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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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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汇总9篇)
2023-11-20 05:55:46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潜在的优势和不足。写好一篇总结,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但更应该注重自己的思考与总结。这篇范文通过逻辑合理的结构和清晰准确的语言,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总结的本质和目的。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一

申请人:陈某,男,汉族,19xx年3月15日出生,住广东省某县某镇某村某号。

被申请人:谢某、男、汉族、19xx年12月4日生,住广东省某县某镇某街某号。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申请人所提出的车辆贬值的损失进行重新评估。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6年2月15日已经贵院立案审理,案号为(2016)粤xxxx民初字第xxxx号。在被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委托评估公司对其车辆的贬值评估所做的【2016】临鉴字第xxx号《评估报告》提出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论有权申请重新评估。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被申请人单方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而该评估结果与我国目前的通常评估结论不符,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二、被申请人单方委托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针对可以修复的车辆,我国目前尚未颁布相关已经修复的交通事故车辆发生贬值的评估相关标准,有资质的评估公司是无法进行评估的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评估,恳请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二

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

灵山县地方税务局:

本人于年月日把位于灵山县灵城镇三海双鹤开发区七星区文峰路(土地使用证号:灵国用(2004)第01-1309b号,灵房权证灵山字第201129111号,土地面积:40.17平方米,建筑面积178.33平方米)的房屋卖给邓铃川,成交价人民币30万元整,分2次付款,待办过户手续,现因当事人对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该房屋做出的评估结果(鉴定标的价格:人民币461860元整)有异议,要求重新评估。现将理由陈述如下:

1、此房产作为本人住宅,无出租收益,这份报告不应按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

2、本房产属于不规则建筑,俗称三角屋,漏斗屋,按本地风俗风水不吉利,不能以附近方正楼房的均价来评估,加之建设时考虑不周,布局不合理,升值空间不大,影响本房屋价值。

3、目前此房产是附近最先建起的,位于两条道路夹角,屋背无通道,两边暂时无房屋,若以后两边空地建房后,本建筑会被遮光、挡风,不利采光、通风。

本人希望贵单位能本着实事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为此,本人特申请对本人的房屋进行重新评估,特此书面告知,请贵单位及时予以重鉴。

申请人:

日期: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三

陈志辉房产卖给邓铃川重鉴申请书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灵山县地方税务局:

本人于年月日把位于灵山县灵城镇三海双鹤开发区七星区文峰路(土地使用证号:灵国用(2004)第01-1309b号,灵房权证灵山字第201129111号,土地面积:40.17平方米,建筑面积178.33平方米)的房屋卖给邓铃川,成交价人民币30万元整,分2次付款,待办过户手续,现因当事人对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该房屋做出的评估结果(鉴定标的价格:人民币461860元整)有异议,要求重新评估。现将理由陈述如下:

1、此房产作为本人住宅,无出租收益,这份报告不应按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

2、本房产属于不规则建筑,俗称三角屋,漏斗屋,按本地风俗风水不吉利,不能以附近方正楼房的均价来评估,加之建设时考虑不周,布局不合理,升值空间不大,影响本房屋价值。

3、目前此房产是附近最先建起的,位于两条道路夹角,屋背无通道,两边暂时无房屋,若以后两边空地建房后,本建筑会被遮光、挡风,不利采光、通风。

本人希望贵单位能本着实事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为此,本人特申请对本人的房屋进行重新评估,特此书面告知,请贵单位及时予以重鉴。

申请人:日期: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四

申请人:xxx,男,20xx年x月xx日生,汉族,住临沂市xxx2号楼3单元302室。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委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申请人所有的52件板材(详见法院查封清单)予以重新评估。

事实与理由。

关于原告谷xx、谷xx、谷xx、姜xx诉王a、王b、刘c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兰山区人民法院业已立案受理,由法院委托临沂嘉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王a所有的52件板材进行了资产价值评估,临沂嘉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做出了临嘉价评字(20xx)第054号报告书,评估价格为29万元整。申请人对此持有异议,申请人作为该宗板材的.实际所有人,从事板材经营十余年,根据申请人所掌握的市场价格和该宗板材的实际情况,申请人认为该宗板材实际价格为824354元,临沂嘉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格过低,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委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申请人所有的52件板材(详见法院查封清单)予以重新评估。

此致

兰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

20xx年xx月xx日。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五

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格下载)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程序:

(一)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1、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2、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4、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三)市国资委收到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后,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

二、资产评估核准项目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或《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

(四)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有效材料;

(五)所涉及的资产重组方案或者改制方案、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六)标底企业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七)市国资委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附: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六

我辽宁瑞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拟进行战略重组,需要了解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要进行企业价值评估。以下就我公司基本情况做简要介绍。

1.辽宁瑞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辽宁省辽阳市铁西路8号。公司总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总注册资金1000万元。

