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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 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范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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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 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范本(七篇)
2023-01-10 07:52:05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推荐)一

我叫张娜娜,现年54岁;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家住河西乡三戈疆村委会三戈疆村二组,家庭经济来源主要靠种植农作物。

我于20xx年3月到思茅打工,4月底感觉下身不适住进了思茅人民医院16天,手术得知病情为癌症早期,医生建议到昆明治疗。

听到癌症,我及家人被吓坏了,思茅住院用去9800多元。慌忙之下我连住院证明及相关单据都顾不上办理,匆匆回家商量下一步做法。20xx年5月23日经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检查确诊为鳞癌并重新做手术,住院到6月14日共22天手术康复,医生要求接着化疗和放疗,因家人已找借不到医疗费而放弃治疗回家。

此次住院医疗费用了18170.30元;两次先后将近花去医疗费28000元。加上车旅食宿,短短两个多月共开支三万(30000)余元,其中两万余元是向亲戚借的。

手术后我体弱多病,需要长期治疗。我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在这秋收季节里,我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加之妻子憨厚老实,两个儿子尚未成家,一时之间,家里出现前所未有的困境,生活没有了着落。

为此我不得不向梁河县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诚望给予救助为盼!

此致

敬礼!

xxx

有关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推荐)二

...人民政府民政办:

申请人:...,男,壮族,现年55岁,家庭其他成员5人。家住xx镇xx村民委xx小组14号。

本人因患有肺部肿瘤,且引起胸腔很多积液,抽干后又反复发作,先后各在xx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老医院及市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最终在xx州医院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其中除去报销的农村医疗合作费外其开支如下:

首先在xx医院医药费共用去玖佰捌拾元整,合币:980元。其次在xx县中医药医药费共用去壹仟肆佰肆拾捌元肆角,合币:1448.4元。

再次在xx老县医药医药费共用去贰仟叄佰零柒元玖角,合币:2307.9元。

最终在xx州医药费共用去壹万壹千柒佰叁拾伍元整,合币:11735元。

其间亲属为服侍病人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共用去叁仟陆百元左右,合币:3600元。

病人医药费用总合币:16471.3元。交通护理费用合币:3600元。两项合币:20071.3元。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十分困难,无力承担本次治病的昂贵的医药费用。其中大部分的治疗费用都是从五亲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治疗的。现无法承担这样的大病医疗费用不得不向医院申请出院回家进行保守治疗。现本人已经欠下了重重债务。其中还有后期的化疗治疗将会开支出更加昂贵的医药费用。

所以,本人特向xx宝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望贵单位给予本人大病的救助为谢!本人及全家老小对贵单位的帮忙将感激不尽!

此敬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有关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推荐)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快,空巢老人的处境逐渐受到关注,如何让老人们度过一个生活有保障,精神上快乐充实的晚年,已经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2030年,中国空巢老人将超过两亿

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另一种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还有一种就是儿女远在外地,不得已寂守空巢的老人。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已有老龄人口1.69亿,占总人口数的12%,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数据显示,有近一半的老人属于城乡空巢家庭或类空巢家庭。据北京老龄办目前公布的统计数据,北京老年人口达到250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5.2%,而空巢老人则会超过1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0%。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正以每年3.28%的速度增长,约为总人口增长率的5倍,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迅速扩大。专家预计,到203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近3亿,而空巢老人家庭比例或将达到90%,这意味着届时将有超过两亿的空巢老人。

空巢老人养老难:独生子女70后没时间80后没钱

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进入老年,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老人养老难日益显现,人们对养老机构的需求在增大。“住上”和“住不起”的现状并存。而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社会现实的挑战。三十多岁、四十岁刚出的“70后”,已经渐渐成为社会各行业的中坚力量。

工作压力大、日常应酬多,是这一群体的真实写照。对他们来说,照顾老人变成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对于刚刚步入社会开始打拼的“80后”,面对高高在上的房价和竞争激烈的工作,他们中的大多数要不沦为“房奴”,要不只能“啃老”。对于并不遥远的父母养老问题,“囊中羞涩”的他们感到十分困惑,甚至有人发出了“十年后,我的父母谁来养”的感慨。

