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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 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出来(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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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 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出来(6篇)
2023-01-10 13:40:4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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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一

第一条本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之原则,经由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并履行。

第二条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应遵守法律规定。

第三条律师履行本合同义务应勤勉尽责并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章释义

第四条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说明,下述概念系指:

1.合同:指本聘请上市专项法律顾问合同书,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过正式签署书面协议加以修订变更内容之书面文件。

2.法律规定:指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和政策规定之统称。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合同双方

第五条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四章合同收费

第七条乙方应收律师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八条甲方支付律师费方式具体如下: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3.甲方拟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众发表《招股说明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安排能胜任上市工作的律师及工作人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

第十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础上与甲方充分合作并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条甲方须如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十二条乙方在本市辖区之外的地区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甲方承担交通、食宿及相关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打字、复印、传真、电邮、鉴定、查询等费用。甲方须于乙方出差办理法律事务之前2日向乙方一次性预支或同期支付上述费用。

第十三条甲方须保证向乙方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协助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第六章乙方职责

第十四条乙方工作范围

(一)乙方工作项目:乙方担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务地区专项法律顾问。

(二)乙方工作事项:

1.参与制订甲方上市方案并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甲方制作上市申请材料;

3.草拟、审查、修改与甲方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备忘、声明、承诺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上市有关事项出具单项法律意见书;

5.就甲方上市事宜出具综合法律意见书及法律工作报告;

6.就证券管理部门对甲方上市申报材料的反馈意见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对甲方上市申报材料中不能提供原件的部分进行见证;

8.赴证券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就甲方上市申报材料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与说明。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方式

1.本市辖区内,乙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方式,与甲方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晤并办理上市法律事务;

2.本市辖区之外,乙方采用全日制工作方式,办理甲方上市所涉法律事务。

第十六条乙方工作人员

1.乙方指派律师、律师、律师作为甲方法律事务承办律师,处理甲方的法律事务;

2.经甲方同意,乙方根据需要指派其它律师或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

第十七条乙方工作准则

1.乙方指派之律师和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时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涉及的法律事务等,承担保密责任;除甲方书面同意外,无论在本合同期内与否,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对外披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推荐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二

同志们:

这次全县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是经县委研究决定召开的。县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张书记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分别就组织、统战工作作总结和部署。

一、关于全县组织工作

(一)20xx年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

20xx 年,全县组织系统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

1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统筹性进一步增强。 在全年工作的布局上, 我们突出抓好县乡换届这一中心任务,同时兼顾其他一般性工作。换届中,认真落实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三项关键举措,真正换出了活力、换出了正气、换出了干劲。我们编唱《换届纪律七字歌》的做法还得到中组部充分肯定。换届结束后,将重点转到后续工作上来,对因换届出现岗位空缺的个别乡镇领导班子和部分县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对部分任职时间较长的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交流,妥善安排了乡镇换届中不再提名的36名科级干部;同时着重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会同县纪委整治了乡镇干部“走读”问题,深入开展了“三大”主题教育活动,为科学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保证。在单项工作的推进中,我们也十分注重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比如,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既抓住建党90周年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又不放松平常时段的工作;既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重点,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又统筹抓好其他领域、其他行业的创先争优,使得全县创先争优蔚然成风。通过抓重点带全局,全县组织工作呈现出纵深发展、整体推进的生动局面。

2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我们靠前站位、主动贴近,鲜明地提出了推动优质干部人才资源向“两区”建设和“十大产业”发展等全县重点工作集聚的思路,推出了系列新举措。面对“两区”建设征地拆迁的繁重任务,组建了由100余名科级干部及后备干部组成的“两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团队;着眼于为“十大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广泛聚集优秀人才,公开选调30名干部组建了6个驻外招商队,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50多名;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全年共培训科级以上干部1100余人次;策应县里部署开展的“三城同创”工作,深化“党旗耀社区,三城同创建”活动,突出抓好社区组织阵地建设,加快了县城6个社区新建办公用房步伐,等等。组织工作的价值和优势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践中得到进一步体现。

