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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 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精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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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 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精辟(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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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一

一、健全完善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宣传信息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以创建办为中心,横向连接区八大工委,纵向延伸到各街道、乡相关责任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网络。区创建办设立宣传信息组,具体负责我区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整体部署;负责协调区内外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负责编辑《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并向首都文明办、媒体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镇文明区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典型;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编辑上报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统筹推进宣传信息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单位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海淀区有关文明创建重要决策的部署、措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2、围绕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的中心任务,把握首都文明区创建标准,结合“做文明有礼北京人”活动主题,开展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摩文明、网络文明六大文明行动的情况。

3、上级领导在所在单位调查研究、指导组织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落实情况。

4、各单位及干部群众对文明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与文明区创建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情况,包括重要的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社情民意等。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在对口上报信息时,同时报区创建办。凡工委或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重要社会动态等重点信息,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区创建办。报送途径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或拨打宣传信息组电话。

(三)建立信息需求预约制度

按照首都文明办有关宣传信息工作要求,区创建办将以《宣传信息约稿通知》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把所需宣传信息材料报送区创建办,经创建办筛选、整理、加工后报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建立宣传信息考核奖惩制度

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情况须及时向区创建办报送,每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实行宣传信息计分考核办法,对宣传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宣传信息被区(含区)以上宣传信息部门采用的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为:每上报1条信息计1分,被区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5分,综合编辑1条计2分;被市委、市政府和首都文明办信息刊物或市级媒体采用1条计20分,综合编辑1条计10分;被国家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40分,综合编辑1条计20分;1条宣传信息内容同时被多个刊物或媒体采用按最高分计算;首都(含部门)、市、区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计50、40、30分(同条宣传信息内容多次被批示,以最高分计算)。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也按上述标准计分。

每月对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印发各单位,同时将统计结果报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半年和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得分前3名的工委,前5名的部门、街乡镇和信息工作者,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单位文明区创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工作突出的,也予以表彰奖励。

三、改进宣传信息形式,扩大文明区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一)扩大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网站媒体等宣传手段和户外广告、电子屏、黑板报、橱窗、宣传栏、工地围挡等多种载体,做好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工作。编发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口号,制作横幅、标语、海报,在主要大街、广场车站、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社区(村)等重点地区悬挂张贴,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营造全民知晓创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抓住“我们的节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举办讲座论坛、演讲征文、面对面的文明宣讲等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先进典型,开展等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推广活动,激励海淀人民“爱海淀、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热情和信心,凝聚全区力量,同心同德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

(二)办好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

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将围绕我区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落实文明区创建各阶段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及时反映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情民意等文明区创建各方面的工作动态、成效举措、存在问题、建议意见。传输文明区创建信息,扩大文明区创建共识,宣传推广文明礼仪知识,提升全社会文明和谐程度。

(三)办好《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

《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将围绕我区文明区创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客观、及时、全面反映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创建工作情况。编辑区领导关注的信息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动态、社会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典型案例、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等。《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普刊)原则上每周一期。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本着“有情即报”的原则,实行一事一报、一件一报、一情一报,由区创建办按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媒体链接、问题与建议、舆情反应等栏目设置,整理编辑,报区四套班子领导,送区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印发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对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和具有推广价值的重点信息,区创建办将以《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特刊、专刊)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市相关部门。

四、坚持形式与效果统一、数量和质量并重,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要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将首都文明区创建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实现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不断强化社会单位和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携手担负起建设首都文明区的光荣使命,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人人讲文明,人人传播文明,提升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示范引领,强化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弘扬社会美德,特别注重主题活动的推进和文明细节的变化,挖掘好的工作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使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创建自觉践行。要发挥驻区首都市属单位和部队的共驻共建作用,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市民的评议督导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集各方之智,聚各方之力,真正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共建首都文明区。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报送文明区创建信息要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着力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增强信息工作针对性,认真落实“五个必报”:关于文明区创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必报;事关文明区创建组织机构运行、社会宣传发动、服务改善民生以及社会关注度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报;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有特色的做法、典型和经验必报;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等重要信息必报;与文明区创建相关的突发性事件及重大社情民意反映必报。要突出报送领导关注、急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反馈基层群众对文明区建设的反映,及时报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敏感性问题。要增强主动捕获信息的意识,变坐等信息为捕获信息,变“收集”为“搜集”,在信息的综合、分析、提炼和加工上下功夫。加大调研力度,挖掘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有一定深度、服务于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信息。要处理好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的关系,善于把握全局,敢于揭露矛盾,剖析问题实质,报真情说实话,增强预警性信息的针对性、可用性。要总结提炼本部门、本街乡镇工作成效、经验,及时通过信息渠道把难点、热点问题反馈给区创建办,达到交流工作、解决问题、提升形象的目的,同时,积极借助信息平台把本部门、本街乡镇的亮点展现出去,扩大宣传效果。

