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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 金融感悟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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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 金融感悟心得体会(9篇)
2023-01-09 19:03:2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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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一

你好!

我非常高兴受到xxx同学的邀请,为她申请贵校的研究生项目写推荐信。我将会很客观公正的介绍她。

我现在供职于xx大学经济学院。主要承担《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银行综合业务流程》课程的教学工作。我是在《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课程的教学认识xxx同学的。她是我们班级的团支书,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是一名十分优秀的同学。

课堂上,xxx学的优秀的表现让我对她印象深刻。她为了能认真听课与老师交流,都会坐在前两排,并且能积极参与课程的教学。她对于课程内容能够自觉地进行预习和复习,提出自己的一些独到见解,并经常与我讨论相关学术问题。《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xxx同学在课程论文中较好的实现了这一教学目的,在结合实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很有见地的表达议论,她做的案例分析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并在最终的课程考评中获得了骄人的成绩。而这种踏实、勤奋的学习态度不仅仅体现在这一门课程上,我也注意到她对于其他课程的用心程度。正是这样的态度,使她连续两年获得河南大学奖学金。

课下,···同学还读了很多和金融专业相关的书籍,并且经常来办公室找我与我讨论。她对知识的渴望是非常强烈,实习期间,她选择了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在实习工作中踏实肯干,积极认真,得到了实习单位的认可,也在最后给我交上了满意的实习报告。在xxxx年xx月xxx同学在国家cn级刊物发表了与实习相关的论文—科研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建设。

生活中,xxx同学积极活跃。作为团支书的她,组织能力很强。她组织了很多场班级内部的辩论赛。让同学们对于时事政治,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式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她还会主动邀请院里的老师和教授担任评委,帮助同学们丰富本专业知识。她的责任心使她连续获得河南大学优秀班干部,河南大学优秀团干部。

最重要的是,她不是一个只会读书的女孩子。她还是··大学经济学院女子篮球队的队长。在繁重的专业课学习和繁琐的班级事务之余,她还是一名运动健将,校运动会校篮球比赛都能看到她的身影。她带领我们经济学院女子篮球队在校级比赛中连续三年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xxx同学的全面发展让她在全院学生中脱颖而出。大学四年生活快结束时获得了河南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荣誉。

通过对xxx同学的教授及了解,基于她对金融专业知识的热情与渴望,与做任何事情的认真的态度,我推荐她申请贵校的金融硕士专业。我希望利用贵校良好的学术坏境与研究氛围,使该生继续学习深造,在贵校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宗旨下,充分发掘和发挥其各方面学习的潜能,在人生的道路中走的更远。

希望我的信息对于xxx同学申请到贵校的学习有所帮助,如有任何需要请随时联系我。=

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二

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元

乙2方:×%_元

乙3方:×%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三

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元

乙2方:×%_元

乙3方:×%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四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十八路二十三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男,行长

电话:010-12344564 传真:010-98765432

邮编:100876

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十九路八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男,董事长

电话:010-25327341 传真:010-25327643

邮编:100876

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二十三路九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女,董事长

电话:010—67890654 传真:010—12345678

邮编:100876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万人民币,利息

1036.8万人民币(暂记为从借款日至约定还款日的利息,计算方式为复利计算)。

2、判令被告的逾期利息按当前银行贷款利息的双倍利率计算返还(还款利息从20xx年5月12日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日之间的利息后算)。

3、判令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2日,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因经营用款,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原告将全部金额转入被告账户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2日,即借款日

期为6年。为保证还款,原告与另一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同意以其全部财产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提供担保,同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但是,在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讨,两被告都拒绝偿还借款。 原告认为,原告与两被告分别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约定向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但被告中商企业集团总公司却未能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借款,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

而另一被告中谷粮油集团公司也拒绝履行其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没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被告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希依法公判。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20xx年11月22日

附:1、本状副本2份;

2、书证2份

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五

消费金融对于促进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有着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消费金融公司是一个新事物,其本身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本文从中国传统观念、潜在客户群、信用机制、融资难易和与信用卡之争等方面具体分析了消费金融公司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同时,从国际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中吸取经验,以发展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