3 、攻坚破难、改革创新的开拓性进一步增强。 积极开辟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的新路径。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重进行了两方面的探索:一是围绕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在乡镇换届中对乡镇党政正职人选首次采用了“三个差额”(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和差额票决)的方式,并先后进行了全县领导干部推荐和县委全委(扩大)会议“二次署名推荐”;二是围绕增强考核评价干部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在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工作中,首次对干部“四德”进行了正反向测评,首次对抽调到重点工程建设一线的干部在其工作单位和所在工作组进行了“双重”考核。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比如,着眼村级换届,实施千名后备“村官”公开选拔培养工程,公选储备村级后备干部1100余名,并综合运用见习培养、“差额试岗”等办法加强教育培养,破解了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等等。一年来,我们探索和总结出了后备“村官”公选、“党务听证会”等一系列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模式,一大批党建工作难题得到破解,各领域党建工作纵深推进。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核心刊物先后20多次对我们的创新实践进行宣传和推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也频频聚焦我县的“红色信贷”等亮点工作,遂川组织工作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

4 、从严治部、严于律己的表率性进一步增强。 坚持以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为价值导向,以提升组工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和免疫力为路径,扎实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深入开展“见贤思齐学习李林森,立足岗位争优秀作表率”活动,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尤其是在换届之年,广大组工干部严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自身进退留转,体现了公道正派、甘为人梯的良好风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有一些方面存在不足。主要是: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干部管理还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地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军人才还明显匮乏;少数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思路不新、办法不多。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以迎接党的为主线,扎实做好20xx年组织工作

今年是党的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遂川的关键一年。今年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迎接为主线,以“三服务、两满意”为核心追求,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遂川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组织工作的新成绩向党的献礼。

关于今年的组织工作任务,已经在下发的工作要点中讲得很明确。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多年来,我县的组织工作一直位列全市第一方阵。但在当前各地奋勇争先的形势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我们要锁定“保先、进位、创优”的目标,以充足的底气,昂扬的锐气,旺盛的人气,真正合力攻坚,继续勇争一流。这里,我再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要倾心服务大局。 紧盯县委工作目标,紧跟县委工作步伐,紧抓县委要求落实,切实做到党委有号召、有要求,组织部门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落实,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一要锻造坚强领导班子。 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着力提高新一届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围绕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和新任领导班子成员的党性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整体战斗力。二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创新干部选任和考评机制,继续推动优质干部资源向“两区”建设和“十大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倾斜,对在“两区”建设、“十大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表现突出的干部,打破条条框框,予以提拔重用;健全科学化、常态化的竞争性选拔机制,年内拿出一批专业性、培养性强的科级干部岗位开展竞争性选拔,并突出人岗相适和能力取向,真正让干得好的考得好、上得来的干得了;推行“实绩考核、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的考评模式,建立实绩公示制度,完善对干部“四德”进行正反向测评的办法。三要聚集各方优秀人才。继续推进优质人才资源向“两区”建设和“十大产业”集聚,倡导柔性引才方式,实施“百名领军人才进遂川”计划,重点引进一批工业设计、城市规划、矿业管理、旅游经营、现代传媒等紧缺性人才;加强对现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积极为民营企业引进人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并做好重大项目引进后的人才跟踪服务。四要建设给力基层组织。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以基层党建项目化发展为抓手,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着重推进基层党组织扩面升级, 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社、社区楼栋、村民小组“五覆盖”为重点,大力实施“双覆盖”工程,通过尽早在宜华木业等一批党员人数较多的非公企业设立党委,在其他领域灵活设立相应的党组织,大幅提高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在分类定级的基础上,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整改提高,努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的提高、实现晋位升级。 积极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 ,加强以村(居)党组织书记为“领头雁”的村(社区)级班子建设,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民主评议制度,推进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村级后备干部公开选拔、见习培养等做法,继续做好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加大破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维修改造力度,开展以“五化”(场所建设标准化、党组织设置合理化、管理网格化、人员配备精干化和公共服务品牌化)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加快县城6个社区办公场所建设进程;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工资待遇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全面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着力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引领发展、服务民生的坚强堡垒。

