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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出行心得体会实用 集体出游感言(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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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出行心得体会实用 集体出游感言(五篇)
2023-01-09 14:05:52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集体出行心得体会实用一

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等等。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卖瓜农用车为啥不让上高速?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农用运输车、两轮摩托车因安全系数低,防护措施差,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所以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交通法规规定,做到行车安全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无牌无证的车辆不能上路,二是年满18岁并考取了相关驾照才有资格驾驶车辆。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逻执勤时发现,有相当部分的车辆“三证”不齐,一些还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学生也骑车上街。看来,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任重道远,如何让中小学生平平安安上学,高高兴兴回家呢?

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同时 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内容,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之一。建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有关集体出行心得体会实用二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条?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六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用人单位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

行情况。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劳动报酬

第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用人单位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于每月_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用人单位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用人单位提出增资要求,用人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需要不能实施以上标准工时制的岗位或工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六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种的职工,用人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七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八条?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_____、丧假等假期。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没有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

第五章?_____与福利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_____制度。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各项社会_____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_____、失业_____、医疗_____、工伤_____和生育_____待遇。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用人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协助用人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_____、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用人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三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对特殊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用人单位工会发现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会应建议用人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_____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用人单位工会应支持用人单位对危及用人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_____政策。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禁止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单位应按年度向用人单位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工会应组织或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_____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四条?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用人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用人单位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用人单位工会,用人单位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用人单位应当研究用人单位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会。

第四十五条?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合同的履行、监督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

3.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须按集体协商程序进行。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2.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集体合同期满后,一方不同意续订集体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集体合同双方依法解除、终止集体合同,应当自解除、终止集体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报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在集体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五十条?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工会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集体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五十二条?集体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集体合同正式订立后,若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双方应依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对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

有关集体出行心得体会实用三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

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等等。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卖瓜农用车为啥不让上高速?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农用运输车、两轮摩托车因安全系数低,防护措施差,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所以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交通法规规定,做到行车安全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无牌无证的车辆不能上路,二是年满18岁并考取了相关驾照才有资格驾驶车辆。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逻执勤时发现,有相当部分的车辆“三证”不齐,一些还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学生也骑车上街。看来,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任重道远,如何让中小学生平平安安上学,高高兴兴回家呢?

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同时 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内容,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之一。建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有关集体出行心得体会实用四

甲方:_________(已登记注册的协会,会址: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签订如下总集体合同: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集体合同:

1.空间范围上:适用于_________州。

2.物的范围上:适用于所有零售企业,包括总部不在_________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

3.人的范围上:适用所有雇员包括受培训人。

第二条雇佣和试用期

1.雇佣应予以书面证明。雇佣证明中应说明雇员薪金或工资级别、报酬额和组成成分,以及双方协商的解雇期限。

2.雇用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时,解雇期限至少为3个月并至当月底。劳动关系如在约定的试用期后没有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工商业雇员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的解雇期限为3周。

3.如雇主在雇佣前明确要求雇员面试,则应补偿其必要的旅费和滞留费。

4.在雇佣雇员后,与求职书附在一起的有关证明原件应予以退还给雇员本人。

第三条短工

1.雇员在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周工作时间短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劳动时间的情况下称为短工雇员。

2.签订短工劳动合同的短工雇员不能被排除在集体合同的给付规定之外。如没有较为优惠的协议,他们有权领取按其平均周工作时间与集体合同规定的周工作时间的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给付。

3.短工雇员的工作时间的开始、结束及有关情况,在设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应通过企业协议;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企业,通过雇员与雇主个人协议作出规定。

4.每周工作时间应至少为20__,每日至少4小时。如已与企业协商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则将此每周工作时间分摊在每周内最多5天之中。如劳动组织方面具有重要原因或雇员愿意时,可以偏离上款规定而作出协议。《企业组织法》第87条不受此影响。

5.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可以根据38.5小时降为37.5小时的比例关系,相应缩短短工雇员以前同雇主协商的固定周工作时间。短工雇员同意缩短周工作时间或同意对劳动合同作适当修改时,方可根据38.5与37.5的比例缩减周工作时间。不能违反雇员之初衷降低其周工作时间,而致使其不享有法定失业保义务。

6.在配备非短工的岗位人员时,如不损害企业利益,雇主应首先考虑安排企业内愿意接受非短工工作且有能力的短工雇员。

第四条临时工

1.临时工是指在雇佣时申明只是暂时性雇佣且其劳动关系最长3个月后应予以终止的雇员。如3个月后劳动关系仍未终止,则它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在计算3个月的时间时,不考虑雇佣暂时中止的情况,但中止时间加起来总共不应超过1个月。

如在6个月之内雇佣临时工达4个月以上,则其劳动关系转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在雇佣临时工的第一个月内任何一日均可提出解雇要求。

如雇佣临时工持续1个月,没有间断,且事先没有商定雇佣期限,则应在解除雇佣关系前一星期通知该临时工。

第五条受培训人(学徒)