五、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第一,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宣传信息工作,区信息重点网络单位要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宣传信息员,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确定1名宣传信息员,宣传信息员具体负责宣传信息编报工作。要为宣传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为宣传信息员列席本单位、本部门除特殊事项以外的各类工作会议提供便利,确保宣传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建立定期研究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切实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定期分析宣传信息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和落实做好本单位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第三,不定期组织宣传信息员业务培训,邀请首都文明办、首都文明办宣传信息工作业务专家授课,提高宣传信息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扎实做好我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关于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二

一、工作思路

按照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市委工作会和区委全委会以及区“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保”和建设“现代国际田园城市示范区”的目标,以“统筹推进全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为主旨,着力宣传房产管理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始终将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与做好全区房产管理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新闻宣传贯穿、渗透、覆盖于房产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为全面推进房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构建宣传格局

将新闻宣传工作当作一项开路性工作,摆在全局重要工作议程,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新闻宣传目标分解到局属各科(室)部门,年终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先进评选评定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为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新闻宣传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新闻报告,严格程序、稳妥把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服务。同时加强与上级宣传部门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社会主要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的新闻宣传,扩大新闻宣传成果。

三、突出重点,发掘亮点,着力提升宣传水平

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发掘新闻亮点,深挖特色内涵,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报道。

(一) 大力宣传区域优势,促进房地产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依托区位、生态、产业三大优势和龙泉山麓西坡特有的地形地貌特点,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最佳人居环境示范区”的宏伟目标,通过政企联合联动,合力开展区域策划包装,在省市主流媒体开展城市怡居品牌整体宣传,精心策划筹备龙泉房博会,积极开展跨地巡展、怡居论坛等活动,通过走进巴中、内江、资阳、重庆、新疆等省内外城市开展房产巡展,塑造“怡居龙泉”品牌,推介住房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为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二)大力宣传住房保障政策,确保民生目标。

通过龙泉开发报、地方电视台、服务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保障标准等定期向社会公布,提高市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加强与社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联系,在低收入家庭较为集中的小区内,张贴政策宣传资料,扩大住房保障的影响力。

(三)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构建和谐环境。

深入宣传《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相关规定,积极协助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横幅、黑板报、专栏等宣传形式,向小区业主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让业主全面知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农民(新市民)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和服务管理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尽快转变生活方式,全面融入城市文明,全面享受城市文明,统筹推进城乡物管一体化,努力实现城乡物业服务满覆盖的工作目标。

(四)大力宣传《物权法》及《房屋权属登记办法》,强化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利用我局己建立的网站,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办事程序、收件范围等在网上进行公开,加大对房屋产权产籍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市民可通过网上互动平台提出建议、意见,也可进行投诉和咨询,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

(五)大力宣传白蚁防治知识,实现科学控制蚁害。

利用近几年我区白蚁危害的各种典型事例制作图片展板、挂图、宣传手册、宣传传单等,以设置固定咨询点现场解答、到各物业小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到各街镇乡流动宣传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白蚁危害,让广大市民在图文并茂的宣传和现场答疑中深入了解白蚁危害的相关知识。

(六)大力宣传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安全意识。

通过召集开发企业、物管企业、装修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涉及拆改房屋墙、梁、板、柱、基础、屋盖等进行现场查勘,并深入细致的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强化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

(七)大力宣传拆迁政策,全力推行阳光拆迁。

通过协调沟通会、政策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阳光拆迁”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城市房屋拆迁,加快改造进程,推进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

