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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征用房屋协议书 应急征用决定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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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征用房屋协议书 应急征用决定书(5篇)
2023-01-10 02:39:4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应急征用房屋协议书(精)一

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从严、从细、从深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汛情到来时居民群众的安全。当出现洪水汛情时,要以确保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力抗洪抢险,力求做到万无一失。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1、十个网格管理员统一听从社区防汛应急小组指挥,各网格管理员要负责实施每网格12员开展防范应急工作。同时,启动社区五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防汛及抗洪工作。配合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各网格职责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到组长。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资料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也要及时续报有关情景。

精选应急征用房屋协议书(精)二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更好地做好汛期到来时防汛抢险工作,在大雨、雷雨、暴雨等特殊天气发生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和事故发生后出现的滋生事故,减小与之有关的伤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应对雨雾天气及其引发的灾害的预防与处置。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团结防汛的原则,以高度的职责感与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

1、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传达和执行上级防汛应急组织的各项指令。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设在...x并由...x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汛期的值班与通信联络;收集上级与有关部门发布的天气、汛情信息;准备防汛抢险设施设备物资材料及车辆(抢险车辆名单见附件)。

2、分工负责,落实职责

1.报警联络:...x

2.车辆调度:...x

3.人员疏散:...x

4.后勤服务:...x

5.应急车辆:...x

(一)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防汛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措施;

2.负责指挥汛期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3.负责应急救援队的建设与管理;

4.承办市交通局防汛指挥部交界的其他事项。

(二)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

1.总指挥负责防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防汛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小组工作落实情景。

(三)防汛抢险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防汛抢救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本预案,指导制定防汛应急预案;

2.组织落实防汛应急抢险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3.传达落实各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汛工作的工作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防汛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一)各部门要做到对本行业汛期运营特点与应急抢险预案心中有数,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做好本单位防汛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单位力量,做好应急运输、抢险车辆、通汛、物资、器材储备,组织防汛演练,提高防汛抢险应急保障本事。

(二)预案启动及分级响应机制,按照市政府及主管部门防汛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农村客运班车、长途客车、省际客运、旅游客运要做到: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技术科要加强对所属司乘人员的防汛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及时制定汛期安全行车措施,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营。因汛情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行车中遇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

同时要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机制,对山区线路、涉水、漫水等特殊路段进行现场查勘,排查重点是山区易发生洪水、泥石流与山体滑坡的危险路段,以保证乘客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汛期安全运行方案、绕行区间和停运应对措施;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景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转运乘客,保障安全。

2.确保完成防汛应急旅客运输任务。组成应急运输大队,并将抽调车辆的车号、人员、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市运管所,要督促落实,遇有紧急防汛任务,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指挥。结合辖区实际,抽调客运车辆组成应急运输车队。

3.汛期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置。

(一)加强防汛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在汛期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提前制订领导值班和gps监控计划,领导坚持带班、监控人员必须按规定落实24小时不间断gps监控工作,不得脱岗;建立严谨、规范的汛期值班记录制度,领导领导要认真填写好值班日志,gps监控人员同时要做好特殊及恶劣天气信息提示台帐,按照要求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进行处置。

(二)建立汛情报告制度。遇标准以内洪水出现的泡车、进水、运输中断等一般险情,单位接报后30分钟内要报告市交通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遇超标洪水出现的重大险情,单位接报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和主管部门。

(三)建立汛情和气象预报制度。安全技术科、客运站、生产经营科要及时经过气象台或网络等不一样方式获取天气状况,并及时经过张贴通知通报、群发gps平台信息和手机信息、实行安全告诫等方式通知到每一位驾驶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市级应急物资运输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运输预案,下达应急物资运输任务调度命令,并督促各客运车辆驾驶员执行,确保市级防汛物资应急运输保障有力。

(五)汛期期间领导小组各组长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遇到紧急情景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各科室要及时向防汛指挥办公室报送防汛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一)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应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情景、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防汛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将有关情景上报集团公司和市交通局,由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应急物资做好准备工作。

精选应急征用房屋协议书(精)三

为落实经济生产建设和新冠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做好企业年会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高效处置会议相关场所疫情,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适用于指导在某某公司大型年会活动相关场所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时的应急处置。

按照“六个到位”思想,即组织机构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物资用品到位、应急预案到位、管理责任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充分做好会前准备。

(一)、成立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

1、成立防控工作组

活动主办单位要成立新冠肺炎防控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负责人,对接市卫生健康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针对会议议程制定相应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急预案。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 xx xx

2、防护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各组分工合作,紧密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2.1防护及应急救援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xx

主要职责:

1、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理;

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及对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的信息报送;

检查活动期间职工口罩佩戴情况,并为职工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2.2防护及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 xx xx

主要职责:

负责保障公司活动期间疫情防控的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水、体温测量仪等物资的保障工作;

负责公司活动场所的环境清洁整治工作,做到会前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消毒;

在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消毒液,要求参会人员进出时进行洗手、消毒。

负责员工就餐的安排管理,所有员工采用分批次就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就餐座位采取两人一桌(保持1米以上距离,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單就餐),所有人员就餐前就餐后进行洗手(由专人负责) 。