1.有关培训关系适用职业教育法的有关条款。

2.支付培训津贴时应至少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数额为基础。

3.根据培训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及无资格参加考试者之申请,可以将培训关系延长至下一次复考,但最多延长1年。以上也同样适用于出于非自身原因没有参加结业考试的学徒。

第六条职业学校时间

为履行法定的职业学校的教育义务,应保证受培训人上职业学校所必需的时间。职业学校听课时间应算为工作时间。

第七条劳动时间及休息

1.不包括休息时间的常规周工作时间为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为37.5小时。有关法律规定同样适用。

2.下列情况下可以通过企业协议,如企业无企业委员会,则通过劳动合同作出与第1款相偏离的规定:

a.已事先协商好连续休息时间制(如流动休息制度或固定周休息日)。这种情况下38.5小时周工作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后37.5小时周工作时间在一个日历年中应以平均数达到。

b.在采用不进行年工作时间调整的劳动时间制度的情况下,由于周工作时间降到38.5小时,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降到37.5小时后产生的休息时间已合并在一起,并以每6个星期或一个季度为间隔段事先予以调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劳动时间缩减到38.5小时,根据a和b所采取的调整须导致至少为1.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劳动时间缩减为37.5小时,调整措施须再次导致至少1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二次调整总共应导致不少于2.5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3.工作时有一半以上时间是等待工作的雇员,如汽车司机、门卫、勤杂工,如本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宜延长工作时间,则在企业委员会同意下,可将每周工作时间延长到46小时,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5小时。

4.缩减周劳动时间时不得延长或新增加工作中途的休息时间。

5.法定节日视为已完成工作的工作时间。

6.企业领导在企业委员会的参与决定下确定每天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15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7.收尾性操作、结帐及其它必要的结尾工作可以滞留必要的人员予以完成。这种情况下如延长劳动时间只在有特殊理由时才能被允许,并将之计入加班时间。

8.在基本《企业组织法》第87条所进行的协商范围内,应考虑晚上雇员工作产生的福利要求及特殊困难。如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企业内调解处作出决定。对于雇员提出不愿意从事18:30以后的工作理由,雇主及企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考虑。如雇员由于个人紧急原因不能在星期四晚上18:30后上班,则应予以准假。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集体出行心得体会实用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根据利益兼顾、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工会是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尊重和支持业主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依法支持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协助业主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劳动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本合同为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辖区企业,各企业在执行劳动标准,劳动保险、工资福利以及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企业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工作制,因业务合同需要和生产急需确需加班加点的,应征求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后实施,并依法发给职工加班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在夏季高温、冬季严寒季节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企业应采取措施,保证员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或依据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减少工作时间。对于有损职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加班加点,工会有权代表和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三章 职工福利

第六条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用于员工福利。

第七条 企业应根据效益情况逐步改善职工文体、劳保、生活福利、医疗等待遇。

第八条 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特殊工种的各类津贴、补贴的福利待遇。

第四章 劳动保险及安全卫生

第九条 企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劳动保险费用、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享受保险待遇。

第十条 员工因公受伤、致残、死亡以及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企业职工出现因公造成职业病、负伤致残、死亡及女职工孕期、产期等情况,凡符合法规规定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给于该职工相应的待遇。

第十二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不断改善安全、卫生条件,认真做好特殊工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积极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章 工资专项协议

第十三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工会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

第十四条 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年度工资指导线、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企业保证职工收入随着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本企业按月发放职工工资,并于固定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

第十六条 职工产假、晚婚晚育假、婚丧假、工伤职工停工等期间,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十七条 职工病假应发放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 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十九条 非因职工原因停工、停产、歇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职工生活费标准,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企业应建立职工考勤制度,书面记录职工出勤情况,并与职工核对签字。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并同时提供工资清单。

第六章 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经、孕、产、哺“四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

第二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二十四条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在哺乳期内(婴儿一周岁内)每天给予哺乳时间一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一小时。

第二十六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3)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

第二十七条 对于节育手术者休假,按当地计生部门《关于实施各种节育手术假期等规定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活津贴按照《柳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由社保局统一支付。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卫生用品。

第三十条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企业给予女职工休假半天。

第三十一条 企业定期对女职工举行妇女保健知识讲座。至少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七章 合同责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当帮助企业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监督企业落实集体合同所列条款。企业工会组织不健全,集体合同履行不正常,不得参加评先评模。

第三十三条 工会与企业双方为加强合作和联系、保障集体合同的履行、建立以下制度。

(一)建立协商谈判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协商)会议,就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

(二) 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行政办公会议,应有本企业工会代表列席,并听取工会代表的意见。

(三) 基层工会组织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尽可能不占用生产(工作)时间,确需占用的企业应予支持。

第三十四条 企业依法提取和拨缴工会经费。

第八章 劳动争议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行政方及上级工会可派员参加。

第三十六条 职工个人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依法解决争议,不得激化矛盾。

第九章 合同的履行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3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非法定事由或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遇到下列情况可以解除,终止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出现,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四十一条 企业要支持配合工会及职工代表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行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签约双方各执一份,上报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

区域企业:(附后)年 月 日

工会方首席代表: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劳动行政部门签章)

本合同覆盖单位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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