(八)大力宣传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租赁市场。

采取定点与流动的方式,在十陵、大面等出租房屋相对集中的场镇进行重点宣传,同时,通过龙泉开发报、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增强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自学接受登记备案的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断规范租赁市场。

(九)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

全力做好物管纠纷、购房投诉、土地遗留项目“两证”办理问题等房地产项目业主的思想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会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及措施,下大力协同妥处一批涉及房政管理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努力化解纠纷、缓解矛盾

(十)大力宣传房政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着眼于不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宣传我局组织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等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房管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

四、畅通信息,健全机制,着力提高应对能力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着力提高应对、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技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发生的突发事件、容易引起社会较大反响的热点、焦点问题,特别是涉及房产管理的重大事件,要采取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主动发布涉及全区房产的新闻、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

五、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着力实施奖惩制度

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挖掘亮点,杜绝虚假新闻,对工作积极落实、组织到位、信息畅通、成效明显的科(室)部门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因迟报、漏报或瞒报紧急重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关于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三

根据《20xx年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意见》(精建〔20xx〕6号)和《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方案》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首都文明区创建活动,区创建办宣传信息组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健全完善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宣传信息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以创建办为中心,横向连接区八大工委,纵向延伸到各街道、乡相关责任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网络。区创建办设立宣传信息组,具体负责我区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整体部署;负责协调区内外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负责编辑《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并向首都文明办、媒体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镇文明区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典型;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编辑上报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统筹推进宣传信息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单位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海淀区有关文明创建重要决策的部署、措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2、围绕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的中心任务,把握首都文明区创建标准,结合做文明有礼北京人活动主题,开展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摩文明、网络文明六大文明行动的情况。

3、上级领导在所在单位调查研究、指导组织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落实情况。

4、各单位及干部群众对文明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与文明区创建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情况,包括重要的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社情民意等。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在对口上报信息时,同时报区创建办。凡工委或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重要社会动态等重点信息,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区创建办。报送途径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或拨打宣传信息组电话。

(三)建立信息需求预约制度

按照首都文明办有关宣传信息工作要求,区创建办将以《宣传信息约稿通知》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把所需宣传信息材料报送区创建办,经创建办筛选、整理、加工后报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建立宣传信息考核奖惩制度

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情况须及时向区创建办报送,每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实行宣传信息计分考核办法,对宣传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宣传信息被区(含区)以上宣传信息部门采用的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为:每上报1条信息计1分,被区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5分,综合编辑1条计2分;被市委、市政府和首都文明办信息刊物或市级媒体采用1条计20分,综合编辑1条计10分;被国家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40分,综合编辑1条计20分;1条宣传信息内容同时被多个刊物或媒体采用按最高分计算;首都(含部门)、市、区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计50、40、30分(同条宣传信息内容多次被批示,以最高分计算)。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也按上述标准计分。

每月对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印发各单位,同时将统计结果报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半年和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得分前3名的工委,前5名的部门、街乡镇和信息工作者,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单位文明区创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工作突出的,也予以表彰奖励。

三、改进宣传信息形式,扩大文明区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一)扩大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网站媒体等宣传手段和户外广告、电子屏、黑板报、橱窗、宣传栏、工地围挡等多种载体,做好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工作。编发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口号,制作横幅、标语、海报,在主要大街、广场车站、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社区(村)等重点地区悬挂张贴,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营造全民知晓创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抓住我们的节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举办讲座论坛、演讲征文、面对面的文明宣讲等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先进典型,开展等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推广活动,激励海淀人民爱海淀、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热情和信心,凝聚全区力量,同心同德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

(二)办好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

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将围绕我区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落实文明区创建各阶段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及时反映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情民意等文明区创建各方面的工作动态、成效举措、存在问题、建议意见。传输文明区创建信息,扩大文明区创建共识,宣传推广文明礼仪知识,提升全社会文明和谐程度。

(三)办好《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

《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将围绕我区文明区创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客观、及时、全面反映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创建工作情况。编辑区领导关注的信息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动态、社会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典型案例、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等。《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普刊)原则上每周一期。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本着有情即报的原则,实行一事一报、一件一报、一情一报,由区创建办按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媒体链接、问题与建议、舆情反应等栏目设置,整理编辑,报区四套班子领导,送区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印发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对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和具有推广价值的重点信息,区创建办将以《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特刊、专刊)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市相关部门。

