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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 电动车鉴定申请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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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 电动车鉴定申请书(8篇)
2023-01-10 13:59:1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一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愿意将其购置的电动车转售给乙方:车辆品牌:,颜色,车架号:,电机号:,甲乙双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以人民币:仟元整(小写:元)将该车辆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该车辆的来源合法,车辆证件手续齐全,真实有效。

三、甲方在20xx年x月x日时分把车交付给乙方,该车交付前甲方所发生与该车有关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该车交付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规定,该车辆属于未上牌车辆,日后在办理上牌入户过程中,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并提供上牌入户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五、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电动车,故签订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对电动车现场检验及车辆状况表示认同,成交后双方不再对车辆的质量及价格有任何异议。

六、随车交付证件有:□合格证□保修证□发票□收款收据□身份证复印件□车钥匙□说明书;

七、备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八、协议书一式两份,并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电动车的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数量:______台。

车辆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30%车款订金。

2.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运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销售发票、车辆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

5.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 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为一年。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由甲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如乙方需要从甲方购置电瓶车所用充电机,甲方应承担充电机的保修义务(期限与电瓶车保修年限一致)。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自然人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乙方为企业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乙方为自然人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出资购买了纯电动物流专用车,为该车辆合法所有权人。甲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租赁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

2.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等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手续的企业或具有签署履行本合同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资质的自然人。

3.甲方拟将其自有的纯电动物流专用车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亦有意承租。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纯电动物流专用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1.乙方向甲方承租辆全新的、附上海车牌的纯电动物流专用车(以下简称“租赁车辆”),租赁车辆具体情况、车牌号以本合同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确认的为准。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车辆《道路运输证》、______年检合格证、养路费缴讫凭证等有效证件齐备,并对租赁车辆定期进行保养。

3.租赁用途:限普通货运。

4.租赁车辆的行驶区域范围:限上海市范围内(含下属区县)。

二、试用期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给予乙方天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赁车辆的约定交付______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应自行前往甲方指定地点提取,双方于提车当______日办理租赁车辆交接手续,签署《车辆验收交接表》(本合同附件1)。

3.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三个工作______日通知,可对约定交付______日作提前或延后的调整(实际交付______日期以本合同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记录的交车______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相应提前或延后。

4.试用期内,乙方决定不承租的,乙方应在试用期届满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最迟于试用期届满之______日将试用车辆交还甲方。甲方需对车况、违章情况进行确认,并于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______日内扣除试用期租金(试用期租金标准见本合同第3条第4款约定)、车损赔偿金(如有)、违章罚款费用(如有)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有)后向乙方退还剩余的预付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如希望续租,应于租赁期限届满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一致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10天前重新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租。

三、租赁费用

1.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车辆租赁费用包含无忧免赔服务费用和车辆租金,其中,无忧免赔服务费用标准为_________元/车/月,乙方决定□购买□不购买。租赁费用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

注:

1、租金含以下费用:

a)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基本保险费;

b)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

c)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无忧免赔服务”一旦决定购买,租赁期限内不允许取消,直至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首期租赁费用(3个月)¥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该预付租赁费用后,先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待租赁期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此收据换取车辆租赁的正式发票。

3.车辆租赁费用以3个月为一期,每期支付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付款通知要求在每一期结束前10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提供相应发票。

4.试用期内,乙方决定不承租的,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_元/天/辆的试用期租金;如继续承租的,本条第1款约定的租赁费用标准执行。

5.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收车辆租赁费用、押金、履约保证金,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收款账户:

①中天系统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对公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电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7.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甲方有权就成本增加部分相应调整车辆租金,届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乙方严格充分地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时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___元/车(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以及违章保证金¥___________元/车(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履约保证。本合同共____辆车,履约保证金共计¥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2.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合同期内由甲方保管,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该保证金的利息。租赁期间(含试用期),乙方不得要求以履约保证金冲抵租赁费用或其他未付款项。本合同非因乙方违约而终止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申请在双方结清所有应付费用(此时履约保证金可冲抵乙方未付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后30__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其余额(如扣除或冲抵)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任何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在提前解除合同时,没收该履约保证金而不予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保证金不足部分的甲方损失。

