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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范文(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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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范文(实用10篇)
2023-11-20 12:27:25    小编:ZTFB

理解是对知识和事物深入思考的过程,通过理解可以提高自己的思维逻辑和分析能力。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但要有自己的观点和思考。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一

需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

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小时。

(二)交货地点: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一)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二

医院医用耗材采购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范和明确采购、供应和管理程序,保证医教研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采购范围、采购权限医院医用耗材统一由医用耗材保障部门组织采购、供应和管理。

2.采购程序(1)签订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凡需长期采购的医用耗材,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临时、单次购买的医用耗材.价格在3万元(各家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具体要求和规定调整数值)以上的,与供应商签订院内购货合同。单次采购价值在3万元以下的零星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审批,采购员谈价后签订科内协议,作为采购及财务付款依据。

由医用耗材保障部门预约供应商签订协议或合同洽谈时间,会同审计处(参与监督谈价流程、协助审核资质)、申请科室(必要时)和供应商谈判,确定产品购买价格,填写议标单,签订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

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和采购员签字后,由审计处出具审计意见,分管采供副院长签字批准加盖医院合同章,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完成。四份协议原件分别由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审计处、计财处和供应商留存。

谈价原则:卫生部、江苏省招标的耗材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其他产品如已经进入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或南京市招标中标产品,价格参照市医保和南京市中标价格。未进入上述中标目录耗材,供应商须提供国内2~3家同类医院进货发票复印件或其他省、市、军区中标目录供参考,签订供货协议同时,与有关厂商签订“双保(保证产品质量和保证销售价格不高于国内其他同类医院)“协议,对违反协议规定的供应商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供货权。如属国内首家使用、价格昂贵、垄断耗材,医用耗材保障部门组织监察室、医务处、护理部、审计处、计财/资产处、医保办、申请科室主任或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共同进行议标,以规避采购风险。

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产品授权代理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进口产品英文授权需附中文翻译件;产品彩页;说明书。消毒剂、消毒器械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

续签协议;年销售量不足10万元的供应商,协议到期后建议归并供应商。采购员及时整理好协议到期的供应商清单,统计年销售总量和单品种使用量,报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审核,需续签协议的及时预约供应商。

(3)申请领用。供货协议签订后,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及时将医用耗材项目号维护进erp系统或各家医疗机构物流系统,通知临床科室经erp系统申领或申购。纳入条形码管理的高值耗材,由供应商在库房备货,使用前医生经his系统申领。

(4)采购。协议内品种,采购计划经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实施。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应确立服务临床的思想,保证常用医用耗材供应,对临床急需的医用耗材,凡已办审批手续,要积极组织货源,确保供应。

采购员按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范围实施采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做好报销、销账工作。采购过程中认真做好采购记录,内容包括:详细记录订购时间、医用耗材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单价、总价、使用科室、申请人、供应厂商(包括联系人、电话)、到货日期等,做到有账可查、方便查找、留档备案,确保能够追溯至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验收,需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在用库存品种验收入库后,库管员及时在erp系统中进行收货,保证账卡和实物相符。条形码管理的高值耗材验收后在his系统入库。收费后,医用耗材收费数据从his系统导入erp系统,库管员在erp系统完成收货。

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商检报告、国产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计量器具cpa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外包装、标签和中文标识、标识名称和规格型号与实物一致性、产品数量、生产批号和有效期、产品条形码和其他质量问题等,并保存纸质材料。

(6)保管。库房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近效期医用耗材要有明显的标志和示意牌。

根据医用耗材的性能及要求,调整温湿度。库房内应配置垫仓板以保持与地面距离,配置测量和调节温湿度、避光通风、符合要求的照明、消防设施,定期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工作。

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有记录。若属假劣产品则应报当地药监部门处理。库管员不得自行采购任何物品、擅自与供货商联系送货入库。

(7)出库。临床科室经erp系统申领的库存耗材,库管员完成erp出库。经erp系统申购的无库存耗材或临时购买品种,供应商将临床签收的配送验收单和发票一并送医用耗材库房,库管员复核后办理出库手续。条形码管理的高值耗材,库管员审核临床医生经his申请的耗材申请单后扫码出库,出库后未使用的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医用耗材库管员每月汇总已办理收货的医用耗材发票,填写单据报销凭证,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采供的副院长签字,专职会计形成汇总表单报计财处审批、院长签批,方可报销、付款。