四、坚持形式与效果统一、数量和质量并重,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要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将首都文明区创建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实现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不断强化社会单位和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携手担负起建设首都文明区的光荣使命,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人人讲文明,人人传播文明,提升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示范引领,强化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弘扬社会美德,特别注重主题活动的推进和文明细节的变化,挖掘好的工作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使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创建自觉践行。要发挥驻区首都市属单位和部队的共驻共建作用,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市民的评议督导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集各方之智,聚各方之力,真正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共建首都文明区。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报送文明区创建信息要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着力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增强信息工作针对性,认真落实五个必报:关于文明区创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必报;事关文明区创建组织机构运行、社会宣传发动、服务改善民生以及社会关注度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报;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有特色的做法、典型和经验必报;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等重要信息必报;与文明区创建相关的突发性事件及重大社情民意反映必报。要突出报送领导关注、急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反馈基层群众对文明区建设的反映,及时报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敏感性问题。要增强主动捕获信息的意识,变坐等信息为捕获信息,变收集为搜集,在信息的综合、分析、提炼和加工上下功夫。加大调研力度,挖掘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有一定深度、服务于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信息。要处理好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的关系,善于把握全局,敢于揭露矛盾,剖析问题实质,报真情说实话,增强预警性信息的针对性、可用性。要总结提炼本部门、本街乡镇工作成效、经验,及时通过信息渠道把难点、热点问题反馈给区创建办,达到交流工作、解决问题、提升形象的目的,同时,积极借助信息平台把本部门、本街乡镇的亮点展现出去,扩大宣传效果。

五、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第一,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宣传信息工作,区信息重点网络单位要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宣传信息员,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确定1名宣传信息员,宣传信息员具体负责宣传信息编报工作。要为宣传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为宣传信息员列席本单位、本部门除特殊事项以外的各类工作会议提供便利,确保宣传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建立定期研究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切实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定期分析宣传信息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和落实做好本单位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第三,不定期组织宣传信息员业务培训,邀请首都文明办、首都文明办宣传信息工作业务专家授课,提高宣传信息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扎实做好我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关于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四

一、信息化宣传月准备会(横幅、板报安排)

9月初,由分管领导召集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相关科室(社保科、综治办等)在街道会场召开信息化宣传月工作布置会,会上做信息化宣传月工作的动员,布置9月16日分会场活动安排,发放宣传板报内容,安排相关居委会做好横幅悬挂工作。

横幅拟在下列地方悬挂:光新路中山北路路口(中山居委会)、岚皋路中山北路路口(和平居委会)、武宁路中山北路路口(陆一居委会)、曹杨路中山北路路口(中宁居委会)、华池路汉阴路路口(石六居委会)、石泉路镇坪路路口(镇坪居委会)、管弄路街道对面。

二、9月16日分会场活动

分会场活动时间9月16日(周日)由区信息委确定,地点安排在管弄路华池路路口(农工商超市门前),会场布置两条横幅,展板由区信息委提供,活动安排内容1、专题咨询(社保卡、居住证、学籍卡);2、现场志愿者服务;3、发放、宣传、指导使用实用网址小手册;4、电信、有线产品展示及现场受理(运营商由区信息委联系安排)。

三、机关政务平台推广应用培训

在9月上旬开展机关政务平台推广应用培训,参加对象为全体机关干部,主要内容,政务平台基本使用说明,重点可安排会议日程安排、会议通知等的电子阅览,希望能做到机关干部日程安排、会议通知无纸化等。

四、居委会信息化培训

在9月中旬为居委会进行一次电子信息化培训,地点设想安排在镇坪居委会(有上网设备),参加对象各居委会指定的电脑操作人员,培训目的推进居委会电子政务平台的使用。

五、信息系统进阳光之家活动

拟在9月下旬,地点在社区阳光之家内举行,活动可以结合即将召开的特奥会,用电子信息化的手段向阳光之家中的智障人士宣传特奥会,让他们形象地了解特奥,参与特奥活动。

关于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五

20__年3月14日,兴进物业在所辖小区兴进上城、兴进曦镇、兴进嘉园、兴进中央尊馆同时展开兴进“绿色家园,你我共创”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教授小业主植物养护的知识,小业主亲自动手栽种、认养树木,评选“环保大使”等。本次活动获得了小区业主们的一致好评,很多的家长希望通过这种植树活动来提升小业主的生活知识及生活体验。