20xx年7月22日,为促进国内消费需求增长,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银监会出台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并拟在北京、上海、成都及天津四城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试点。20xx年3月初,北京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已经正式亮相并开始营业。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属于新事物,部分专家学者表达了自己的忧虑,认为消费金融公司恐怕只是“看上去很美”,在目前的制度设计框架下,存活的几率非常小,更谈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了(杨速炎,20xx)。的确,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征信体系的缺失以及资本金等问题都将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生存考验。虽然其硬件设施还不完善,但它的成立弥补了正规金融和地下金融之间的断层带(尚鸣,20xx),发展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一、消费金融公司概述

(一)消费金融公司的概念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果人们在买东西时缺钱,不用抵押、不用担保就能很方便地从消费金融公司贷到钱,最高额度为其月薪的5倍。

(二)消费金融公司开展的必要性

从宏观角度看,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是为了通过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马车”分别为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从20xx年至20xx年间,这三大需求拉动gdp增长的百分点分别约为:消费0.1,0.9,0.2,0.8,2.5,2.1,2.5,1.0;投资4.2,4,3.5,3.9,4.0,4.5,5.1,4.1;净进口4.2,4.5,6.2,5.5,3.9,5.0,5.2,4.1(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这说明我国一直为净出口和投资主导的经济结构。消费金融公司的开展有利于满足不同消费群体不同层次需求、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将对改变我国目前出口和投资主导的经济结构起到一定的作用。从微观角度看,消费金融公司是消费信贷市场的重要支柱。消费信贷帮助人们实现跨期消费决策和一生消费规划,有利于提高人们的加总消费效用水平,因此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以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这里的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各种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的贷款,其中并不包括房屋和汽车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者直接向消费金融公司借来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

二、消费金融公司还需慎行

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各路专家都持不同态度,虽然这一模式可以填补我国正规金融和地下金融之间的断层带,也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刚刚起步,不足之处还很多,甚至可以说是如履薄冰,但是在初期发展阶段还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刘一,20xx)。

(一)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

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存天理,灭人欲”的价值原则,因此,在家庭和个人消费上强调节欲勤俭,主张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反对奢侈浪费,反对及时行乐的生活态度(高志静,20xx)。因此,造成的结果是中国居民的家庭理财方式长期以来是以储蓄型为主,传统的消费习惯使得人们不愿意贷款消费,也不愿意去了解个人贷款产品,并认为贷款会增加心理压力(杜孝良,20xx)。中国人大多不支持提前消费,认为西方的花明天的钱今天享受简直无法理解,再加上20xx年的金融危机使得更多人相信正是这种提前消费的消费模式才使得美国人陷入了这场混乱。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可以说是一项很大的挑战,是一项对中国传统观念的挑战。

(二)潜在消费客户反应平淡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针对的目标群体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和年轻家庭。从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来看,以需求角度来说,对于婚庆、教育、旅游等消费金融重点业务,年轻人有着旺盛的消费意愿;从接受度来说,以青年人群为主的人口结构对于新型便捷的消费模式有更好的尝试意愿。然而,通过随机走访一些年轻人他们对此项信贷政策似乎并不“在意”信用卡同样可以办理分期付款,只需交一笔手续费就可以,为什么要通过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呢(尚鸣,20xx)?可以说消费潜在客户反应时十分平淡的。

(三)中国的信用机制不完善

由于我国征信体系尚处初步阶段,相关法律不完备,消费者信用记录不易获得等,给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增添了困难(谢世清,20xx)。我国个人信用体系残缺不精细的情况下,没有了快捷和无担保,消费金融公司就等于没有了自己的独特竞争力。所以,消费金融公司应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建立适用自己业务的客户信用中心以评价客户的信用(翟帅,20xx)。

(四)融资困难

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除自有资本金之外,还可以通过境内同业拆借、发行金融债券进行融资。但《办法》又对融资的条件严加限制,这样,仍无法解决消费金融公司自身风险大、融资难的问题。结果很可能是难逃与小额贷款公司一样的融资瓶颈,可持续发展能力受限(郝智伟,20xx)。

另外从现有商业银行经营来看,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消费贷款风险较高。坏账一旦发生,应有相应的资本冲销。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初期从自有资本中划拨这部分准备金。当坏账率足够大,自有资本无力冲销所有风险时,需要靠外来资金支撑业务发展(谢世清,20xx)。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处于试点阶段,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基本行不通。发债由于其严格的审批条件而无法灵活使用。因此,资金有限可能成为消费金融公司无法持续发展的原因。

