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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 文物保护巡查日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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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 文物保护巡查日志(九篇)
2023-01-10 12:07:04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一

1、想买几个垃圾箱,放暑假时,我和我爸爸去北京,放到长城上,我自己做环保卫士,维护长城的卫生。

2、对在长城上乱涂乱画的游客加强监管,景区工作人员先对他们警告,如果还不起作用,就罚款。

3、在我们去旅游的时候,应该多带一些垃圾袋,文明旅行,做一名讲卫生的游客,回来时下山时再把垃圾带走。

4、建议他们在长城上多放些垃圾箱,每30米安置一个,让游客的垃圾有处可仍。

5、在长城上多安几个摄像头,对乱涂乱画的游客监控,等他们出景区时在门口留下来他们再做处理。

6、在长城上放些机器人,让机器人制止这些不文明现象。

7、游客来此就是为了纪念,不到长城非好汉。不如发明一种塑料袋,蒙在城墙上,让他们乱涂乱画,满足他们的心理……当然这种塑料袋是高科技的,人们画上去后字迹会留上一定时间,过了这个时间段后,就会自行消失呢!

8、发明一种墙壁自动报警器,谁在城墙上乱画,报警器就会自动报警。

总之,想要保护好长城或者其他景区、文物,除了政府、景区加强管理外,最主要的就是提高我们游客的自身素质了,文明素质提高了,环保问题便再不是问题 !”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二

中共中央、近日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指出,近年来,我国文物事业取得很大发展,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国是世界文物大国,又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物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各级文物部门要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作出批示强调,加强文物保护,是要让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当代社会,厚植道德沃土,用文明的力量助推发展进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无愧历史、无愧未来的责任心,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文物保护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在严格保护文物的基础上,有效挖掘文物蕴含的历史、文化和科学等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要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让宝贵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为繁荣文化事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文物工作会议1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刘延东在会上传达了重要指示精神和的批示并讲话。她说,文物工作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彰显文明大国形象中的作用不可替代。要深刻把握新形势新要求,明确责任、重在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推动新时期文物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民生改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北京、山西、浙江、陕西有关负责同志作大会发言。

会议深入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文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在京文物界专家参加会议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三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我们现在已经到了福建省内最大的寺庙――泉州开元寺。开元寺占地面积78000平方米。它规模宏大,构筑壮观,景色优美,曾与洛阳白马寺、杭州灵隐寺、北京广济寺齐名。开元寺初名“莲花寺“,后改为“兴教寺”、“龙兴寺”。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9年)唐玄宗下令全国各州建一座开元寺,遂改现名。

人们常说“自古名山僧占多”,其实是冤枉了出家人。与世无争的僧人隐身在高山峻岭之上,本意是修心养性,却常成为德高望重的高僧,因而山以僧名,闻名遐迩。而泉州开元寺就座落在平平无奇的鲤城区西街,与凡世的隔绝只靠山门前这堵象征性的屏障一紫云屏,这无形中缩短了尘世与佛门的距离。缺少名山大川的陪衬,却多了善男信女的亲近,这就是泉州开元寺的独特之处。

泉州开元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福建省“十佳”风景区,或许大家想知道,开元寺何以能够闻名海内外呢?那就让我们一起慢慢领略、细细品味吧。

眼前这座别致的建筑就是开元寺的山门,也叫天王殿。它建于唐武则天垂拱三年(公元687年),前后已经过几次火灾烧毁与重建,现存建筑是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修建的。大家先请看这石柱:上下端略细,中部较粗,呈梭子状,学名梭柱,据考证为唐朝的石柱风格,年代已十分久远了。石柱上还悬挂有一木制对联“此地方称佛国,满街都是圣人”。这是南宋大理学家朱熹所撰,近代高僧弘一法师所写的。它是泉州这个具有浓厚宗教文化色彩的古城风貌的真实写照。分坐在天王殿两旁的是按佛教密宗规制所配置的密迹金刚与梵王。它们怒目挺胸,状极威严,与一般寺庙所雕塑的四大金刚有较大差别,有人谑称它们为“哼哈二将”。

跨过山门就到了拜亭。站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拔地而起的东西塔和宽敞明亮的东西两廊对称地排列在两旁,而我们所在的位置就在开元寺的中轴线上。佛教传入我国巳有一千多年历史,并在中国落地开花,与中国文化融为一体。开元寺的布局就突出了我国古建筑的南面为尊和中轴线为主的特点。

