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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施工心得体会和方法 施工组织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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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施工心得体会和方法 施工组织心得(六篇)
2023-01-09 16:27:42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参加施工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合格工程标准为依据,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6套.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委托的职权:

项目经理:

八.双方约定现场工程师工作职权: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九.发包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3.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交,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 工程质量检验 :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

基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主体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 费用.

十五.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

工程取费按丙类计算,执行现行内蒙地区定额标准结合图纸和实际工程量为计算依据,参照当地的政策.法规.文件.现行材差和人工费调差.主体两层封顶后发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体全部封顶后发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装修工程中期发包方支付装修工程的造价60%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工程款额度达到工程总造价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确认 :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十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5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材料设备供应 :

由发包人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使用标准并且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地区定额材差指导价格.

十九.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二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1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5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11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

争议发生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并承担工程总造价 5%违约罚金,并承担给对方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十二.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二十三.保险 :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二十四.合同终止和解除 :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款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或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五.工程保修范围和时间:

保修范围有防水项目保修期限2年. 给排水项目保修期限1年.供热项目保修期限2年.维修经费使用预留的5%保修金.

二十六.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参加施工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

l.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及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

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用实施,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时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建设银行:建筑管理部门:鉴(公)证机关:(盖章)

(盖章)(盖章)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参加施工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目前对密切接触者采取较为严格的医学视察等预防性公共卫生措施10分必要,这是1种对公众健康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下面是第1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供大家参考。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依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行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分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点,催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1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干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1、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依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3类人员实行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平常监督管理?

1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1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质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质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2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展开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扬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情势,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3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态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逐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一登记,保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干部门采取隔离措施。4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依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3、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1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常常透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1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2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1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干部

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逐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取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落后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3是改良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有透风、消毒等必要措施,催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4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1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鸩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质;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质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保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4、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5、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依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触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须(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大众生活必须(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触

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干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根据相干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6、严格管控程序公道实行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干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干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1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春节后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概况?

2、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3、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4、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扬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5、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6、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平常防护。

7、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8、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背法背规行动?

1、概况?

1、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建设单位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项目专(兼)职防控人员,负责平常疫情防控工作。负责检查催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专业承包、装备租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2)施工企业职责。施工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平常防控工作。

(3)监理单位职责。协助建设单位催促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4)参建单位人员职责。1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天检查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采取停工措施。2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负责每天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检查,催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催促劳务分包、机械装备租赁、检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3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协助建设单位展开平常检查催促工作。4是施工企业疫情防控专员负责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干知识宣扬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进出工地人员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负责催促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负责催促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催促工地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工程项目开复工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到达以下条件后,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开复工。

(1)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专人专岗,对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设置单独的隔离视察宿舍,用于需临时隔离视察的人员单独生活居住。隔离视察措施应符合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要求。

(3)保障防疫物质充足到位,项目应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4)排查开复工人员两周内来往史、接触史,杜绝疫情的输入性、分散性蔓延。

(5)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收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6)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装备已消鸩杀菌处理。

(7)安全生产条件和保障措施到达开复工要求。

3、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扬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建筑工地应通过采取宣扬展板、宣扬手册、电子屏幕、微信群、现场讲授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沾染病防控知识、法规政策的宣扬培训,让工地每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防控常识和政策要求,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主动告知与湖北返乡人员的接触情况及自己身体状态,自觉做到: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注意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清洁和空气流通;分散用餐,不聚餐;发热感冒,及时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救治。

4、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强化疫情监测监控?

施工企业应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1律进行排查登记,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多发地区人员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做到精准排查。

(1)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工地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工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体温检测点,对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应进行登记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

(2)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做好节后复工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和分散性传播。1是参建单位应准确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集会情况,对疫情未消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还没有返回的员工,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2是对去过湖北(武汉)等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武汉)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催促其按要求自最后1次接触相干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项目设置的专门宿舍视察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

(3)施工单位应兼顾组织好节后复工人员,对劳务人员集中的地方(非疫情多发地区),建议安排车辆接回,并对返回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体温检测。

(4)实行健康监测。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对现场员工逐日进行很多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1旦发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

和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防护措施,送至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诊治。

5、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全力做好平常防护。

(1)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1是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对工地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打扫保洁力度,常常开窗透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消毒。2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搜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3是工地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液、擦手纸等卫生用品。4是消毒应使用有效含氯不低于500mg/l消毒液,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净。