(五)与信用卡之争

从受访记录来看,当问到是否愿意选择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贷款消费时,很多人的反应是信用卡这么方便,同样是有手续费的项目,为什么还专门跑到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去呢,而且利率还比信用卡高得多。下表是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与信用卡业务各方面的比较:

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与信用卡业务各方面的比较

融资成本 年利率上限为基准利率的4倍 超过免息期,一般年利率为20%

贷款额度 贷款余额不超过月收入的5倍 几千到5万不等白金卡可达百万

贷款期限 一般为一年 30天左右

资料来源:根据银监会、宁波银行、渤海银行等网站资料整理

从利息来看,消费金融贷款的利息可能比一般商业银行消费个贷高,利率按照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从发放贷款开始就需要支付利息。信用卡消费最长有56天的免息期,信用卡分期付款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从还款期限来看,消费金融贷款还款期限可能为1年。信用卡是30天左右,商场分期付款最长为36个月。区别在于信用卡在还款期内不需要支付贷款利息,而在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则需支付较高利息。

贷款额度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月收入5000元的借款人最多只能贷款2.5万元,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商业银行发放信用卡的贷款额度从几千、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目前一些银行推出的白金卡、钻石卡,信用卡额度可达几百万元。

三、借鉴国际经验

提前消费一直是西方各国所坚持的消费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消费金融公司各方面的发展相对比较完善,我们可以从中借鉴到许多的经验。下表为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与国外消费金融公司的比较:

可以看出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与国际消费金融公司的差距还是很大的,具体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

(一)设立主体方面

当前我国相关政策对设立主体资格方面的规定使得银行成为满足设立条件的几乎唯一的主体。设立主体过于单一,无法形成很好的竞争,缺乏消费金融产品创新的动力(谢世清,20xx)。因此,长远看来,设立门槛应相应降低,让更多的机构能够加入到投资主体中来。

(二)产品提供方面

商业银行对审批小额、短期、又没有抵押的耐用消费品贷款缺乏兴趣,消费者对银行流程复杂的审批程序会望而生畏,因此,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消费金融公司的重要业务(杨胜刚,20xx)。无特定用途的现金贷款主要以现金支付,针对个人用途的小额贷款,通常为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以借款人的诚信和还款能力作为放款依据(陈琼,20xx)。这使得这一业务会获得那些急需用钱而又惧怕那些繁琐的贷款手续的人的青睐。

(三)信用体系方面

要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重点建设征信机构体系和评价机构体系,积极发展专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逐步开放征信服务市场。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制定相关制度(杜孝良,20xx)。建立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事后的评价制度,加强征信市场监督管理,引入市场化的征信机构筛选机制。

(四)监管模式方面

消费金融公司一方面不吸收公众存款,其外部性较商业银行来说弱得多;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发放信用贷款,信用风险较大。因此国际上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一般对其流动性要求较低,而对其资本充足率要求较高(通常为10%~12%)。大多数金融监管制度健全的国家对此类机构作为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即便对消费金融公司类机构不直接实施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国家,也通常通过对其出资的金融机构进行并表监管(杨胜刚,20xx)。

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六

20xx年,张**同志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主持金融办全面工作。1至8月份分工联系并服务常务副市长黄成及其分管的工作和部门。

一年来,张**同志牢牢把握全市金融工作发展大局,克服困难,尽职尽为,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作出积极的努力。

逐季召开银政联席例会,正常开展银企合作洽谈活动。在组织本市银企对接的同时,成功组织了“市外银行看如皋”活动。落实专人帮助主功能区融通资金,积极促成北开、南开、软件园有关贷款项目的落实(北开银团贷款6亿,首期到账2亿;积极促成软件园从浦发行借贷,首期可望到账1亿;南开由江苏银行牵头,南京银行等加入,将发放银团贷款2亿)。

召开全市金融生态优秀市创建动员大会。协调配合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置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苗头性问题。集中精力协调处理了浦发行在古林木业连本带利达2800万元的债务问题、通江公司的银行债务问题等。

