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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员工的范文简短 警告范文怎么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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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员工的范文简短 警告范文怎么写(4篇)
2023-01-10 11:36:44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警告员工的范文简短一

您们好。本人是xx级专业xx班的学生,于,因旷课过多,学校给予了警告处分。

在时候,由于本人没有循规蹈矩学习、没有遵守学校秩序,被学校以警告处分。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思想转变,我跟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

正是因为我步入了正途,所以才又回到了正常的学校生活中去。并且脑海中已经完全根除了过去的复杂的吃喝玩乐的坏主意,现在我时时刻刻想的是学习,想的是如何才能有更大的进步。在老师的督促下,同学们的影响下,即将毕业的压力下,我不仅于课本的学习,还积极准备考级考证。我感谢这警告处分,更感谢老师对我的督促和关心。

在此,我衷心希望老师们能认定我这近一段时间的良好表现,撤销时候的警告处分,让我能更有信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投入到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行列中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精选警告员工的范文简短二

部门:

姓名:

工号:

兹有 于 年 月 日 (阐述原因)

为严肃厂规及教育当事人,现对该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书面警告一次

□ 补偿赔偿 rmb

当事人声明:本人愿意理解以上处理,并不再违反 当事人签名:

部门主管确认:

经理签名:

日 期:

说明:

1.本警告书用于员工(职员工人)违反厂规或部门规定时使用;

2.本警告书经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审批后由行政部存档;

3.当事人在6个月内收到2份书面警告做自动离厂处理。

精选警告员工的范文简短三

各党支部:

经街道纪工委立案查实,龚等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不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落实街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增强针对性着力解决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龚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决定,请各党支部组织党员从龚等同志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学好学透党章党规相关规定、学实学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求、争做齐做新时期合格优秀党员。

1、龚,男,汉族,1984年5月出生,湖南xx人,初中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天顶街道永燕新村龚家湾组村民。经查,20xx年6月10日,龚伙同他人在天顶街道尖青新村恒丰宾馆8309房,用自制吸毒工具同场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20xx年6月25日xx市公安局分局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公(天)决字[20xx]第0967号,给予龚行政拘留三日处罚。龚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4条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邓望民,男,汉族,1973年5月8日出生,原籍四川南部县人,初中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天顶街道永燕新村村民。经查,20xx年11月2日,邓望民在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中南大市场内一无名电游室内利用电游机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20xx年11月2日xx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下达《公安行政处分决定书》天公(治三)决字[20xx]第xx56号,给予邓望民行政拘留三日处罚。邓望民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4条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邓望民党内警告处分。

3、柳,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湖南xx人,初中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天顶街道永燕新村龚家湾组村民。经查,20xx年4月19日,柳在岳xx街道尖青新村雷锋大道路边门面二楼梦幻动漫城电游室,利用电游捕鱼机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20xx年4月20日xx市公安局分局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公(岳)决字[20xx]第0470号,给予柳行政拘留二日处罚。柳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4条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柳党内警告处分。

4、魏,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湖南xx人,初中文化,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天顶街道永燕新村王家湾组村民。经查,20xx年7月26日,魏在岳xx街道柏家塘小区88栋一无名电游室利用电游捕鱼机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20xx年7月26日,xx市公安局分局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公(咸)决字[20xx]第xx57号,给予魏行政拘留二日处罚。魏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4条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魏党内警告处分。

5、张,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湖南xx人,初中文化,20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系天顶街道尖青新村枫树塘组村民。经查,20xx年5月2日,张在xx区雷锋大道金科世纪城工地与当地村民因施工问题发生冲突,冲突中造成对方1人轻伤一级、2人轻微伤。20xx年6月xx日,张指使合伙人张运刚采取“顶包”手段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被公安机关查处。20xx年8月28日,xx市公安局分局依法对张妨碍公安机关执行公务行为采取立案侦察,予以其拘留12日后取保候审。张行为已经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3条规定,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张党内警告处分。

如被处分人对本决定不服,可向天顶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诉。

中共xx市

年九月十二日

精选警告员工的范文简短四

纪律处分

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都要接受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类别:警告(扣绩效分2分)、记小过(扣绩效分5分)、记大过(扣绩效分10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第一条 警告

1、无故不参加训练、集会、会议、培训会者;

2、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

3、带外人进宿舍未遂者;

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等有碍观瞻者;

5、厂证无照片或私自乱贴照片者;

6、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者;