(2)加强工地食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1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逐日消毒,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3)尽可能避免人员会聚。1是员工上下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用品。2是工地员工用餐应采取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1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应洗手。3是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展开。4是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宜采取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5是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宜优先选择开敞、透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应洗手消毒。

6、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1)工地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编制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填写《周口市建筑工地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报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工地开复工后,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2)施工企业应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项目自开复工之日起,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零报送”机制,每天下午17:00时前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应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1旦发现疑似疫情症状人员,施工企业应立即报告。

7、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背法背规行动?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开复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催促指点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工程项目达不到开复工条件擅自开复工的,或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参建单位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致使疫情在工地传播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求和“尽复尽复、应开尽开、先急后缓”的原则,强化行业领域催促指点,有条不紊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复(开)工工作。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严格落实省市县各项要求,对全县建设领域工地实行了严格的管控,所有建设工程未出现私自复(开)工现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屡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50余名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疫情期间工

地监管、复(开)工工作验收及服务指点工作。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工程复(开)工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沂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点手册》《临沂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图册(最新)》等文件,严格要求相干企业切实实行好疫情防控职责,确保安稳有序推动各项开复(开)工工作。

2、5个到位,严格落实?

1是人员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企业在岗工作人员实名登记簿》,核实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疫情期间原则上暂不接受外省务工人员,确需外省人员的,排查其抵沂时间并严格落实医学视察、隔离等措施,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2是物质保障到位。项目单位依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展开疫情防护工作,提早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设置独立隔离室,没法设置的要依照乡镇(街道)的统1安排肯定隔离视察地点,有条件的建筑工地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工作。

3是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鸩杀菌,并每天定期进行消鸩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有防控管理条件。各工程项目只设置1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1律实行“1测2查3询(丈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周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态及行迹。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分散展开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严格控制同1区域作业人数。

4是内部管理到位。1是加强疫情防控宣扬及人员入场教育,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扬展板,并逐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态,催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2是做好项目施工区域、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透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依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是督导验收到位。各复(开)工项目依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提早2天将复(开)工方案和疫情防控许诺书报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备案,县住建局第1时间根据项目备案情况对申请复(开)工的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质量安全状态进行验收,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或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1律不予复(开)工;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开)工的项目,其建设、施工、监理和劳务单位1律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产生疫情蔓延等情节的逐出我县建筑市场。同时,严格落实各复(开)工项目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逐日将疫情防控情况报局工作专班。

3、严把标准,消除隐患?

1是展开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严格要求申请复(开)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展开1次全面、完全、细致的隐患自查,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县住建局在各项目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申请复(开)工的工程进行逐1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是不是展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民工是不是安全再教育,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是不是消除,文明施工措施是不是落实、扬尘治理是不是达标等,对不达标的,

1律不准予复工。

2是落实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利用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等情势,提高返岗和新上岗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对新进场工人、1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展开“3级安全教育”,同时严格落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位工人,提高1线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分部份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指派专人,全面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截至目前,全县城区建筑工程26个,其中申请复工18个,验收合格15个;暂无乡镇工程申请复工。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许诺书根据《x沾染病防治法》、《x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公司许诺,依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许诺如下:

1、防控机制到位建立疫情防控小组人员,制定应急防控预案,明确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物业管理人员。

2、防疫物质到位在施工现场配备充足的体温丈量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必须用品。

3、人员排查到位所有的进场人员提供实名制健康信息登记、身份证信息、“随申码”、手机漫游记录、住址信息等,做好逐日现场的人员管控明细表。

4、防控措施到位施工现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履行逐日对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制度、施工场地消毒制度、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日报制度。

5、教育交底到位对所有人员进行施工进场前防疫知识培训,并掌握疫情期间的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法。

本公司许诺以上措施、台账、物质等均已落实到位,均已保存在现场备查。

本公司愿意承当许诺不实的法律责任。

许诺单位(公章):

2020年x月x日

关于参加施工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鼓岭柱里安置房工程

2、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1#、2#、3#、4#、5#、6#楼内外墙油漆工程。

3、施工标准:符合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及施工工艺标准。

4、环保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辅助材料,以及施工过程本身,均应符合国家和/或环保要求(包括推荐标准)。施工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乙方应及时整改。若有进一步的环保要求,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噪音、灰尘等控制,乙方须保证安全工作,不出差错。

6、承包方式及内容:包工包料。

承包内容:

