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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 盗窃罪法律意见书的范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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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 盗窃罪法律意见书的范文(九篇)
2023-01-10 05:21:59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一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___市

因涉嫌盗窃罪,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__________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因盗窃罪一案,于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__________盗窃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二

尊敬的班主任老师:

您好!

在此向您递交这份盗窃行为的检讨书,以此对我个人不良行为的深深反省。

关于我的情况,在校期间表现更是不好。在平时学习不认真,导致成绩不理想,而最最可恨地是我尽然染上了盗窃的恶习。众所周知,盗窃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极其严重的伤害。

回顾我此次盗窃行为,我因为贪图同学的一只钢笔,而在同学离开之后伸手去偷。事后同学苦闹,我还无动于衷,装作不知情。直到被老师发现。

从我的错误中,我深刻地明白了自己的贪婪与邪恶。经过政教处老师的深刻批评教育以及我的失声大哭之后,我终于幡然醒悟,盗窃是玩玩要不得的。人对于物质的追求,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努力工作来实现,而盗窃就是罪恶无知的‘走捷径’,这样的行为终究造成一个人的侥幸心理,导致一次次的沦陷,最终的结局将不堪设想。

在此检讨,我保证今后再也不盗窃他人财物了。我保证今后一定做一个诚实守信,踏踏实实努力学习工作的人。此外,针对我学习成绩不好、在校表现不好。经过此次批评教育,我要痛改欠费。今后倍加努力学习,争取把成绩提高上去!希望老师和同学们为我作证。

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已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

最后,我要写一下感悟:世界上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没有不犯过错的人。一个人犯了错,就该学会自我检讨反省,而且检讨一定要做得深刻到位。而更加重要的是在今后的实际生活当中彻底避免错误发生。只是口头上随便说说;敷衍了事,却没有躬行实践,那检讨是没有用的。所以我学会做人,更要会在犯错时自己反省,检讨并实际做到。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三

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条座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除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补偿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如以部分价值投保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偿付。)

第七条保险费交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险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办法向保险方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方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时止。)

第九条投保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投保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有权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果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2.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3.保险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5.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6.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3.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方:(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中国人民保险*司家庭财产盗窃险投保单

被保险人:_______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财产盗窃险:

编号:________

保险财产项目

保险金额

备  注

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五

为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省法治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规范依法行政,促进全民守法,我镇将开展“双打”专项整治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对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镇、村干部参加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知情不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赌博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各类盗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七、盗窃公私财物不构成犯罪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以下罚款。

八、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20xx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九、全镇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形成群防群治的高压态势。鼓励检举揭发赌博、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如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控制,应立即扭送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如私设公堂实施拘禁、伤害、敲诈勒索、绑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十、对检举揭发犯罪行为、协助破获案件的有功人员,经查实,政府和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为其保密;对威胁、报复检举揭发人的,将依法严惩。

十一、有奖举报方式:小港镇派出所电话:64520xx。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xx市xx镇人民政府

201x年12月4日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六

今年以来,我县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机关的领导下,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引导、教育、服务、保障作用,大力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xx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为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我县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依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坚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于年初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二是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县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我县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政府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地开展。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抓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重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了宣传社会治安防范、防盗窃、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卫生、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和法院的“五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和禁令。广泛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区域性、广泛性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密部署安排,集中开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集会法》、《信访条例》、《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办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对学习形式、宣传方法、时间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各专业法部门结合实际,一是利用每星期政治学习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了解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条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组织精干的工作人员,上街摆摊设点,采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向来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三是制作录音磁带,利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农村巡回宣传,使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我县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个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县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三是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县委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制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政治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我县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全县县完小以上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按要求积极深入学校上法制课。今年全县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入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37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4800余人(次)。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县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深入各企业、厂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各乡(镇)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在普法中调解纠纷,在调解纠纷中普法的办法,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各家各户当家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共开展155次法制宣传,受教育群众达35507人次,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二是做到了每个村委会有1支法制宣传队伍;有1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有3户法制示范户。三是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律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培训活动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掌握运用水平,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基础。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专项宣传活动。

(一)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

为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实施二十周年,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制度的知晓率,6月17日,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统一时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开展现场解答、分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在电视台滚动播出人民调解宣传标语1周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受理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知识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运用人民调解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辆,悬挂宣传布标1条,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和建国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