无人照料,生活不易

据全国老龄办统计,我国生活部分自理或者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1/3,其中不乏众多空巢老人。福建省老年学学会课题组进行了一次城乡空巢老人调研,通过抽样调查得出,近20%空巢老人感觉生活无人照 料是面临的最大困难。对他们来说,吃饭、洗澡、做简单家务已成为生活的最大困境。如果说,日常生活的不便自己尚且能够艰难克服,那么在遭遇突发状况甚至发生意外时,空巢老人常无招架之力,难免产生发生空巢老人孤独离世的悲剧。

经济收入普遍较低,农村空巢老人状况尤甚

相关资料显示,“空巢老人”经济收入普遍不高,尤其农村“空巢老人”,经济收入非常低。他们大多数没有社会养老保障,他们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是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补贴。而老人劳动所得很有限,子女补贴缺乏稳定性且标准低,也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总的来说,老人的经济保障普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且收入偏低。

这种状况一旦出现了额外的支出,比如,“医疗费支出”,而医疗费又占大多数老人生活开支的很大部分,这种矛盾造成了老人“看病难…‘托病…‘怕看病”等各种心理、生理问题。所以,部分“空巢老人”需要更多的社会的经济支持,尤其在医疗费用的支付上,需要更多的社会政策倾斜。

疾病困扰,就医困难

北京、厦门、延吉等多个地区关于“空巢老人”身体状况的调查显示,90%以上的老人都患有各种各样的疾病,其中超过一半的老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疾病。据福建省城乡空巢老人调查报告显示:

54.64%的老人表示,因为无人 照料,所以最怕的就是生病。空巢老人面对病痛常面临三大“无助”困境:急病突发无人知晓、慢性疾病无人照料、医疗费用过高无法承担。疾病问题在农村空巢老人身上表现尤为明显。

以湖北省农村空巢老人为对象的一项调查显示,认为就医方便的仅占40.7%;面对疾病,有55.6%的受访老人选择“简单治疗”,16.2%的老人会选择“间歇性治疗”,仅21.8%的老人采用“正规治疗”,另有6.4%会“放弃治疗”。上海市老龄办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进行调研时发现,超过90%的空巢老人选择需要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常规体检、定时上门护理、应急救助等等。

精神寂寞,郁郁寡欢

身体机能衰退、个人价值丧失,没有子女陪伴,都让空巢老人倍感失落,对生活失去希望。据北京、上海、武汉、厦门等多个地方对城乡空巢老人的精神状况调查显示:

心情暗淡、沮丧、孤寂,食欲减低,睡眠失调,脾气暴躁或愁眉不展,不好与人相处,得过且过等等都是空巢老人常见的心理体验与情绪状态,一些空巢老人甚至想到了自杀。上海老龄办、宁波老龄办入户调查显示,90%以上的空巢老人都希望与人交流、老有所乐、老有所用。

南京鼓楼区对空巢老人的活动需求调查显示:希望子女多打打电话、常回家看看成为众多空巢老人的首要情感寄托;多组织老年公益活动、创办老年活动室则成为空巢老人排遣孤寂生活的主要心理诉求。

有关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推荐)四

实践人员:成宇童

活动主题:关于空巢老人的社会生活

活动时间:寒假期间

活动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活动内容:帮助空巢老人的生活,调查空巢老人社会生活,来呼吁更多的人帮助弱者。

调查方法:探问,实地调查,道听途说等等。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你可能很难想象公园里那些神态怡然、悠然自得的老人们内心深处的孤独,本是到了尽享天伦之乐之时,却只能深居独处,望“子女”而兴叹。“空巢老人”这个原本生僻的词语,如今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而这个话题也成了我和小组其他成员这个暑假中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

二、调查结果 我在1月22日(星期日)来到了观音山镇敬老院,先后采访了三位老人,陈大妈、杨大爷和于大爷。

陈大妈,子女均在外打工,其余的亲戚都居住在南通。陈大妈本身有血压高的毛病,如果身体不适,则无法自己照顾自己,因而被子女送到了敬老院。陈大妈对于敬老院的情况较为满意,虽然敬老院的环境和硬件条件一般,但是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比较好,而且收费偏低,能满足陈大妈的生活需求,而且也能在敬老院当中与其他老人进行交流,弥补了子女在外的缺憾。

于大爷也是南通,子女也都在南通生活,本身比较喜好热闹,但是在家里和子女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加之经济较宽裕,故而选择自费住进养老院。于大爷非常健谈,喜欢和其他老人交往、谈心,属于“精神空巢型”老人。