拜亭前的这个大石庭,是个“凡草不生”的拜庭,供古今官民朝拜和活动。每逢农历二十六日,这里人山人海,梵呗声声,一派泉南佛国景象。石庭两边分列着八棵200至800岁的大榕树,阴翳蔽日,盘根错节,增添了开元寺静寂、庄严的气氛。树下排列着11座唐、宋、明时期不同形式的古经幢、小舍利塔,以及两只。庭中还置立着一座3米多高的石雕焚帛炉,盖钮雕蹲狻猊,炉身周雕幡龙、祥云、莲瓣、蔓草等纹饰,形制优美,雕工精妙。焚帛炉稍后两侧,还有两座南宋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泉州南厢柳三娘捐建的印度萃堵波的方形石塔,塔上刻有萨锤太子舍身饲虎的故事,是印度教在南宋时留下的痕迹。

在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就是眼前这座大雄宝殿。因传说建殿之时有紫云盖地,所以又叫紫云大殿。大殿上方这块巨匾写有“桑莲法界”四个魏碑风格的大亨,以应桑开白莲之说。早在唐朝初期,泉州已盛产丝绸。这片地原是大财主黄守恭的桑树园,后来捐给匡护大师建寺。关于这件事,有一个很动人的传说:一天,黄守恭梦见有一个僧人向他募地建寺,他说等桑树开白莲花后就献地结缘。几天后,满园桑树果然都开出白莲花,黄守恭深被无边佛法所感动,果然把这片桑树园捐献出来。其实,黄守恭本为乐善好施之人,桑开白莲之说乃是人们敬慕佛祖,附会而成,但这一神奇的传说却为泉州人民所津津乐道,世代相传,因而开元寺也得了“桑莲法界”的美称。

大雄宝殿始建于唐朝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先后经过唐、南宋、元、明几次受灾与重建,现存建筑物是明代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遗物。大殿通高20米,面宽九间,进深六间,面积达1387.75平方米,大殿出拱深远,外观雄浑,保存唐朝宏模巨制、巍峨壮观的建筑风格。

大殿正中供奉的是御赐佛像毗卢遮那佛,汉译大日如来,是佛教密宗的最高神抵。其两旁是五代王审?修大殿时增塑的四尊大佛,依次为东方香积世界阿?佛,南方欢喜世界是宝生佛,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北方莲花世界成就佛,合称五方佛,也叫五智如来。这五尊大佛金光闪烁,衣纹清晰,神容慈祥,法相庄严,双手分别作说法、施与、接引、禅定等相,工艺精巧,令人叹绝。五方佛的胁侍有文殊、普贤、阿难、迦叶以及观音、势至、韦驮、关羽、梵王、帝释等诸天菩萨、护法神将共10尊。在大殿后正中供奉着密宗六观音的首座圣观音以及善才、龙女和两翼神态各异的十八罗汉。开元寺历代住持皈宗不一:有法相宗、律宗、净土宗、密宗、禅宗等宗派,而大殿却能保持这种罕见的规制,这既值得夸耀,也是值得研究的。

大雄宝殿还有一个“百柱殿”的雅称。全殿原计划设立柱子一百根,后来因为需要放置佛像和腾出给佛教徒朝拜的地方,便加长了珩梁,减少了立柱,成为86根柱子的“百柱殿”。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右参政、按察使曾樱与总兵郑芝龙重修开元寺紫云大殿时,将其中木柱全部换成石柱。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四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从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于20xx年3月13日至19日对全县30个乡(镇)及相关县直机关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入春以来,由于气候回升,天气干燥,全县发生多起山林火灾,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为此,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全县各乡镇及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督查发现,通过火灾警示及强化工作措施,当前各乡镇、办事处及森林防火成员单位森林防火积极行动,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落实措施和经费保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县频发的山林火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了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认识明显提高。各乡镇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抓会议精神贯彻的贯彻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后,各乡镇相继召开了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组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单位森林防火工作。锦滨乡行动迅速,春节后的第一天(正月初九)就召开了有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80多人的全乡林业工作会议。县教育局把森林防火会议精神贯彻到了各中小学,并下文督促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县林业局印发了3000多份森林防火公告,发放到全县农户,并将公告在县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全县所有乡镇都张贴了森林防火通告,每个村都书写了固定性标语,并张贴10副以上宣传标语。三是抓警世教育。以发生的山林火灾事例进行警世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防火意识。上蒲溪乡规定失火者除经济处罚外,必须把失火面积全部植树,并且在各个村里张贴检讨。伍家湾乡规定,失火者要每天早晚在本村鸣锣两次,义务宣传防火一个月。