第二,要悉心服务党员干部人才。 在服务党员上, 把培训作为最大的福利,落实基层党员培训计划,重点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轮训,提升其履职能力;探索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新举措,在乡镇流动党支部较集中的城市成立党总支,并组建县流动党员党工委,引导流动党员争当家乡产业招商的宣传员和信息员,全力打造流动党员“红色家园”;彰显党内人文关怀,完善党员扶助金制度,经常性救助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年老党员,并帮助党员就业创业,免费培训缺技术、缺技能党员,推进“红色信贷”活动。在服务干部上,多方为其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安排培训内容,重点抓好金融运作、城市建设、产业集聚、社会管理、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管理等方面新知识的培训。推行菜单式、开放式和合作式培训,实施科级领导干部“进名校强素质”计划,提高干部培训的灵活性和实效性。选派一批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继续抽调科级及后备干部到“两区”建设一线锻炼,加强对新组建的6支驻外招商队的跟踪管理,引导干部在科学发展主战场提升能力、增长才干。在服务人才上,坚持改善“硬环境”与优化“软环境”并举,通过加强供需对接、提供“保姆式”、个性化服务等措施,开辟人才创新创业“绿色通道”;用活用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帮助引进的领军人才解决家属就业、子女就学和住房等实际问题,并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加大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力度,营造爱才助才浓厚氛围。

第三,要诚心服务人民群众。 紧扣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核心任务,按照“区域化统筹、多元化平台、常态化服务”思路,着力构建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多层面拓宽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渠道。在县直单位和窗口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创三评”活动,全面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和领导点评制度,推广“丁小玉工作室”做法,发挥党员在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上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乡镇,以“五民”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巩固提升乡镇规范化建设成果,着重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打造党员服务中心,强化其服务功能,将其建设成各类矛盾纠纷、信访、求助的受理中心、调处中心和维稳中心;同时结合党代表任期制的完善,全面设立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站(室)。在村(居)委会,推进村(居)级便民室和村(居)民小组便民点建设,实施“党员中心户”增点扩面“一千双万”工程,使增设的千户“党员中心户”至少联系万名党员,服务万户群众。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健全“民情家访”和“先锋创绩”制度,推广大汾镇创评“十星党员户”做法,引导党员干部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

第四,要用心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把人民满意作为组织工作的最高追求,将公道正派作为组织部门的“生命线”。加强组织部门政治建设,以“迎接,争当‘三服务’优秀标兵、争创‘两满意’模范部门”为主题,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增强组工干部政治立场的坚定性、服务大局的自觉性、组织工作的原则性。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抓好对新任组织员的培训,建立轮流讲学、组工论坛、课题调研等制度,夯实组工干部的理论功底,提高业务水平;建立组工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党员和人才制度,健全基层联系点和蹲点调研制度,推动组工干部与基层党员干部、先进人物、专家人才、普通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结对子”,经常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促进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在基层见效。加大组工宣传力度,把握组工宣传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开展“党旗挺进网络”行动,以遂川党建网和遂川新闻网等网站为载体,推进网上党务公开;加强网宣、网评队伍建设,抓好网上组工舆情的监测和分析,提升引导舆论、应对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内信息公开和宣传交流,在县电视台、《今日遂川》开设“遂川组工风采”栏目,大力宣传组织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宣传组工干部的先进典型,在争取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中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重视对外宣传策划,提高与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工作和宣传同步策划、共同推进,提高组工宣传层次和水平。