(1)包括为完成承包范围的内、外墙立面油漆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辅助材料、工期、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

(2)包括为按承包范围及工程标准完成工程所需的小型施工设备(小型搅拌机及批灰油漆工具)、现场垂直运输、劳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包括施工工人保险费、临时租房及其水电管理费用。

(3)包括为完成承包范围的油漆工程竣工后所需的垃圾清理。

(4)包括为完成承包范围的油漆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前墙面门窗清理清洗、墙面铁钉铁件清理防锈。

7、承包单价: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1)承包合同单价分为:

①内墙天棚二道腻子按面积单价¥ 15.0 元/平方米计价。

②架空层、楼梯间内墙二道腻子打磨上漆二道按展开面积单价¥ 30.0 元/平方米计价。

③外墙天沟,屋檐,厨窗线条等零星项目按展开面积单价¥ 50.0 元/平方米计价。(二道外墙腻子打磨上漆二道)

④ 2#楼采光井真石漆按展开面积单价¥ 65.0 元/平方米计价。(按图纸与甲方意图施工)

(2)合同单价不因工程实施期间劳力、辅助材料、施工设备等价款的调整而作任何调整;。

(3)按甲方的意图、施工方案、承包范围和内容,实行合同单价完全包干,结算不作任何调整。

8、工期:施工期按甲方施工现场调整的进度工期。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书面技术交底及进行现场定点测量放线、安全技术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排栅架及走桥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基本所需如: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 专职管理人员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4、甲方对乙方涂料的施工质量要求

(1) 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气内使用。

(2) 涂料工程新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

(3) 基层缺楞掉角处用1:3水泥砂浆修补;表面麻面及缝隙应用腻子

(4) 基层表面上的灰尘,污垢,原墙上的各种涂料应清除干净,泛碱部

(5) 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6) 表面平整,无掉粉、起皮、漏刷现象。

(7) 无明显色差,泛碱、返色、刷纹。

(8) 无明显砂眼、流坠、起疙。

5、甲方对乙方油漆的质量要求

(1)施工前选择好油漆材料品种、颜色,做好基层处理,严格按操作程

(2)木纹清晰、棕眼刮平,无钉眼外露,表面平整光滑。

(3)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

(4)无漏刷、脱皮、斑纹。

(5)不得污染其它表面。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按照甲方的意图制订具体的施工进度方案和具体做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文明施工。严格按照甲方的意图、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工程结算。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工程以房屋外墙装饰改造总体要求、甲方现场交底的意图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所有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未能及时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付款方式:

乙方每个月15日将本月进度工程量报至甲方,经甲方审核按乙方每个月完工程量的 80 %支付进度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5%;余款(工程竣工结算价的5%)待 1 年保修期满 28日内付清。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28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乙方制订的具体施工方案和具体做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3、由于乙方制订的具体施工方案和具体做法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以及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自然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元。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逾期 30日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前述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3、未办理中间验收手续,甲方需提前使用应通知乙方,若造成损失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或不愿意协商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其它约定

以上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 2份,甲方执 1 份、乙方 1 份,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关于参加施工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甲方:

乙方:

为了健全施工管理规定确定内部经营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 进度,明确各施工队在工程施工中的权益和义务,依照《矿山施工管 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作协议,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单位:

1.3、 工程地址:

1.4、 工程内容:完成甲方委托的土石方剥离工程量,包括作业区范围内土石方剥离、煤层上采挖运、施工区域内的道路修复、机械道路的维护平整、道路洒水降尘的辅助作业。地下大型防排水由业主方负责。

1.5、 工程量:

1.6、 严格按矿山指定地点堆放土石方,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年终收山乙方必须按规定布置好安全设施,清理好作业面土石方,妥善安排工作设施,经甲方验收后可收山,否则不予结算工程费用。

1.7、 乙方破坏性开采,造成资源浪费,甲方根据情况予以处理。

二、 合同工期

2.1、开工时间:月日

2.2、竣工时间:月日

三、工程承包方式

3.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煤矿采区土石方剥离工程项目承包。

3.2、按工程量单价大包干的形式,包括剥土和工程施工中工作面的平整、防排水、防雷电、冬季草原防火、作业区 修筑的日常维护、环境治理及所有辅助作业。

四、工程价格及费用承担

4.1、按甲方委托书乙方完成任务作业区范围的采装、运输、排土、 防排水、防雷电、冬季草原防火、环保治理等所有的辅助作业,按单价 元/立方米(税后)价(不含爆破),采掘深度不超过 米。每超深 米增加 元/m3。