2.3防护及应急救援宣传报告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 xx

主要职责:

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发布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职员恐慌。

负责组织检查职工全天口罩佩戴情况,并对违反规定的职工进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2.4防护及疫情防控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xx xx

主要职责:

做好公司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属地疾控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随时掌握和提供最新疫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报告信息,提出工作意见,传达疫情防控要求;

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的传染预防教育;

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回的职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

全面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从所有职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领导组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

(二)开展会前准备与培训

各会议参与单位在会前分批次对所有参与会议人员开展全员知识培训或告知,包含保洁、餐饮服务人员、司机等后勤工作人员,对不用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同时做好会议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

对每个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到“8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制定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主办单位要对会议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

(三)、提前摸底分析,实行分类管理。

主办单位提前对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摸底调查,了解参会人员近15天内行程,有无到疫情高发地,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存在上述情况者均不宜出席本次活动或作为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对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数量、参会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做好会议前的健康监测,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

活动期间,会场要根据参加人员数量及场地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1.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关。对会议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情况检查,旅行史、接触史调查,结果无异常者方可上岗。对进出会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强化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分组管理,指定工作人员为健康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组员开展健康状况监测。

3.减少人员流动。各健康管理负责人,督促组员进入会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按会议议程和工作人员指引参会,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尽量保持座位相对固定,控制会场内人员密度,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4.加强防控知识宣教。强化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要注重手部卫生。在没有进行手卫生前不随意触碰口腔、鼻腔和眼睛,会议期间正常佩戴口罩。

(六)加强高风险场所管理。

1.密闭、半密闭会场。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前必须严格落实手卫生,增大参会人员座位间隔,减少人员之间的不必要的流动,会场负责人要巡查在场人员防护情况,检查口罩佩戴是否合规正确,加强会议场所的清洁消毒。

2.通风系统。会议场所在会前应至少开窗通风半小时,会议期间尽量开窗通风,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如会议室不具备开窗条件,应确保会议期间集中空调正常运行,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使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供餐。会议前需要全面对餐饮供应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实习分餐制,控制就餐人员间隔。人员就餐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就餐后快速离开避免就餐时相互近距离交谈,仅在吃饭时摘下口罩。

4.洗手间、宿舍、电梯等高风险场所。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手)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参会人员住宿房间、工作人员宿舍、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杀。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或工作人员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应就地安顿原则,立即送至场馆的临时隔离点,并安排其他人员有序撤离该场所,记录好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安排到原来住所暂时居家隔离观察。

健康管理负责人立即向主办单位领导报告,并联系驻点医疗团队,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根据病情转送就近的发热门诊进一步隔离诊治,并第一时间向某某市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某某市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指导会场所在辖区疾控机构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会场评估合格后才可重新启用。

如病例经诊治报告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某某市疾控中心通过流行病学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应按规范立即转送至集中隔离酒店进行医学观察,并采集标本和送检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同时某某市卫生健康局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某某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潜在密切接触者。基础“三人小组”按规定做好潜在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病例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密切接触者经集中隔离14天后没有发病的,可解除应急响应,隔离区域解除隔离。若有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再行解除。

精选应急征用房屋协议书(精)四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及《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由我市处置的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锅炉及压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2)煤炭采购困难或运力紧张而影响正常供热;(3)因锅炉、换热设备故障或供热主管线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积停供或低温运行。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各供暖企业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市主城区供热突发事件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县(市)区供热突发事件以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抢修、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修队伍、材料、车辆、工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县(前)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2.1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器压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单机(台)故障等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全部中断或部分机器设备低温运行;

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一定范围内供热中断;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低温运行;

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缺乏备用热源等因素导致供热中断或供热能力不足造成低温运行。

2.2事件分级

本预案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供热突发事件、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县(市)区政府能够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内;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2万户以下,12小时内恢复供热;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县(市)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下,完全停热超过24小时;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影响供热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造成低温运行,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过分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热,影响供热面积200万㎡以上,完全停止供热72小时以上。

(3)供热设施设备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以上,96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4)出现供热煤炭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5)供热企业擅自停供,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6)因热源单位热源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200万㎡以上。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3.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政府、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必要时调度市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3.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中的各自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3.3专家组

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1.为本市城市集中供热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和参与供热应急预案的修编、演练评估等工作;

2.参与现场处置,对供热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处置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决策方案;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3.4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同配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向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的供热预警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收集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抢修作业,为抢修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恢复等。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天然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

4.市国资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国有资产抢救和保护,并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处置。

5.市卫健委:负责供热突发事件伤亡人员以及抢救人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受伤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筹措、供应及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人员伤亡的供热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8.市公安局:负责维持好抢修现场秩序及煤炭运输通道顺畅、依法制止各类影响供热抢修、维修的行为。

9.司法局:负责研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的涉法事务,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及时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

11.市民政局:认真做好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的供暖解决方案,及给予家庭一定的帮扶。

1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专家提出控制事态和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安全处置,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生态修复方案;参与涉环保事件的调查评估。

