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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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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优秀19篇)
2023-11-19 22:27:1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自己的一个交代,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和付出的肯定。在写总结时,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和经验,但要保持独立的思考和表达。总结范文是对一段时间内的经历和感悟的具体呈现,可以给我们带来思考和启示。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一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写信人:xx。

日期:xx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二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春节期间,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违反规定在以上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x。

20**年**月**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三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家长们: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的美丽冠县,请广大学生及家长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请广大家长自觉遵守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获得感。我们要主动维护安宁的生活环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遇有节日喜庆活动以文明方式表达心意,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以自己的'行为去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劝导亲朋好友自觉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临近春节,学校通过组织动员大会、主题班会、宣誓活动、致家长一封公开信等活动,倡议学生及家长,在日常生活及节假日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劝导亲友采取环保文明的方式进行节日庆祝活动,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倡导者。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家长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我们以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

倡议人xx。

x年x月x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四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芜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特通告如下:

(一)城关地区青弋江、赵家河、纬三路、芜屯快速通道、永平路、南湖、罗保路、湾石路围合区范围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以及泊港的船只;。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七)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居民住宅小区。

二、尊重传统民俗习惯,在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元宵节5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禁止燃放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放后,应当及时洒水、清扫。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噪声扰民;公民在殡葬、婚庆等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各镇、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予以制止并配合主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对沿途抛洒冥纸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容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查处。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87917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88117xx(县市容局)。

特此通告。

12月16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五

尊敬的市民朋友:

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

xx市公安局宣传工作组。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六

为坚决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和有关规定,有效防范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光明新区将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除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城管执法、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将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民可直接向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光明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光明公安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光明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

奖励标准。

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宗100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对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100公斤5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不满100公斤的按100公斤标准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

xx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xx年1月17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七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时间及范围:1月26日至2月12日;东至广梅汕铁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丰达路、北至汤坑镇段桥。在禁燃时间和禁燃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汤坑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要组织专门队伍对禁燃区范围内加强巡查,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三、县城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四、在禁燃区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对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成年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

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xxxx。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八

亲爱的同学们: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为落实《禁放规定》相关要求,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积极响应学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等方式开展的“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号召,明确要求,接受指导。通过一家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做一张手抄报等方式,分享自己参与禁放活动情况、体会感悟等。

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做遵规守纪好学生。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小手拉大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戚朋友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可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方式,向亲朋好友、社区居民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聚集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同学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没有烟花爆竹的春节彰显现代明;迎新春拒绝鞭炮声声,良好的公共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为了生命安全,为了碧水蓝天,让我们立刻行动起,从现在开始,从每个人做起,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祝同学们新春愉快,快乐成长!

倡议人xx。

x年x月x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九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平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财经大学。

x年2月27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一

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发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号)的要求,就我市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禁放时间:

20xx年1月25日—2月11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1月27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节期间禁放场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园)、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军事管理区;。

2.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歌舞厅、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春节期间限放场所:

1.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限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燃放;。

2.宾馆、酒店限在设置的安全区域燃放。

四、违规处罚措施:

3.党员干部职工违反禁限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外,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年1月22日。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芜湖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特通告如下:

(一)城关地区青弋江、赵家河、纬三路、芜屯快速通道、永平路、南湖、罗保路、湾石路围合区范围内。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以及泊港的船只;。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七)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八)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居民住宅小区。

二、尊重传统民俗习惯,在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元宵节5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禁止燃放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燃放后,应当及时洒水、清扫。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噪声扰民;公民在殡葬、婚庆等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公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各镇、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对发现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予以制止并配合主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对沿途抛洒冥纸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容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查处。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8791701(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8811755(县市容局)。

特此通告。

12月16日。

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承德市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承德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号),市政府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我市继续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定燃放时间。主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和承德高新区)可燃放时间为20xx年1月27日(除夕)、1月28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1日(正月初五)、2月11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主城区以外的县区政府所在镇的可燃放时间,由县区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二、限定燃放区域。本市下列区域为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全市党政军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学校及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小区、楼房阳台、绿地及其外围200米以内。