14日下午3点,兴进上城的几十名业主汇集在小区的水池旁为本次植树活动做准备,本次业主植树活动是兴进实业举办的头一次,意义不言而喻。因此业主们都十分积极参与,在场的业主们几乎都是全家上阵。老老少少的好不热闹。小朋友们对植树工具相当好奇,研究一番之后也明白了使用方法,在兴进物业工作人员的讲解跟带领下,业主们找到适合的种植区,开始挖坑刨土,在保安大哥和保洁大姐们的帮助下,种下了认领的并将属于自己的树苗。

在业主们种下幼苗后,小业主将由兴进物业制作的专属名牌挂在小树上,代表他们领养了这棵小树,以后会好好照顾这棵幼苗,未来小树将与自己共同成长,许多小朋友都小心翼翼的种上自己认领的树苗、浇水、施肥,想象着未来长得郁郁葱葱枝繁叶茂。

小孩的妈妈说:“让小孩参与到小区植树的活动中来,是很有意义的事情,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多,小孩不懂照顾人,领养了小树不仅可以增强他的责任感,还可以培养他的环保意识。跟小树一起成长以后年纪大点懂事了会收获很多感悟”另一位业主粟女士则笑着说:“我一知道兴进物业为小区业主们举办植树活动,就马上报名参加了,上城的绿化本来就很好,而植树进一步美化了上城的环境,我的小孩还说以后可以天天来看看属于他的小树。兴进的活动很多,不管哪个小区,只有一有空我们就会参加,”

上城业委会主任沙琼燕在完成自己树木的种植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沙主任说到:“兴进物业,逢年过节都会组织业主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今天的植树节活动又特别有意义,让业主亲自种植树木,不仅为小区环境添加一份绿色,而且还让业主尤其是小业主体验到种树的幸苦,锻炼小业主的身体,增强小业主爱护树木的情怀”。记者随机采访了一对夫妻业主,业主表示:“小朋友很喜欢参加兴进组织的活动,非常有趣,也非常有意义,而且听说此次活动兴进公司还调拨了专项费用,看着今天种植的樱花树、茶花、三角梅、黄素梅等,感谢兴进为我们的关心和照顾,感谢兴进为我们组织的这些活动。”沙阿姨在在兴进上城已经居住了七八年,是老业主了,原先是在上海生活,觉得桂林环境更佳,所以搬迁来桂林,一眼就看中了兴进上城中央楼王,所以成为了上城的第一批业主。阿姨十分健谈,身体也很硬朗,兴进物业举办的活动她只要有机会都会参加,她觉得很开心也很欣慰,因为兴进物业每年都会组织有趣又有意义的活动丰富业主们的业余生活。

兴进物业副总经理冯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作为一个桂林本土房产品牌,兴进致力于打造一个桂林专业、品质、创新的房产。兴进物业力争尽全力为所有兴进业主提供专业、规范、个性化的高标准物业服务,为业主营造安全、舒适、便捷,卫生的居住环境。此次植树节活动,我们以“绿色家园,你我共创”为主旨,与业主携手打造一个绿色新家园。为此,兴进实业及兴进物业共同调拨了十万元专项费用,提升物业所有小区内的绿化品质,而这仅仅只是20__年兴进的一个开始。20__年,兴进物业的品质提升将着力于基础硬件、软性服务、增加更多个性化服务模式等多个方面,实实在在的为业主考虑、为业主服务,从业主的角度出发,以超高的服务质量得到业主更多的肯定和支持。“专注品质,用心服务”是我们兴进物业的服务理念,我们将用“专注”和“用心”来换业主一个满意的微笑。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绝不将业主提出的问题变成“隔夜饭”,这就是我们兴进物业工作的态度,这就是兴进物业工作的速度,这就是兴进物业服务的质量。