(二)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各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加大了监管力度。一是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林业站、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和村组干部参与的防火领导体制,加强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组建了森林防火扑火队伍。从县到村,全县组建了四个层次的扑火队伍:县防火指挥部从防火成员单位抽调50名机关干部组建县森林防火扑火大队;各办事处从所辖乡镇抽调50人组建扑火中队;各乡镇抽调20人组建扑火分队;各村也相应成立了50人左右的义务扑火小分队。专业扑火队伍的组建,解决了山林火灾发生后无人扑火或扑火能力差的状况,大大提高了森林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健全了管理网络。各乡镇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管组、组管户、户管山的管理网络,把每一块林地的防范责任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做到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四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各乡镇在森林火险预警期间,根据自己的实际,对重点林区、重要设施、重点文物、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地段列为特别保护部位,竖立防火警示牌,并采取专人监控火源,重点山头由专门的护林员进行巡查,严防火灾发生。罗子山乡在罗峰设立了瞭望台,护林员吃住在瞭望台,实行24小时监控。

(三)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单位都制定了各项森林防火制度措施。一是制定以防为主的森林防火预案。做到防患未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县、乡、村、组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教育部门还与学校,班级签定了防火责任状。三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防火期内,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要24小时保证信息畅通;四是严格火警报告制度,出现火警,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火情信息。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失火者,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打击故意纵火犯罪者。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健全,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火灾防得住、扑得灭,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发现,虽然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存在监管缺位现象。督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但也有一些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布置在会议中,制度落实在文件里,措施执行在口头上,没有真正的抓落实,工作不积极主动,而是被动应付,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是部分群众的火险意识不强。近来我县多次发生的山林火灾,都是村民或小孩野外擅自用火造成的。一些村民只顾自己劳作方便,随意野外点火烧山,毫无火险意识。有些家长不注意对小孩的火险意识教育,小孩在野外玩火好玩,酿成森林火灾。这些人虽然是少数,但是危害很大。

三是缺乏扑火劳力。目前,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农村扑火劳力缺乏,一旦发生火灾,留守在家的妇女儿童无法应对。有些村民更是认为扑救山火是乡镇干部的义务,与自己无关,缺乏义务扑救山火的主动性和奉献牺牲精神。

四是缺乏科学扑火知识和必要的工具。当前,发生山林火灾,大多是乡镇干部和村民参与扑救,他们都是没有经过较为专业的扑救知识培训,缺乏基本的山林火灾扑救知识,扑救山火凭的是经验和勇气。同时,参与扑救人员缺少必要的扑火工具,平常使用的是锄头、柴刀等一些简单的工具,不能保障扑火的效率,有时候会因为盲目蛮干而造成扑救人员不必要的伤亡。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森林防火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我县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当前临近清明,正是火险多发时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监管,盯死看牢,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下一阶段,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个乡镇要采取电视、标语、横幅、会议、印发资料、培训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并通过学生教育家长,家长教育学生,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的火险意识,使森林防火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护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各乡镇对于那些没有制定村规民约的村要督促尽快制定,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前后,历来是我县森林火灾高发期。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早布置、早安排,并督促落实。各乡镇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对高火险区、林区村庄、入山人员和中小学生的重点宣传,严控野外坟山用火,对重点山头地段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提倡文明祭祖,遏制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

三要切实抓好科学扑救知识培训。对于县、乡、村各级防火扑火组织,要分期分批进行科学防火扑救知识的培训,加强扑火技能和安全扑救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能力,同时,要加大财力投入,添置必备的扑火设备和车辆,建立出一只作风顽强、训练有素、装备先进、行动迅速、反应敏捷的专业扑救队伍,做到科学、及时、有效的扑救森林火灾,避免扑救人员伤亡。

四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防火期内,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或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坚决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森林特护期间,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要24小时开机;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切实遵守灾情信息报送纪律和“归口报告”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绝不允许脱岗、离岗、迟报等现象的发生。对因信息不畅、工作不落实贻误最佳扑救时机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那些故意燃放山火,或因用火管理不善而引发火灾的人员,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年3月20日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五

最近,埃及文物出现“丁锦昊到此一游”的新闻非常的火热,因为这件事,到处都有人在讨论关于保护文物的话题,而这件事情,也引发了人们对保护文物的争论。

最近,近年来,旅游成了人们一大爱好,有的喜欢登山,有的喜欢观景,还有的喜欢了解中国历史古迹,这显然是好事。可是有些人却不珍惜文化遗产,甚至破坏文化古迹;在古迹上乱写乱画,任意踩踏花草,垃圾乱扔等。总之, 这让文物古迹受到很大的损害。

