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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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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精选19篇)
2023-11-20 04:58:38    小编:ZTFB

道歉信是向他人表示歉意并寻求谅解的一种书面形式。如何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希望以下总结范文能够给你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帮助你更好地进行总结工作。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一

3.1建立成果供需动态库科技是发展现代农业,释放农业潜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需要成果符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满足应用主体转化能力,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建立基于移动终端或互联网等平台的成果供需动态库,对于增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选择性、针对性、适用性和时效性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

3.2加强成果宣传推广系统规划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目标,分别从生产和市场两个层次开展农业科技成果宣传推广。针对农业生产,将成果应用的投入产出比、生产方式和产品等的优势,通过示范场户带动、现场观摩、田间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搭建信息化宣传平台等途径进行宣传推广,培养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学科技用科技的理念;同时,跟进相应的技术培训,保障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效果。针对消费主体,将产品的品质、功能等优势,通过微信、微博、电视媒体、贴士、宣传片以及提供检测服务等途径进行推广,使消费者或经营主体获得了解农业科技成果的便捷渠道,提高成果推广的普及度[2]。

3.3拓展市场承接渠道市场是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源泉,畅通的市场承接渠道是加速成果转化的催化剂。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通过各类实体和电商平台,使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所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取得相应的市场收益和市场占有率。拓展社会主体参与渠道,使社会主体能够通过成果交易或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得农业科技成果的分配收益,推动社会主体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4结语。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课题。因此,需要科学分析成果转化推广的影响因素,探索有效的成果转化途径,促进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的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沈俊国,沈业松.当前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几点探讨.现代农业科技,2014(24):5-7.

[2]郑月兰,买小虎.农业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模式初探.北京农业,2011(30):180.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二

科技创新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关键驱动力之一,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科技创新的结果并不总能转化为实际的应用和经济效益,这就需要我们探索科技创新与转化之间的关系,并总结相关的心得体会。

首先,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有良好的技术基础。科技创新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上的,没有扎实的技术基础很难进行创新工作。我曾参与过一个科技创新项目,研究一种新型太阳能电池。在项目开始之前,我们进行了大量的文献调研和实验验证,了解了太阳能电池的基本原理和现有技术的研究进展。只有对技术有足够的了解,才能够找到创新的机会和方向。因此,科技创新转化要求我们保持科技前沿的了解,不断学习和积累。

其次,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有合适的市场需求。科技创新的结果需要有实际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才能转化为经济效益。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被某个技术的新颖和创新性所吸引,但如果没有符合市场需求的应用场景,这种创新可能很难得到认可和应用。因此,在开展科技创新的同时,我们需要关注市场的需求和趋势,与市场紧密对接,了解用户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创新,提供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再次,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有跨学科的合作和融合。科技创新往往需要不同学科的专家和团队协同合作,促进知识的融合和交流。举个例子,我所在的团队研发了一种新型医疗设备,用于治疗一种罕见病。在研发过程中,我们既需要医学专家对疾病的了解,也需要工程师设计和制造相关的设备,再加上市场营销团队和政策支持等多学科的合作,才能实现技术创新和转化。因此,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我们主动寻求和搭建合作平台,建立跨学科的合作机制,共同攻克技术和市场的难题。

最后,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有持续的投入和风险意识。科技创新转化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长期的投入和坚持。同时,科技创新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研发新技术和产品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支持,而其结果是否能得到市场的认可和应用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我们有持续的投入意识,不断迭代和改进,同时也要有风险意识,充分评估和管理技术创新所带来的风险。

综上所述,科技创新转化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任务,需要我们在技术基础、市场需求、跨学科合作和投入风险等方面做好准备。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才能够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的转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的应用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三

(广西)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改革精神,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共同组织编制了《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广西)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范围。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等项目。

(二)农业科技成果包括: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的繁殖、改良、种植、养殖的成果;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收获、初加工、保鲜、贮藏、包装的成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减少农业生产投入品面源污染的成果;提升现代农业装备和机械化水平的成果;其他需要转化的成果。

(三)项目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类,补助资金支持额度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本年度支持重点项目不超过3项,一般项目不超过15项,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二、支持领域与方向。

(一)种业。

动植物新品种,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质量检测技术,种质资源评价、利用、保护技术及产品,畜禽、水产新品种快速扩繁技术,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技术等。

(二)种植、养殖。

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与安全技术及产品,海洋、淡水养殖及其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

(三)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储藏与物流。

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等。

(四)农用物资。

生物型杀(抗)菌、杀(抗)虫、除草、灭鼠、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及产品,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态环保地膜,新型高效环保肥料、栽培基质的生产技术与产品等。

(五)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

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施肥、施药、节水灌溉及秸秆还田等技术装备,农作物收获、加工设备,农产品产后减损、精选分级和节能仓储技术与装备,林果业农机装备,畜禽和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装备,适合山区特色的小型化农机具以及饲料加工技术装备等。

