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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 森林火灾调查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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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 森林火灾调查报告(7篇)
2023-01-10 10:05:0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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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一

42、勤于防火,国兴民安;疏于防火,必酿后果。

43、提高防火意识,关注消防安全。

44、小小烟头不算大,森林景观它吞下。

45、一人懂消防,全家受益。

46、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当先。

47、植树种草不防火,年复一年白忙活。

48、消除火灾隐患,构筑平安社会。

49、烟花爆竹很绚烂,防火安全先护航。

50、关注消防、关爱生命、共建平安家园。

51、关注冬季防火,永葆家庭平安。

52、消防安全是幸福防火墙、治理防患保障消防安全。

53、护林防火,利国利民。

54、防火常抓,青山常在。

55、十年植树难成林,一朝山火前功弃。

56、贼偷一半,火烧全完。

57、一次火灾两行热泪,三思隐患四季平安。

58、烟头别小看,乱扔埋隐患。

59、关注冬季防火,永保商场平安。

60、守护绿色家园,预防森林火灾。

61、森林防火记心上,人人护林理应当。

62、学一点消防知识,添一份平安幸福。

63、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

64、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

65、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66、烟头虽小句子大全,火患无穷。

67、森林如母,育你育我;火灾如敌,害人害己。

68、上有老,下有小,发生火灾不得了。

69、用电用气勤检查,发现问题即整改。

70、走道常疏通,防火不落空。

71、用火用电别理人,消防安全牢记心。

72、着火让人冒火,冒火让家恼火。

73、冬季已到天气寒,封堵出口不安全。

74、生态家园保护好,森林防火少不了。

75、搞好森林防火,巩固绿化成果。

76、幸福与爱共存在,远离火灾,防火于未燃,让爱永相随。

77、装修材料要非燃,油漆远离着火源。

2023年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二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1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2023年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三

各村委会:

自3月份以来至今,我乡范围内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其中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2起,一般森林火灾5起。其中,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有:

新村村,1起(3月13日下午4时左右,失火人:李科洪,78岁;火灾原因:烧荒)

小洞村,1起(3月24日下午1时左右,失火人:彭未秀,46岁;火灾原因:上坟烧纸钱)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村有:

上洞村,1起(3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失火人:戴大连,42岁;火灾原因:上坟烧纸钱)

小洞村,1起(3月25日下午3时左右,失火人:曾志海,51岁;失火原因:上坟烧纸钱)

集福村,1起(3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失火人:黄光田,70岁;火灾原因:烧田坎)

快荣村,1起(3月14日下午1时左右)

畔龙村,1起(3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失火人:张春金,58岁;火灾原因:烧荒)

自3月份以来截至今日,尚未接到森林火灾报告的村有:

中源村、塘下村、水江村、沧溪村

从上述火灾统计情况可以看出:

森林火灾集中发生在重点时期(老清明3月24-25日),占火灾次数43%;森林火灾全部发生在重点时段(上午10:00-下午4:00);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上坟占火灾原因43%,烧荒、烧田坎占火灾原因57%;可见,当前我乡发生的7起森林火灾均系人为野外用火引发。被查处的6名失火人年龄结构,70岁以上的2人,50-60岁的2人,40-50岁的2人,其中妇女1人。

鉴于此,请各村以此为戒,在清明节前后,森林火灾发生高危期间要坚决做到五个“务必”:务必要沉下去,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务必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巡查,严格落实村、组、户防火责任;务必在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主要山场、坟场地段,要有村组干部蹲守;务必对痴、呆、傻、老、少、精神病患者六类人要明确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措施;务必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不漏岗、不脱岗,一有火情立即出动。

xx区x乡人民政府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2023年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四

全体公职人员:

清明节是我国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全省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寄托哀思的习俗。然而,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这些传统祭祀方式已演变成森林火灾的最大隐患,清明时节也成为我省森林火灾高发期。仅20xx年清明节期间(4月4日--6日),全省因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引发的森林火灾就占全年总数80%,森林资源遭受较大损失,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为此,我们共同倡导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希望全省全体人员行动起来: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倡议如下:

一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

“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希望全体公职人员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好家乡的父老乡亲:严防山火,保护森林。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

二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全体公职人员要牢记警示,千成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做森林资源的保护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我们要有“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不在山里、林边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让森林远离火磨,让大地永披绿装。

三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体公职人员要带头示范,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与到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广东的行动中来。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建造“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好家园。