为了让祖国悠久的历史传得更久远,为了让人们提高保护文物的自觉性,我提出以下几点保护文物建议:

一、在墙壁上悬挂保护文物的字样;

二、对随地扔垃圾的人要受到罚款;

三、在古迹容易受到破坏的地方修建护栏;

四、在人群聚集的地方放置垃圾桶。

五、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好监督责任,如果看到有人在破坏文物,应该及时制止。

六、家长应该做好监督和教育的责任,不让小朋友因为自己不懂事,而犯下这些自己不理解的错误。

这些,就是我对保护文物的建议了,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些。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六

第二十五条 考古发掘工作必须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发掘地下和水域中的文物。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古勘探、发掘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考古调查、勘探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考古发掘单位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交验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二十七条 考古发掘工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支持考古发掘工作,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

考古发掘结束后,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申请验收,在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提交考古发掘工作总结和出土文物清单,并自考古发掘工作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提交考古发掘报告。

第二十八条 考古发掘单位负责保管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文字记录、图纸和影像等资料,并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提供相应的文物保护资料。

考古发掘单位自提交考古发掘报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将出土文物移交给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经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考古发掘单位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和擅自处理出土文物。

第二十九条 考古发掘单位保管的文物标本、暂存的出土文物,按照国有博物馆收藏文物的规定进行保护管理。尚未定级的文物发生事故的,按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评定文物等级后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媒体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电视直播或者制作专题类节目,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基本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工程项目在立项、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该项目立项审批主管部门的同级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作为建设项目重要内容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并根据文物级别,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立项和批准施工。

第三十二条 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发现文物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

对前款规定的考古调查、勘探的期限,由考古发掘单位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共同商定,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与文物行政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并及时向文物行政部门支付所需费用。

第三十四条 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文物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生产,保护现场,同时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并向文物行政部门上交出土文物。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和文物保护需要,及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基本建设工程中发现重要文物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可以另行安排用地或者收回土地使用权、退还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七

1、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市文物局下发的'《xxx市文物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x文物发[20xx]1号)文件后,管理处主任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具体事宜,对文物自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管理处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人员为组员的安全自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文物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自查情况相关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总结及上报工作。

2、明确责任,全面细致排查

一是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安全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具体岗位,保证责任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效,对检查不力、监管不严等原因造成文物安全事故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各类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库房、博物馆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文物、建筑物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

四是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对文物、博物馆周边进行严密监控,并准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器材,杜绝外部因素引发文物火灾事故,如有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是强化安全管理,为了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和防破坏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离岗。

一是文物保护经费短缺。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存在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的问题,使一些亟待修缮的文物不能及时得到保护、维修,对野外文物的日常执法巡查工作难以维持。

二是专业文物保护人员缺乏。目前岩画管理处的文物保护人员为全员兼任,专业保安仅有5人,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地位明显不符,应当加强专业培训,配备必要设备。

三是消防安全制度不够完善。经过自查发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进一步完善。已安装的消防器材不能得到及时维护和保养。拜寺口双塔没有相应的避雷、防火设施。

1、成了文物安全领导小组。为保护管辖内的文物安全,我处成立了以xxx副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及岩画馆馆长为组员的文物安全领导小组,对所有文物进行大排查,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针对贺兰山口野外岩画和拜寺口双塔,成立了保护巡防队,每天对野外岩画和拜寺口双塔进行巡逻保护,防止盗挖现象发生。

2、 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增强责任感,明确领导责任制,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文物安全保护措施,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巡逻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文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对《xxxxxxxxx岩画保护条例》及《xxx市岩画保护条例》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4、 在岩画馆增设消防设备及防盗措施(安装电子防盗门)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八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文物损毁等严重后果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的;

(二)未经考古调查、勘探,擅自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不可移动文物的参观游览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拒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文物安全,或者破坏文物的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或者栽植、移植大型乔木和修建构筑物的;

(三)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修建人造景点或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的;

(四)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文物,不立即停止施工、生产,造成文物损毁的;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拒不配合或者妨碍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

(六)建设单位拒不支付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的;

(七)建设单位进行基本建设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未事先确定文物保护措施,或者未将事先确定的保护措施报请批准的;

(八)擅自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举办展览、展销、演出或者拍摄电影、电视、广告等活动的;

(九)擅自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电视直播或者制作专题类节目的。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已批准的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迁移、重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文物拍卖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文物拍卖许可证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经营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考古勘探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勘探,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文物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签订责任书或者不履行责任书规定义务的;