(六)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基于“三网融合”的农村信息服务技术与产品,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田间信息获取、决策处方及精准作业技术与产品,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等。

(七)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

农林剩余物能源转化与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生物质能资源回收储运、预处理技术及设备,生物质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及设备等。

(八)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

林、草、竹藤资源高效培育技术,林木资源利用技术及产品,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及产品,人工林木(竹)材改性处理技术与产品,林化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等。

(九)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重要水源区、湿地、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与荒漠化治理,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与节水新技术及设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及垃圾、畜禽粪便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等。

(十)动植物疫病防控及防灾减灾。

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兽药、兽医器械生产及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与产品,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及农业气候脆弱性评估技术与产品等。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四

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如何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支撑,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我在科技创新转化的实践中有着深刻的体会和心得。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科技创新转化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政策支持。政府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通过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可以引导科技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比如,建立科技创新转化专项资金,资助创新项目的产业化进程;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创新成果的产权和处置方式;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转化的环境,提供科技人才培养、科技交流等条件。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政策支持,可以为科技创新转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其次,科技创新转化需要加强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是加快科技创新转化的有效途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市场需求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可以提供重要的技术创新应用场景。而高等学府和科研院所具备前沿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通过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成果可以更好地与市场需求对接,实现快速转化。

再次,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科技创新转化的核心问题,直接关系到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在创新进行的过程中,要及时申请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确保科技成果的独特性和专有性。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科技创新的合法权益。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激励科技工作者积极创新,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

此外,科技创新转化需要加强科技市场的建设。科技市场是科技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的重要平台。要加大对科技市场的投入力度,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技交易所和科技园区,为科技创新转化提供场所和服务。同时,要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为科技创新成果提供市场销售渠道和应用场景,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商业化。科技市场的健全和发展,既能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也能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最后,科技创新转化需要改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科技创新的核心是人才,而科技创新转化需要具备创造和应用能力的科技人才。要加强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注重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培养一批既能进行科技创新,又能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同时,要加强社会对科技创新人才的认可和激励,增加科技创新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吸引更多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投身科技创新转化。

总之,科技创新转化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政策支持、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市场建设和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改进,才能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市场转化,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支持。作为科技工作者,我们应当立足实际,努力研究创新,为科技创新转化贡献力量。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科技创新转化的支持力度,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向更高水平迈进。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五

“2012年12月21日,世界将毁灭”。传说这是玛雅人流传下来的预言,科学家们认为没有依据,不可信,而我亦然,我认为毁灭人类的最后还是人类。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是我国博大精深文化中的一句。我认为非常有道理。最近的一个世纪,科技的兴盛,创造了无数的前所未有,但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破坏。科学技术的运用发明了更多的产品,也使人类的欲望更加膨胀,带来了战争,于是大量开发矿产,破坏地形地貌,破坏了生物链,最终也破坏了人类的生存条件。

在我国五六十年代,庄稼所用的肥料都是有机肥,用家畜的粪便或用河道里的於泥,腐烂的草,土地的特性得到保持,但在使用化肥农药后,产生了一系列的恶性循环,土地日益酸碱化,农作物也受此影响,而这种现象要大自然用几百年的时间才能减弱。另外,河道中的淤泥日益增多,破坏了生态环境,加上工业污水使鱼儿无法生存,前些年,太湖大面积的发生蓝藻,使无锡市民得不到饮用水,也是这方面的因素。

而工业的发展更加剧了破坏环境的进度,石油和煤炭的大量开采,大量的排放和尾气产生了地球温室效应,使得全球气候产生了变化,引发了许多的自然灾害,如此长久下去,人类迟早会毁灭在自己的手中。

幸好人们发现了这种变化,许多国家在发展工业的进程中也加强了保护环境的意识。德国是一个人造森林最多的国家,在破坏的同时绿化相同的面积,从而保持了总的'生态环境。在我国,这种做法也在逐渐推广,运用科技力量,在发展中注重环保,但是只起到一部分的作用,同样,在太湖蓝藻事件中,许多的方法只起到了表面的作用,最后,放养了大量的鲢鱼去食用蓝藻,用生态平衡法则来解决根本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们农村,环保意识史无前例的加强了,建立了许多生态保护区,更多品种的生物回来了,在我家后面的河面上,多了一些不认识的水鸟,爷爷说四五十年没见到了,这让人感到欣慰。