2公司现有员工260人,其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30人,高级工程技术人员6人。

3.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二硫化碳、高纯五硫化二磷、石油焦、煅烧焦、预焙阳极、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天然气、硫磺、磷酸辛酯等产品。主要产品二硫化碳36万吨/年,五硫化二磷2万吨/年、煅烧焦30万吨/年、预焙阳极20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2万吨/年。公司是目前全国二硫化碳、五硫化二磷行业龙头企业,是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现拥有各项技术专利15项。

4.公司下属企业9家,产品行销全国20多个省市,现有用户15000多个。企业所在地区有23条送货上门的供应渠道,其他地区有31个代销售网点。且我公司主要用户均为重点骨干企业。

我公司希望贵公司能够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和资产评估准则,做到客观真实地估算本公司的经营价值,保障股东权益,今特此向贵公司提出资产评估申请,望贵公司能够及早受理。

申请人:辽宁瑞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立。

日期:2008年3月1日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七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是贵局下发行政裁决的主要事实依据。申请人认为,拆迁人单方委托的评估机构所作出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完全违背了市场价格,显失公平、公正,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实体利益。

为此,申请人依据有关评估操作规范及《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特书面申请贵局另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申请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或者邀请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望贵局慎重考虑,予以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八

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是贵局下发行政裁决的主要事实依据。申请人认为,拆迁人单方委托的评估机构所作出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完全违背了市场价格,显失公平、公正,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实体利益。

为此,申请人依据有关评估操作规范及《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特书面申请贵局另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申请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或者邀请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望贵局慎重考虑,予以批准!

申请人:

资产重新评估申请书汇总篇九

申请人: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人民路91号。

法定代表人:邵国钦职务:执行董事。

对本案被上诉人董木清、周希福施工的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b-09主体基础底版以下斜坡的工程重新进行造价鉴定。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明显依据不足的。

事实与理由:

董木清、周希福诉申请人及贵阳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委托贵州铭建会计师事务所对原告董木清、周希福施工工程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b-09主体基础底版以下斜坡的工程进行了造价鉴定,但其所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不足,鉴定结论错误,以致一审法院依据该鉴定意见作出的判决错误,需要重新鉴定,具体问题如下:

1、本案委托鉴定的内容是“原告董木清、周希福施工工程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b-09主体基础底版以下斜坡的工程造价”,鉴定范围为“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b-09主体基础底版以下斜坡的工程及现场发生的零星签证劳务”,但是鉴定结果却是整个工程的结算总金额,超出了鉴定授权,鉴定结果与委托鉴定的内容和范围不一致。2、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依据是“原告编制的工程结算书、施工图纸及相关工程量签证资料”,但是在整个鉴定意见书附件和鉴定材料中没有任何“施工图纸”,鉴定机构称鉴定过程是以“原告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cad复测”实属捏造事实。并且,作为鉴定依据的工程结算书等部分原告单方面编制和提交的材料根本未经质证或经质证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本案申请鉴定的原因之一就是当事人双方在涉案建筑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量上存在分歧,需以最终的竣工图纸为准进行公正、客观地测算,鉴定机构仅以原告编制的施工资料为检材进行计算毫无鉴定意义,鉴定结论缺乏客观真实性。

3、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程序违法,鉴定过程只是根据原告自行编造的所谓结算书和签证资料结合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了简单的计算和复核。其中,对于最需鉴定的“b-07、b-09、b-11、b-13号楼斜坡施工工程”根本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审查,既没有依据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复核面积,也没有实际测量或勘验施工量,整个鉴定过程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鉴定书应当具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以及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对于该部分斜坡工程,《鉴定意见书》只有结论没有任何分析或说明,从形式上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并且,从结论上看,该部分工程的鉴定造价完全是鉴定机构代替法院职权对原告单方编制的大量手写材料进行认定的结果,而这些原告自己编制的材料本就是不具有合法性的无效证据,不应作为鉴定依据。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的规定:“经过当事人证据交换、确认、签字、质证的举证资料,应作为鉴定资料列为鉴定依据,用以计算并纳人造价鉴定结论意见;经过当事人双方证据交换、质证后,纠纷一方当事人不认可的资料,鉴定机构应提请鉴定委托人决定处理办法;对鉴定委托人授权鉴定机构鉴别和判断的,受托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工程造价专业技术、知识和有关政策对鉴定资料经过甄别后予以区别对待”,前述斜坡工程的鉴定依据材料明显不是建筑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专业性材料,更不足以认定工程量。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的规定,只有整个鉴定项目事实清楚、依据有力、证据充足时鉴定机构才能出具可确定的造价鉴定结论意见。贵州铭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在没有满足前述鉴定规定的条件下就草率对全部鉴定项目都作出可确定的造价鉴定结论,严重违背了鉴定的客观、公正、合法性原则。综上,该《鉴定意见书》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申请人不予认可,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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