五、租赁车辆使用要求

1.如乙方为自然人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条件: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一年以上驾龄;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如乙方为企业的,应保证其聘用的驾驶员满足上述规定条件。

2.办理车辆交付手续时,乙方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到甲方处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车辆使用前,乙方需仔细阅读《电动汽车安全驾驶须知》(详见本合同附件3)并接受甲方的安全驾驶及操作培训(该培训)。如乙方未按电动汽车操作流程规范使用造成电瓶亏电无法启动或其他故障的(以厂家或厂家指定服务站上门诊断检查结果为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______日常在车辆使用前应仔细查看电量表的电量,出车前须预估电量续航里程,因乙方预估错误造成车辆抛锚的,甲方不提供拖车服务。

5.因乙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空档滑行、使用不符合型号的充电设备等类似情况)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甲方不提供维修服务。

6.在租赁期内的租赁车辆发生车辆事故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保险事故全程处理,以确保租赁车辆尽快继续投入使用。

7.甲方提供的车辆,包含gps定位功能,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破坏或拆除。

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如实提供相应证件、证明、联系电话等资料。租赁期间如乙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相关信息变更后内通知甲方。

9.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的车牌、《道路运输证》和其他证件,如有遗失,乙方需承担相关补办费用。

10.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解决与第三方货主间发生的货运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变质、腐烂、短少、损失或运费争议),如因此使甲方陷入纠纷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

11.为便于管理及实现双赢,甲方已与上海xx公司建立合作,为乙方提供货运叫车移动平台(易拉货app)服务,乙方可安装使用,相关服务费用按照上海xx公司的规定由乙方与上海xx公司进行结算。

六、车辆的保养、维修和罚款处理

1.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前往指定服务站接受每行驶8000公里的保养和每______年______年检,该保养和______年检不收取乙方费用。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须遵守,上下相差3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乙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或超过所能承受的上下限公里数,每超过300公里,乙方需支付1000___________元额外费用。如乙方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时间,延迟期间租赁车辆损坏和罚款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车辆的易损件(包括刹车片、轮胎、刹车盘、雨刮片、门饰条、门拉手、灯泡等)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3.乙方应每天检查车辆的电池状态,充电设备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

x日常使用过程如出现车辆故障,经电话报修沟通确认车辆能正常行驶的,乙方须将车辆开到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如果无法行驶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将协调厂家上门维修,若维修时间超过48小时,乙方可至甲方指定地点提取替代用车。维修完成后,乙方有义务将替代用车送至指定的服务站置换回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将租赁车辆和替代用车进行置换。

5.租赁车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如有违反,应承担上述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6.经过厂家检测,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维修期间如需甲方提供替代用车的,乙方应另行付费。

7.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会派事故专员协助及指导处理交通事故,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施救,不得弃车逃逸。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导及时110报案或报保险公司的,无交警事故证明的,由乙方自费承担全部维修和赔偿费用。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能继续行驶的,乙方需将车辆开到甲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如果无法行驶的,由甲方安排拖车将车辆拖至服务站。

8.因乙方的责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提供替代用车,如乙方有需求甲方重新收取费用。

9.事故车维修结算: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赔偿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待甲方保险公司理赔款到账后再退还给乙方。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租赁期间,乙方产生的违章须在违章发生之______日起15______日(含)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罚款,若超过30天未处理完成,甲方有权按20___________元/天收取违约金,直至违章办理完成(违章办理完成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示信息为准),若超过60______日仍未办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办理,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注:________________违章代办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6分以下300___________元/分,6分(含)以上500___________元/分,违章罚款费用根据违章行为另行收取)。

1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条例导致租赁车辆、《道路运输证》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扣留的,车辆停用期间乙方无权要求减少车辆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并且甲方因此受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罚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七、乙方承诺

1.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驾驶租赁车辆时,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

3.任何情况下,《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4.禁止将车辆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或将租赁车辆抵押、质押、典当、倒卖。