所以,我们这一代人身上的使命更神圣了,责任更大了,我们要加强环保意识,提倡“低碳”生活,处处进行“节约”生活,从细节着手,保护好我们的家园,保护好大自然,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六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简单来讲是把新知识、新技术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实践中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合理有效地应用资源并将最新农业知识和技术与生产要素转变成农产品的长期增值,不断提高农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过程。它是关系农业科学技术面向农民科技素质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如今,科学技术早已成为农业领域第一生产力,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的推动下,我国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也越来越依靠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推广来实现。该文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期为提高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供借鉴和参考。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涉及农业科技成果本身质量高低、品质优劣以及转化环境条件的好坏,譬如政策体制、管理水平、农业经济状况、农民喜好程度、市场发展前景等诸多方面,以及它们之间能否协同配套的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就农业领域而言,每年通过技术鉴定、审定的农业科技成果有6000多项,而能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科技成果仅为30%~40%,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的一项农业科技成果供需调查也指出:仅从科研机构来看,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41%,与“十五”期间相比,虽然提高了10个百分点,但是仍然有大量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滞留在计算机、实验室、试验田、展览馆或档案库中,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相距遥远。“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可能已经突破50%,但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较大。因此,转化率低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现状。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七

1.1农业科技推广平台多元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区、镇农技推广机构全部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与职能履行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机制上给予公益性农技推广充分保障。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每年开办60所农民田间学校,通过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的培训方式,农民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兴趣和应用水平逐步增强。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通过固定项目的形式开展院区科技合作,通过研发、引进、示范、推广、培训5条主线,实现了区域农业产业资源与科研院所科技资源进行高效结合,促进了农业科技水平和农民综合素质双提升。

1.2农业科技水平逐步提升“量体裁衣、研产对接、示范带动”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形式,使一批提升产品品质、延长产业链以及工厂化、省力化、集约化、智能化的关键技术和一批适用品种、功能性品种和自育品种不断落地推广。每年培育700户科技示范户和近2000户农民田间学校学员,辐射带动农业科技推广全覆盖。

1.3本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大兴区现有农技推广人员56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4人,副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75人,初级职称72人。服务于“最后一公里”的375名村级全科农技员中,356人通过国家三级农业技术指导员职业资格鉴定。每年培养500名农村实用人才,目前全区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6796名,人才的年龄结构和类型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逐渐趋于一致。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复杂,影响转化效果的因素多种多样。部分农业科技成果需要相应的设施设备作为支撑,在土地和资金方面投入大,对承担能力薄弱的分散生产的农户适用性较差[1]。宣传推广力度制约着应用主体对农业科技成果的知晓率。农业科技成果对市场需求的满足情况和市场占有率,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应用主体对成果的选择。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八

我局在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上,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为民、科技创新与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把科技创新贯穿于科技创新、^v^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科技工作的领导,强化科技创新意识,为推动科技工作发展提供保障。

为切实加强我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成立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科技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并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时,为了有效的开展好我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局长与各股室站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股室站长和科技科室负责人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科技创新氛围。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科技创新素质。

四、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在科技活动中开展“科技创新进万家”活动,在各股室站站长与职工中开展“科技创新进万家”活动。在“科技创新进万家”活动中,我局与县科技局、县科协和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科技局“科技创新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将科技创新工作纳入科技创新工作目标管理。三是建立健全了科技创新活动的考核机制。通过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全局职工的科研热情和科学精神有了明显的增强,科学创新精神得到了有效地体现,各项工作有了较大的起色,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果明显,科技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九

高等学校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提高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02006-2020)》提出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创新型国家为战略目标,确立了大学作为我国基础研究以及高技术创新的主力军的重要地位。统计显示,“高校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1/4左右,承担国家`863’项目1启以上,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占1启以上,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占全国70%以上,国家重点实验室约63%建在大学”。显然,高校在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处于辐射源的核心地位。

然而,我国高校每年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率尚不足3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成果不足5%,丰富的高校科研产出与低效的产业转化能力之间的鲜明对比折射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尚存在一系列阻碍性因素,有关制度不尽完善也使得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一些弊端。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高校科技成果得以有效转化的基础性保障。唯有重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性框架,方能保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途径的畅通,实现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1.价值功能的多重性。

高等院校不仅承担着培养人才、传播知识的社会职能,还是发现知识、创造知识、研究知识的重要阵地,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将科学技术应用到新兴的产业活动,是教学过程的延伸和科研活动的构成部分,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贡献力量;革新的生产过程反过来又可以改造专业课程或更新教学内容,形成培养模式、课程体系等的创新,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思路。因此,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兼具教育价值、科技价值、经济价值等多重功能,承担着多元化的社会角色。

2.管理界面的多层次。

高校教学、科研、技术转移分属不同的运行体制,人员结构和外部关系的多层次自然决定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界面的复杂性。一方面,科学研究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不同的项目性质需要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考核评价机制,不宜以单一的评价扫l制等同视之,需要根据项目开发的进展以及社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予以适时的调整;另一方面,科学研究的不同阶段要求不同的管理模式,如前期开发阶段需以事业管理模式审核、协调、引导,后期转化阶段则应以企业管理方式调研、推广及服务。此外,科研项目参与主体的多层面亦决定了人事管理的复杂性,包括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以及研究生等,各个主体参与研究及转化的程度亦不相同。