专职会计根据医用耗材消耗情况每月及时向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提供报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控制医用耗材库存,加速资金周转。对某些须支付预付款的采购需谨慎操作,价值在1000元以上由分管采供的副院长审批。价值在2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

(8)下送、配送。在用库存品种,临床科室每周经erp申领,医用耗材库房每周按片下送。在用无库存品种,临床科室每周经erp申购,采购员汇总申购单下采购订单,通知供应商下周配送,临床科室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9)对厂商赠送的医用耗材,应积极争取,办理erp入库手续,由医院相关部门和医用耗材保障部门根据科室实际需要决定使用权(领用成本不列入科室支出),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据为己有。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三

(四)中标人在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中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可由其经销公司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二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或指定一家一级代理商配送,一级代理商可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由中标人持委托书、转配送合同到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医用耗材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资质文件。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甲方违反第1条、第2条、第3条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甲方违反第4条的,未按协议结算货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催款通知书,限期做出付款承诺,如有投诉,将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检查督促。

(四)乙方无不可抗拒因素,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机构供货的,经批准,取消该企业所有中标品种本年度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备案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洛阳市医疗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1月1日通知,20洛阳市医疗单位医疗器械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标(lyhczb-);供需双方本着患者利益第一,遵守诚信、公平、公正,让医院用上证照齐全、质量合格、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产品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供货协议。

第一条货物的名称、产地、规格及单价(单位:人民币、元)。

1.1货物的名称、产地、规格:详见洛阳市医疗单位医疗器械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目录。

1.2供货价格:依照政府招标价格,就低不就高(原供货价格低于政府招标价格的产品,仍按原价格执行,原供货价格高于政府招标价格的产品,上线封顶是政府制定的价格)。

第二条货物的证件要求和供方责任。

2.1供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的各种证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制造许可表)。

2.2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的完整、真实、有效。协议期内,证件更换时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第三条货物的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应负的责任。

3.1供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标识清楚、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还应有每批次检验报告)。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医院,否则,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供方提供的货物进入需方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查。由此发生的证照、标识或产品质量问题的罚没事项均由供方承担,或供方直接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3供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包装内缺少或因包装破损者,供方应负责补充或调换。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接到需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后,须在需方指定的时间内(或双方约定时间)按计划送货到医院;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院方医疗器械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货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第五条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院方及时入库、上帐,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免造成过期、失效、积压现象发生。在产品无质量问题、证照问题、价格问题和其他纠纷的情况下,一般应在该批次用完三个月内付清货款,如超时限没付款,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院方应按照供货协议内容进货,一般不得向第三方进货,供方违背了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或联系不到,需方有权根据情况酌情处理,若需方不可接受供方的理由,需方可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6.2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证照齐全、信誉好、质量高、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因产品证照或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均由供方承担全部损失。

6.3供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协议得执行,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第七条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双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协议时,受阻一方提供合法证明后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纠纷处理。

在协议执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双方发生争议的诉讼,应在洛阳市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10.1协议期间,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在需方临床科室使用的过程中,确有不满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需做出修改和补充时,均需供需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写协议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更换产品;若产品更换后仍达不到要求,需方有权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10.2除10.1条款外,欲对。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一份,卫生主管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协议签字有效,按洛阳市医疗单位药品食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时间执行。原供货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因工需要,甲方向乙方采购材料。为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其责任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1.协议主内容。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现场业主确认的样品和颜色送货。

3.

4.确认方法:按现场确认数量。货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清点验收,数目以甲方签收回单为准(甲方的签收必须有现场主管或收货员的签字。)。

5.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自送到工地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

6.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乙方送货到,供货期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7.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送货到并承担运输费用,如果卸货产生吊卸机械费应由甲方承担。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8.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9.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如一个月中无任何材料供应则在次月中协议解除,并结清所有余货款。

10.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或以次充好,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付给乙方货款总额的0.1%作为滞纳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仍未付清所有货款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资金占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11.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它约定事项:

1)所有的追加协议以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与乙方签订的涉及到费用的增减的确认单、承诺书、协议书、白条等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或亲自签字确认,一律视为无效!

