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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 籍贯更改申请书怎么写(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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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 籍贯更改申请书怎么写(七篇)
2023-01-10 01:37:1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一

户口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乙方已委托甲方人事档案管理的前提下,为解决乙方的实际困难,同意受理乙方的集体户口挂靠服务。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根据乙方委托,负责乙方本人的集体户口挂靠服务。不受理其配偶以及子女的集体户口挂靠。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集体户口的日常服务,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日常事务的协调与联系。

3.乙方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自负。

4.乙方须主动向甲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材料。协议期间,乙方如遇联系方法变更等,需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挂靠服务费每年_________元,每年一次付清费用。

6.协议期间,乙方因故需办理户口迁出的,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终止协议(需附本协议),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所交费用不退)。有拖欠服务费的,必须缴清后方可迁出。

7.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协议期满须按时迁出,如确需延长委托挂靠时间的,乙方应及时办理续签交费手续,下期的挂靠服务费交纳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至时不办理续签手续也不办理户口迁出的,甲方将按月加收10%的滞纳金,且后果由乙方自负。

9.未尽事项,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推荐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二

迁入户口介绍信

编号:

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员工 等 人现住我辖区 —请见信给予办理户口手

续为盼。

附人员:

年 月 日

注:

1、理顺户口需持小户口本、血型、16周岁以上人员的一寸黑白大头照片2张。

2、毕业生落户需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身高。

推荐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三

xx派出所:

我叫xx,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不在一起生活,为方便生活现向贵派出所申请将户口迁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望给予办理为盼。

(附离婚手续或者其他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推荐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四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96号)精神,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利,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积极创新人口服务管理,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良好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3.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强化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4.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5.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对不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规定、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拟落户地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落户。

6.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符合收养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拟落户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其他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私自收养、形成事实上的子女抚养关系,当事人可以在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抚养事实公证、并承诺承担抚养或监护责任后,再向拟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对被抚养人进行dna采样、排除被拐卖情况并取得相关证明。当事人凭上述材料和抚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被抚养人户口登记,被抚养人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7.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8.农村地区因婚嫁或者长期外出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或者长期外出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对因婚嫁离开原籍时间较长、返回原籍路途较远,且在现居住地与配偶、子女等共同生活的,经现居住地公安机关与原籍地公安机关联系确认无户口、并获取其原始户籍信息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9.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10.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按照本实施意见第5条相关规定办理。

11.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无户口人员。经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其亲属、所在单位、户籍地、居住地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其中,属于未成年人的,在县级以上公办儿童福利机构落户;属于成年人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为其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12.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实施意见精神上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14.认真核查办理。各地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认真梳理本地户口重点问题,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无户口人员底数及有关情况。要规范受理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水平,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要升级完善人口信息系统,加强对无户口人员人像、指纹信息备案和比对核验,确保登记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户口的唯一性。要严密户籍档案管理,对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材料逐一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15.完善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对与本实施意见精神不一致的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按程序修订户口登记、计划生育、大中专院校升学毕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16.积极宣传引导。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公民登记户口的权利和义务。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努力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积极动员无户口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7.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省公安厅要会同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对全省各地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由省公安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x月xx日

推荐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五

毕业生情况:

姓名:与户口本一致

性别:如实填写

出生年月: 年 月(与户口本一致)

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学校:与派遣证(即报到证)中内容一致

专业:与派遣证(即报到证)中内容一致

学制: 年(根据个人情况填写,例:本科同学一般应填写 "4年")

学历: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培养方式:统分、自费、定向、委培(与校方确认后填写,根据各人实际情况在上面打√) 生源: 省 市(县)(与校方确认后填写,生源地即高考前户口所在地) 健康状况:良好

接收单位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股份制

联系人:张健

联系方式:66593974

回执寄至: (空白,不填写) 邮编:(空白,不填写)

推荐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六

xxx派出所或公安局:

男的我叫xxx,性别男,汉族,出生于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现户口所在地为xx区xx路xx号xxxxx,为居民户口,在xxxx工作。妻子xxx,性别女,出生于x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为xxxxxxxxx,现户口所在地xxxxxxxxxx,为农村户口,现在为xxxxxxxxx的职工。我们于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由于妻子xxx的户口在xxx,给我们生活与工作上带来诸多的不便,现申请将妻子xxx女士户口迁移至xx市xx区xx路x号。请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户口本更改籍贯申请书简短七

接收函

经研究,我局同意办理毕业生接收你校x年专业毕业生 同学受聘到 工作的接收手续,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该同学介绍到我局报到。

1、报到证抬头填"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备注栏填具体工作单位。

2、户口请迁至:

3、档案转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局(邮编:510075)

4、党组织关系:省内院校受函抬头为"中共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委员会";省外院校为"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5、凭开出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省人才服务局办理报到手续。

6、不属于国家计划内派遣生;属定向委培生;未获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者此毕业生接收函无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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