13.市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调查供热事件单位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信息,并在事故善后工作中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

15.市商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1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企业的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应急运输保障。

17.市气象局:负责应急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18.市总工会: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19.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辖区人民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20.国网营口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影响供热能力的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21.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影响供热用水的故障抢修工作。

22.营口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4.1监测预测

(一)预防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供热企业要制定本单位供热区域的应急处置预案,设立安全员,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二)监测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各级值班室和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气象、地震(应急)、国土(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进行传播,提出防范应对要求。

(三)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2预警

(一)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趋势。

3、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事件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二)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三)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县(市)区政府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及时做出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3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是受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当地、上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政府报告信息,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30分钟内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电话:

5.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第一受理人必须在1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副组长或组长。如现场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或发生起火、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现场处置队伍要立即通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和市政府调派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排爆、灭火、断电、断水、断气、疏散群众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2响应分级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5.3指挥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先期处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协调先期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5.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营口供电公司、热源单位、供热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牵头,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及煤炭等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营口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牵头,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总工会、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参加,负责对供暖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调查处理的,由国务院、省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市卫健委、市民政局、供热事件企业等部门参加。负责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安抚受灾群众,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5.5应急处置措施

1.基本处置措施

(1)供热企业等专业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规定程序请求支援;

(2)因工程设施损毁或管网泄漏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应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有序、高效地清理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必要时通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4)通过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热;

(6)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2.分级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或调集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提高供热质量;

(4)紧急调运政府应急储备煤炭;

(5)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

(6)启动备用热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2)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接管供热的工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备;

(2)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供热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上级请求支援。

5.7应急联动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与周边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5.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防寒保暖工作,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6.1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通过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6.2舆情引导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7.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低温运行造成群众室内温度不达标的要予以低温补偿。

7.2社会救助

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7.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进管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和应急煤炭。加强对储备物资和煤炭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给予支援。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临时征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或相关企业的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8.2通信保障

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信局等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含卫星通信)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卫生保障

市卫健委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8.6技术保障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选调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态势研判,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为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9.1应急预案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9.2应急预案演练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自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9.3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批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4预案修订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9.5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精选应急征用房屋协议书(精)五

安全是企业的命脉,人员的安全尤为重要。为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把损失减少到最小,为了确保在发生火灾时,每一位员工都能熟悉逃生线路,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司的消防安全,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和紧急应变能力,更是为了确保员工在危险情况下的安全,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员工在遇到发生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音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地点、火势大小、告知相关上级领导。

1、行动措施

(1)火灾现场的第一发现人就近用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2)当发生火警时,主管人员须立即赶赴现场查看,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中心。

(3)待消防中心接到火灾确认信息后,应立即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安排开展疏散、灭火、救援工作。

(4)控制、疏散闲杂人员,指派专人组织人员疏散,让人员不要惊慌有秩序地安全撤离,同时引领消防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5)把火情的具体位置,燃烧物品是什么,燃烧范围大小及火势走向,起火原因,有无人员被困,有无贵重物品等祥细情况报指挥小组。

2、行动原则

(1)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物品,以避免火势扩大。

(3)对疏散出来的人员逐一进行清点,一个也不能漏掉。

3、现场指挥者要求

(1)由最早赶到现场的最高职务者担任灭火指挥员并将火情通报给指挥小组,灭火指挥员职务由高到低排列顺序为:总经理、经理、各区域主管。

(2)总指挥者根据火势的大小,火情性质进行分工,指挥各组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做好警卫警戒工作等。

(3)总指挥员如预料或确定火灾不能自行扑灭,应立即指示向火警台“119”报警。

4、其他人员: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他人的任何举动。

1、一旦发生人员烧伤、砸伤、窒息等事故,立即将受伤人员移至安全、阴凉区域,进行现场包扎,对窒息人员进行人工呼吸等方法进行抢救。

2、在现场抢救的同时,应向医院求援(电话:120),请专业医疗救护单位进行救护。

一旦发生火灾,在初起阶段应按以下应急程序实施:

1、报警。做到“报警早,损失小”,迅速将事故险情上报给办公室,并拨打火警“119”报警;

2、疏散。现场负责人要迅速组织员工撤离,并将客人疏散到安全区域;

3、迅速查明火情,调查起火原因,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场内有无易爆物资、有毒物资,有无被困人员、有电等,如电器、电路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

4、合理部署灭火力量。应将主要力量部署在火势蔓延区,控制火势发展;

5、合理使用灭火器材。如在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充足,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采取灭火、降温、撤走现场易燃易爆物资等有效措施,积极进行自救;

6、积极救人是首要任务,力争最大限度的减小人员伤亡;

7、抢救物资:最大限度的减小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损失;

8、根据险情,通知可能受到威胁的单位和人员撤离危险区,清除现场障碍物,拓宽灭火现场,积极清障;

9、配合消防队灭火。

(1)指挥员安排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各岗位负责人协助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补充、恢复消防设施、设备。

(3)部门进行人员集结,清点部门人员有无缺少。

(1)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2)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的任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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