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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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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优秀20篇)
2023-11-20 01:25:26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回首过去、展望未来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和合适的词汇来表达总结的内容。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启示和参考。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x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x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x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x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x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潘振林、标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

如此审判错误,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的2、3、4项规定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

4、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12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形。

民案终审:

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152条“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符合《民诉法》第179条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179条一款10项“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

民案再终审:

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

综上所述:

两级法院,对债务案的“两审一再”的审判,是在故意违背房产抵押买卖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下做出错误判决的。

被申请人,违背依法诉权,恶意诉求;本诉与本诉之外均没有证据证明!是以非常手段干扰破坏司法公正,陷无辜的申请人于诉讼中;蒙受人生各方面的惨重损害与精神折磨。由此造成的侵害必须赔偿。

恶意诉讼,祸国殃民法理不容!为有效制裁和遏制民事恶意行为,彰显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故此依法诉求。

此致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刘金龙,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周晓申,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11日xx南民一终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xx内法民初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xx南民一终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刘金龙向周晓申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晓申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金龙,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周晓申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晓申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金龙占50%,投资30万元?刘金龙,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晓申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金龙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晓申在明知刘金龙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金龙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晓申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金龙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xx南民一终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纠纷,支付利息一说更无从谈起。

其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仅依据本属于为合伙出资的收条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证据,便草率地判决申请人承担并不存在的借款债务,实在难以令申请人服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x年x月x日。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三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_年_月在无锡新区成立的一家外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公司投资总额__,注册资本__。经营范围:__。

现公司因__(原因),拟变更公司股权比例,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投资方之一的:__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_%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__有限公司(或:将所持公司_%的股权转让给此次新增投资方:__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出资方和出资方比例如下:__。

三、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等都不变。

四、其他变更:____。

现附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书)等材料,望批准。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地:__县__x镇__街__x号。

法定代表人:王,系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高某,男,1970年2月16日出生,汉族,__市东兴区人,经商,户籍所在地:__省__市中区大洲路221号附10号,现住__省__市东兴区西林大道。

被申请人: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__路永平苑x幢3单元__号。

负责人:张某。

案由:申请人与二位被申请人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申请人不服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内民终字第__x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请求__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

2、请求依法纠正“__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内民终字第__x号”民事判决书中的错误判决:依法对高某的借款“借条”进行鉴定,判决高某与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之间的借款事实是虚假的,依法驳回一审原告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的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高某和张某全部承担。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款纠纷一案,__市__区人民法院以(20__)内东民初字第__号作出民事判决书(附件1)认定:一审原告高某按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要求将借款中的150000元通过自己的公司(__市__商贸有限公司)汇款入被告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的账户,就认定原告已履行了借款交付义务。一审中,原告高某出示了一张“借条”,用以证明借款及约定利息的事实存在;借条一张,是20__年3月2日原告高某出借了250000元给被告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这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进行虚假诉讼的需要而经过一审原告高某和一审第二被告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负责人张某串通以后,人为编造出的一个虚假借条;具体理由如下:理由之一是:借条约定了产生争议进行诉讼的管辖法院,不符合平常写借条的习惯;理由之二是:借条的内容其中关于资金的用途中“用于开展公司义务”显然,在20__年12月13日,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与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签订《企业内部区域合同》的第二天即20__年12月14日,张某已经向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缴了第一笔管理费人民币100000元整,这人民币100000元整是管理费,张某和一审原告高某二人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情况根据__省x县介绍人罗某说明是高某出150000元,张某出100000元整)。