5.禁止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拼装租赁车辆;

6.从事普通货运,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7.不得运输毒品、危险货物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垄断货源,不得阻碍其他货运经营者开展正常的运输经营活动。

9.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购买的保险为:________________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玻璃险、盗抢险等险种。具体投保险种以生效保单为准。甲方为租赁车辆购买的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2.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以外的维修、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并承担车辆维修产生的折旧损失(详见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

3.甲方为乙方提供“无忧免赔服务”(详见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费用为50___________元/______月/车,乙方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无忧免赔服务”一旦决定购买,租赁期间不允许取消,直至合同终止,费用与租金支付时一同向甲方缴付。

4.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处理交通事故并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须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______日起三个______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乙方须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

5.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6.因乙方发生车辆违章或交通事故造成下一______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保险费上涨单据凭证。

7.租赁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因乙方过错导致的其它形式的损毁或灭失,乙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车辆维修或重置费用。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满车辆的返还

1.乙方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交还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租赁期满后____________内,乙方应将租赁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还车时经甲方确认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的磨损)且无损毁后,双方办理车辆交还手续。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在车辆租赁期间,乙方应保持车内清洁,保证在还车时车厢内无异味、无遗留物品。甲方对遗留、存放在车上的物品无保管义务,对物品发生的损毁、灭失、损耗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未能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_____内返还租赁车辆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占有使用的,其占有使用不能视为合同续期。该占有使用期间,乙方每______日须按相当于合同期满前或合同解除前最后一个______月______日租金的200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费,并承担该期间发生车辆故障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一十、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一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另一方2个______月租金(以当______月租金为准)作为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应付但未付金额的5‰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需付清车辆交还前实际产生的租赁费用,并按剩余租期租赁费用总额的30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补足:________________

(1))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车辆使用权的;

(2)乙方逾期十五______日未能履行足额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3)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承诺的;

(4)乙方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或不在甲方指定

的服务站进行维修的;

(5)乙方破坏或拆除租赁车辆安装的gps、行车记录仪等装置的;

(6)乙方不按照甲方指示参加定期保养和______年检,经甲方催告仍拒绝履行的;

(7)乙方拖欠违章罚款超过60天不予缴付的;

(8)与第三方发生货运纠纷累及甲方,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甲方声誉的;

(9)违反法律法规条例的相关规定导致《道路运输证》、租赁车辆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扣留的,或者导致甲方受到处罚的;

(10)其他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租赁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一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十三、附件清单

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一车一表)

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

附件3电动汽车安全驾驶须知

附件4证件复印件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

车辆验收交接表

交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接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车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说明:车辆合格证和基本检查内容根据检查项目情况填是或否;车辆各总成技术状况若达标填√,未达标填___;车身外观若有表格内的现象,在相应表格填○,没有则不填。

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品牌型号

车身颜色电量行驶里程

车辆基本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是/否检查项目是/否

车灯灯光有无安装gps硬件

备用胎蓄电池接线柱是否无污染和锈蚀

轮胎表面是否无磨损车辆内饰是否完好

随车工具是否齐全随车资料是否齐全(行驶证,保单)

车辆各总成技术状况

名称技术状况名称技术状况名称技术状况

安全带前挡玻璃后挡玻璃

车窗玻璃倒车镜车门

车门锁车灯灯光仪表板指示灯

雨刮器喇叭音响

收录机空调备用胎

电池电机

交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接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推荐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四

近年来,全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的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并且呈逐年多发态势,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市场监管分局)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社区)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宣堡派出所、各村、居、社区)

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9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析研判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治理标准、整治方法和行动要求。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要将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以及安全隐患等情况摸清见底。各村、居、社区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对私拉乱接充电、占用公共部位和消防通道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充电装置等问题深入排查,对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可当场整改消除的,物业立即搬离。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物业服务企业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无法自行整改的,上报镇政府,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消防隐患。宣堡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确保检查发现问题解决到位,堵塞消防安全漏洞。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15日)。总结和应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村、居、社区任务清单

