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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经营公告范文(大全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7:43:18 页码:10
饭店经营公告范文(大全10篇)
2023-11-20 07:43:18    小编:ZTFB

邻居是我们生活中的朋友,他们的互助和关怀让我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在写总结之前,可以先梳理一下自己的思路和要点,然后再进行具体的表达。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优秀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启示。

饭店经营公告篇一

手持5w,可投资的项目有局限,就拿我投资的小餐厅来说,我承受的租金是,80平方米月租金3000元以下.或者40平方米以下,最好选择靠闹市又近农贸市场的地方.租金支付最好是一个月一付,或三个月一付!

二,装璜及设施。

虽然投资不太,但,店要体现雅致,人的食欲与环境往往有一定的关联.我喜欢在墙上贴一些小吃特色的介绍:来历,口感,相关名人.

在每张桌上有一两本本店小吃的介绍册.采摘相关小吃的精华文章.图片.

装璜期为一个月.

三,经营特色及毛利计划。

小吃的最大特点,就是做一些一般人做不好,但利润相当高的食品.如果不是加盟店,投资这5w,起码做老板的是一个美食专家,能做出各种适合地方习惯的美食来,再规范化制作过程.

我在杭州,做的是有少量杭帮菜咸淡口味特点,最大程度地表现粤式风格.

店里有:粤式制作螺蛳,用骨头煲,加入酸竹笋再炒,一碟制作成本为2元,售价为5元.香芋蒸饺,选用桂林产的香芋,减少肉的含量,香味感觉丰厚.制作成本为2元10个,售价5元10个.

(上面可根据自己了解跟掌握情况选择产品特色)。

三,员工使用.

请两班员工,一个收款,一个收桌兼洗碗,三个在厨房式窗口内操作,一个派外卖送货.收款人是老板或相任人当的,关系到打折促销问题管理.

员工要统一服装,员工聘用要交200元押金,统一服装问题差不多算投资相抵,不算统一服装方面的投资.

四,营销策略(购价券,再换物)。

1.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印名片式的小广告分发在附近的小区或商店或市场中.除了装璜置物再留3000元做流动资金外,尽量用在广告上.

2.开业前一个月派发8折优惠券.

五,毛利润分析。

总结。

开小餐厅,做的是特色,一般人不想做而做不好的食品,着重的是地方口味,食品品位高,毛利润率才高.

饭店经营公告篇二

现住址: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街合伙开设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三条每月日为分红日,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50%的违约金。

第七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店所有决定权及本合同所有条款由和拥有,任何人私自承诺均属无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经营公告篇三

甲方:张俊青,身份证号:

现住北京市朝阳区小区3#4单元502室。

乙方:身份证号:

现住北京市朝阳区小区3#4单元502室。

第一条:合伙宗旨以健康、营养、味美、便捷为理念,打造味传天下餐饮品牌,促进饮食服务业的发展。

第二条:合伙字号、合伙字号使用限制和合伙期限。

双方确定合伙饭店名称为:味传天下,该合伙名称归甲方所有,在合伙终止后,甲方有权继续使用,乙方在合伙终止后无权使用该名称。合伙期限为年,自起至止。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新疆风味菜肴,餐饮服务,置办酒席。

第四条: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及对出资质量的保证和互负的告知义务1、甲方以位于镇村道旁的平方米的自有房屋(房屋证号为:)投入合伙经营。甲方应保证此房为其所有的合法财产,保证该房没有抵押、出租、出售等影响合伙经营的情况,保证该房屋能够用于餐饮服务的商业用途。因为甲方投入使用的房屋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伙终止之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房屋出售、出租或抵押,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该房屋的使用。2、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经营手续,所需费用由双方同等承担。办妥手续的期限是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3、乙方负责从新疆招聘技术人员并主要负责技术方面事务,技术人员到位的期限是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或者是办妥经营手续后的天内。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先期投入元现金对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厅和后厨进行装修,并负责购置桌椅等餐饮设备,具体是:5、甲方承诺在饭店开始正常营业后的连续4个月内的所有收入均归乙方所有,以补偿乙方先期投入的装修和购买设备的费用及风险,甲方在此期间内既不负担任何费用(原料、水电费、工作人员工资及饭店正常运转的费用等)也不取得饭店的收入。在此4个月时间内的经营风险,双方按同等比例承担。如果饭店在此4个月内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下去,对于乙方先期投入的装修费用和购买的设备,甲乙双方合意这样处理:6、自第5条中所约定4个月的经营期间届满之日起至合伙终止,经营饭店的原料、水电费、工作人员工资及饭店正常运转产生的卫生、税务等所有经营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同等比例承担。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互负如实告知对方情况的义务。甲方对本地区外来因素有可能影响经营的情况负有如实告知乙方的义务,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损失。乙方对事关合伙发展的有可能影响经营的情况负有告知甲方的义务,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损失。8、双方在履行上述1-7条约定时,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9、自第5条中所约定4个月的经营期间届满之日起至合伙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本合同中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双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个人财产同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1、入伙,双方约定在合伙期间内,不接受他人入伙。但确因业务需要的,双方另行协议。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同意;(3)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不允许转让出资及经营权。