我在1月23日(星期一)下午又走访了光明新村社区的37号楼,了解了社区当中的空巢老人的情况。我先后采访了两位老人,李大妈和张大爷。

李大妈的子女都在外地,只有她一个人在南通生活,没有太多的经济来源,因而生活较为拮据。李大妈的身体很好,生活完全可以自理,她说她因为习惯了在这个社区的生活,愿意守着老邻居,因而选择了一个人居住在此。

张大爷有一双儿女,但是对张大爷很少关心。张大爷的身体不太好,但是靠自己的收入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因而在生活上主要靠居委会和周围老邻居的帮助维持,张大爷说他经常感觉寂寞,情绪比较低落。

在我为时两天的调查中,一共采访了逾40位空巢老人,他们选择独居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6类:

三、问题和建议

(一)问题原因

在为期一周的走访调查及与居委会人员的交流中,我们大致了解了造成这种“空巢”现象的几个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主观因素也是重要原因。

1. 这种现象和我区,我市,乃至全省全国的人口结构密不可分,我国人口结构的总的趋势是老龄化加剧,从这点看来我区的这一现象只是我国诸多人口问题的一个缩影。

2. 思想观念的改变是造成“空巢”现象的内在因素。随着经济发展,父辈之间以及爷孙之间的代沟的不断凸显,冲击着老人们“一家之主”的传统思想观念以及以四世同堂韦荣的旧的家族式生活观念。思想过于保守的老人越来越受到思想开放的子孙的“排斥”。而年轻人随着文化知识与思想的进步,不在受“父母在,不远游”旧思想的束缚,纷纷离开父母,从而造成“空巢”现象。

3.家庭小型化是“空巢”现象的直接原因,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条件的改善,三口之家的小型家庭模式成为主流。所以这也造就了“空巢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多。

4. 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是造成“空巢老人”现象的主要因素。在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年轻的人们将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工作、学习、教育子女上而忽视了对老人的陪伴,这也成催生了“空巢老人”的推助器。

(二)建议

1.必须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造成农村空巢老人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因经济原因外出务工经商,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在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上下功夫。地方政府要招商引资办企业,发展县域、镇域经济,让农民不出县、镇就能打工挣钱,既增加经济收入,又兼顾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要引导当地农业产业升值,增加务农收入,留住中青年在家务农;鼓励并扶持有头脑的农村青年和能人创业,减少人员流出亦即减少空巢的出现。

2.建立养老保障体系

首先,国家在政策上要出台更多优惠老人措施。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就是为广大农民特别是空巢老人谋的福祉,对于他们来说,这每月至少55元的养老金给的不止是物质收入,更是一份心理保障。

其次,建立和完善农村老人健康档案及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以空巢老人为重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三级(村、镇、县)医院共享,对老人的照料心村级医院为主,县、镇级医院为指导,尽量减少老人患大病的概率。

再次,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农村养老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大力倡导“孝”文化。子女多的空巢老人,通过家庭协商最好留一个在老人身边,或轮流照料老人;二是强化社区为老服务体系,包括生活照料系列、医疗保健系列、精神慰藉系列、文体活动系列和法律服务系列;三是办好农村养老专业机构。国家投资一部分钱,其子女出一部分钱,让农村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在敬老院、养老院安度晚年。

3.要在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传统养德教育

人人都要老,人人都需要子女的照料。父母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尊敬和照护好年老的父母本身就为你的后代做好了表率。要大力弘扬恪尽孝道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对于那些侍奉老人恪尽孝道的子女社会要给予表彰。要从建立和谐社会、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空巢老人。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通合,为空巢老人办好事、办实事。

四、经验体会

通过以上的调查,我认为空巢老人真的需要儿女们的呵护与关心,我写这次报告也是希望的人可以关心自己的父母与身边的老人,当老人受到重视时她(他)们就不会承受心理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社会上许许多多的老人,他(她)们各自承受着不同的压力,痛苦以及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无不值得我们伸出援手。而据我所知,只有福利院的空巢老人才真正得到我们年志愿者协会的帮助,可见我们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一大弊端。

因此,我希望我们作为新青年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学习时间和命运,不仅是为了我们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努力,同时也是为我们的父母和儿女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因此,我们一起努力吧!尽全力去奋斗,以避免今后怨天尤人。