各村、居、社区压实管理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20xx年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各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遵守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明显部位广泛进行张贴。要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入户”宣传和“面对面”提示,引导居民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落实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的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对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销售等环节的责任。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相关部门任务清单

泰兴市市场监管宣堡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销售、维修商铺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负责督促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整治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违规充电等突出问题。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落实物服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制度,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楼梯间等区域,电动自行车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

镇消安委:做好专项整治期间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技术指导,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行为;指导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推广设置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导推进,将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辖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推进联动协作,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整治重点和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全面深入排查,集中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加大曝光力度,倒逼隐患整改。各村、居、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选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推送至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网站。

(四)强化督导问责,落实工作责任。镇消委会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社区和单位,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推荐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五

工地高空作业电动吊篮租赁合同

承租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工程甲方向乙方租赁吊篮设备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 甲方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

甲方预定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如下表,实际租赁吊篮设备规格、数量以乙方送货单或验收单为准。

规格 3 m 4 m6m

额定载荷:630 kg额定载荷: 560 kg额定载荷: 420 kg

台数台台台

二、 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1.租期自_____年______ 月 _____日起,即合同签订日起至吊篮送还之日止。

2.使用地点

甲方所租用吊篮设备的使用地点

三、 租赁日期计算方法

1.租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至承租方送还吊篮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不满 _____天按

______天计算,______ 天以上连续计算。

四、 吊篮设备租金

1.租金 ______元 / 台·天

2.进、出场费_______ 元 / 台

3.压金 _______元 / 台 (提货时给付)

五、有关资料或图纸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建筑物的有关资料或图纸,乙方须按时提供质量完好且满足《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__)规格要求的吊篮。

六、吊篮设备的管理

租用期间吊篮设备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须指定专人对甲方租赁的吊篮设备妥善管理,并严格遵守安全协议、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及安全交底(由乙方提供)正确使用。归还时应确保吊篮完好无损,并除净施工残留脏物。

七 承租方、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保证现场租赁物安装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积极配合出租方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食宿问题;

2、派工人在出租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安装、拆卸和垂直运输;

3、负责对租赁物周围妨碍租赁物工作的电线、电缆防护工作;

4、提供租赁物须用的电源及屋面三级箱;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于承租方违章指挥,出租方有权予以拒绝;

6、由于出租方人员不能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有权随时要求出租方更换或增加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并不得给承租方造成损失。

7、在合同租赁其内对租赁物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承担在此期间发生丢失、非正常损坏赔偿责任;

8、租赁物在首次安装验收后,若再次移动租赁物水平工作位置,承租方必须通知出租方检查。

9、承租方在施工中需要增加或调换其他规格租赁物,需提前三日通知出租方。

10、 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时,出租方拆除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及时到承租方工地指导承租方人员拆除租赁物,承租方人员必须及时拆除退租租赁物运至出租方指定位置。

出租方责任及义务

1、提供租赁物的机械性能和技术参数、资料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提供《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使用规程》;

2、租赁物安装完毕后,承租方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出租方提供各种资料交承租方备案,提供国家及北京市检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3、出租方提供安装、拆卸技术指导服务,出租方配备的安装技术指导人员均,应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满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需要,责任心强,听从承租方的合理指挥、安排、现场协调;

4、在承租方起租时,出租方对承租方吊篮安装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承租方正常使用租赁物;

5、出租方必须保证驻现场人员遵纪守法,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种管理规定;

6、出租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以及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窃、违章、违法等不良事件,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财产、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要按照规定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不得私自隐瞒,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要求处理;

7、出租方提供的租赁物应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需要,配备的附件必须齐全有效;

8、承租方租用日期终止前48小时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确吊篮退场的具体时间,

9、出租方负责提供屋面配电箱以外的电线、电缆及配电箱。

八、运输及搬运

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的运输,其进、出场费由甲方负担(支付标准见第四条吊篮设备租金)。甲方负责协调并按时提供吊篮进、出场时工地地面至屋顶的运载电梯或塔吊等必要的垂直运输工具、吊篮设备专用电源及相应的劳务人员。