2、借用申请人的资质成立分公司即分支结构共同做生意,借用资质成立分公司,在目前建筑行业是一个普遍现象,总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也是一个正常现象。因此,20__年12月14日,张某向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缴了第一笔管理费人民币100000元,云南分公司还没有成立和注册,20__年2月22日分公司注册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显然,20__年12月14日,分公司主体都不存在,谈何在合法的主体名义开展义务,这在一审法院的开庭笔录(20__)内东民初字第314号,(第一次开庭)第9页第8行和第9行清楚记录,这就验证申请人的观点。因此,张某向一审法院所做的陈述,云南分公司在创办过程中需要资金的陈述,与这100000元管理费还不能相提并论,也就是说,这是两码事,管理费就是管理费,而不是借条中的借款组成部分。这是两笔不同性质的款项,不同凭主观推定它们之间有某种关联,因此,一审法院认为高某与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之间借款事实存在,我们认为缺乏因果关系,由此导致一审判决的结果也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3、一审法院认定:原告高某按被告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要求将借款中的150000元通过自己的公司即__市__商贸有限公司账户汇款入被告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的账户,就认定原告已履行了将借款交付给了__省__x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的义务。这种结论也是站不住脚的,请__省高级人民法院核查这一事实,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用“借款中的150000元”进行表述,是不能让人接受的,这150000元在转款单据摘要一栏中清楚记载资金用途“管理费”三个字,而不是借条中的“借款”二字,更不是借条中的'借款组成部分。这是两笔不同性质的款项,同样不能凭主观推定它们之间有某种关联,既然这100000元和150000元都是管理费,那么,高某以100000元现金方式付给了张某,这100000元现金是从哪里来的?是哪个银行取的现金?是什么具体时间交付给张某的?张某又把这100000元用在何处?有没有相关正式发票?等等这些都没有查清楚。因此,我们认为一审、二审法院均没有查清楚事实部分,借条中的借款来源和用途,也没有查清楚借条中的借款到底是否已经完成交付。

4、一审法院认定:“法院依据本案证据“借条”和其他证据材料就认定了当事人双方的借款合同成立,并判决申请人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结合20__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精神,可以看出,出借人应对存在借贷关系、借贷内容以及已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但是一审原告并没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因此高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5、__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__)内民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错误判决(附件2):二审法院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没有对借款“借条”从合理性、真实性、关联性等多方面进行调查,没有对高某的借款借条进行核实,更没有对申请人书面提出的对“借条”进行鉴定,作出一个合理的说明,而恰恰是这份书证,决定了借款是否虚假,诉讼是否虚假,借款上写明了在20__年10月30日归还借款,20__年12月24日高某进行起诉,申请人认为在这个时间开始写的借条,却把借款时间写成20__年3月2日,时间相差近一年之久,通过笔记鉴定,可以证明借条是否虚假,时间是否倒签。可是二审法院只是简单地走了一道二审程序而已。错过了一个很好的纠错机会,就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错误判决。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提请再审,请求__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错误判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__省高级人民法院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五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三人分别将其有限责任公司的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丁以国。

二、受让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转让方、受让方每人各执一份,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市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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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六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民和拍卖有限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要求股权转让:宁波民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510万元、51%股份转让给新股东宁波民和汇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股本结构为:宁波民和汇通集团有限公司510万元、51%,宁波民和联合房产开发有限公司490万元、49%。

妥否,请审批。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七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持有公司(下称标的公司)股权;。

3、甲方拟通过合法程序转让所持的标的公司100%股权;。

4、乙方拟通过合法程序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有意向转让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甲方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等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审议、审批、评估等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交易方式转让该等股权。

二、乙方有意向受让该等股权,并愿意按照通过合法方式确定的转让价格支付股权转让款。

三、乙方同意在标的公司股权进入国有资产公开交易程序后,及时参加公开征集,表明受让意愿,并按相关交易程序的规定参加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纳保证金、及时出价等)。

四、若乙方最终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双方按签订的正式《产权交易合同》履行相关权利义务;若乙方最终未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则双方同意按本意向书有关约定执行。

五、本意向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意向金。若乙方最终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该意向金可折抵股权转让款。具体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乙方最终未得以受让标的公司股权,除本意向另有约定外,甲方将该意向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履行相关约定,则甲方不予退还本意向书第五条约定的意向金人民币万元。

七、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八、本意向书自将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八

我公司是年月由(审批机关)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美元,注册资本为万美元,其中(股东)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已经全部缴清。由于(原因)申请将(股东)持有的x%股权以(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股权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改变,股权结构变更为(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x%;(股东)出资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请予审核批准。