包头村镇银行于5月初开业;南京银行于9月28日开业;华泰证券12月28日开业。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筹建班子已到位办公,筹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工、农、中、建、无锡农商行和江苏银行都已经或正在如皋港开发区增加或新设网点。目前两个小贷公司指标的申报材料已经上报,力争在年底获批。现有两家小贷公司运行情况良好,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中均获得好评。

发挥好政策性保险的杠杆作用,依托国有大公司,及时化解出租汽车强险、摩托车强险、农机保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市农办、人保公司一道,精心谋划政策性保险向镇村延伸服务网点的问题。和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一道,定期了解和检查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

对照年初考核文件,加强阶段性督查,促进银行自觉服务大局。建立并完善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形成了一月两次网上监管与每月一次金融办、人行、财政局、审计局四方联手现场监管的工作机制。严格对照小贷公司考核评级细则等省市文件开展监管,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记录、及时反馈、跟踪整改,做法和成效得到省市金融办的肯定。今年,市政协根据年初确定的方案,对全市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不足一年的不列入评议)进行全面评议。测评结果,全市政协委员参评率89.62%,对金融机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27%,不满意率仅为0.72%。

首先做好服务市长的工作,在认真履行好金融办主任职责的同时,尽心尽责,做好联系、服务常务副市长及其分管的工作和部门,把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领导交办和部门要求的事项都能不打折扣,高效办结。此外,积极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扶贫攻坚、沿江经济洽谈会等项工作,积极履行好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职责。

述职人:出国留学网

20xx年xx月xx日

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七

各位领导,同事们: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xx年已一去不返,想想一年来的工作,有成就也有不足,有欢喜也有忧愁,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一简要的回顾。

一、环境及个人卫生

我每天坚持早起打扫卫生,整理柜台,把营业室的里里外外收拾的干干净净,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平台,给自己一个舒畅的工资环境。同时在平时的工作期间,能够按照联社的要求,穿工作服上班,不佩戴首饰,不留长发,对外一个良好的服务形象,不但使自己的工作取得吧良好的成绩,同时也对外宣传了信用社。

二、 对工作一丝不苟,对客户无微不至

我深刻的理解我们所在的是服务行业,尤其是我们临柜人员,我们的工作态度和自身形象就代表了我们的单位形象,所有的工作中一丝不苟,在存款业务中能够细致的清点客户的存款,在付出是也能够认真的登记票面,是自己的业务差错降到最低。在对待客户的时候,能够做的用心倾听,从来都不和客户争吵,始终把客户的不满作为我们工作前进的方向和动力,对客户提出的疑问,尽可能的细心的回答,客户还不能满意或是自己不熟悉的问题是,能够虚心的请教同事,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工作一年多来,从来没有出现过客户投诉和客户的不愉快事件。在营业终了后,把自己的业务传票及时的装订归档,从来不拖拖拉拉,是自己能在第二天的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因为工作的需要,晚上还安排的值班守库的工作。在值班过程中,能够按时的到岗,并查看监控视频画面是否清晰,院子及营业室周围有无可疑现象,在确认后做好值班守库记录,认真的接听电话。如果自己有事不能到岗,都是提前向领导请假并做好交接记录,所有一年来,没有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

三、 处理好同事关系,对工作有很多帮助。

俗话说,团结力量大,在一个集体中,我们个人的贡献是很有限的,所有我始终把处理好同事关系作为工作的前提,和谐的同事关系有助于自己工作的进步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因为我是一个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新员工,很多的业务技能和业务知识很欠缺,在和同事们的交谈中,我知道了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对我以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 积极完成各种工作任务。

信用社是一个金融机构,而金融机构的命脉在它的存款,所有我积极的组织存款,一是为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同时也是为了提高信用社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光有存款还不行,在贷款营销方面,我也努力的联系客户,扩大贷款的营销面。在中间业务方面也不懈怠。在平是的柜台服务中,能为农民工提供跨行的特殊服务,不但增加了中间业务的收入,也为农民工兄弟提供了方便。

在逝去的一年时间里,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还很欠缺,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能力还需要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再接再厉,提思想高政治觉悟,努力学习业务理论知识,继续加强业务实际操作能力,把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为岷县信用社的发展贡献自己了力量。

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八

甲方:

乙方

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甲方出资金乙方负责技术投资和资金管理,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取出赢利资金,按照协议所签的收益比例分配,立即给予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时间。

二:乙方为了避免在操盘中,由于甲方随意打开帐户,给乙方操盘带来影响,所以乙方要求独立掌握操盘密码的权力,甲乙双方都不得将帐户和密码,告诉第三人,如果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谁自己个人承担.