植树活动结束后,兴进物业为小区推选出来的业主李女士颁发了“环保大使”证书,兴进物业欢迎“环保大使”监督他们的环境卫生工作。兴进物业副总经理冯国顺介绍,今年兴进物业的服务将全面升级,其中一项就是建立专项资金,在未来将不断提升完善兴进实业旗下老小区的品质,此次植树活动就由专项资金支出。

冯国顺副总经理说,一个有责任有良心的开发商不应该只是卖房,更要经营管理好小区,为业主们创造美好生活,建造有品质的房,创造有品质的小区生活,这是兴进实业和兴进物业的不懈追求的目标。

关于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六

人民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从业准则

一:坚持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精神,运用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的采编工作。

二:在实际采编工作中,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科学发展观对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分析,并且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用正确的观点向社区人民群众解释各种新情况,分析各种问题。

三:在社区采访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独立自主的原则。坚守客观、中立守密的宗旨,保证收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谋和有力证据。

四:坚决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媒体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不得接受采访对象的吃请,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六:采访报告不得存在虚假的内容,不得存在侮辱诽谤的言辞,不得存在不公平的评价,不得揭露他人隐私和带有感情色彩或自我倾向性的言论。

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必须严格遵守中宣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新闻采访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必须时时处处维护人民新闻通讯社的声誉。

八:一切采访活动必须事先报请本社主管领导同意并开具介绍信后方可开展工作。否则,一概视为个人行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有个人承担。

九:本通讯社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个人负责。

人民新闻通讯社

人民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人民新闻通讯社的队伍建设,增强每个采编及通讯员在工作中的社会责任感,为了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为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实现和谐中国,天下大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宗旨。弘扬正气,针砭邪恶,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讴歌新时期新农村建设和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为实现科学发展观、创造和谐社会打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起良好互动的桥梁。进一步加强团队之间的团结精神,完成各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制订一下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模范遵守主管单位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不断提高自我的业务技能和自我修养。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主管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管理好自己的队伍。

三:工作人员之间要精诚团结,协同工作,配合得当。

四:严格执行选题申报制度和重大采编事件的集中讨论制度,突发事件采编必须征得分社或者工作站领导同意和批示。

五: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聊天,干工作无关的事。

六:工作人员不得以采访的名义参加任何公众商业性活动,特别是不得接受被采访对象的吃请,不得接受贿赂,不得利用采编之名行敲诈之实,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于违法违纪者从本人行为发生之时起,其法律责任自负,通讯社将同时开除其职务,即其行为发生之时起已不是人民新闻通讯社的工作人员,本通讯社将协助有关部门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严格证件管理,不得利用证件招摇撞骗。在进行采编工作时,必须提前上报选题和内容,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一证一信原则。采编人员外出采编必须向主管领导言明采编去向和相关事宜,并开具介绍信方可开展工作,严谨私自外出采编。如不执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采编工作资格。八:本单位工作人员以网上公示名单为准。人民新闻通讯社

《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为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新闻采编人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内的记者、编辑、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翻译等从事新闻采访、编辑、制作、刊播等新闻报道业务的人员。第一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支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第二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报道违纪违法案件,要自觉遵守案件报道的纪律,注意报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采编涉外新闻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贯彻我国对外政策。采编民族宗教报道,要遵守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要依法维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采编涉及未成年人的负面报道,要遵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未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一般不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肖像等能够辨别和推断其真实身份的信息和音像资料。第三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即署作者的真名实姓。不得干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调解,不得干预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报道涉及有争议的内容时,要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认真核对事实,准确把握分寸。

第四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发扬实事求是、敬业奉献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文风,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形式和手段,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第五条 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如遇以下情形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对稿件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1、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新闻采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地区系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

3、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属于素有往来的朋友、同乡、同学、同事等关系;

4、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存在具体的经济、名誉等利益关系。

第六条 新闻单位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社社长、记者站站长等),实行任期轮岗交流或易地安排。新闻采编人员不得被派往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担任分社社长或记者站站长。

第七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不得利用采编多半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向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索取财物和其他利益,不得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

第八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得以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是身份拉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换取广告,不得以变相新闻形式刊播广告内容,不得为经营谋利操纵新闻报道。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以订阅报刊为条件进行新闻报道,不得直接要求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或提供赞助。