二、关于全县统战工作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县统战工作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为方向,以发挥优势、服务中心,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开拓创新、完善机制为手段,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经济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大了非公有制企业帮扶力度,充实完善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完成了对全县158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 推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成功推荐新海化工董事长肖奕萱同志为“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 双百 ’活动中的优秀党员”;认真做好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推荐工作,在20xx年市县两级人大、政协换届中,共推荐安排了67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市、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全面加强。既坚持立足本县,积极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光彩事业主题活动,引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回报社会,筹集各类光彩捐资50余万元;又善于面向县外,积极拓展光彩事业发展空间,先后争取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感恩革命老区井冈行捐赠“三老”人员光彩慰问金5万余元,争取江苏民营企业人士陈伟在高坪镇、戴家埔乡开展光彩助学活动,长期资助30名贫困中小学生;向国家光彩事业促进会申报了涉农产业化支持项目1个,光彩事业纵深推进。

2 、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开创新局面。 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县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座谈会;推荐了4名党外人士担任市中高级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开展了“同心·建言献策”活动,搭建了统战成员服务社会建言献策的平台;组织党外知识分子开展了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大了党外干部培养举荐力度,安排了部分党外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了全县干部主体培训班,新提拔了7名党外后备干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认真协助做好了政协换届有关工作,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了界别设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协商产生了新一届政协委员,协助推荐了12位同志担任市政协委员。

3 、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强了与对口支援民族村的市直、县直单位的联系协调,全年市县对口支援单位共落实帮扶资金15万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民族村重视和支持,全年为民族村争取省市民族部门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万元;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协调民族政策的落实,少数民族村组扶持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开展了“和谐宗教团体”和“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加强了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和教职人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开展了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活动,及时协助有关乡镇做好了宗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查处了1起基督教私自散发宣传单行为,全县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抓好省级重点寺院——资福禅寺的建设协调工作,协助圣德僧团完善了大雄宝殿布局,完成了寺院建设主体工程;协助做好重大法会活动的安保秩序维护工作,保障了资福禅寺重要法会活动的安全稳定。

4 、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呈现新亮点。 组织开展了海外侨胞、侨眷和侨资企业调查;建立健全了海外统战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形成了做好海外统战工作的合力。认真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争取海外侨胞捐资100万元新建左安医院医技大楼,捐资20万元完善南江医院医疗设施;接待了香港行政议会成员刘皇发先生一行回遂川考察、祭祖,并捐资36万元建设集合村老年活动中心,港澳人士联系交往有声有色。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县委统战部获全县综合考评先进县直单位和全市统战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民宗局被评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县侨联荣获全市侨联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光彩办被评为全市光彩事业工作先进单位,实现了全部工作获得市级对口部门表彰奖励。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统战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路子不够宽,成效不是很突出;党外后备干部培养任用工作力度不够大,人员数量和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与基层统战干部联系不够紧密,开展活动较少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予以解决。

(二)20xx年统战工作安排

今年全县统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统战部长会议,以及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市委王萍书记在调研全市统战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针,围绕全县“做大总量、提升实力”的总目标,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积极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遂川贡献力量,努力开创我县统战工作新局面。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围绕加快发展,在服务经济建设上凝心聚力。 一要积极建言献策。 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决战两区、推进“三化进程”和主攻“十大产业”的战略任务,组织统一战线的各界人士,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出有价值、可吸纳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最大程度地将统一战线人才、智力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二要主动参与招商引资。充分发挥工商联、侨联、台联和光彩事业促进会等社团的独特作用,加强对外沟通联系,广交、深交海内外朋友,并主动争取上级有关部门支持,积极“走出去”,参加异地商会的相关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推介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围绕全县“十大产业”的发展,发挥统一战线的人脉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招商、以商招商活动,努力为引进大企业、大财团做好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工作,力争在招大引强上建功立业。三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建立健全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各项制度,坚持定期走访,跟踪了解,协调服务,传递信息,排忧解难;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为县域经济发展打造新的增长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感恩活动、评比表彰、教育培训等有效形式,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第五届“全省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

2 、围绕民主团结,在推进合作共事上夯实基础。 一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 以迎接党的召开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把统一战线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组织实施好统一战线 “同心”行动,深化“同心·共识教育”,引导统一战线成员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定理想和信念。二要认真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强化理论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健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培养使用上新台阶,力争按照省市要求配备到位。三要全面助推政治民主制度化建设和海外统战工作。积极支持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各界人士通报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使全县征地拆迁、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能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参与。积极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人士的联络交往,通过各种形式,邀请港澳台及海外人士回乡探亲,参观考察,投资兴业。