广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民政厅

20xx年2月29日

2023年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五

1、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2、进入林区,防火第一。

3、野外用火须领证,森林防火有保证。

4、祭祀献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

5、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当先。

6、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7、上山带火如戴镣,毁林毁草要坐牢。

8、明月清风百花香,谨防山林冒火光。

9、进山旅游踏青,不带半点火星。

10、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杜绝人为火灾发生。

11、满腔热忱抓防火,恪尽职守护家园。

12、改上坟烧纸陋习,倡植树献花新风。

13、家家户户齐防火,山山岭岭树常青。

14、__协力共建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15、野外用火须谨慎,引发火灾法不容。

16、进入林牧区,防火是第一。

17、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18、参天大树几十年,一缕青烟上西天。

19、涓涓清泉源于茫茫林海,熊熊火焰可毁茫茫林海。

20、玩火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

21、爱草爱花爱森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22、火是森林死敌,预防必摆第一。

23、森林防火,重在预防。

24、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

25、让绿色拥抱大地,让火灾远离森林。

26、山川秀美无限好,森林防火不可少。

27、保护森林,严防山火。

28、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之烟蒂。

29、草木无辜,火魔无情,护林防火我有心。

30、星火酿大祸祸及森林,防患须小心心系绿色。

31、发现火情快报告,打早、打小、要打了。

32、十年植树难成林,一朝山火前功弃。

33、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

34、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35、棵棵树木可铸就绿色世界,星星之火可毁掉绿色家园。

36、林区用火要当心,铸成大错千古恨。

37、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38、巍巍兴安岭青山翠,漫漫防火路责任重。

39、火灾是森林的大敌。

40、法制导航护林防火岭变绿洲。

41、林海深处有人家,护林防火靠大家。

42、少上一次山,少点一支烟;多一片黛绿,多一份平安。

43、烧香烧纸祭先祖,森林防火记心间。

44、上山莫把火源带,青山常绿森林在。

45、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46、不想大火毁家园,就得从“小”管得严。

47、防火需要您支持,森林渴望人呵护。

48、风高物燥,注意防火。

49、莽莽林海任君游,星星火种绝不留。

50、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2023年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六

41、森林是地球最美丽的外衣,火灾是森林凶手。

42、植树造林福荫子孙,烧山毁林千古罪人。

43、防火必严,玩火必究。

44、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家园天长地久。

45、优化环境多造林,防火警钟要长鸣。

46、封山育林千山秀,防火防虫万代兴。

47、护林防火光荣,纵火毁林可耻。

48、火能带来光明,也能卷走文明。

49、疏忽一时,火光四起,警惕一时,绿树常青。

50、山火是毁灭大森林的恶魔。

51、绿色有限倍珍惜,野火无情重防范。

52、林木生长数十年,火灾焚毁一瞬间。

53、未经批准,请勿野外用火。

54、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责。

55、森林如同万宝藏,资源财富里面藏。

56、爱情的火花最甜蜜,森林的火花最无情。

57、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58、游青山揽胜景感谢前人,护林木防火患造福子孙。

59、灾字下面一把火,责任连着你和我。

60、冬春草木干,防止火烧山。

61、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于星火。

62、管山爱山,山山变为金银山。

63、久旱风大气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64、火无情,人有情,森林防火要先行。

65、进入林区,不丢烟头;注意防火,切记心头。

66、爱心使山川披绿装,火星使大地变荒沙。

67、护林防火,利国利民。

68、签下防火责任状,筑高森林防火墙。

69、森林无火家家乐,生态优美人人康。

70、沐浴阳光享受绿色,走进森林注意防火。

71、全民植树,数年造就一片绿荫。

72、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73、棵棵大树汇成莽莽林海,星星小火酿成熊熊烈火。

74、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75、建设秀美山川,护林防火要当先。

76、绿色兴安情万千,拒绝火灾保平安。

77、预防在先,防患未然。

78、入山不带火,在外不吸烟。

79、焚烧地堰是小事,引发火灾罪难替。

80、扫墓烧纸不提倡,引发山火徒悲伤。

2023年森林火灾调查申请书简短七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地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2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

ⅱ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ⅲ级(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4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2)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森林火灾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城市市区内发生的林木火灾应对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局和市市容园林委负责。

2.1 领导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天津警备区副司令员、武警天津市总队副司令员、市农委分管副主任、市林业局局长担任。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调动扑救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研究解决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监督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等。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执行,协调处理森林防火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市农委:负责安排部署农村防火工作,做好全市农村群众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森林火灾和火灾扑救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全市森林防火规划编制,协调推动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监督执行。

市建设交通委:配合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市教委:负责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森林防火及逃生避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市市容园林委:负责城市绿化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无委办:负责保障使用无线电频率相关事宜,指导扶持全市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网络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消防车、指挥车、救护车等顺利进入火场;负责组织有关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灾区区县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做好伤残人员和烈士评定审核、抚恤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市指挥部意见,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发布经市指挥部核定的森林火灾情况和扑救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天气实况、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服务。