2)货到现场,因乙方原田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的,乙方负担一切责任。

13.本协议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公司盖合同章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

地址:地址: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

委托人:委托人: 。

电话(手机):电话(手机):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五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医用耗材(试剂)品种和数量: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医用耗材(试剂)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医用耗材(试剂)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试剂)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医用耗材(试剂)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1.乙方交付医用耗材(试剂)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医用耗材(试剂)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试剂)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医用耗材(试剂)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医用耗材(试剂)应提供进口医用耗材(试剂)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医用耗材(试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医用耗材(试剂)数量单和医用耗材(试剂)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__________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医用耗材(试剂)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医用耗材(试剂)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医用耗材(试剂)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医用耗材(试剂)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医用耗材(试剂)时,应于当日对医用耗材(试剂)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试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试剂)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医用耗材(试剂)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医用耗材(试剂)。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医用耗材(试剂)时,不存在该医用耗材(试剂)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__________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医用耗材(试剂)及其他不合格包装医用耗材(试剂)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医用耗材(试剂)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试剂)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医用耗材(试剂)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__________日,违约金为迟交医用耗材(试剂)货款的__________%,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医用耗材(试剂)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__________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_____%,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_____%;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__________%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__________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2./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器械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与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药品器械购销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六

需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

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

(二)交货地点: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一)违约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供销渠道,医院根据临床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价的形式,向乙方采购所需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品名及价格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类耗材共计种,所供医用耗材具体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厂家等以双方集中招议标结果为准,并附清单。计划外产品采购以双方临时议价为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乙方对所供医用耗材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购中心下达的月采购计划应在天内供货到位,临时采购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诊或急救耗材必须保证随时下达计划随时供货,不得因供货不急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

2、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必须事先送达甲方库房(设备科)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医院非常规备库材料和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急救(含手术)材料的供货,送货单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签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医用耗材的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三、资质保证:

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具有: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委托授权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进口医用耗材须有进口医用耗材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书。乙方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有效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有效期限不低于1年;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相关资质证照齐备、有效并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相关资证到期前必须及时到甲方采购中心办理更新备案。

3、乙方保证所供医用耗材为符合国家医用耗材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临床医疗安全。

4、乙方出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正规、有效税务发票;

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有多个价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

6、乙方须备足货源,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

7、乙方需在甲方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

8、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供货时,如未遵守上述“五:1、2、3、4、5”的款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品种的采购并有权终止本供货协议;如导致甲方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2、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3、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办理公司印鉴、法人和业务经理签名备案手续的,出现公司业务、财务被不法侵害时一概与甲方无关。

七、因质量为题而发生的争议,由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局做出质量鉴定及省、市医用耗材检验所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本供货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在合同期间,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甲方需对乙方所涉及的供货品种重新招标并确定了新的供货商,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如乙方为因非违约而被甲方终止供货业务关系,甲方应优先邀请乙方参与投标。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原与我院(含各分院、社区诊所、卫生所)所签耗材供销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十一、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八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组织,完善采购制度,坚决落实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采购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由分管院长负责实施,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医院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医院用药目录及医用高值耗材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和供应情况。同时,医院财务科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

三、采购情况。我院于20xx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我院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的质量。设立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工作。

四、配备使用情况。建立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制度及相关文件,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五、合同签订情况。我院与六家医药经营公司签订药品和医用高值耗材采购协议;按照《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卫药政发(20xx)3号)要求签署、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六、宣传培训情况。我院以各种方式开展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合理用药、医用高值耗材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我院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更加规范。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医院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九

买受方(简称甲方):

卖出方(简称乙方):

使用方(简称丙方:)。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年度xx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xx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xx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甲方:乙方:年月日:

采购医用耗材申请书篇十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医用耗材购销新秩序,维护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从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采购;保证从中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采购医用耗材。

(二)甲方根据使情况,每半年与配送企业签订一次采购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医用耗材。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合格中标医用耗材,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医用耗材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结算货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半年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实际货款结算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供货发票为准。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20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医用耗材。

(二)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医用耗材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使用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医用耗材或紧急情况用货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医用耗材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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