有关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推荐)五

县政府领导

本人名,贺三牛,男,72岁,户籍所在:蔚汾镇牛家沟村委,因家庭困难、生活俭朴、营养不良,居室简陋阴冷,风寒感冒频繁发作。为避躲花钱,身体状况、抗病能力极度衰退。

4月1日剧烈腹痛,强忍到4月3日住县医院,内科转外科,治疗无效,后急转地区医院诊断:肠胃感冒引起阑尾炎,以致肠穿孔、化脓、粘连小肠,形成肠梗阻、肠坏死,只好冒险强行手术诊治。4月22日出院。

花费情况:县医院:内科1413元、外科1277元,合计2690元;

地区医院:进帐费用32488元;

未进帐药物费用6000元;

其它支费1822元,总共花费43000元。

这次大病,把我儿子克勤克俭积攒的娶媳妇家当花尽,生活很难维持下去,更无从谈及术后营养。故特向各级政府请求大病救助。 在此我感谢和政府、感谢各级领导,望领导恩准我急切的请求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有关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推荐)六

一、调查对象

居住在本社区的空巢家庭老年人。

二、调研目的

调查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帮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经验做法,研究探讨对策办法,加强城镇空巢家庭艰巨老年人的帮扶工作,给上级党委研究老龄工作带给决策依据。

三、调研方法

对辖区空巢家庭老年人进行了问卷和入户调查。

四、调查成就

(1)空巢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70岁以上的占多数。本次调查对象24人,男性9人,占被调查对象的37.5%,女性15人,占被调查对象的62.5%;60-69岁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9.2%,70岁以上17人,占被调查对象的70.8%,其中80岁以上的6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5%。

(2)大部分是有工作单位的,生活来源靠退休金的占多数。在被调查的空巢老人中,有工作单位的20人,占83.3%,无工作单位的4人,占16.7%;以领取退休金为生活来源的20人,占83.3%,靠社会救助的2人,占8.3%,靠其它生活来源的2人,占8.3%。无一人靠子女资助。

(3)小学及肿恣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中,文盲1人,仅占4.2%,小学11人,占45.8%,初中6人,占25%,高中5人,占20.8%,大专1人,占4.2%。

(4)身体状况及生活潜力。在被调查的24位老人中,身体健康的有15人,占62.5%,一般的5人,占20.8%,两项合计20人,占83.3%,身体差的4人,占16.7%;生活能自理的19人,占79.2%,身体不好的5人,占20.8%,其中有两位的眼睛残疾,视力相当低,生活难自理;

(5)子女状况及导致老人空巢的原因:子女状况不好的5人,占20.8%,一般的7人,占29.2%,精良的10人,占41.7%。无子女的2人,占8.3%。在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子女住在别处的17人,占70.8%,其它的5人,占20.8%。

可见,“空巢”老人家庭构成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学习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老人或子女长期在外地。

(6)空巢老人的愿望:

1、日常生活的帮忙:在被问及空巢老人中,79.2%的老人认为无急需解决的问题,有20.8%的老人,急需解决生活、就医等各种问题。

2、出于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等方面的思考,在被及的空巢老人中有80%的不愿与儿女同住,82%的表示愿意到敬老院过群众生活。

五、调查反映的主要问题

空巢老人缺乏照料是本次调查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这种照料就应来自两方面。一是家庭成员照料,二是组织照料。调查中,有17人的子女不在身边,加上有5人的子女因其它原因没有与老人住在一齐,在有子女的老人中,几乎都没有得到本人子女的照料;另一方面,由于组织机构、设施、人员等因素,导致关照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组织照料还做得不够。如何透过轨制化的安排,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不只是空巢老人的热切期盼,也是许多老龄工作者和城镇基层工作者深入思考、用心探索的问题。

六、对策推荐

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人们价值观改变的成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及其带来的社会问题让人忧心,亟待我们透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对策推荐。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首先应建立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轨制。其次,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在调查中,有6位空巢老人的生活、身体个性不好,他们没有生活来源,只靠低保维持生活,且身体不好,视力差,他们十分期望政府、社会组织的关怀,所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保障机制能够适度缓解了老年人生活和就医压力。

