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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化改造菜地申请书通用 绿植改造的申请(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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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绿化改造菜地申请书通用 绿植改造的申请(5篇)
2023-01-10 11:53:02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公共绿化改造菜地申请书通用一

(1)大多数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物形式多样。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进行装修、改造,有的是在商场、办公室的某个楼层;有的在废弃的仓库、厂房;有的甚至是在居民楼与古建筑内。

(2)内部结构复杂。公共娱乐场所本身有行业及使用要求,有时候为了充分利用建筑内部空间,往往在走道两侧布置房间,令人如身处迷宫。

(3)电器设备多、着火源多。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多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的石英玻璃表面温度可达5~7℃,若与幕布、布景等可燃物品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内和舞台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安装、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火灾。

(4)公共娱乐场所大都装饰豪华而典雅,由于其装饰材料可燃性高,座椅、沙发易燃等诸多因素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5)用火不慎。一般情况下,公共娱乐场所都不禁烟,存在燃着的烟头火柴梗随处乱扔的现象;燃气用具的管理不善,公共娱乐场所内一般都制作简易食品,要使用液化气、电热器具等作为加热器,一旦使用者大意极易引起火灾;电器设备老化,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布置不规范,造成短路或电器设备过热引起火灾。

2公共娱乐场所安全防火对策

(1)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其建筑防火设计必须符合gbj 16-1987(20xx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45-1995(20xx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222-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

(2)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如:电源管理、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学习培训、消防器材管理和值班制度;建全义务消防组织并做到分工明确。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达到“四懂、四会”。“四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办法;“四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达到“四懂、四会”方可上岗。

(3)严格控制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接、油漆粉刷维修作业;公共场所内不得使用火炉灶具;在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制定禁烟区,指定吸烟室。吸烟室内应设置烟灰缸,禁止烟蒂随地乱扔;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楼梯口、安全出口处疏散通道上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4)确保安全疏散。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一般按营业面积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人的额定人数。根据制定的应急安全疏散方案,一年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紧急疏散演习,应保证公共娱乐场所内的额定人数在3 min之内全部疏散。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中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楼梯及通道上铺设的地毯或橡胶垫应进行有效的固定,以防紧急情况下影响人员疏散。

(5)在现有公共娱乐场所,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身的自查自改,排除火灾隐患。凡用可燃材料装修的,应下决心拆除,改为阻燃或不燃材料,凡通道过窄,出口过少的,应予改造,并且要有充足的消防设备和灭火设施。

2023年公共绿化改造菜地申请书通用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园林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 。

2.养护内容(以打√为准):

□ 去除枯死植株 □ 植物补植 □ 树木扶正

□ 病虫害防治和监测 □ 浇灌排水 □ 土壤施肥

□ 中耕除草 □ 花坛花境布置 □ 地被覆盖

□ 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

□ 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

□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驳岸等园林设施的保洁维修

□ 绿地保洁 □ 垃圾收集 □ 垃圾清运

□ 水体保洁 □ 水体清淤 □ 治安巡逻

□ 其它养护内容: 。

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

3.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 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

4.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规定的要求。对养护质量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下列 种方式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a.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b.双方指定的 机构。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检查和考核的时间、标准、奖惩措施,双方约定如下: 。

(4)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

(1)甲方指定 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

(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2.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

(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

3.甲方工作

(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园林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养护范围内的园林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养护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景观水体养护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5)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

(6)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养护范围内的游客)的关系。

(7)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8)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10)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对外开放的养护区域,处理好养护工作与游客的关系。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10)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

第七条 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1.一般要求

(1)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范

(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

(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环境保护

(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

(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

(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

4.事故处理

(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

(2)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 。

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 天内,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b.养护期间,进度款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养护期满后,养护尾款的支付方式为:。

3.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按照本合同第8.1条第(3)款确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乙方配置的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清单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

2.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

(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a.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名录: 。

b.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 。

(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养护所需用水、电的接驳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送 、 、 等部门各一份。

发 包 方:(公章) 承 包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023年公共绿化改造菜地申请书通用三

31、为人民管好城市,让城市更加美好。

32、健康、幸福、欢乐、和谐是我们的追求。

33、美化市容、讲究卫生、绿化名城、保护环境。

34、树文明新风,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

35、您为城市添一份洁净,城市为您送十分温馨。

36、老弱妇孺皆受益,又防又治社区医。

37、有了您的真心呵护,丹阳才会更加美丽。

38、整治农村环境,促进村容整洁。

39、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关注健康,美化环境。

40、清除农村污染,营造秀美山川。

41、感受社区服务,享受健康无忧。

42、宣传、预防、保健、医疗是我们的职守。

43、一次性塑料袋,你还在用啊?