3.成果形式的多元性。

表现在不同的科研性质和科研项目科技开发的成果形式亦不相同,有些可能直接投入生产过程物化为商品,有些则需要在企业等生产平台上进行再试验、开发以适应市场需求,有些则以论著等精神产品形式形成理论成果用以指导实践;同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益评价亦呈多元化,高校目前多以论文发表或著作出版情况为主要衡量标准,而企业则需要以科技成果投入市场后的收益率作为评价标准,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不同的主体因需求目标的差异对科技成果的评价亦不尽相同。

高等学校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转让方和供给方,是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的集中地,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增长力的基础和源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受让方和需求方是企业,是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的实施基地,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最终目的实现地。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供给数量和供给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经济发展方向,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能力直接决定高校科技创新带动生产力的速度和规模,因此,构建产学研一体的大学技术转移平台是保证高校科技成果顺利转化的基础和必要。

2.技术转移中介方。

技术转移中介机构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包括中介机构、高校科技处、技术转移机构、政府参与到科技成果服务与转化过程的相关机构等,这些中介方是连接转让方和受让方的纽带和媒介,以其专业知识和技术经验为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相关的法律、政策、物资、人力等支持,为高校和企业双方提供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并协调双方关系,一方面为高校科技成果的产生、转移提供前期调研、产权归属、合同审查及收益分配等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依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引导促进科技成果的交流、交易、传递和扩展。

3.政府宏观调控方。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与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政府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持计划等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各方参与主体进行宏观调控与导向引导,如通过税收、财政等政策支持引导高校与企业共建产学研平台、大学科技园等,通过人才激励}l制为高校科研人员在职称评定、待遇、奖励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等等。政府通过适度的宏观调控和制度保障措施,为实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规范化运行奠定基础。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见卜表),我国高校发表科技论文和出版科技著作均呈逐年递增趋势,并占全国发表科技论文和出版著作总量的绝对比例,高校成为国家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同时,我国高校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在全国技术创新体系中承担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例如,在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三大奖项中,高校获奖比例均超过总数的70%,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项目达到54.5%但是高校快速增长的知识产权数量未能有效推动其科技成果的转化,高校科技成果与社会生产仍存在着严重脱节现象,其突出问题体现为:。

一是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低。从高校发表理论研究成果的庞大数量来看,专利输出比例所占甚少,且高达20%的比例集中在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几所高校。另据清华、复旦等20所高校联合完成的“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研究报告显示,我国高校每年虽有60008000项科技成果产生,然而能够签约转化的尚不及30%,转化后能产生经济效益的也仅占被转化成果的30.5%,且只有10%的研究成果能够取得经济效益。

二是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严重。由于高校和科研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在研究取得进展时急于发表论文或交流学术成就,导致技术内容公开,使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而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性;h}同时由于频繁的人员流动和人才流失,如对调离、退休等科研人员没有进行知识产权方面审查或签订有关协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了解到大量的技术秘密,离校后科技成果亦随之外流等。

(一)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现有法律环境分析。

目前涉及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成主要有几部分内容:一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与科技成果转化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内容,如《民法通则》、《合同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二是与科技成果转化或者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法规性文件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等;三是地方与科技成果转化或者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政策与法规,如《山西省推动产学研合作实施办法》、《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北京市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意见》等;四是各个高校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清华大学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浙江大学知识产权基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专利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

总体而言,中央与地方各层级的制度规范对高校科技成果转让过程进行了宏观指导和政策调控,及时调整了在高校科学技术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专利权、著作权等问题,部分高校在政策范畴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通过不同位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文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己具雏形。但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过于概括的制度供给无法满足现实多步骤、多层面运行中最基本的秩序需求,保障作用甚微。

(二)高校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尚不健全。

尚不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现实适用中会引发产权纠纷、转让收益、分配机制等一系列法律风险,进而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运行不畅,难以发挥高校科技成果的创新效应以及应有的辐射能力。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尚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空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律保障的范围有限。目前只有《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一部专门性法规,而其他的法律如《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对外贸易法》等都仅是涉及高校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的一个方面,难以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面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现行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法律体系的功能弱化。其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基本法律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缺失,缺乏《科技成果定价法》等专项立法,缺乏《技术市场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法》等技术市场管理的法规;其二,虽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合同法》、《专利法》明确规定了科技成果权属的法律依据,但缺乏对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的相关规定,致使科技成果转化所涉及的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无法得到充分保护。