(二)处理好居家养老及社会养老的关系。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养老方式是此刻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特有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几千年文化习俗的影响,目前我们就应推崇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要加强“孝道”文化宣传,提高民众家庭养老意识。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赞誉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让“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理念深入人心,使子女应承担的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落到实处。制订优惠政策,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如建房时首先要思考安排好老人的住房,给照料老年父母的子女每年增添休假期等。在社会养老方面,除了政府加强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加大硬件设施建设的力度外,还要做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建立空巢老人数据库。将社区60岁以上空巢老人建立信息齐全、资料齐备、一人一档的数据库。二是建筑空巢老人关爱服务网络。透过组建空巢老人关爱服务队、展开“空巢老人关爱结对”活动,互助服务活动、抓好日常生活服务工作等,矫捷展开关爱服务工作。三是完善帮困救助体系。整合各种帮困资源,为生活艰巨的空巢老人带给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帮忙,坚持做到“重大节日面上帮、特困对象重点帮、突发事件及时帮”。四是健全应急预案机制。建立健全空巢老人结对关爱管理制度、上门察看制度、电话慰问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以保尽早发现和及时处理老年人的特殊困难,避免意外状况发生。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街道、社区各级党政领导支持下,调整充实社区老年组织机构,采取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则,组织老年人展开娱乐、健身、读报、看电视、上老年电大、短途旅游等资料的各项活动,个性要鼓励、引导“空巢老人”走出家门,参加室内外各种活动。充分发挥老年活动中心的作用。改变过去单一搓麻将现象,设置电视、聊天、健身等多种活动项目,组织老年人学习政治时事,开展各种趣味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空巢老人”融入其中,参与社会活动,消除孤独寂寞感。

(四)加强家庭监护,确保“空巢老人”安全。“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现,常使老人处于无人照顾,突发疾病抢救不及时,生命受到威逼状况,这是“空巢老人”面临的安全问题。社区要分工专人负责“空巢老人”家庭管理,调查摸清辖区内“空巢老人”家庭的基本状况,并建立家庭档案。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定点、定人为“空巢老人”带给买菜煮饭、购物、打扫卫生等低偿家政服务;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等成立爱心互助队伍,采取结对帮扶办法,对高龄、体弱动作不便且经济拮据的“空巢老人”带给无偿服务,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怎样体会到学生的反应。有了这份动力,才会想出设计出更好更科学的方法,应用于教学过程,启发式教学等方法才能很好的应用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其次是要设定较高的目标,同时又要思考到效果不佳时,自己的反应。就是预先想到效果不好时,自己应承受这份压力,较好期望固然很好,但若由于自己的潜力所限以及各方面的变化,引起教学效果不佳,自己应理解这一现实。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破坏了整个活动。当我第二次课效果不好时,当时实在难以理解,尔后的两天为下次的备课则没了兴趣,没有了热情,自己前两次作了充足的准备为什么会这样我在思考这些,思虑再三,还是备课不充分,没有更好的调动学生,既没有预计学生的反应,又没有思考可能发生的状况,比如第二次课的板书问题,这都是没有预计到的。

而当我在第三次课时,情绪平淡而又有热情,坦然应对一切。这样就好了许多,语速较前两次慢了一些,课堂中出现的错误少了许多。

总的说来,实习让我收获许多。不仅仅仅是对教学,做任何事情都满怀热情。我抵制住了第三次课前的不良反应,作了充分的准备。对事情结果期望高,严要求,又要以最坏的结果来思考,坦然应对。这是我较深的体会。

最后,我还想说的事,感谢张老师的悉心热心感怀。每课必听,不管是试讲还是上课,更重要的事提出学生的问题,以一个有丰富经验的老师来发现这些问题,解决问题,这是对学生最大的负责与帮忙。同时,我们这一团对也是值得学习的。互相帮忙,照应,共同进步。

有关救助老人捐款协议书(推荐)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37号)《黔西南州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州府办发〔20xx〕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第三条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

(二)坚持制度衔接、资源统筹的原则;

(三)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第四条 临时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一)家庭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1.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按共同生活人口数,参照当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给予3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有两栋或两栋以上房屋的除外。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因火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在领取各种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即家庭当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共同生活人口数(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参照当年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给予1个月的基本生活救助。

2.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或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且家庭自身难以承担相关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人身意外伤害情形、救助家庭对象困难程度、处理善后事宜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3000-10000元救助。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在领取各种赔偿、保险、救助补助资金后,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或家庭成员遭遇车祸、溺水、矿难等人身意外伤害,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且家庭自身难以承担相关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人身意外伤害情形、救助家庭对象困难程度、处理善后事宜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3000-5000元救助。