3 、围绕构建和谐,在民族宗教稳定上强化举措。 一要加大对民族村组帮扶力度。 目前,我县有汤湖镇油湖村和大汾镇和坪村两个少数民族村,以及11个少数民族组。要进一步做好与市直对口支援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同时深化县直单位对口支援工作,争取每年为少数民族村组办好一、两实事,切实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加大向上争资跑项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项目和资金。 有效整合各级财政、对口支援单位、社会力量的资金,切实 改善民族村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村特色产业。进一步加强民族村的村级班子建设,提高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和水平。二要依法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战、民宗、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互通信息,共同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做好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切实履行好宗教事务属地管理的规定要求,各乡镇要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宗教工作的基本情况,对信教群众、教职人员、活动场所等存在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深入开展宗教“安全年”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宗教安全隐患, 将经常性安全检查与宗教活动重点检查相结合,及时消除不安全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三要充分发挥宗教促进和谐方面积极作用。 积极探索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途径,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探索和拓展宗教界为社会服务的新形式、新渠道,多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基本要求,加强宗教代表人士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县森林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强资福禅寺建设协调工作,努力把资福禅寺打造成我县佛教文化基地。

4 、围绕提升能力,在统战队伍建设上求真务实。 锁定“创新、提升、突破”工作目标,进一步把握做好统战工作的新要求,把坚持服务发展作为统战工作的第一要责,把创新有为作为统战工作的第一动力,把制度建设作为统战工作的第一根本。以开展“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提高履职水平,更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统一战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不断提高组织水平和成果质量;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社会宣传,大力宣传统一战线为中心服务的典型事件和人物,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在全社会形成了解、关注、参与统战工作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同心山成玉,协力土变金。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提高组织 、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胜利召开!

推荐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拟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计划向中国境外投资者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美国存托股份(以下简称“ads”)形式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纽约证交所”)上市(以上合称“综合募股”)。为此,甲方已进行重组。

2.甲方将其所属的_____________企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_____________企业、_____________资产、负债及权益(详见附件三“注入资产”)投入乙方,甲方作为唯一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成立乙方。

3.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拥有乙方100%的股权。在综合募股完成之后,甲方将继续为乙方的控股股东。

4.为确保重组的内容和目的得到贯彻和落实,甲方和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对重组及与重组有关事项作出适当的安排。

据此,双方立约如下:

1.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具有如下含义:

a.甲方指_____________,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甲方”均应包括甲方的资产及其业务。

b.乙方指_____________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乙方”均应包括乙方的资产及其业务。

c.会计报告指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编制的乙方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年各年截止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及_____________年截止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的合并损益表(连同有关附注);乙方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年各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及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连同有关附注);乙方_____________年截止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连同有关附注)。

d.注入资产指本协议附件三中载明的甲方向乙方注入的资产、权益和由乙方承担的负债。

e.招股书指乙方就乙方公开发售h股和ads而刊登的招股说明书。

f.评估基准日指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g.乙方成立日指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即乙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之日)。

h.重组生效日指乙方成立日。

i.相关期间指评估基准日至重组生效日的期间(不含评估基准日及重组生效日当天)。

j.重组指上述鉴于条款中提及的、重组方案中描述的且依据本协议和重组文件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的重组。

k.重组文件指本协议附件五所列的重组方案及重组批准文件。

l.重组方案指本协议附件五所列的重组方案。

m.评估机构指____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

n.评估报告指评估机构为成立乙方编制的并已由中国财政部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确认的评估基准日的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o.控股股东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表决权的行使;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分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p.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q.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其基本面值为“元”。

1.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在本协议中:

a.条款或附件即为本协议之条款或附件;和

b.本协议应解释为可能不时经延期、修改、变更或补充的本协议。

2.重组的生效

2.1甲方确认在重组生效日,重组已获得中国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该等文件已列于本协议附件五中。重组自重组生效日起(含重组生效日)正式生效。