(二)考古发掘单位因管理不善造成出土文物损毁、丢失的;

(三)擅自处理出土文物以及科研标本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行文物征集活动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征集的文物,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文物销售标识和文物拍卖批准文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征求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意见,或者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擅自审批建设项目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行政隶属关系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追缴的涉案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三十日内无偿交还失主或者移交给同级文物行政部门;拒不按时交还或者移交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文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流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物督查日志范文范本九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明电[20xx]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处)、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组织专班,扎实地有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的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检查工作。一是拟定方案,精心安排。10月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xx]9号)。同时结合宜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宜昌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xx]12号),进一步促进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深入开展。各镇(处)及相关部门(玉阳、玉泉、王店、河溶、半月、育溪、安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供销社)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专人具体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召开会议,周密部署。11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许晓荣同志通报了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秭归县“11.15”煤矿重大安全事故和公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委、副市长黄智华出席了情况,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委、副市长黄智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当前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求各镇(处)、市直各部门换届调整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迅速到岗履职,不能缺岗失位;2、强化责任,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强化煤矿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安全监管;3、精心组织,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企业自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三结合”。市委叶永清出席了会议。三是宣传深入,氛围浓厚。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形式、多种途径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1、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市安监局11月1日、12月22日、12月23日先后组织60余人次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2、利用宣传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活动期间,育溪、庙前、两河、安监局、卫生局、药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中燃公司等镇(处)及部门开辟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宣传栏目,通过橱窗、挂图、墙报、横幅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二、突出监管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当安办发[20xx]9号)要求,组织专班,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镇(处)、市直各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73家,排查隐患864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3份,停产停工通知书8份,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2起,立案2起,实施行政处罚41起3.79万元,拘留2人。

(一)镇(处)检查情况(9个):

玉阳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并对隐患突出的6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整改意见20余条。玉泉办事处:检查22家企业,查处隐患2处,现场整改到位。坝陵办事处:检查34家企业及单位,查处隐患2处。整改2处。两河镇:检查23家单位和6家渡口船舶,查处隐患4处,限期整改到位。河溶镇:组织11个专班,检查84家单位,排查隐患15处,均现场整改到位。育溪镇:检查10家矿山企业、2个轮渡、6个渡口、18艘客运船舶,查处隐患12处,均整改到位。庙前镇:检查11家煤矿企业、并对镇内加油站、化工企业、学校、社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检查督办。王店镇:检查6家加油站、4家超市、6家工矿企业。草埠湖镇:组织专班对全镇工业企业、学校、超市、网吧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市直部门检查情况(20个):

市安监局:检查矿山企业33家、危化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共查处隐患56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2份。市质监局:检查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62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起,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份,立案2起。市民政局:对机关及各二级单位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市国土局: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市农业局:立足六个“新突破”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市住建局:检查在建工程46个,查处隐患226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告知书3份,督办通知书1份。市经信局:检查6家企业。市教育局:检查各类学校及幼儿园93所,查处隐患30处,提出整改意见45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市文体局:检查全市娱乐场所和文物安全,重点检查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查处无证经营网吧点和未成年人上网现象4起,并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书。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了交通运输业、客运站场、水运码头、沮漳河流域、施工现场、船舶候造厂,对各交通路段及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市交警大队:对我市辖区内汉宜、江富、窖枝、皂当、荷当、烟运省道和县道进行重点检查,查处重点隐患1处。同时加大校车检查力度,共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8台次。市治安大队:检查30家涉爆单位,查出不合格单位10家,并进行限期整改。消防大队:开展了“清剿火患”行动,共检查单位520家,发现隐患543处,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份,责令“三停”单位7家,罚款3.79万元,拘留2人。市卫生局:检查3家医疗卫生单位,查处隐患4处,现场整改到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检查2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查处隐患2处。市林业局:组织6个组对全市10个镇(处)、1个风景区、6个国有林进行检查。市水利局:检查了各大中小型水库及旅游景点防汛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对所属重点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市房管局:对3个拆除施工现场2.5万平米拆除地块进行了检查。当阳中燃公司:对全市燃气管网进行了检查。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对此项大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开展的力度不够扎实,对隐患的认定不够准确,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二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真正履行各自职责,应急预案的针对性不强,应急队伍和演练工作开展较少。三是监管力度还需加强,少数部门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不及时、工作不够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跟踪督查力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抓生产和抓安全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四是部分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较多。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各镇(处)、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并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到位。一是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控措施,确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对能现场整改的则现场整改,短期内能解决的则短期内解决,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订防控措施,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所在镇(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着重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三会”“两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为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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