大量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形式上归国家所有,事实上却归单位所有,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的状况普遍存在。如有些科研项目庞大,参与其中的科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人数众多,致使研究周期偏长,科研资金来源复杂,主管机构交叉重叠,形成了复杂的产权关系,最终在形成科技成果时产权界定模糊。再如,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归属问题上,职务与非职务权属界定问题尤为突出。现行法律缺乏具体细则,且法律条款仍存在难以量化、模棱两可的因素,导致实际操作中发明人与单位对于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本职与兼职发明的成果归属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

2.知识产权评价体系不合理。

一些高校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存在着重学术价值轻技术价值以及重论文成果轻技术转化的问题,且将其与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直接挂钩,缺乏对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指标衡量体系,侧导致科研人员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内在动力,有的科研人员甚至将核心信息泄露给竞争对手,造成知识产权大量流失。

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渠道不畅,如目前高校主要是通过技术转让、科技成果博览会或科技对接会等与企业洽谈合作,而科技成果展览会的针对性较强,适用于一些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高校科技成果大多成熟性不足,需要以企业为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导致实质性合作项目甚少,实际转化成功率不高。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较为落后,缺少专业的知识产权专门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知识产权管理的事业化色彩较重,难以与市场经济接轨,技术转移合同不规范、知识产权条款规定不明确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的高校教师私自签约,致使大量科技成果和技术秘密出现纠纷甚至被对方侵占。

4.知识产权评估机制不完善。

知识产权的估价是一项集合技术价值、合作机制、学校信誉等多方面因素的体系,如果没有科学的评估依据,将会直接影响学校和科研人员的经济利益,甚至出现经济纠纷。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市场评估体系和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过分强调前期论证而忽视成果转化等问题突出,加之高校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管理队伍,在实践中,技术转让或技术入股,或者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或者直接套用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往往与实际价值相差甚大,直接影响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一)健全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作为一项关系到国家、社会、高校等多主体多层面的复杂工程,需要从纵横两个方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既包括国家层面制定高位阶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体系,亦涉及科技成果转化中高校自行制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既包括引导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的宏观.纲领性法律文件,也包括关系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类型、主体、权属、利益分配等实施细则。

应当建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核心,包含科技成果登记、鉴定、推广、管理等在内的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律体系。如《科技投入法》、《成果推广法》等,明确高校科技成果的产权属性、管理制度、转化方式等,改变高校陈旧的、事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观念,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作用,明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权责关系,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同时,修订并完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该规定于出台,需要根据近年颁布的《科技进步法》0)、《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0)、《著作权法》020)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近年来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进行修订完善。在此基础上,制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细则》,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主体、权属、转让及利益分配}l制均做出专门规定,使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规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

1.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在高校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登记,专利的申请与维护、技术合同的管理等要合理确定高校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保证落实到人。如明确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对于外部资助的智力研究成果归属问题应着重审查;对于某些科研项目如需离校教师或学生参与,要提前与之签订一揽子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防止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或权利纠纷影响科学技术的进一步转移应用。同时,培养和引进专业的科技产权管理人才,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培养兼具科技、法律、金融等知识的多层次的复合型人才;国家可为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建立专门的资质准入制度和执业标准,实现该行业人才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学院或成立知识产权研究基地,为高校的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五、结语。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个社会政策的工具,其功能导向即在于维护知识权利的正义秩序和促进科技进步的效益目标。高校作为我国创新体系的核心基础,其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高低是体现国家科技创新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如何促进和加快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己经成为目前国家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课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最经济、持久、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核心要素。当前,也只有将实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贯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始终,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性、持续性、稳定性的法律保障,才能形成高校科技成果规范、有序、高效转化的良性循环,实现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内生性增长和内涵式发展。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高校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结合高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认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校科技活动的重要内容,高校要引导科研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紧密结合,为支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有效成果。高校要改革完善科技评价考核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既要注重以技术交易、作价入股等形式向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又要加大产学研结合的力度,支持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还要创新科研组织方式,组织科技人员面向国家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承担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建议;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更要引导、激励科研人员教书育人,注重知识扩散和转移,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发展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简政放权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要审批或备案。高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并指定所属专业部门统一管理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的企业股份或出资比例。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与学校签订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享有相应权益。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学校,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在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三、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机制。高校要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组织和协调,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统筹成果管理、技术转移、资产经营管理、法律等事务,建立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平台;明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机构和职能,落实科技成果报告、知识产权保护、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的责任主体,优化并公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

高校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建立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的程序与规则。在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时,可以通过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也可以通过协议定价。协议定价的,应当通过网站、办公系统、公示栏等方式在校内公示科技成果名称、简介等基本要素和拟交易价格、价格形成过程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高校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在校内实行公示制度,同时明确并公开异议处理程序和办法。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按规定在校内公示的,高校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职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