(二)全市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和仓库、加油(加气)站、桥梁、大型仓库、液化气站及其外围200米以内;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周边200米以内;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三)双桥区武烈路、南营子大街、新华路、迎宾大道等市区主干道两侧。

(四)全市山林、草原等边缘200米以内。

(五)双桥区避暑山庄(须弥福寿之庙对面电力仓库至华电宾馆至万树园小区,地区老干部家属楼至实验幼儿园,德汇门至丽正门之间,文物局山庄管理处仓门至碧峰门、碧峰门至大榛子沟,鹿栅子沟至沟里),外八庙、热河文庙、市文保单位、烈士陵园及其周边200米以内。

以上区域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以上单位、小区物业和产权单位要在其边界设立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必要时派专人监管,对不听劝阻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限定销售单位和销售时间。经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经营点,须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凭经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非占道经营的自然村除外)、营业执照,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允许销售时间为20xx年1月18日(腊月二十一)至2月1日(正月初五)17时和20xx年2月10日(正月十四)、2月11日(正月十五)每日8时—17时(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18日开始至20xx年1月26日15时止)。销售期结束后,临时零售网点全部撤除。

四、限定销售和燃放品种。全市范围内允许销售和燃放箱体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的除双响、摔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等摔炮类、摩擦类以外的c级、d级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和燃放“孔明灯”、未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标准生产及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严禁个人燃放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严禁无《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燃放礼花弹和装药量在3千克以上的组合烟花等a级产品。

五、严格依法监管。公安、安监、质监、市场监管、城管、环保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违反本通告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年1月17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二

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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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三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15第217号),自2016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17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四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7时至次日零时(1月27日延时到次日零时30分),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年1月25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五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业主/住户: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金港城服务处全体员工提前给您拜个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为了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服务处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3、春节期间,服务处将加大园区巡视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及时劝阻、制止,在此过程中请您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

4、近来全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严重,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务处呼吁每个家庭控制烟花爆竹的燃放,还大家一个清澈、洁净的空气环境;谢谢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金港城物业服务处。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7时至次日零时(1月27日延时到次日零时30分),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年1月25日。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金昌市城市建成区以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下称禁燃区)。

金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禁燃区范围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为禁燃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宾馆、殡仪馆;。

(六)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七、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以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根据证件有效期限,逐步退出经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九、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金川公安分局。

年10月19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六

__小区各位租户:

您好!

春节将至,丽江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祝您新春快乐!并祝您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再此物业公司提示您,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租户自觉遵守。

楼外、楼梯间、阳台及公共区域内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敬请各位租户及时清理。

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租户请到小区外安全地点进行燃放,并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

丽江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__。

20__年__月__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七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20xx第217号),自20xx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zf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

工作方案。

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zf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zf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

警示语。

并严格遵守。

各县区人民zf(管委)、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

20xx年2月2日。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时间及范围: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东至广梅汕铁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丰达路、北至汤坑镇段桥。在禁燃时间和禁燃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汤坑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要组织专门队伍对禁燃区范围内加强巡查,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三、县城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四、在禁燃区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对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成年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

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八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__年11月21日起,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春节即将来临,禁燃禁放,人人有责,特发如下通知。

一、高度自觉,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大力弘扬低碳生活风尚,做到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培育新风,践行绿色环保理念。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摒弃陋习,自觉选择电子爆竹等环保新方式,文明节庆,倡导绿色、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三、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执法监管。对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每位市民都应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群防群治,共建共享,为守护蓝天白云,打造安静舒适、文明有序的幸福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__。

20__年__月__日。

禁止烟花通告范文如何写篇十九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禁止城市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金昌市城市建成区以内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以下称禁燃区)。

金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对禁燃区范围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除元旦、春节、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为禁燃期。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宾馆、殡仪馆;。

(六)景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五、各镇人民政府、各社区、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本通告。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禁燃区或禁燃场所内及其周边地带的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七、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以内已经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根据证件有效期限,逐步退出经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九、对在禁燃区和禁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未成年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金川公安分局。

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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