7、损坏公司财物及浪费公司资源(如电灯、电脑下班未关)情节较轻者;

8、检查、监督(包括品质)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情节较轻者;

9、未到下班时间等候打卡者(同时应按早退处理)

10、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域内),未造成事故者;

11、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12、不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或报废品者;

13、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未造成损失者;

14、擅自在公告栏张贴或涂改公告者;

15、加班时间无故不到;

16、不按规定戴带安全防护设施(如如口罩、耳塞等);

17、在公司未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或私自进入禁区域;

18、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非机密文件、资料者;

19、因监督、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

20、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规定者。

第二条 记小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故意刁难、工作不配合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3、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者;

4、虚报考勤者;

5、故意阻碍保安人员、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

6、未经允许翻阅公司机密文件,但信息未外泄者;

7、造遥生事,诽谤或诬告他人;

8、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公司设备(设施)或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造成事故者;

10、不按作业指引(不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或过失发生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1、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参观者;

12、出入厂区(含宿舍饭堂)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保安检查者;

13、故意泄露本人工资,或在同事中相互打听、造谣、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

14、过失造成报表资料失实或虚构奖惩事由者;

15、撕毁公告或公文者;

16、消极怠工者;

17、文件管理未按规定管控文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8、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

19、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三条 记大过

1、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

2、在公司内骂人、大声吵架、形象较坏者;

3、在公司内顶撞上级,影响较坏者;

4、对上级或客人态度粗暴;

5、非为谋取不当得或规避责任仿冒他人签名、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报表、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未造成后果者;

6、因监督、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者;

7、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屡劝不听者;

8、上班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影响坏者;

9、上班时间睡觉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10、托人或代人签到、刷卡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设备及有技术性工具者(未造成重大人员或物品损失);

12、行为粗暴,屡劝不改者;

13、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者;

14、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

15、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16、不按规定操作各类机器造成危险者;

17、工作时间接电话,屡劝不改者(公司允许者除外);

18、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领导工作的言论情节严重者;

19、擅自挪用、损坏公司消防器材者;

20、私自撕毁公司各类文件、公告、通告或不执行者;

21、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

第四条 解除劳动关系(辞退)

1、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如:

1)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证;

2)虚构简历或工作经历(包括虚填入职时要求填写的一切资料);

3)使用虚假学历证明(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4)以其它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

2、采用威胁等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

3、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不予经济处罚);

4、违反“劳动法”第25条(二)之规定之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二)所指“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在厂内、厂外打架或参与聚众斗殴者;

2)在与同事争执中出示凶器者;

3)威胁、恐吓、勒索、殴打上司、同事、公然侮辱上级者;

4)盗窃公司财物或员工私人财物;

5)在公司内吸烟致灾害事故发生;

6)一个月内上班时间睡觉两次(含二次以上);

7)被刑事处罚;

8)一年内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达三次(含)以上;

9)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三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含)以上;

10)拒绝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调配,经3次教育后仍拒不执行者;

11)盗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1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经两次(含两次)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

13)故意损坏机器、设备、产品,浪费原料等;

1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披露或不正当使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者〔如盗窍、出卖公司技术图纸(资料)、客户资料、采购资料〕

14)聚众结伙,参与罢工,妨害生产和生活秩序经指正不予以改正的;

15)酗酒滋事妨碍生产、生活秩序者;

16)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在外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或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工作者;

17)仿冒他人签名(或私刻他人印章)谋取非份利益或规避责任者;

18)组织、领导、煽动闹事或罢工者;

19)张贴或散布虚假煽动性文字,图画等足以破坏公司与员工关

20)更改报表、公文、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500元以上者;

21)藏匿、吸食毒品者;

22)其它应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的行为。

5、违反《劳动法》第25条(三)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5条(三)所指“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

1)不按作业指引(含安全操作规程)或上级批示的正确方法作业造成严重损失者(如: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或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

2)为谋取不当得利,弄虚作假作假、涂改、伪造单据(发票)或原始记录者;

3)因工作监督、监管不力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_元以上者;

4)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6)贪污受贿、挪用、亏空公款者;

7)其它应视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

8)请假前往它处找工作者;

9)拉帮结派制造分裂者;

10)盗用公司印章者;

11)员工违反公司颁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出现时;

12)员工之行为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附件

1、警告一次扣除现金20元,小过一次扣除50元、大过一次扣除100元;

2、三次警告累计为一次小过;三次小过累计为一次大过;

3、记大过达二次后,第三次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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