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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 车辆管理合作协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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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 车辆管理合作协议(六篇)
2023-01-10 08:57:52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车辆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一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拖拉机:

牌号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____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车辆转让协议书》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时签

有关车辆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二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车辆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一辆(车牌号: )无偿赠送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车辆具有所有权,其所有权证明为: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号 。

第三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将车辆向乙方移交。自移交之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若与移交上述车辆有关的费用包括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晓并愿意对因此之后造成的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其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有关车辆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三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障职工和设备的安全,确保__x风电场工程的顺利地进行,经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全生产管理部与____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工程局、分局及本项目部所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个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2、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认真学习汽车业务技术,认真学习分局及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参加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参加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无故缺席。

4、认真检查行车运行情况,按规定的周期和作业范围保养好车辆,做好对车辆的日常“例保”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技术状况良好,做好行车中的“三勤、三检”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车辆不得带“病”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行车时保证旺盛的工作精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避免违章及责任事故的发生,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按要求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确保人身与车辆安全。

6、坚持车辆的保养制度,爱护车辆,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违法开车,严禁驾驶与准驾规定不相符的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7、严禁私自出车,不得擅自搭乘无关人员出车,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和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拒绝违章、违法驾驶指令,对他人违章、违法作业的行为勇于劝阻和制止。

9、在车辆运行中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保证行车安全。了解所运载货物的性质、特性和包装,作好发生意外时的急救应急措施。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安全急救措施,防止势态扩大,立即抢救伤员,向公安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及时如实地向项目经理或安全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积极配合交警的处理善后工作。

二、权力

1、有权拒绝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违章指挥。

2、有权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3、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考核原则

1、坚持“责任落实、风险共担、预期考核、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扣分不封顶的原则。

3、责任人在考核期内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为a0=300元。

4、项目经理委托主管安全副经理对责任人进行日常考核,年终汇总;项目经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5、年终责任人如被上级单位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上级单位进行奖励,本项目部不再另外进行奖励的原则。

6、项目经理对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目标考核满分为q0=100分,年终考核综合分值为q,则年终考核兑现奖罚金额计算公式为:

a= a0_[(q-85)/(q0-85)] 1/3

四、考核细则

1、在上级安全检查中(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以下整改通知单为准),发现违章一次扣1—2分,责任人如果对现场违章现象处理不力甚至渎职发现一次扣5—10分。

2、责任人违章被开具罚单,每次扣2—5分。

3、责任人没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项次扣2—10分。

4、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项目部制定的《工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并按以下考核原则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分。

①若责任人发生轻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②若责任人发生重伤事故一次,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③若人员发生轻伤事故,如责任人负责任,则一次扣5—10分。

④若人员发生重伤事故,如责任人负责任,则一次扣10—20分。

⑤若人员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如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其考核分全额扣除,负次要责任,扣除考核分20—50分。

⑥责任人如造成伤害他人事故,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50、40、30、20分。

5、发生重大险情事故,每次扣责任人考核分2—8分。

6、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车辆、交通、火灾等事故,若发生一起按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分别扣责任人考核分30、20、10、5分。

7、责任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完后,须再另行交纳同等金额的抵押金。

8、如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编制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责任人在考核期间调离本项目部,对责任人的任职期进行考核,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安全责任奖罚予以兑现,并退还剩余抵押金。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责任人共同签(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之日起生效。

安全部代表签(盖章): 年 月 日

责任人签(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车辆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四

第一条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有关车辆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五

甲方:

乙方:

地址: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车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约资格及履约合法性保证

1.1甲、乙双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2甲、乙双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3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各自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各自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同车型、数量及合同总价款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

以上合同车辆共计价款(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

除上述金额的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三条 支付和结算

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价款均以人民币支付和结算。

3.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大写:[ ]元整);合同车辆运抵约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大写:[ ]元整)。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各期支付时间和支付金额将各期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载明的乙方的账户。

3.3发票开具: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作为合同车辆最终用户的甲方分支机构名单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乙方应当在收到每期支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款凭证。

(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车后10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提供的分支机构名单,向甲方分支机构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发票。

3.4如甲方提车前,乙方调低市场指导价格,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与价格下调比例的乘积对甲方进行价格补偿。价格补偿应在乙方宣布调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价格下调比例是指新市场指导价格与原市场指导价格的差除以原市场指导价格所得比例。

第四条 交货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4.1交货要求

(1)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辆按期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交付有关的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和正确的。

(3)乙方提供的合同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标识喷涂标准免费统一喷涂,

4.2交货地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或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

4.3交货期限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

第六条 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 ]年或[ ]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

8.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9.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 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

甲方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账号:

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9.4 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

10.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 50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2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上述约定二者选一, 斜体字部分为备选内容,建议优先选择中国国际经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有关车辆运营战略合作协议书通用六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_____的_____轿车,牌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小写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签定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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