负增收5293万元,农民负担在20xx年减负基础上再减34%;20xx年,全部免征农业税,使全县农民再次减负增收4615万元,延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从此成为历史。通过近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新的农业税制初步建立,农村分配关系逐步规范,农民负担不断减轻,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干群关系大为改善。但这只是农村税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在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然对农村基础组织的职能配置和运行方式提出新的要求。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我们必须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必须进一步创新乡镇管理体制,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农村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如果我们不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不下决心精兵简政,不彻底解决乡镇财政供养人员过多的问题,就必然导致一些地方重新回到“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老路上,导致农民负担反弹,使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效大打折扣。可以说,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税费改革成败的关键。

第三,要认识到这是机构改革尤其是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需要。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我县不断推进机构改革,并取得了明显效果。20xx年的机构改革,是建国以来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幅度较大的一次。改革后,县委、人大、政协机关的行政编制精简20%,群团机关精简25%;县乡行政编制由1800名精简为1542名,精简14.3%,公安、司法机关专项编制精简10%。20xx年的机构改革,又对政府有关机构进行了调整。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乡镇机构改革进展并不理想,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乡镇职能转变不到位。乡镇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乡镇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到位,为“三农”服务方面的能力还比较弱。各级对乡镇的评比检查较多、较滥。二是乡镇机构设置落实不到位。特别是许多乡镇的事业机构名义上综合设置为四个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原来的七所八站还依然存在。一些乡镇政府大院各类站、所、办和中心的牌子挂了十几个,专门用来应付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种检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尽管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我们存在的问题。三是乡镇超编人员分流不到位。我县行政编制一直控制很严。乡镇机关即使加上撤乡减编因素,人员仍不超编。但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超编严重。截至20xx年底,乡镇农业、文化、村镇建设、计划生育“四个中心”加上劳动保障所,总核编制数1251名,而编制台帐反映,实有人员4129人,超编2878人。平均每个乡镇125人,超编82人,少数乡镇超编上百人。如果加上分配、安置后没有报到上班的人员,实际超编人数还会更多,人员分流的任务十分艰巨。四是乡镇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混乱。由于过去多口进人,加上经常性的编制冻结,而正常的分配、安置又难以避免,造成编制管理悬空,进人多、入编少,人员膨胀难以控制。还有一些乡镇违规办事,私招乱聘。不少乡镇对工作人员既不按职位或岗位管理,也不按行政和事业管理,人员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分不清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分不清正式人员和非正式人员。目前,全县正在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从清理的情况来看,虚报、冒领、多领和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财政工资、离退休费以及补助的现象仍然存在。五是乡镇债务沉重,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大部分乡镇都有债务,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个别的甚至达到上千万元。许多乡镇人员的工资执行的是几年前的工资标准,有的甚至连职工生活费也不能按时发放。对以上问题,我们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来解决。大家一定要认识到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下决心把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到位。

二、明确重点,突出抓好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

根据中央及省市精神和我县实际,这次改革不搞过渡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任务。根据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这次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权责一致、精简效能的原则。既要做到权力与责任相符、事权与财权匹配,又要切实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能;二是坚持大胆改革、稳步推进的原则。既要坚持改革的方向、积极推进,又要以人为本、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承受能力,确保大局稳定;三是坚持分类指导、配套改革的原则。既要统筹规划、配套改革,又要充分考虑各地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这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县乡关系,明确乡镇职能定位,调整乡镇布局,精简规范乡镇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优化组合乡镇事业单位,分流超编人员,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切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确保乡镇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搞好改革,我们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做好各个方面的改革工作,又要突出重点,认真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要整合机构,精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我县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时,改革方案规定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已经比较精简和规范。按照免征农业税后对乡镇机构编制配备的新要求,我县乡镇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要在落实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进行重新调整、规范和精简。一是调整规范乡镇机构和编制。乡镇党政机构,坚持原定的三个机构数额不变。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6个,即: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文化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税所、民政与劳动保障所,其中乡镇财税所由县财政局管理。原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除兽医站按上级通知维持现状外,其它各站、所必须进行实质性合并。乡镇国土资源所作为县直派出机构,也要在这次改革中设置到位。乡镇机关编制不得突破省核定我县的乡镇行政编制数,乡镇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按行政编制10%的比例核定。乡镇机关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编制,仍按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核定。乡镇事业单位的编制,在不突破省核定我县乡镇事业编制总数的前提下,合理核定分解到各乡镇事业单位。二是精简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总的要求是从原来的7至12名减少到7至9名。精简下来的乡镇领导干部,作为过渡可保留原职级待遇。要严格控制乡镇领导职数配备,坚决清理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提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三是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按照分类指导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逐步整合乡镇事业单位。要合理区分乡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管理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管理性职能要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要进行强化,经营性服务要推向市场。要逐步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的投入,优化整合事业所站资源。从严控制公益性事业所站的规模和数量,今后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设置的要改制转企,不能转制的,要予以撤销。