三: 具体合作模式分5种风险模式

1甲乙双方各负责投资本金风险50%,利润甲方分70%,乙方分30%

2甲承担本金60%风险,赢利后甲方分80%乙方分20%

3甲方负责本金70%风险,分赢利的85%乙方分15%

4由甲方个人承担风险100% 赢利后乙方分赢利的5%,乙方将甲方的风险控制在30%左右,如果亏损达到30%乙方必须告知甲方,获得甲方许可再投资

5 客户零风险,年收益为固定收益10%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对方终止本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 年月日 200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促进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就银企双方金融业务的合作进行了广泛协商,同意并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为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和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建立综合金融业务合作关系。甲方将乙方列为重点服务的优质客户,并在公司金融业务及个人金融业务方面提供综合服务;乙方将甲方作为公司金融和个人金融业务的主办银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宣传、介绍各项金融产品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使乙方在熟悉、了解的基础上自主运用甲方提供的各类金融产品。

(二)甲方为乙方量身订作建筑业项目经理个人贷款品种,可以给乙方项目经理个人不高于项目总额0%及乙方在甲方年日均存款0倍0的贷款授信总额0,但必须在符合甲方有关信贷管理制度,贷款手续合法、合规、还款来源充足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给予办理贷款,贷款资金必须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涉及保证贷款的,必须按规定由保证方交足保证金后,方可办理贷款。贷款应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单户贷款比例及集团客户贷款比例规定。因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建筑、房地产开发行业及贷款规模限制,甲方可随时终止对乙方的授信业务。。

(三)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办理信贷业务,并提供现金管理、票据贴现、资金结算等综合的公司金融业务。

(四)甲方将乙方的股东、高管、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关联方作为

(五)甲方综合考虑乙方公司及个人金融业务产生的综合贡献度大

(六)乙方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即000有限公司与甲方合作(但要符合甲方规定的准入条件),专门为乙方的项目经理个人办理贷款作担保,但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或经甲方推荐的其他企业或个人贷款担保除外。如甲乙双方签订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乙方须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全额先存入在甲方开设的存款账户,并作为监管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七)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生产经营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有权收集甲方的股东、高管、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关联方的个人金融产品使用信息;有权根据甲乙双方合作深度和效果,来决定对甲方的信贷政策。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办理金融业务的综合贡献度,享受甲方给予的优惠贷款利率或相关业务的手续费率。

(二)乙方获得贷款后,应优先通过在甲方的账户回笼资金,且通过甲方回笼的销售货款的占比应不低于在乙方的融资比例。

(三)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0个月之内,将基本账户转入甲方,保证其经营收入全部转入该账户,保持年资金流量不低于0亿元,并不

(四)受甲方贷款支持的建设项目所涉及到的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全部由甲方代理。

(五)积极配合甲方在多个业务领域深化银企合作,在取得甲方贷款后1个月之内,委托甲方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含年终奖金、分红款代发业务)、企业网上银行业务、财务转账pos等集团金融业务。乙方要积极鼓励和协助股东、高管、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关联方在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办理金农卡、储蓄等个人金融业务。

(六)乙方应动员上下游客户通过甲方进行资金结算,并争取账户多留资金。乙方向上下游客户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甲方直接办理的贴现额应不低于其上下游客户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总和的50%。

(七)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实的财务数据,并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信贷调查和金融产品使用信息收集等工作,主动与甲方沟通信息,及时通报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调整计划。

第四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作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在每一项具体业务合作过程中,需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具体协议的约定为准,但其内容应与本协议规定的精神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作为甲方签批乙方申请授信时必须的附件材料。

(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并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四)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遇甲方上级政策调整,不能兑现部分优惠承诺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五)如果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之内,未将其基本账户

(六)甲方可以在本协议生效后,与0000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但必须在乙方将基本账户转入甲方之日起,方可办理合作业务。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但在未续签新协议之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金融研究心得体会实用九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

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本合同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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