第七条:合伙事务处理方式及负责人所有合伙事务均由双方共同协商和讨论决定,不设合伙负责人。如有设的必要再另行协议。

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的目的不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双方清理合伙事务,如有盈余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亏损则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合伙双方按同等比例承担。(2)对乙方先期投入的装修费用和购买的设备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内容双方应全面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伙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双方各执2份,送工商部门及相关部门留存1份。

甲方:乙方:

友情提示:承保餐饮场所责任险,保险费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饭店经营公告篇四

为保证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企业诚信形象,增强自律意识,积极配合朝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活动,我单位对食品安全做出如下承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时刻牢记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制定并实施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四、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并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进货台帐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六、落实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食堂厨房垃圾做到密闭无渗漏存放,并及时清运。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检查库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八、熟制加工的食品做到烧熟煮透。

九、改善餐饮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努力提升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

十、服从卫生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保证不重复发生存在的问题。

十一、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十二、学生食堂不进行冷荤凉菜的制作销售。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

饭店经营公告篇五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提供饭店给乙方经营餐饮项目。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第四条甲方保证饭店营业执照等各种合法证件手续资料齐全。

第五条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

第六条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条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第八条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共交资产押金元。每月租金元,按季度付给甲方,提前十天付给甲方。

第九条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如发现有转让事实,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协议,如确须中止协议,乙方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2个月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终止承包经营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支付乙方1个月与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房屋、设施进行改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乙方自购的设备、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终止承包协议后,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承包结束后退还。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章送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经营公告篇六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它下属人员,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根据董事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门,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别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一、筹建处。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外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它记录资料;。

(10)其它有关筹建的业务。

二、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3)安排各营业部门的所需设备、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三、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的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和××××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万平方米的×%。

合营企业委托××××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采购。

第五十四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合营企业的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税务。

第六十一条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应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报送××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原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期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审计。

第七十一条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种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年。

第七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合营企业遇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它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合营企业以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险。

第八十四条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它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它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关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宜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在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署。

甲方:×××乙方:×××。

饭店经营公告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南京阳光酒店二楼西餐厅合作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方式。

1、乙方挂靠在甲方的餐饮部下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每月将餐厅当月的实际发生营业额的15%作为甲方的利润支付给甲方,并于次月5日支付。

3、西餐厅名称:南京阳光安格斯牛排餐厅。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方负责缴纳“”经营收入的税金(即开具发票);

4、甲方服务人员或管理人员不得无故为难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经营工作;

6、甲方应明确其相关人员在“”就餐的签单权,签单总额从甲方当月应得利益中扣除;

8、甲方允许乙方的就餐客户在甲方停车场免费停车;

9、甲方对乙方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升四星工作;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的厨师、服务员由其自行招聘,并由乙方统一管理,工资由乙方发放;

6、乙方负责西餐厅的营销工作,日常费用及广告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每月推出二款以上新品,每半年更新一次菜单;

9、乙方营业时间为早上十点至晚上九点半。

第四条终止合作协议。

第五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六条附则。

1、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饭店经营公告篇八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饭店合伙经营合同合伙饭店经营的.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发包人将位于________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经营公告篇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二条甲方提供饭店给乙方经营餐饮项目。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第四条甲方保证饭店营业执照等各种合法证件手续资料齐全。

第五条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

第六条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承包人自理。

第七条乙方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第八条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共交资产押金元。每月租金元,按季度付给甲方,提前十天付给甲方。

第九条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如发现有转让事实,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协议。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中途中止协议,如确须中止协议,乙方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2个月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

2、因甲方需要乙方提前终止承包经营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支付乙方1个月与承包款相同的违约金。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房屋、设施进行改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乙方自购的设备、餐具和其它物品,在终止承包协议后,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承包结束后退还。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章送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经营公告篇十

××××和××××、××××、××××(××××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分别委托××××为其授权代表。

1.××××: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章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中文:××××(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平方米(约××间客房);。

办公楼部分约××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院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费用。

第十条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处置费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美元。

第十一条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美元,占××%;乙方出资额为××美元,占××%。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合计××美元,作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

第二批应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六条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美元,合营企业委托××银行牵头、××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以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美元)的×%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天内书面答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为首的由××××、××××、××××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4.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董事的任期为×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从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经营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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