天津警备区:负责组织驻津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武警天津市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4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5扑救指挥

2.5.1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区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跨区县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2.5.2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5.3视情况成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前线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线指挥部应设立以下工作组,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1)扑救指挥组:由天津警备区、市公安消防局、武警天津市总队、属地区县人民政府组成。负责火场调度,标绘火场态势,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扑救措施,检查验收火场。

(2)综合协调组:由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无委办、市气象局、市公安局组成。负责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通报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析研究火场区域气象、地理等信息,为决策指挥提供意见、建议;承办市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保障组:由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无委办、市民政局组成。负责优先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4)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林业局组成。负责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和舆论指导工作。

(5)救护安置组: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组成。负责组织伤病员救护和灾民安置工作;负责维护火场秩序,实施交通管制,保证消防车、指挥车、救护车等顺利进入火场。

市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组组成进行调整。

2.5.4公安消防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市指挥部和火灾发生地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

2.5.5军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3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6 专家组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成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与决策建议。

3.1监测

3.1.1火情监测

利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3.1.2气象服务

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森林火险等级及可能发展趋势将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其中,红色、橙色为森林高火险预警信号。森林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见附则。

3.2.2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工作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进行天气和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形成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蓝色、黄色预警信息,由属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发布,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总指挥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并报市应急指挥中心。预警发布单位应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短信、小区广播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3.2.3预警响应

(1)红色预警

市指挥部召集指挥部工作会议,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派出工作组深入预警区域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组织消防、武警等扑救力量视情靠前驻防,进入临战状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加大森林防火巡护密度,延长瞭望监测时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对重要部位严防死守;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橙色预警

区县人民政府视情况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区县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各相关单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进入戒备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加大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力度;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

(3)黄色预警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加强森林防火巡护、瞭望监测,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各有关单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4)蓝色预警

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蓝色预警区域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监测,做好预警信号发布和防火宣传;加强火源管理。

4.1信息报告

4.1.1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发现森林火灾后,立即核实情况迅速上报属地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在火情发生1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火灾处置结束后2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对于情况复杂或当天难以勘察现场的,先上报简要材料,详细情况待调查结束后上报。

4.1.2对已上报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市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天7时、16时和20时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扑救进展情况。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及时报告简要情况,并在3日内上报专题报告。

4.1.3对下列火灾信息,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同时根据火情,通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1)收到卫星林火热点监测报告后,核查确认的森林火灾;

(2)森林火险预警等级为红色预警状况下发生的森林火灾;

(3)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5)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对下列火灾信息,市指挥部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收到卫星林火热点监测报告后,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

(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火灾;

(6)省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7)需要向国家请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4.2先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

4.3响应等级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本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四级应急响应:

4.3.1 ⅳ级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发生在敏感时段或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

(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响应措施如下:

(1)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组织协调本地或相邻地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2)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初判发生较大森林火灾;

(2)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组织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

(2)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在森林火灾发生时,气象部门及时提供火场区域天气实况、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为前线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根据需要,择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3.3 ⅱ级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初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2)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3)24小时仍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市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

(2)市指挥部总指挥立即赶赴火场,成立前线指挥部。设立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视火灾情况,请求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派航空消防飞机支援。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4.3.4 ⅰ级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根据实际需要,市指挥部请求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施行跨省区域支援扑火。

(2)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工作组情况,由市指挥部组织落实相关保障工作。

4.4处置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市指挥部和属地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提出的申请,市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县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

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选择驻地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禁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区、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3)救治伤员

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实施现场医疗救治,并迅速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治疗。

(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扑火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5信息发布

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及其动态信息由市指挥部发布,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及其动态信息由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

森林火灾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森林火灾信息和传言。

4.6应急结束

4.6.1森林火灾扑灭后,扑火人员继续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6.2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负责启动应急响应的单位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安抚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5.2火灾评估

一般、较大森林火灾,由事发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将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在规定时限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5.3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市民政局、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5.4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全面进行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

6.1扑救力量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应急消防队伍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应急消防队伍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队、驻津部队和武警部队组成。其中公安消防部队100人,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驻津部队和武警部队各200人,由天津警备区和武警天津市总队负责。蓟县作为本市森林防火的重点地区,要建立10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一定数量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吸收当地公安机关和军队负责同志参加,并为部队开展扑火训练提供培训指导。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各扑火队伍要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2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通讯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的通讯畅通。

6.3向导保障

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熟悉地形的人员,负责在通往火灾现场的主要路口布置向导,引领扑火队伍顺利到达火灾现场。

6.4物资保障

市和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辖区内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及装备,物资储备标准由市林业局制定。

6.5资金保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和实战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应急演练,熟悉应急预案,密切协同配合,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8.1森林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3预案管理

8.3.1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2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3.3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3.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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