2.2双方同意,按重组文件、会计报告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实施重组。

2.3双方同意,自重组生效日起(含重组生效日),乙方享有注入资产项下的资产所有权、债权、权利和权益,承担注入资产项下的负债、责任和义务,并享有和承担注入资产在相关期间产生的资产、债权、权利、权益、负债、义务和责任(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对甲方根据重组文件、会计报告和本协议的规定保留的其他资产、权利、权益、债务和义务(包括潜在的债务和义务)及有关业务不承担责任,并对其不享有任何权利,亦不承担任何义务。甲方继续对其保留的资产、权利、权益、债务和义务(包括潜在的债务和义务)及有关业务承担责任。

2.4甲方确认,注入资产已由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估值(该估值记载于评估报告),并经中国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确认。且该注入资产项下的净资产已按法定折股比例折股,并已获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作为乙方注册资本。

2.5甲方确认,根据重组方案和_____________会计事务所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出具的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3号《验资报告》,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甲方净资产在重组生效日已注入乙方。

推荐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五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 游 者):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境旅游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出境组团旅游服 务关系适用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本合同中旅游者简称为甲方,出境旅游组团社简称为乙方。

2、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北京时间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甲方在签订合同前请问清行程有关事宜。

3、甲方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材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有权要求乙方为旅游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乙方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甲方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和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权利和利益。甲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方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履行合法手续。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实告知乙方。

(五)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应当遵守团队纪律,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行动,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当参加乙方组织的行前说明会,并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行程中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出境旅游过程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八)携带的货币及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甲方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权利。

(三)享有按照服务标准安排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四)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出境旅游组团社经营许可证》。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出境旅游的行程、标准、购物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向甲方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书面告知出境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出境旅游过程中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强行安排甲方购物。

(七)应当向甲方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包括以下费用:团队签证费、手续费、国际间交通费、游览交通费、住宿房费、餐费(一日三餐,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服务费、国外机场税。

除上述所包含费用以外,其他费用均不包含(如护照费、境内地面服务费、出境机场税、国内段交通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及超重费、自费项目有关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及餐费、计划外行程费用、境外小费等费用)。

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乙方代为办理,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有关协助。双方约定由甲方自行办理的,甲方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线路、交通、食宿等标准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在征得团队内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二分之一多数意见的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乙方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甲方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及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代为办理旅游手续或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乙方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机票的,或代为办理的旅游手续存在瑕疵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它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甲方旅游行程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等。

(2)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旅游项目,以及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以外,若出境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同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旅游地的特殊情况致使乙方无法选择委托旅行社的除外。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三)解约责任

1、甲方解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出发前15日(不含)书面通知乙方解约的,缴纳手续费100元,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出发前15日(含)至9日(含)内书面通知乙方解约的,甲方应当缴纳手续费1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3)出发前8日(含)至4日(含)内书面通知乙方解约的,甲方应当缴纳手续费1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4)出发前3日(含)内书面通知乙方解约的,甲方应当缴纳手续费1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5)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出发前15日内(含)解约的,甲方应当缴纳手续费100元,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支付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凡属上述情况,乙方保留注销签证的权利。

2、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书面通知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

(2)如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旅游旺季乙方未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除一次性退还甲方支付的旅游费用以外,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凡属上述情况,签证费等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疾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成行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签证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甲方,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双方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权力机关政策调整造成旅行社证件、签证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九条 换汇规定

乙方为甲方提供换汇的必要手续,甲方持有关证件自行到银行换汇。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附件,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作为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专用条款

旅游者(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组团旅行社(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境外上市外资股交易协议书如何写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和《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游经营者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经营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游经营者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团的旅游经营者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游经营者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当受到不法侵害时,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 因旅游经营者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

(1)旅游经营者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经营者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经营者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出境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受到损害;在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出面交涉,并保证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游经营者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游经营者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游经营者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游经营者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二、 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发生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游经营者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出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游经营者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游经营者已办理的护照手续费用、出境审核证成本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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