四、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鼓励高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立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化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培训、市场聘任等多种方式建立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队伍。发挥大学科技园、区域(专业)研究院、行业组织在成果转移转化中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依托其构建技术交易、投融资等支撑服务平台,开展技术开发和市场需求对接、科技成果和风险投资对接,形成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运营体系,培育打造运行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建立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加强成果的宣传和展览展示;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横向合作,与企业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五、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高校要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并在校内公开。在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听取学校科技人员的意见,兼顾学校、院系、成果完成人和专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各方利益。

高校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总额的50%。成果转移转化收益扣除对上述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工作,并支持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

担任高校正职领导以及高校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为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学校制定的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给予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给予股权激励;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为成果转移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学校制定的成果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给予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实行公示和报告制度,明确公示其在成果完成或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贡献情况及拟分配的奖励、占比情况等。

高校科技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横向合作活动,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形式,其管理应依据合同法和科技成果转化法;高校应与合作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或协议,约定任务分工、资金投入和使用、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等事项,经费支出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净收入可按照学校制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对完成项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对科技人员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与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在业绩考核中同等对待。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单位当年工资总额,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六、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高校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征得学校同意,可以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者离岗创业在不超过三年时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科技人员所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确需中止的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办理手续。高校要建立和完善科技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制度,对在岗兼职的兼职时间和取酬方式、离岗创业期间和期满后的权利和义务及返岗条件作出规定并在校内公示。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兼职管理,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高校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并建立相应的评聘制度。鼓励高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聘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教育部将组织高校开展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新聘工程类教师必要条件的试点,加大对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在校企之间的交流力度。

七、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支持高校与企业、研究院所联合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和研究生科研实践等教学科研基地,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力所能及的场地、信息网络和商事、法律服务,建立微创新实验室、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国家大学科技园组织有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校科技人员和天使投资人开展志愿者行动,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创业辅导以及技术开发合作援助,编写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成功案例作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辅材料,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对学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鼓励高校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向学生授权使用科技成果,引导学生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八、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鼓励高校与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及其他组织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技术创新联盟,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支持高校和地方、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加快推进高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在保障本校教学科研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共享。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各类研发平台,要按功能定位,建立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效开放的机制,加大向社会开放的力度,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服务支撑。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有偿开放的,严格按国家工商、价格管理等规定办理,收入、支出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九、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按照国家科技成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高校要按期以规定格式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科技成果许可、转让、作价投资以及推进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和奖励等情况,并对全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的总体成效、面临的问题进行总结。高校要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机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高校主管部门要根据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情况,对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高校给予支持的重要依据之一。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省级教育、科技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深刻内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问责,对借机谋取私利、搞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育部将组织实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引导高校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教育部科学技术司、科学技术部创新发展司反馈。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一

摘要:结合大兴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分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探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以供参考。

农业科技是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有力驱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体现农业科技价值的重要因素,是将生产力由实验室转化到田间地头的关键环节,是促进资源集约、环境友好、产业升级、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二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行市场导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领导,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时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二章支持与保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本省产业规划以及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发布重点科技成果转化指南和科技成果目录等信息,引导科技成果转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训及其他相关方面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支持和保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指导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加强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在本省依法设立研究开发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或者设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或者硕士实验基地等各类研究开发机构,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研究开发、技术创新、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第六条政府财政支持为主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国家和本省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和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创办技术评估、技术经纪、技术咨询、技术交易、技术服务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活动,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安排的技术改造等经费和农业发展、海洋开发管理等资金,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专利专项资金,对发明专利、涉外专利申请的费用予以资助。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省专利专项资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会同科学技术等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科技创新、引进和成果转化,发展现代农业。具体措施按国家及省有关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规定执行。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示范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管理和使用试验基地、生产资料的自主权,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试验和推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可以依法经营自己培育和引进并经审定、认定的优良品种。

第十三条鼓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生产经营的成本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的研究开发经费应当不低于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五;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的研究开发经费应当不低于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三。

第十四条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行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具体措施按国家及省有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认定制度,具体办法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国家和本省的科技发展政策相适应,鼓励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他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当事人采购应用先进科技成果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的支持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及其他组织建立风险投资公司或者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省高新技术项目或者产品,累计投资超过其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六十的,视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不到百分之六十的,按其投资额占其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待遇。

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省高新技术项目或者产品发生的投资损失,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企业的技术股权投资和技术产权交易。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原则,建设科技信息网络和网上技术市场。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建立行业性、专业性科技信息网络和网上技术市场。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应当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和服务,提高企业形成、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第二十条省统计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科学技术等有关行政部门对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公布。