第二,要切实搞好乡镇超编人员分流工作。人员分流安置问题涉及广大乡镇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难点,也是推进这次改革的关键点、难点,是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这次改革要切实解决人员分流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要真正解决过去有些地方存在的“分而不流、流而不走”的问题。一要坚决清退非正式人员。对乡镇的各类非正式人员,凡是临时借调、临时聘用的人员,凡是没有经过组织、人事、编制、民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人员,凡是假身份、假证明、假手续等弄虚作假的人员,不管什么关系,都要一律清退。凡是被清退的人员,一律要张榜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该清不清、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二要规范竞争上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搞好正式人员的竞争上岗。上岗和分流人员名单必须公示,严禁暗箱操作。分流人员必须离岗,不能与在职人员混岗,更不能轮流上岗,严禁搞编制混用和轮岗分流。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要严格按编制定编定岗,做到“定编到人、定岗到人、分流到人”。三要认真落实人员分流政策。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这次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乡镇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分流、财政及社会保障的有关文件,来保证乡镇人员分流。主要措施是:明确近几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要把符合考录条件的乡镇分流人员作为考录对象之一;对到今年底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xx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乡镇行政机关正式在职人员,分流后退出编制序列,未就业的每月按本人20xx年国家规定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中任副科级干部十年的可以享受正科级待遇,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乡镇机关正式在职人员,本人自愿、经批准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可视其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辞职费;乡镇事业单位分流的正式人员,退出事业编制序列,可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1995年1月起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1995年以来历年的档案工资为交费基数,按11%的比例补缴个人帐户资金,退休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分流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分流后可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计发保险金;乡镇事业单位正式人员,自愿辞去公职并与单位办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手续的,既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比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未就业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可比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所有这些政策措施,各乡镇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

第三,要积极稳妥地做好乡镇撤并工作。我们县乡镇撤并工作任务不重,85年丰港是全圩区,因为考虑向上争取水利、工程项目,设立了丰港乡。1991年大水以后,修建了桥沟大桥,现在无论是从今后的防汛,还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乡镇对区域的拉动功能、加快地方的经济发展来看,丰港、桥沟两乡合并都非常合适。不要站在个人的角度来看待乡镇合并,必须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不论是丰港、桥沟两乡的乡干部,还是村干部和群众,都不要带着感情色彩来看这个问题,乡村干部更不能带着个人利益来看待这个问题,来对待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我在这里提醒大家,不管你是从个人感情角度还是从个人利益角度,这次动员会以后,认识都必须统一。如果你仍然带着个人利益来对待这次改革,消极地、被动地、应付地对待这项工作,不客气地讲,县委、县政府将视其态度、行为来考虑你下步工作走向。对于个别干部不顾大局,擅自煽动或宣传、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抗改革、对抗乡镇机构合并,我们将按照纪律要求,该采取组织措施,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处理你没商量。希望在这一点上,两个乡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对待。对于你们个人的使用问题,要相信县委、相信组织会作妥善安排的,不要担心这,顾虑那,你们胡思乱想有什么用?唯有一条路就是投身到改革中来,以积极的态度、积极的行动来接受组织上对你的考验。我相信,两个乡的党政人大班子的同志和广大干部会做到这一点。昨天四大家联席会也作了研究,两乡合并,专门成立工作班子,县委、组织部长周辉,县人大副主任张守忠,副县长王振庆,县工会主席周炳华牵头,从组织、人事、财政抽调人员,今天下午要进一步研究。总的一条,保证固始的乡镇机构改革不给市委、市政府添麻烦,保证固始的改革工作正常进行,保证固始干部思想不乱,保证固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第四,要转变职能,理顺县乡关系。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关键在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特别是免征农业税以后,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的任务发生了新的变化。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重新界定乡镇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改进乡镇工作的方式方法,把工作重点从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到提供政策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乡镇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得代替企业招商引资,不得直接干预企业和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按照省、市的安排,清理省、市、县三级下达给乡镇的一票否决和评比达标项目。凡不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票否决项目 ,以及不应该由乡镇承担的评比达标项目,要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评比达标项目,也要严格进行规范,不准随意扩大评比检查内容和范围。今后,凡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责,不准转嫁给乡镇政府承担。上级有关部门需要乡镇配合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并赋予相应的权限。对乡镇的工作考核只限于乡镇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一年一次,并且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

第五,要强化管理,建立有效的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搞好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是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的关键。要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坚决堵住不按编制多口进人的“口子”,建立有效的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机制。省委、省政府决定,乡镇的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省一级实行宏观管理和总量控制,5年内只能减少不能增加;乡镇领导职数一经确认,不得改变。要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严把乡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关。乡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满编后,一律不准增加新的工作人员;乡镇领导干部调整交流的,也必须在编制内和职数内进行。要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乡镇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实行县级统发;县级财政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编制内人员名单和人事部门核准的工资标准,逐人逐月发放工资。要将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实行乡镇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责任检查和离任述职报告制度;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和纪律的行为。