3.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家庭, 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限额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10000元救助。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补助后,自付部分超过50000元(含50000元),基本生活依旧存在严重困难的,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病情、家庭困难程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当地医疗救助最高限额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10000元救助。

4.因支付子女或支付法定抚养人、扶养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或被国家国民教育高校正式录取)合理的境内教育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标准应综合考虑学生到学校报到的基本交通费用、学费、短期生活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1000-5000元救助。

5.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家庭人口、生活必需支出费用、基本生活困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6.因其他临时性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家庭人口、基本生活困难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二)个人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

1.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临时救助应综合考虑灾祸情形、个人困难程度、紧急处置费用、救助对象病情、医治费用等因素合理确定,一次性给予500-3000元救助。

2.符合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条 临时救助原则上保障救助家庭对象1-6个月的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对象从发生特殊困难至获得家庭支持前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的,无正当理由不予救助。同一申请中申请事由叠加的,可视家庭生活困难程度,在相关申请事由叠加项救助限额之和的范围内,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对困难程度特别大,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急需政府救助的急难家庭或个人,救助标准可酌情提高,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50000元。

第七条不属于临时救助范围的对象:

(一)因赌博、吸毒或拒绝就业等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因酗酒、打架斗殴、服毒、自杀等伤害事故的。

(三)参与非法组织和活动导致家庭困难的。

(四)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五)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门认定不应给予救助的人员。

第三章申请及审批程序

第八条临时救助申请受理方式。

(一)依申请受理。对于具有当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以及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或有相对固定住所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申请临时救助,由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申请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望谟县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县户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2.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身份证及居住证(或复印件);

3.收入证明、致贫原因及经济支出证明材料;

4.保险、理赔、受助情况等证明材料;

5.单位和社会救助帮困情况证明等必须材料;

6.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二)主动发现受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境。新闻媒体应发挥信息来源广泛、信息传递快捷的优势,及时将获悉的救助线索通报救助管理机构。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九条 审核审批程序。

(一)一般审核审批程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走访等方式,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情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核实。入户调查至少保证有1名乡镇干部和1名村(居)干部参加。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的临时救助申请,视情况可委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也可由本部门组织入户调查。

入户调查结束后,视情况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非本地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的,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救助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县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但应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救助金额在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上的,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查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情况适时进行入户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应在5个工作日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无当地居住证或未达到在当地有相对固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县级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可以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提供救助。

(二)紧急审核审批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第十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民工等流动人口中的生活困难群众、艾滋病、麻风病、患病弃婴、无主精神病人等实施的临时救助,在认定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审核审批手续程序。

第十一条 各级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情况必须张榜公布,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四章救助方式

第十二条 实施临时救助方式。

(一)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情况特殊的,可直接发放现金。

(二)发放实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实物的方式予以救助。采取实物发放的,除紧急情况外,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要及时转介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转介到有救助意愿的相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第五章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心理危机且无力自救的家庭和个人给予急难救助,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依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或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同时,建立“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分办、转办流程及办理时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求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公布社会救助热线,畅通求助、报告渠道。

第十五条建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设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政与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要抓紧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开展核对工作,切实提高对象甄别能力。

第十六条 健全个案会商机制。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个案会商机制,对单个救助管理部门难以解决的急难问题,及时开展会商,研究实施综合救助措施。

第十七条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一)支持、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参与临时救助。要鼓励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成立以“救急难”为宗旨,包括基金会在内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鼓励已成立的公益慈善组织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在县级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效帮助解决现有社会救助政策全面实施后仍无法彻底解决的急难问题。

(二)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社会救助需求与社会救助供给信息平台,畅通公益慈善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第六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十八条临时救助资金来源。

(一)中央及省级补助;

(二)州、县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福彩公益金投入;

(四)社会捐助;

(五)其他。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大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县级财政按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县级每年应从福彩公益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临时救助;在保证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的前提下,城乡低保资金有结余的地方,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

第二十条临时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转下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众,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责任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好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临时救助所需资金,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监察、审计部门分别负责监督、审计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发放。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临时救助的受理、申请对象的审核、规定数额内临时救助的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受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委托,协助承担临时救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救助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提供虚假证明、采取欺瞒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的,依法追回冒领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社会信用体系中予以记录。

第二十三条 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临时救助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临时救助金的经办机构和人员,严格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设立临时救助举报箱和监督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谟县临时救助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24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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