第九条 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管理和使用。公开的新闻采访必须出示经新闻出版单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记者证件。对使用假记者证或冒充记者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新闻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第十条 对违规违纪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记者证。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自吊销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在全国主要新闻单位试行,其他新闻单位参照试行。

人民新闻通讯社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对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通讯社各级单位,要精心组织记者、采编、编辑、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翻译等新闻采编人员,认真学习、全面落实这一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要广泛开展科学理论教育,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的教育,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努力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要加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科学认识世界,积极对待人生,正确实现个人价值;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新闻采编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从业准则》和《人民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恪守清正廉洁、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各级管理部门要将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规划,加大投入,分期分批,分级分类,切实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二、切实提高保密意识。要教育新闻采编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方式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不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三、认真把握违法违纪案件报道。报道违法违纪案件,要确保正确导向,克服负面影响,自觉遵守案件报道的纪律,注意案件报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报道既要把握好度,也要把握好量,避免报道数量过多,表现形式不妥,内容选择不当,尺度把握不准,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要坚决制止采用自然主义的手法,过细展示犯罪过程和作案细节,坚决制止渲染凶杀、血腥、暴力、色情等情节,坚决制止详细描写公安人员破案过程和破案细节。

四、认真把握涉外宣传报道。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中央对外工作方针,及时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客观地向世界介绍我国的真实情况,生动形象地展现我国各族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要坚持以我为主、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坚持内外有别、外外有别,从海外受众的特点和需要出发,遵循外宣工作特点和规律,拓宽外宣工作领域和渠道,改进外宣工作方式和方法。采编涉外新闻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贯彻我国对外政策,遵守对外宣传纪律,与中央对外口径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出现任何杂音和噪音。

五、慎重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报道。要认真把握党的民族宗教基本观点、基本政策和基本常识,既要理直气壮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又要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同时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采编、刊播民族宗教问题的报道,要遵守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杜绝在宣传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和伤害少数民族、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对涉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突发事件的报道要慎重把握,及时请示有关主管部门。

六、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要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维护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不得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要求。采访意外事件,应顾及受害人及亲属的感受,在提问和录音、录像时应避免对其心理造成伤害。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开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宣传。

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采编涉及未成年人的负面报道,要遵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未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一般不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肖像等能够辨别和推断其真实身份的信息和音像资料。不动员未成年人参与可能损害他们性格和感情的节目;对有可能被未成年人模仿而导致不良后果的报道内容和播出形式要加以防范;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予公开报道。各个部门不能借报道新闻、宣传法制之名展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能为了追求收听率和收视率而公开披露未成年人的犯罪细节、作案方式。特殊情况需要报道的,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以处理。

八、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仔细辨别事实真相,谨慎选择报道角度,精心组织采访活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不编造新闻,不歪曲和夸大事实。要深入新闻现场采集第一手信息,保证新闻要素准确无误;除需要对提供信息者保密外,报道中应指明消息来源。要认真核实报道内容,不得拔高、想象和夸大新闻事实。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避免因报道肤浅、片面而导致公众对事物的判断产生偏差或错误。如发现报道错误,应立即公开予以更正。新闻采编人员采访报道的新闻和节目要实行实名制,即在采访报道中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切实对所采访的报道、制作的节目、撰写的文章负起责任。要坚决杜绝虚假不实报道。

九、切实搞好司法审判的报道。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司法审判的报道,要考虑社会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干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调解,不得干预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不应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不偏袒诉讼任何一方;案件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报道;不针对法庭审判活动进行暗访;报道公开审理的案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报道有争议的内容时,要认真核对事实,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准确把握分寸。对一些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备受关注的重特大案件审判的报道,要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报告。

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要教育新闻采编人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密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紧密联系火热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实反映时代精神,全面体现时代特色。要进一步改进新闻宣传,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提高质量,讲求效果;要进一步搞好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报道和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进一步搞好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要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使舆论监督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