申请企业(盖章)。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九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__公司,住所地__省__市__区__路__号。(此处应当准确列明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表人:__x职务:__x电话:邮编: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__公司,住所地__省__市__区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__x职务:__电话:邮编:(必须写明电话,以便法院通知对方。)。

再审申请人因不服__省人民法院院于____年x月__日作出的(____)民一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申诉。(此处应注明原审判文书的案号。)。

__省人民法院(____)民一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的基本证据缺乏证据支持,且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__款之规定,请求再审。(必须列明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每几款的规定。)。

1.撤销__省人民法法院(__x)民一终字第__号民事判决第__项;(可以要求撤销全部判决,也可要求撤销判决中的某一项或几项。)。

2.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下列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即要求再审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立即支付__款__元及__款利息____元;(必须写清再审的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许多申请人疏忽这一点。)。

3.本案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

此致最高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原审原告、上诉人):

名称:梁梓彬。

姓别:男。

民族:汉。

身份证号码:

地址:xxxx区桂城平洲三山基业花园15座b303。

电话:130xxxx7384。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被上诉人):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88号单位负责人:郑灿儒。

申请人梁梓彬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31日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xx)粤高法行终字第125号》行政判决不服,认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不但是引用的法律有误,更是特意混淆黑白、掩盖客观事实、并在“法庭调查”中存在违法操作等以达到对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纵容包庇目的,严重损害法律法规的权威与尊严,并有新的法律依据、证据与相关类似案例作为再审申请的支持,因此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一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_________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_________元;。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二

1.请求撤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佛中法行初字第28号行政判决书》的枉法判决。

2.请求撤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xx)粤高法行终字第125号》的枉法判决。

3.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改判,判定被被申请人不作为与渎职、判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4.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所承担。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某某。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唐明,男,出生于1972年8月7日,住所地:潼南县别口乡飞凤村9组158号。申请人因不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__)沙法民初字第35_9号《民事调解书》,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现提出申请再审。

1、撤销(20__)沙法民初字第3509号《民事调解书》;。

2、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诉讼请求;。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现有证据证明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__〉沙法民初字第35_9号《民事调解书》协议内容:双方从20__年10月28日起建立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再审。

一、原审调解在程序上没有遵循《民事诉讼法》第7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主持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与事实完全不符。

1、本申请人并未将该工程发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申请人通过招标方式将承建的某某住房项目部分劳务分包给重庆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丰公司),硕丰公司委托代理人为王小碧。硕丰公司的所有签章也是真实的,是该单位曾经使用的公章。而硕丰公司系通过报纸公告声明原公章作废,本单位显然没有能力核实该公章真假。

2、被申请人受雇于李明全,与李明全一起从吴飞、胡小羽处承揽基础孔桩水钻劳务,不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之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代表硕丰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是王小碧。而与李明全作为乙方签订基础水钻工作分包合同的是吴飞和胡小羽私人,并非硕丰公司,更非王小碧。双方签订的《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约定,甲方将挖孔桩、独立桩柱基及条形基础部分的水钻劳务以包干价方式承包给乙方。被申请人与李明全是表亲,受雇于李明全。被申请人妻子王元翠还代表李明全领取劳务费用,在其领款时出具给胡小羽的《担保证明》的前言部分载明:"某某项目5-10#楼挖孔桩水钻部份承揽人李明全班组的全权代表王元翠承诺"。显然,《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和《担保证明》充分证明被申请人与吴飞和胡小羽等人之间系承揽关系,既非受雇于吴飞和胡小羽,更不是吴飞或胡小羽招用的劳动者。因本申请人并非《基础孔桩水钻部份劳动分包协议》的当事人,也不知晓《担保证明》证据,故在原审中未能举示这两份证据材料,以致原审法院未查清案情。

二、原审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1、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

2、新证据证明的事实是:被申请人仅仅是受雇于李明全,与李明全一起承揽了基础孔桩水钻部分工作。因此,本案不能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认定申请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三、原审调解的履行,将给本申请人造成经济利益不当受损的后果,悖离了民事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兼顾的.价值取向,也违背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主要在于解决纠纷、恢复秩序、实现和保障社会和谐的目的。但是申请人却根据原审调解协议在认定工伤后,以其承包的劳务费收入9000余元作为每月工资标准要求本申请人赔偿其伤残八级的工伤待遇26万余元--按正常的社平工资标准,八级工伤待遇仅有10万余元。无论是承揽关系,还是雇用关系,被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都完全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不存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之基础的情况下,在原审主持下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自然悖离了民事诉讼调解应当贯彻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兼顾的价值取向。

