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村民推选范文范本 村民选举格式(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07:38:04 页码:13
村民推选范文范本 村民选举格式(二篇)
2023-01-10 07:38:04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村民推选范文范本一

根据县委全县换届工作动员会的安排,由我在这里就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发言,主要是传达省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县镇人大换届是整个换届工作中的重点,县委对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高度重视,7月中旬县委会专题听取了上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精神汇报,并就成立县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人大选举工作经费安排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后,县人大会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初步方案,县人大会37次会议作出了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决定,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一届县代表名额分配、代表选举日期、选举工作日程、选举经费预算等方案,这都是做的一些准备工作。今天的会议,标志着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下面,我根据上级精神和县委会有关要求,就全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明确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月21日至22日省人大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在武汉举办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

各市、州、县人大会、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以及相关省直机关、新闻单位负责同志共计460多人参加了学习,以训带会。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李鸿忠,省委、省人大会常务副主任苏晓云,省人大会副主任刘友凡、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梁伟年、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年生分别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大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了辅导报告。特别是李鸿忠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加强组织领导和换届选举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要认真学习好、深刻领会好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文件和讲话精神上来,确保全县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一是要明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正值“”计划的开局之年,又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也是涉及全县选民参加的直接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全县县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三是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都要在县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发扬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选民参加选举。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要按照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抓住关键,统筹安排,把握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与以往换届选举相比,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修改后的选举法和中央文件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也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抓住关键,准确把握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与步骤安排的问题

省人大会已就这次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依法作出了决定,要求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在这之前两个月内完成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省委、省人大要求,各地应当统筹考虑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做到同步进行,实行选区划分、选举过程、选举日期同步实施。我县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10月18日作为全县县镇人大代表统一选举日,各地要以此时间为基点,统筹安排好选举各阶段的工作。按法定要求,10月10日前公布代表正式候选人,9月30日前公布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9月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从现在开始的25天内,要做好宣传发动、培训骨干、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等工作。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准备(9月4日前)。主要任务是:成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文件、工作方案和工作日程;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确定宣传工作方案、宣传提纲和宣传标语、宣传口径,开展宣传发动并将宣传贯穿于整个选举工作的始终;分配代表名额等。第二阶段,划分选区、选民登记(9月4日—9月20日前)。主要任务是:划分选区;培训选民登记员,印制选民登记名册和选民证;按选区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登记,复核选民变动情况;公布选民名单和补正名单,颁发选民证;处理选民资格申诉等。第三阶段,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9月21日—10月10日前)。主要任务是: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汇总、审查和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选民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予以公布;运用多种形式介绍代表候选人等。第四阶段,投票选举(10月11日—10月18日)。主要任务是: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组织选民参加投票;搞好计票工作;确认并公布选举结果;代表资格审查,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颁发当选证、制发代表证等。第五阶段,召开县镇人民代表大会(10月19日—11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做好人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听取审议各项工作报告,选举县镇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领导班子等。县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11月底前召开,各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10月底前召开。

(二)关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问题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在县级人大会领导下主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中央4号文件提出,拟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省委文件提出,选举委员会应由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委、人大、政府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如果县乡领导干部确因选举工作需要参加选举委员会或者必须担任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其后又被提名推荐并依法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可以“先进后退”,即先行工作,在选举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基本完成后,再依法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这时县镇换届选举除投票以外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不会影响换届选举的整体工作进程。我县根据县委提名,京山县选举委员会已经县人大会37次会议审议依法成立,县选举委员会主任由董烈宏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严欣友、吴天文、朱秋娣、熊德芳等同志担任,委员由夏朝阳、官书云、戴世发、陈明金、黄德华、王才富、邱承凯、廖传文、郭立军、张济生等同志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主任由戴世发同志兼任。各镇选举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人大专职副主席候选人、组织委员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主任、派出所长、财经管理所所长、人大干事等担任。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待镇级班子调整到位后,由各镇党委提名,提交县人大会依法任命。

(三)关于代表名额分配的问题

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是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修改后的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及省人大会有关决定,对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作出了明确规定,落实到我们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县镇人大代表的总名额。根据选举法和省人大的有关规定,我县县人大代表总名额仍按1997年9月省八届人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省辖市、自治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执行,不再重新确定。按照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我县新一届县人大代表总名额确定为274名,已由省人大会作出决定。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1500人可增加一名代表,代表名额不得超过160名,我县除新市镇可适当增加名额外,其它各镇维持不变,经征求新市镇党委和镇人大意见,其代表名额也不再增加。县人大会37次会议已就各镇代表名额作出了决定,确定我县新一届镇人大代表总名额为982名。二是县镇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分配到各选区,县选举委员会已将县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镇、屈家岭和县直选举工作组。三是确定县镇人大代表名额的人口依据。为了更好地反映各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的实际状况,各地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以所辖行政区上一年底户籍人口数为基础,也可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据进行分配。