三、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一,要精心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估计到这次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实施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在改革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上,都要有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和明确的处理办法。要严格掌握政策,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要切实把握改革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要统筹兼顾,做到机构改革和各项日常工作两不误。实行领导联系点制度,县处级干部要深入所联系乡镇,加强指导和督促。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本辖区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经上级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要密切配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县组织、人事、财政、民政、劳动等部门,要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部门“条条”干预机构编制工作的现象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机构编制的膨胀。县直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克服部门利益,带头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切实做到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以项目、资金、评比、检查、达标等手段干预乡镇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核定,不得要求上下级机构完全对应。部门代党委、政府起草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不得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部门下发的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规定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无效。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管好机构、管好编制、管好领导职数,对于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纠正。

第三,要保证按期完成。省委要求,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不留过渡期,不准拖延。市委要求十二月十日前各县区全面完成人员定岗分流任务。这是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也是总结历次机构改革得出的一个基本经验。乡镇要有时间观念,严格按照《固始县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贯彻落实,不折不扣执行,确保按时完成。各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完成之前,乡镇党政一把手不再调整。要加强督导检查,县派到乡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同时担负乡镇机构改革督导任务,机构改革不结束,督导组不撤回。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检查验收。

第四,要营造良好环境。要搞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增强透明度,让乡镇的每个工作人员对改革政策都能熟悉和掌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乡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对阻挠改革、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同志们,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各乡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目的!

主题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六

房屋编码: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未经预售阶段的商品房(现房)出售时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后,方可出售。在签订出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真实性、合法性可向市、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同时,将已抵押的事实告知购房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购房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购房人在签约前可向市、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拟购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变更登记手续。购房人领取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仲裁委员会全称为青岛仲裁委员会。

青岛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所在省市:____________

个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法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区/市路号《________________》栋单元层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据认定的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米。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关系、租赁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的使用公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根据该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 。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

第四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帐户/监管帐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房款时均应开具发票。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支付房价款若采用银行贷款付款的,而银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代乙方向甲方付款的,仍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但因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七条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二、本合同经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二)甲方未设定抵押权或已清除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三)已缴纳了甲方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如交付房屋后发生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接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求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甲方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在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时有权要求甲方按装修、设备差价倍补偿。

双方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如乙方已付清全部房价款,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天起,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附件一)的最后付款日期迟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的(即乙方未支付完全部房价款时),除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甲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价款退还乙方。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

第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二年/年。保修范围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十五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修复费的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七条该房屋买卖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将该房屋交甲方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统一进行管理、并遵守房屋使用公约。

甲方委托的房屋管理企业承担该房屋的前期房屋管理,管理的期限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选聘的新的房屋管理企业接手管理之日。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商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由向办理价格申报及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前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的________日内,乙方仍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向按第二十七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甲方出售的该房屋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通道和设施,同时应自觉遵守该房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二十四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时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将通过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三条约定计算。

三、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八

补充条款(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

甲方经青岛市规划局批准,对本市________________地段进行拆迁改造,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准予对该地段房屋实施拆迁。为拆迁承办人。乙方在该拆迁范围内住用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户(公/私)有房屋一处,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另在本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户有住房一处,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现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按房屋补偿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第二条甲方按货币补偿方式结算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为乙方提供价款相当的房屋如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与货币补偿价款总额(存在差价,差额款为(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角________分,由______方支付给_______方后,乙方对补偿的房屋享有完全产权。

第三条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现住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腾空交甲方拆除。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拆迁补偿金和住房改善费已专户存入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指定的银行。差价款的提领按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价款的,应在乙方搬家腾房的同时,通知上述银行就差额部分为乙方开具银行存单,乙方在搬家腾房后,可持本协议和有效身份证件到上述银行领取。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差价款的,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前将差价款交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应在乙方搬家腾房之日起________日内一次性发给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补助费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或拒不履行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承办人一份,经办银行一份,报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第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承办人(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拆迁负责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九

补充条款(经济适用房出售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合同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一、本合同第一条调整为: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投资建造的《______》商品房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通知书,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第三条调整为: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金额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条款中不包含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阁楼和地下室的价款按本补充条款的第四条约定计算。

四、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十

补充条款(限价商品住房合同)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限定为普通商品住房。本合同是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合同专用文本。

普通商品住房是指享受控制土地出让价格,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建设成本,销售给中等收入家庭的商品住房。

一、乙方购买该房屋,须持有青岛市普通商品住房主管部门核发的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证明。普通商品住房购房证明编号为:____。

二、甲方与乙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阁楼和地下室价款:

1.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可以办理产权的地下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3.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方式确定。

4.不可以办理产权的阁楼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建筑面积由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以上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依法向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履行备案义务,从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        乙方本人签署: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签人员:____________      销售员证书号:_____________

甲方确认人员:____________      销售员证书号:_____________

网上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______分_____秒

主题结构cad心得体会实用七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出租房屋地址: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房屋租赁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乙方如期交还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租赁期间其他费用

1、甲方:房屋和土地的产权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自己生活使用的水费、电费。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未按期交纳应由乙方交纳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保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订立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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