第三章技术权益第二十一条执行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项目完成单位。国家另有规定或者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项目完成单位应当按规定或者约定给予成果完成人相应的经济利益。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科技成果,单位与成果完成人以合同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有关权益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将科技成果作价,作为企业投资或者注册资本,享有相应的资产权益等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责任。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的,其作价金额可以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五,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科技成果项目完成单位自行实施转化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转化科技成果的,在项目投产成功后五年内,应当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奖励成果完成人及对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项目完成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设立股份制企业的,可以用科技成果入股作价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股权或者出资比例,由成果完成人及对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持有,持股人按所持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分享收益。

第二十四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的,单位应当从转让该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及对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科技人员通过调动、兼职、咨询、讲学、科研以及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投资兴办企业等形式,参与本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有及其控股企业的科技人员,可以兼职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取消其奖励和荣誉称号,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二)在科技成果检测或者评估中,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三)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在技术交易中从事代理或者居间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欺骗委托人的,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前款所列各项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单位、个人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侵犯他人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三

黑龙江垦区地处东北亚经济区位中心,横跨小兴安岭南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垦区已经发展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黑龙江垦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核心内容。垦区目前在保护性耕作、良种繁育、模式化栽培、农业航化作业等新技术应用方面居国内领先水平。但是,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外在因素不断要求农业科技成果加快转化步伐;同时,农业增产增效、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也迫切需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手段。

2.1科研与推广一体的美国农业科技体系。

在农业科研与推广一体机制下,美国科研机构既从事科研也从事推广,既能将科技成果迅速传递给农民,也能迅速反馈农民的实际需求,保证科研成果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美国农业科技推广体制的另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商业组织的参与,大型的跨国农业技术公司(如杜邦公司、孟山都公司等)通过强大的营销网络,解决了农产品销售及为农户服务的问题,实现了高科技产品与市场的良性循环。

2.2以农协为基础的非政府农技推广模式。

这类推广体系以法国、日本为代表。法国把原来由政府承担的推广工作交给了农民组织和行业协会,并把农业推广职能拓宽为“农业发展”,即从技术拓宽到农业、农村的综合发展。日本农协自下而上分为三个层次,每个层次的农协还分为综合农协和专门农协两类。农协在宏观上通过对农业自然条件进行研究、分析,为农业经济结构和种植业结构的合理化提出意见;在微观上根据各户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农业生产与经营计划,并给予具体指导。

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中心的转化模式主要依靠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采用指令式、指导式和两者结合的方式协调各方,运用行政力量调节成果转化过程,对于基础性、公益性成果转化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以企业为中心的转化模式主要通过企业使科技成果供需双方得以互动交流,实现供需平衡,市场前景好、效益高和能够迅速开发应用的科研成果得以迅速推广。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中心的转化模式以适用性较强且成本相对低廉的技术为重点,对周围农民的示范作用较大。以农业科教单位为中心的转化模式因从事推广的主体素质较高且临近技术源区,中间环节少而时效性高,所以成功率增大。

3.1完善产学研合作模式。

在场县共建、农业科技合作共建的基础上,完善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方式,促进北大荒集团所属企业、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等机构与省内外相关单位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自己的科研部门,逐步成为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主体;科研单位利用自身优势,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农垦企业的创新能力;科研单位承担的农业产业化的科技项目与农场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相结合,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也提高园区建设水平。

3.2加强与农业合作组织的合作。

垦区农业合作组织近年来发展迅速,在规模和质量上都有很大突破。农业合作组织拥有较大的组织体系和一批主导产业,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引导作用。农业科研机构通过与农业合作组织合作,准确把握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科技研究的方向,调动农民吸纳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未来农业科技推广的中坚力量,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3.3加强农业科研机构自身建设。

农业科研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逐步发展科研、生产、推广为一体的机构。通过与企业共同研究和普及研究成果开展合作,加强科研项目的市场化程度。加强科技成果交流平台建设,积极与国内外先进农业科研机构合作,沟通垦区内外农业科技信息。培养专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人才队伍,形成一只具有敏锐的项目判断能力和强大的组织实施能力的队伍。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四

首先要把好立项源头关,在对国内外市场和农业生产与科研实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农业科研与农民需求、农业发展相结合的选题立项机制[20]。科研管理部门也应以市场应用为导向,对那些技术先进、应用性强、与实际生产联系紧密、有明显经济和生态效益的选题优先批准立项。其实在实际研究执行过程中,科研人员还需要根据实际生产变化特点、科技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完善、修改课题,使研究成果不但价值高,而且易转化。

3.2拓展成果转化的资金来源,完善资金使用的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农业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农业科研单位利用自有技术进行市场开发,通过创收增加科研投入,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农业科技等,以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以弥补农业科研经费的不足;利用政府职能,多渠道拓展科研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科技经费支持攻关、农业重大项目的试验、重点科技成果产业项目,而且对财政拨款的这部分资金使用应完善评价机制,建立资金的严格监管、追讨和奖励制度;同时,国家在税收和信贷政策方面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也应进行配套支持,实现银行与农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共赢,充分利用银行大量流动资金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3.3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农民采用科学技术的积极性。