44、家门口的贴心医护,社区里的健康卫士。

45、整洁家园,人人有责。

46、协力,整洁卫生。

47、用心服务,让爱导航,科学高效,保障健康。

48、师生卫生活,师生会生活。

49、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50、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方便群众基本医疗。

51、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完善健康管理系统。

52、青山绿水好,农村要环保。

53、卫生整治,从我做起。

54、人人动手,除害防病。

55、人人讲卫生,家家树新风。

56、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57、祛除顽固污垢,就是采集乐趣。

58、营造清洁大环境,消灭“四害”保健康。

59、污染环境千夫指,保护环境万人颂。

60、美好生活靠我们创造巩固创卫靠大家努力。

2023年公共绿化改造菜地申请书通用四

关于将慈城古县城尽快建成4a级景区的建议

提案人:

慈城古县城有千年历史,有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十个市级和区级重点文保单位,文化底蕴很浓。有5名状元、534名进士,并涌现出许多当代著名人士,如著名京剧大师周信芳、中科院院士谈家桢、国务院参事冯骥才等。慈城还被评为中国第一个慈孝之乡、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目前已经建成县衙、孔庙(文庙)、关圣殿(武庙)、城隍庙、校士馆(考棚)、(慈湖)书院、南有彭山塔、北有慈湖等,正在修建了俞宅、冯宅,还有许多有历史意义的景点,慈城可以讲景点繁多,但是缺少“月亮”光照,这个“月亮”就是4a级景区的名份。有名份跟没有名份大不一样,在宣传力度上,有名份就响亮,没有名份只能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要争创慈城古县城4a级景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的要求,共1000分,分为8个大项。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还是有比较大的难度。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对照评定要求,争取早日建成4a级景区,建议如下:

一、组建申请4a级景区领导小组

有一个能协调各方的领导小组,是申请4a级景区成功的关键。首先要有一个详细申请规划,包括景区面积、景点分布、工作人员总数(含导游、安保、管理人员、环卫人员)、上年经营情况、投入情况、今后发展规划等。领导小组要分三个小组(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小组、景观质量小组、游客意见小组)。另外要狠抓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宣传力度要加强,环境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要继续加大。

二、要多次组织自查

要多次进行自查,在自查中发现缺什么就补什么。目前停车场地不够,内部交通不完整,纪念品服务过少,高级导游员比例不足,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太少,安全设备设施还要加强,这一些还要努力去提高。

三、加大同省市旅游局沟通

加大同省市旅游局沟通,争取他们支持,请他们指导,力争早日建成4a级景区。

2023年公共绿化改造菜地申请书通用五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有效工期4个月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按照贵州省20__定额及铜仁市当地信息价、人价调差或市场询价方式计价,计价主材下浮8%。

六、承包人对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本项目实行工程师监理制发包人应在施工程施工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位、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必须征得发包人批准。

专用条款

一、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有

二、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址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按施工场地内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水电安表计量实收。

(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完。

三、承包工作

(1)需由建设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总承建。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合同签订十五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表。每月25日前提供本月工程进度表,一式两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如果发生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未交工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交工验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给发包人。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施工、工完场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加强施工人员社会治安,计生等工作,并要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时为工人办理劳动保险、工伤意外保险,及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克扣、拖欠工人工资,若有欠款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律规定,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若由此牵连到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及建筑业规定不得使用的劳力。乙方使用的劳力其工资、劳保、福利、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向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承担。严格按照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五、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劳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到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六、安全措施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暂停施工

监理工程师认可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出来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监理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付款: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完成工程量的60%拨付进度付款,;第二次付款:竣工审计结束后(审计时间在工程完工后10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审计价款的20%;第三次付款:第二次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剩余的20%。如延期付款,由发包方按应付款的4%/天计息追加支付给乙方。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并每拖延一天赔付乙方损失1000元—20__元每天,但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同时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如由于乙方质量安全事故、延误工期、资金短缺等原因无力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令其退场。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乙方已完工程量只能按50%折价计算。

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不得以本项目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担保赊欠材料及借、贷款,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此行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另择承包人和施工队伍,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赔偿。

5、若由于乙方工期、安全、质量等诸多原因造成被罚款或者承担违约金,乙方同时要向甲方承付同等的罚金或违约金,甲方可以优先在工程款中扣划。

6、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政府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的部分或者不能履行不用承担责任,但应该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万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合同签订时缴纳贰万元,乙方进场后顺利施工10个工作日缴纳壹拾捌万元整。

2、乙方进场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十一、协议的生效、修改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未经事宜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或另行商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竣工后,乙方的临时设施、剩余材料不能作为抵交甲方的综合费用。

4、本协议约定的权力、义务完成后自动终止。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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