申请人:__x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__年10月6日。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四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山东---------------有限公司,住所-----------------,注册号--------------。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此致

_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五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鉴于: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_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乙方共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事宜形成共识,并达成本意向书如下:

一、__的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__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__mw(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万元(即。

万元的转让款,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__万转让款。即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转让款__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转让方保留__%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转让方所保留的__%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__%的项目公司股权。

4、股权转让后,仍由转让方代持股权。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仍为项目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公司印章交由实际控股方管理。

5、转让方负责在转让过程中与有关政府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项目建设管理。

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其它法律文的主体及修改的关条款。该等合同附件应与正式的项目转让协议同时签署。

2、转让方同意,在项目建设期间,受让方有权委派相关管理人员或委托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工程及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转让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3、总承包方应保证建设资金的使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项目。每推迟一天由总承包方承担。

元违约金。

四、增资、中小企业融资。

各方同意,股权转让后,如项目建设需要项目公司追加资本金或需要各方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则各方应当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增资或进行中小企业融资。

五、受让方将在本意向书签署。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首批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甲方同意在收到该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后准备受让方和/或其所委托的专业顾问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积极接待和配合受让方尽职调查小组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六、非外资控股及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

受让方同意在__年前将保持项目公司为国家关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有关规定下的中资或中资控股公司;同时转让方同意,__年起项目公司可变更为外资控股的公司。

受让方同意放弃__年的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转让方用经核证的二氧化碳减排收益权所进行的中小企业融资由转让方享有和支配。

七、其他。

1、各方同意全力推进本次股权转让的工作。在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以后,各方应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转让事项签署框架协议,并根据框架协议的内容开始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和文件草拟与签署。

2、各方同意,在转让方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转让方__万元转让款的前提下,在本意向书生效后[__]日内,不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意向书之内容进行接触与谈判,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与本意向书内容有关的协议或给予其相关的承诺。

3、各方确认并同意,在本意向书签署前和存续期间,一方已向对方披露的有关其经营、财务状况等所有信息(不论以何种媒介表现)(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应为保密信息。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除为本次项目转让之目的或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需要外,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各方在本款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书的失效或终止而终止。

4、本意向书应为各方今后订立项目股权转让的正式合同以及其它法律文件的基础,本意向书在各方签订正式的项目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后失效。

5、由本意向书引起或与本意向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分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都具有约束力。

6、本意向书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7、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正式的转让合同中约定。

8、本意向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此,各方已促使其授权代表于本意向书文首之日签署本意向书,以昭信守。

甲方:_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__有限责任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丁方:__有限公司(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于__年12月5日进入浙江胜鼎建设有限公司,在江西安远培训一个多月后被分到陕西分公司并一直在太白山生态文化广场项目部从事市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到现在3个月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积极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学习专业知识,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我刚来陕西工作时,由于之前在校与项目部的工作环境完全不同,怕不能很好地胜任工作,一开始的确不太适应,不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何时去做?怎么做好?但诗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转变与磨合。

一、确定目标和工作重点。

来公司上班的那几天,项目经理给各位新员工进行了太白山生态文化广场进行了交底并确定工作任务,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能提高公司在陕西整体业务水平,并告诫我们“实际与理论相结合,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水平”,“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简单的两句话,当时我还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同,但是经过体验各个项目的状况后,发现工程施工的任务是多么的艰巨。

二、接手工作。

由于自己理论水平可以但实践水平不是太好,对初来乍到的我来说,熟练进行现场测量工作成了进公司后第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接手工作不做好,就不知道自己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工作,更不要谈做好工作了。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在同事的帮助和自身努力下,我已能立完成以下工作:能利用全站仪进行施工现场各点的测量放样和利用水准仪进行施工现场高程的控制;对于工地上所需的图纸能够按照师傅的意愿来做;并能顺利完成平时师傅交代给我的任务。