十一、努力改进报道文风。要切实提高引导水平,讲究宣传艺术,多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喜闻乐见的形式,疏通引导的方法,做好各种新闻报道工作。要善于把握时机、把握节奏、把握分寸,因势利导、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力求用鲜活的语言解开思想的困惑,用身边的事例说明深刻的道理,把思想和艺术、继承和发展、严谨与生动、科学与趣味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适应群众的口味、满足群众的需要,深入浅出、入脑入耳,可亲可信。要扩大新闻报道面,增加信息量,做到新闻数量多、时效快、文笔好、价值高,确保新闻报道言之有物、内容充实、信息丰富。

十二、在新闻报道中实行回避制度。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如遇以下情形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对稿件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新闻采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地区系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属于素有往来的朋友、同乡、同学、同事等关系;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存在具体的经济、名誉等利益关系。

十三、实行轮岗交流和任职回避。通讯社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工作站主任等),实行任期轮岗制和任职回避制。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满8年的,应当轮岗交流或易地安排工作。通讯社新闻采编人员不得被派往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地或生活所在地担任本单位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十四、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要坚决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不得利用工作、身份之便直接或间接地为本人、亲属及其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和借用采访对象的任何钱物;不得在采访报道活动中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不得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新闻采编不得将自己的名字、声音、形象用于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文章、图片及音像制品;不得私自从事未经批准的节目主持、录音、录像、配音工作及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活动。

十五、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相分开。要严格实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相分开的规定。不得以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通讯员等身份拉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换取广告,不得以新闻形式变相播发广告内容,不得为经营谋利操纵新闻报道。不得要求被采访报道者为自己、亲属和本部门、本单位提供经费、报酬等,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者投放广告、提供赞助,或为自己谋取私利。

十六、规范证件管理和使用。要做好采编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讯社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对已在岗并符合条件的采编及通讯员的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保证审核质量;对其他需要取得新闻采编资格的人员要按照国家考试的标准要求,进行执业资格考试。要确保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执业资格注册、颁证制度。要严格执行延续及变更注册的程序和要求,建立持证人员的不良记录档案,建立网络查询监控系统。对使用假新闻采编人员证件或冒充记者的人员要严肃查处。人民新闻通讯社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十七、违规违纪的查处规定。对违规违纪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新闻采编人员证件。凡被吊销新闻采编人员证件的人员,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十八、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在人民新闻通讯社各部门试行,下属其他新闻单位参照试行。

关于社区新闻报道范文简短七

防控战“疫”,白衣飞扬。在该市医疗系统,一份份滚烫的请战书让市民泪奔,一面面鲜艳的党旗,飘扬在救治一线。

“我自愿加入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一线工作,不计报酬,无论生死,绝不后退┅┅”

1月26日,该市中医院的一封医生的“请战书”刷爆朋友圈,医师寇明瑛等11名医护人员佩戴上党徽,在这封请战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党旗飘扬处,奔涌争先潮。”党员争先奔赴抗击一线的精神,也感染了全市医护人员:“这是很光荣的事。”

“说话基本靠吼,茶水基本不喝。”该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都带三层口罩,穿隔离衣,带面屏┅┅然而,他们无怨无悔。

白衣天使,更是白衣战士。市妇幼保健院6名医护人员说:“穿上这一袭白衣,就担负着救死扶伤的使命,是该我们上了!”

“若有战,召必回!”该市涴市镇卫生院医生刘晓莉,家住五峰山区,除夕之夜接到医院紧急通知,初一顶着雨雪,奔赴抗疫一线。护士严飞群,初一早上从贵州省印江县千里奔袭,赶回松滋……

该市卫健局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防控第一责任人,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等单位成立相应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不明原因肺炎的防控工作技术指导工作。确定该市人民医院、华泰医院为定点医院,根据疫情启用南海镇卫生院为后备留观场所,精心安排床位、物资、医护人员,保证随到随治;加强医护人员协调,选调最强业务力量参与救治工作;高度关心关爱一线医护人员,尽力做好后勤保障;加强密接人员管理,各地根据市指挥部交办的密接人员名单逐一排查,安排居家或者集中隔离观测。

1月30日,中共松滋市委组织部发出《致全市共产党员的一封信》,号召该市全体共产党员迅速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截至目前,该市已有476个基层党组织、9352名党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147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到村、社区指导疫情防控工作,215名社区干部、133名网格员、2258名机关在职党员投入到防控一线。25名第一书记、75名驻村干部回村参与所驻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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