九、架设及拆卸

1、乙方负责吊篮设备的进、出场时的架设、拆卸,其费用已包含在进、出场费中,甲方负责按时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十、操作及移位

1、吊篮设备的操作及移位由甲方自行解决,移位期间按连续计费。

2、甲方在移位时遇到技术困难,乙方可提供技术指导。甲方租用吊篮设备超过10台,乙方可免费派遣技术人员一名常驻现场提供技术指导(具体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十一、施工现场清理

1、甲方应在吊篮设备进场前清理施工现场,确保吊篮设备顺利安装和安全运行。

2、施工现场不具备条件影响乙方安装交付进度的,吊篮设备租赁费自合同签订日起自动计费。

十二、维修、保养

租用期间,乙方负责正常情况下的吊篮设备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费用。

1. 吊篮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2. 如因甲方人员无证、违规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设备缺损及发生事故的,其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负担(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由乙方提供)。

3. 吊篮投入使用满两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gbi9155—20__)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 吊篮投入使用满六个月后,乙方按《高处作业吊篮》(gbi9155—20__)9.1.1条款规定内容对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5.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设备损坏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严禁事项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吊篮上曾减或更换任何部件,不得更改吊篮设备任何部件的结构(为防止事故发生,主、副钢丝绳严禁交换使用并严禁使用非乙方提供的主、副钢丝绳)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为确保吊篮设备的安全使用,吊篮设备进场安装后,未经甲乙双方在设备交付使用凭单上签字认可前,甲方严禁使用设备,否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责任。

3.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作为财产抵押,也不得迁移至其他工地使用。

十四、风险责任

1、如因乙方设备自身故障引发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乙方担负。

2、如因甲方原因引发事故造成乙方设备、人员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五、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以:口支票 口银行转帐 口现金 向乙方支付吊篮设备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2、甲方同意在吊篮设备租赁协议签定、设备进场之日支付设备押金 元。

3、甲方同意在每月 前结清上月租金及相关费用。

4、甲方同意在吊篮施工结束后的 内结清剩余相关费用。

5、甲方同意如不能按时付清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超期付款须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如甲方在所承诺的付款期仍未付款的,则乙方有权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追回所欠租金,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

十八、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2、附件一“安全协议”、附件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附件三“吊篮零件缺损赔偿标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推荐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车的型号规格: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 台。

车辆价款:¥ 元,

大写 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30%车款订金。

2. 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 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车上门 □

3.交车地点: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主要零部件(控制器、线束、后桥、减震、电机、等)总成的保修期限为一年,易损件保修期三个月。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提供零部件,供乙方维修。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七

电动自行车火灾一直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隐患,为加强我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防范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我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停放、充电,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努力减少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集中整治时间从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此后作为日常监管长期坚持。

(一)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以及棚户区、城中村特别是群租房内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四)从住宅楼上私拉电线违规为电动车充电。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一)各社区负责电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落实管理责任,协助、指导弃管小区村委会、居委会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协助各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二)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物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联合消防大队负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派出所协助我街道开展行动,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电动车管理公务或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充分发挥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发挥基层安全生产巡查人员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从严执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要切实发挥执法威慑作用,对于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严格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推荐电动自行车检测协议书样本八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压减到最低限度,本着对每个人负责的精神,凡属外地施工人员必须签订个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员未经上岗培训不得从事各种作业,考试合格后才能上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酒后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严禁将头伸入投物料提升机吊盘运行范围内或电梯井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应注意施工现场一切孔洞,上脚手架时应注意架子上的探头板、飞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9、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物料,防止造成各种事故的发生。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必须领取当日用火证。

11、高处作业人员在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环境下操作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确保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员严禁在没有铺满脚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确认安全后才能上脚手架上作业。

13、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线,操作者自己严禁私拉乱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员严禁乘坐非乘人的运输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种事故。

15、施工人员夏季严禁到水库、湖泊、干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员外出必须要向代班领导请假,回来后向代班领导消假。

17、施工人员过马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才能过马路。

以上各种条款必须执行,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

常住址:

责任人:

工地安全员: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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