三、提高自己施工管理水平。

在整个建筑市场恶性竞争的大背景下,在物价上涨、人工工资飞涨的时候,在劳动力队伍素质及管理人员素质下降的时候,施工质量每况愈下。项目经理罗经理多次在提到文明施工好的同时,特别提出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甚至提到“没有质量就没有发展”。

项目管理团队和施工队伍的建设是我们整个企业乃至整个行业所要解决的课题,我作为公司一员只能提提建议,至于目前这种情况,从实际出发,我只能做到以下工作:

1、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控制质量管理措施。

2、在施工前的策划过程中,将好的、可行的做法推荐给项目部,并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深度交流。

3、建议上司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忧患意识。

经过三个月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感悟了很多,在新的环境中,我找到了新的归属点,找到了新的突破点,我迫切要求自己不断继续学习以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能力。

自从去年加入浙江胜鼎建设有限公司以来,我见证了公司的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我认可公司的不仅仅诗司的发展规模,而诗司自上而下形成的忧患意识,只有不断发现自身的不足,才能不断地去进取,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七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___,女,汉族,__出生,__人,住址:__区__镇__村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开发区____工业区,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

再审申请人____因与被申请____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____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_号判决,现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事由: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请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____)______号判决,并依法改判。

事实与理由:

二审法院认为被申请人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未为再审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被申请人按每月____元随工资发放了社保补贴,不宜认定为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至于社保补贴偏低,再审申请人可以通过请求社保补偿的方式维护其权益,但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以被申请人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该认定有误,理由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包含了依法缴纳社保的期间。本案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被申请人直至____年____月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长达__年未缴纳,且每月____元本应是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但被申请人未与职工协商,而是单方告知工资中包含____元社保补贴,由劳动者自行缴纳。未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申请人认为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不能通过工资的形式发放。如果社保能通过工资的形式发放,那社保制度形同虚设,不利于《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更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另社保补贴每月200元,远远低于单位应扣的社保费用,且低于最低档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数额。

二、法院应同案同判,再审申请人发现____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的法院认为部分:____年月,____以未足额缴纳社保等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查,____年__月后,为民服务站才为王祝成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为民服务站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该案与本案相似,但法院却支持了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诉求。申请人认为二审法院主观判案,有失公平。

综上,请求贵院予以改判。

此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八

被申请人(原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高唐县供电公司

单位住所地:山东省高唐县金城路

法定代表人:尚桂森 职务:经理

申请人因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聊民一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鲁民一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于20xx年10月27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接案法官,当天审査并询问申请人后,受理了申请再审材料。20xx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71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请求。申请人不服该裁定,于20xx年3月15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至今未果。现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抗诉申请,请求事项如下:

一、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717号民事裁定书提起抗诉,依法撤销该裁定。

二、此后,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提审或指定再审该案:

4、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诉人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用。

5、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复议并撤销(20xx)民申字第1717号(以下简称1717号裁定或1717号案)民事裁定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15日将申诉材料用特快专递分别寄往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3月17日,两套材料均已签收(【中国邮政】11185客服回执单ed922491561cs号邮件已妥投:最高法院3签收。)。

最高法院立案二庭的胡越法官,在审理(20xx)民申字第1717号一案中,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二)、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再审” 的规定。错裁驳回了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本案一审承办法官耿建,在前案一审过半后(一起纠纷引发两案)已被申请回避。本案复又出任审判长兼主审法官。对此,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书中已详细说明并举证,两案一审卷宗内的庭审笔录等证据亦可证明该事实。

本案一审合议庭的合法性,因上述事实应视为非法。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在二审判决中获得维持。本案再审立案审查中,以前两审中的本不能成立的事由作为依据裁定驳回,显然是违法的。程序违法之前提足可决定其他一切的合法性无从谈起。

此外,该案及前案两审中法官多起违法违纪问题,多年来,申请人一直运用多种途经上访投诉,此一问题密切涉及本案、已严重影响了该案审理及判决结果。对此,再审申请书中亦已述及并附有投诉材料。审查中,胡越法官理应予以考虑。然而,1717号裁定书中只字未作涉及,违规驳回了申请人再审的合法请求。