4.2、乙方各种生产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解决。其维修保养、修理及 其他后勤保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任。

五、工程款结算预付方式

5.1 预付款

5.2、结算款办法:按甲方当月指定的生产计划要求以实际开挖实方 量,实行“一步单价制”结算。

5.3 按业主《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每月由业主生产技术部组织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完成工程验收,由甲方出据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定签字后生效,作为结算依据。

5.4、工程量的结算方式:

5.5、工程施工中剥离运输工人距离在公里范围内,超出 公里,每公里加 元/m3。

六、工程量的计算方式

6.1 要求所有工程量均以实方进行计算,每月同完成结算工程量,测算数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七、工程技术及其要求

7.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煤炭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矿产部下发的《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办法》 《土石方管理方法》《煤炭管理办法》 《统计报表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矿规矿纪,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7.2、工程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位置及出现破坏现有工程行为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它约定

8.1、遇有政府检查,爆炸物品及当地石油公司的油料供应短缺或天气恶劣原因连续五天不具备出车条件的,乙方当月的任务量可按甲方对应日计划量减除。

8.2、乙方特殊工种人员,都必须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和上岗证。

8.3、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甲方交给的工程任务。

8.4、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和技能培训。

8.5、乙方应签订安全、环保、消防协议书,明确各项责任义务。

8.6、合同价款中包括了安全施工管理、安全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等费用。

8.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条 例》《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安全开采,文明施工。

8.8、各施工队人员在上矿前有体验合格证,如有疾病隐瞒,后果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队所有人员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8.9、乙方必须全额购买保险,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或保险 公司条款执行,乙方不得无理取闹,同时根据市政府要求,乙方可自愿购商业保险。

九、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及打架斗殴,如发现将严重处罚。

9.1、甲方及时结算施工队费用,乙方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

9.2、乙方发生的任何车辆和机械事故、人员伤亡等经济及法律责任, 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对不服从者要实行经济处罚。

9.3、乙方应按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保护好生态,严禁捕杀野生动物,违者追究法律责任。严禁盗控恐龙化石、硅化木,发现古物及时上报甲方并保存好, 由甲方处理。自建公厕, 掩埋好垃圾,严禁乱扔乱倒,对影响卫生严重者实行经济处罚。

9.4、爆炸物品乙方有专职爆破员,请领由专人负责,严禁违章操作, 严格按照《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条例》执行。

十、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与终止)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算付款完为止,(以建设主管部门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1.1、 若甲方资金不能按时支付给乙方的款项,给乙方造成停工停产, 超过 天者,甲方应补偿乙方的设备和人员工资,按挖掘机每台 元/天,装载机每台 天/元,运输车辆每辆/天,人工元、天,停日内甲方不补偿。

11.2、甲方必须负责办理开采一切手续、保证道路畅通、协调好村民等事宜。如手续不全、村民闹事等造成乙方停工停产,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所投放经济损失责任。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 仲裁委员会或起诉所在地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法人:

乙方(签章) 法人:

年月日:

关于参加施工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施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建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国家安全检查标准》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包工包料一次包死。

三、施工工期:全部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组织每月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安排施工有关事项

3、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及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按上级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5、根据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按第六条2、3款规定提供施工用资金。

五、乙方责任:

1、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执行iso 9002质量标准、

2、按照施工合同条款,安排好施工进度(包括每月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签证手续。

4、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施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由安全部办理单项工程安全施工责任书,工程部办理工程管理目标书,并严格执行)。

5、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应先由乙方自检,然后通知甲方工程部和建设单位。监理共同进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对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资料,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录,整理、编制、归档。

7、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及规定,并接受因违反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处罚。

8、凡从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方规定办理有关合法手续,拨付后再使用。

9、凡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一切经济、财务、材料等有关手续往来,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上经济纠纷,项目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10、乙方负责归集真实的工程票据,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出现成本归集不真实而进行的税务惩罚或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付款标准:

1、所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均以支票支付。

2、工程款在收回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进度支付乙方,如因工程急需,超支必须经部队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3、本工程基础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全额工程款的50%,做为程材料费。

4、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35%。

5、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经甲乙双方决算厚,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10%。

6、剩余工程款5%做为工程保修费,乙方无条件保修,如果乙不按时保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人员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保修为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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