为使“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我县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围绕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宪法》、构建和谐社会、普法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城镇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二是针对性强。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措施有力、富有特色。如依法治县办、司法局组织人员,深入车站、建筑工地、劳务输出重点村寨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畜牧、烟草、技术监督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和涉农单位以“消费与责任”主题,集中上街摆摊设点向群众讲解识别假农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知识,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法》、《森林法》、《消防安全法》及防火知识等法律法规,做到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法制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矛盾调处职能作用,做好普调结合,对年初排查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厨窗、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悬挂横幅、展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法制课、座谈会、法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云南省自3月1日“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启动以来,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维稳委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维稳委的部署要求。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县把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作为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政法xx1号)及《佤族自治县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乡(镇)、各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我县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本县实际,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了宣传社会治安防范、防盗窃、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卫生、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和法院的“五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和禁令。广泛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区域性、广泛性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密部署安排,确保了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此次开展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过程中,设立了永久性宣传牌3块,宣传横幅5条,共出动宣传人员129人次,宣传车32辆次,现场播放了禁毒防艾宣传光碟17场次,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座谈16户次,广播宣传45次,电视宣传45次,展示毒品原植物23件次,禁毒防艾画展20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21579份,解答法律咨询89条次,检查市场5个,超市2个,检查经营户245个,检查食品和其他商品300余种,查获并没收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100余种,价值2721元,销毁了一批被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等,价值达5483.50元,受教育群众25000余人,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开展声势浩大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我县xx年紧扣“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12.4主题,联合县妇联、科技局、民宗局、种子站、供电公司等单位,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向人民群众送法律、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推进我县法治化建设步伐为目的,精心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悬挂内容为“12.4法制宣传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标语3条;组织相关单位在农贸市场门前显耀位置设立了法律咨询点,委派有经验、法律知识丰富的同志携带各部门的专业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图版参加了法律咨询,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整个上午法律咨询点共接待咨询群众200多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张贴宣传画12副。播放与民主政治建设、农业生产、群众生活、农村稳定、农民维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录音300分钟。出动流动普法宣传车1辆,在县城大街小巷和勐梭镇进行流动宣传,并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

此次活动对落实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县农村法治化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县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面上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企业普法仍是工作难点,企业普法路子还不清晰。三是我县是贫困县,人民素质低,交通不便,对边远山区普法困难。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加大普法工作投入,适应新形势,探索新举措,推进“xx普法”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普法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医院“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七

为了使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安定人民生活,特举办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凡是存放坐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二、衣服、行李、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

三、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四、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

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所共有的上述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二、雷电、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三、空中运行物件的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五、因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二、核子辐射和污染;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家禽的走失或保险责任以外的死伤,以及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四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七、凡保险房屋项下,其中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

定为三年、五年两种:从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八条 保险储金

一、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所交保险储金的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在起保之日起一次交清保险储金。

二、保险期满退还保险储金。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根据规定的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费率计收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回。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九条 保险费

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险费率计算。

第十条 赔偿处理

一、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查勘处理。

二、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救护费用单据,以及公安部门或所在单位、街道组织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三、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的实际价值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一次赔付数额未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达到保险金额的,保险现任即行终止,保险单须加批注,作为保险期满领取所交保险储金的凭证。

注:如果被保险人获得赔款又重新添置了财产,或者损失后的剩余财产的价值等于或大于原保险金额的,该保险单仍继续有效。

四、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根据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偿。

五、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可以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六、被保险人如果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

七、被保险人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如果在一年内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第十一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八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照)名称: 号码:住所地:电话:传真:

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传真: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月利率为 ,月综合费率为 ;担保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担保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主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_,编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复印件附后)

2、质物有效期限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折价率为百分之____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折价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当金、利息、综合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 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

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甲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将股份出质有关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到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四、以应收账款出质的,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出质登记;

五、以存单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共同到存单开户银行办理存单确认和止付手续;

第五条 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

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

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质押的费用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

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借款的利息、综合费,担保借款的本金。

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或提前清偿。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

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

第三人提存。

八、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质押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出现绝当后,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四、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五、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质物的返还借款期限(含续当)届满,甲方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当返还质物。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

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转质或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担保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债权数额每日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甲方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七条 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质登记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质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质押期限的,质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或协议项下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____年止。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甲 方(盖章) ____________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盗窃罪法庭教育范文范本九

班主任老师:

您好!我在此检讨,我保证今后再也不偷窃他人财物了。我保证今后一定做一个诚实守信,踏踏实实努力学习工作的人。此外,针对我学习成绩不好、在校表现不好。经过此次批评教育,我要痛改欠费。今后倍加努力学习,争取把成绩提高上去!希望老师和同学们为我作证。

不偷窃盗窃对于学生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了。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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