20xx年断电后至今,申请人因遭受毁灭性致命重击所致,全部库存产品及冻存原料化为乌有。实处枯竭状态。停电、停产、上百名职工停发工资。非法断电所导致的损失,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依因果关糸而言,责任应该由加害者来负。

请求事项二、1—5的事实和理由及相关材料详见《民事再审申诉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及提交材料清单、举报投诉书等材料(附后)。

综上所述,请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予以抗诉。

特此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

20xx年十一月二十日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十九

因广东省公安厅与佛山市公安局张贴公告要求举报消防隐患,并重奖举报的勇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日到桂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要求面见到基层接访的区领导进行信访投诉,并在《区领导接访登记表》上写上反映主要问题与要求,其中第二点就是以本地粤语方言所写的“基业花园分左我地公共财产,请提供详细清单”,并得到平洲街道领导介绍是吴姓区领导在亲自接访。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七条“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列明可以进行口头形式的投诉信访,因此虽然申请人因文化水平问题采用了本地粤语方言填写投诉内容,但并不会影响相关领导对于申请人的原意“投诉基业花园业主委员会违法平分广大业主公共财产是贪污行为,并要求提供基业花园业主委员会相关开支的详细清单”的理解,何况申请人面对所有在场的接访领导说明是举报基业花园业主委员会贪污,导致基业花园的消防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六千多人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并说到只要能解决了贪污问题就能解决基业花园的消防问题。而且说明举报基业花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上班拿工资的是贪污行为,漫长的投诉过程中申请人向包括区领导在内的所有人员详细说明了基业花园的相关情况并当场列举各类证据,全过程都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作出笔录记载并得到受理。

20xx年1月4日申请人收到桂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的书面答复《关于梁梓彬同志信访事项的答复》,虽然在答复中的第一点消防问题中说明“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在第二点“关于基业花园业主委员会财务账目问题”中答复“来访人反映业主委员会财务账目问题,要求向居民公开账目,并提供详细清单等事项,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三山花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6条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20%以上业主书面提议进行财务审计的,应该进行财务审计,审计费用由全体业主公担。’建议来访人可联同20%以上对小区公共收利收支情况存在疑问的基业花园业主向桂城房管所书面提议,由此责成三山基业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进行财务审计”为由对申请人进行推诿、敷衍、拖延,而且只是在于审计而不是公开财务详细清单。

申请人对于《关于梁梓彬同志信访事项的答复》第二点答复不服当场要求再次面见到基层接访的区领导,在《区领导接访登记表》第一点上写明“答复不满意”与第三点以以本地粤语方言所写的“业主委员会乱使钱”,并得到了南海区人大副主任关建国亲自接访,申请人当场询问南海区人大副主任关建国:“面见区领导信访得到的答复如要进行政复议,是应该向南海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还是应该向佛山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得到南海区人大副主任关建国亲口答复:应向南海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不属于佛山人民市政府受理范围。申请人当面向南海区人大副主任关建国与在场的所有领导投诉桂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的书面答复《关于梁梓彬同志信访事项的答复》是对于基业花园业主委员会的贪污行为进行纵容与包庇,是特意的自订“门槛”防止举报贪污及腐败,是明显的不作为与渎职,并且说明基业花园业主委员会成员不上班拿工资是贪污行为,但政府却不依法处理基业花园业主委会员的违法行为,同时还举证《关于从基业花园公共收益中支付改造基业花园门禁及道闸系统材料费用的建议》说明基业花园业主委员会的其他违法行为。南海区人大副主任关建国亲口明确认说明南海区人民政府受理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全过程中也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作出笔录记载,所以并不影响申请人因文字表达能力不高导致对于申请人信访投诉内容理解上的问题。依据《信访条例》第十七条后款“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与《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可见申请人以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是有法律依据的合法行为。

股权转让再审申申请书篇二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实施新《公司法》后,有些一人有限公司(有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也有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要求股权转让。因此问题是目前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实际工作中难以把握,这类股权转让如何操作?程序应有什么要求。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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