(四)关于做好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工作的问题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修改后的选举法及我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重点是抓好五个环节的工作。一是选区划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对选区划分将产生直接影响。具体来讲,要按照本行政区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选区,每一选区按选举1-3名代表划分,与过去相比,选区相应有所调整,城镇选区数量将有所减少,每个选区人口相应增加;农村选区数量将有所增加,单个选区人口相应减少;一些原来单独划分选区的机关、单位需合并到附近的选区参加选举。因工作需要安排的人选,也要适当地安排到农村选区参选。各地要周密安排,做好细致工作。二是选民登记。客观来讲,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流动人口的规模逐步增加,加大了选民登记工作的难度。要采取选举机构主动登记和选民主动登记并举的方法,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参选工作,我省选举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外地户籍的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经参加过现居住地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三是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要把好代表的入口关,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选推荐上来。要优化代表结构,针对目前人大代表结构上存在的“三多三少”(党政干部多,普通群众少;企业老板多,工人农民代表少;男性多、女性少)现象,中央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对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在分配代表名额、酝酿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时,各方面代表的比例按照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65%、干部代表低于25%、妇女代表比例应占30%以上来掌握,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对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具有较强执行代表职务能力、作用发挥较好的现任代表,在本次换届时要适当保留,连任的代表要占一定比例。要减少本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本级人大代表与上级人大代表的交叉,同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四是组织投票选举。选举法以及我省实施细则针对实践中投票站的设立不够规范、流动票箱使用过多过滥等问题,对投票方式作了细化规定。根据规定,设立投票站是最主要的方式,特殊情况下流动票箱投票是辅助方式。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选民比较集中的选区,如县直单位选区,可以直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流动票箱由于监管难度较大,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不能扩大范围,使用时应当有3人以上负责,其中应当有2名以上监票人。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它选民代为投票。要严格掌握委托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被委托投票的选民应当在签名簿上签上委托者及本人的姓名。五是开好新一届人代会。县镇两级人大换届不仅要选举新一届的县镇人大代表,而且要在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各项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因此,既要选好代表,又要选好领导班子,还要通过起草、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本届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要求和程序把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

一是要吃透精神,把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把握关于做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部署和要求。要认真学习掌握宪法和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以及我省选举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尤其要把法律法规新修改的内容和精神吃透。下午我们还要对大家进行专门培训,回去后,各地、各单位也要层层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并及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及县直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选举骨干业务培训任务,尽早启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委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统一起来,贯穿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各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要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大换届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换届选举工作。各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选举委员会和各选举工作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来,扎实工作,集中精力抓好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要制定方案,稳妥推进。我县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已经县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县委也进行了批转,现印发给大家,请各地各单位负责同志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选民投票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精心安排,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稳妥推进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要制定应对和处臵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理选举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严厉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和谐稳定,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是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涉及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事关国家政权建设,许多问题十分敏感。要以中央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我省实施细则为依据,做好换届选举宣传报道,严格宣传纪律,确保正确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开辟专栏,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影响力大的优势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作法、好经验等,着力宣传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中的新变化、新思想,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直各参选单位要着眼于居民日益增长的民主需求,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激发和调动居民主动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各镇、村及各选区要把宣传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始终,采取办专栏、拉横幅、张贴标语、开动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对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要有重点地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和支持选举工作。

五是要分析排查,妥善应对。要认真分析排查本地区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主动查找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各种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关口前移。要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要密切关注媒体尤其是网络、手机等新型媒体的相关信息,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防止恶意炒作。同时,注重区分情况,外松内紧,妥善应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还要对选举结果的确定及其后续工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正确研判,提出应对预案。

同志们,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巩固我县基层政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有关村民推选范文范本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 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 听证内容。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听证对象。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 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 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章 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 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 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 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 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自来水管理:新安装户需交集资开户费400元。村民损坏自来水设施,必须承担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

用电管理:任何人用电必须向村申请,并承担规定的费用,新安装生活用电应交纳表记费,材料自理。

工业用电不能和生活用电混装,工业用电每户必须按月交纳社会公益事业基金每度0.2元,村委会委托镇供电营业所代收。

第十三条 凡居住在本村的年满18至60岁的男性村民和年满18至55岁的女性村民都要负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村民因故不能出工时,可以以资代劳,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和收支帐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 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 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 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 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成立治安联防队和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 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有线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 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

第十九条 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电视、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帐。

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现金200―xx元;偷电由镇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 外来人员在本村居留的,应向村外来人口管理登记站登记。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 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镇政府土

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村委会交纳公益事业费每层每间50元。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集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附:个人住宅基建面积:(本村在册常住人口)

1―3人 耕地面积75平方

4―5人 耕地面积110平方

6人以上 耕地面积125平方

独生子女可增注册人口1个。

第二十七条 (1)凡企业建设征用土地,各企业单位凭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文件,必须提出申请报告和立项报告,同时村委会按照建设需要提出安排方案和规划许可,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后,办理好《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妥一切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村委会按照村规划统一安排用地。

(2)处理好与承包户的关系、企业征地补偿费及其它一切规费等,然后方可按图施工,严禁未批先用。

第二十八条 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

第二十九条 承包者自觉交纳国家农业税,履行合同的规定交纳土地承包费,河道、土地在承包前首先预交好土地承包款,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第九章 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条 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三十一条 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 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三条 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分布在全村的垃圾箱内或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和交纳保证金。

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本村财务工作由经济合作社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 村财务工作接受市、镇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村向农户、企事业单位(包括外来务工、居住人员)收取款项做到手续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十七条 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并由经济合作社社长一支笔审批,再经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审核盖章方可报销。对大额支出须经“两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开支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反映,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应及时纠正,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 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九条 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成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社员代表会议产生的社务监督小组,对本村财务管理情况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条 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经管站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四十一条 集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四十二条 村级财务管理实行镇会计代理制,村级财务要接受镇会计代理站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为了加强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见和建议,建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包括本章程贯彻执行中有关的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发布的财务清查、审计结果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村“三委会”可以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制度单项的工作细则,但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xx年 月 日通过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