农民文化程度的高低,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被农民接受和应用的程度。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水平。如建立农业培训教育中心,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技校等单位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等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迅速提高劳动者素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和新兴媒体,开展电视、广播教育,传播农业技术经济信息,利用网站、qq、微信和微博等宣传农村科技;推广绿色证书制度,通过培训,让更多的农业生产者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资格,成为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成为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新技术、培育和选用良种、防治病虫害及技术咨询的带头人。随着我国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趋势日趋明显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涌现,农技培训的主体应向这些农场主、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社长及农村致富能手等转移,以期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被接受和应用的程度。

3.4完善农业推广体系,建立一支稳定的成果转化队伍。

我国农业科技工作长期存在“重科研,轻推广”的倾向,主要原因是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将科技推广与科学研究分离开来,科技推广成为了科研人员的负担和累赘,使得科研工作者不能全身心投入到科研成果的创新和创造中,既降低了科研成果的质量,又影响了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因此,应该加强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立一支区别于科研人员的稳定的成果转化队伍;同时,提高科技成果推广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工作作为职称评定考核的一个标准,激励和促进工作者的热情与激情;由政府牵头,各科研单位积极配合,成立成果转化中介机构,为农业科技成果的健康顺利转化保驾护航,为农村科技插上腾飞的翅膀。

“最后一公里”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直是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这需要高校、企业、政府以及农民的共同努力。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院长万书波提出要将人才、技术、成果这三者整合,构建公益服务平台,如发展家庭农场科技联盟,积极服务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设博士科研工作站,引导高层次人才更接地气;开办农科讲堂,把先进技术成果传播到田间地头;建好农村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促进农业科研单位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合作,结合地方发展战略,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给予整建制地帮扶,建立科研、示范和产业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等。中国农业科技小院也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鲜活例子。它是由农业高校(如中国农业大学)发起成立,全国科研院所及相关公司企业合作参与,通过研究生与科技人员的驻地研究,实现零距离、零门槛、零时差和零费用地服务农户及生产组织的目的,这是一种建立在生产一线(农村、企业)的集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科技服务平台,值得借鉴与推广。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五

摘要:林业科技研究成果转化是我国林业生产力转化一项极其复杂和重要研究的工程,目前我国的林业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效率相对较低,严重制约着我国林业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为了加强我国林业科技转化成果,进而带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就林业科技转化的存在的问题或现状及相应的解决策略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我国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是所有科学技术工作者结合智慧和努力后的结果。只有重视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将林业科研成果真正的用到林业生产中,才能有效的激发我国林业技术开发工作人员的热情。只有从根本上实现我国林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化的一个转变,才能实现我国林业的持续发展。

(一)受林业自身因素的影响,经济效益不大。

林业科技研究的属于一种公益性研究果,其对保护人类生活环境和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其经济效益相对较差,在进行推广的过程中不能产生相对直接的经济效益;林业科技成果受我国自然环境的影响,其可变性因素较多,相对稳定的经济性效益较差,在科技成果研发中投入的资源不能在市场中换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二)受林业改革机制因素的影响,我国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较慢。

我国林业科技体制的改革相对落后,造成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研发有一定的脱节;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致使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没有相应的转化形式,严重影响了我国林业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

(三)受对林业认识因素的影响,我国林业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困难。

在林业科技研究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林业科技研究人员只重视研究,相对应的缺乏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意识;由于对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需要科研成果的人员对科技成果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使科技成果的转化受到了一定了影响。

(四)受资金因素的影响,我国林业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得不到全面发展。

要想进行林业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必须在其研究的过程中,投入大量的资金以维持其相应的研究,但由于我国目前在林业生产上还没有全面的依靠科研成果,致使对科技研究的投入较少,严重制约了我国林业科研成果的'转化[1]。

(五)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林业科技研究成果得不到有效的转化。

林业科技研究成果受其他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科研人才分配、相关政策、资源信息等,在科技研究过程中由于对人才资源的分配不全面,致使科技研究体系和推广体系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研成果的转化。

(一)加强对林业科技研究人员的培训和相应的宣传力度。

加强对我国科技研究人员的培训,为他们创造相应的机会到各种推广基地进行交流和学习,对他们先进的推广和研究技术进行学习。聘请相应的林业科研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同时举办相应的林业技术培训班,对林农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实用的专业技术,为我国林业的科研成果转化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利用一切可以宣传的途径对林业科技研究成果进行大量的宣传,让所有人都可以对林业科研的新品种和新技术一目了然。

(二)建立相应的林业科技研究成果推广体系。

由政府牵头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林业科研机构,对各人员进行合理分配,着力打造一个相对先进的的科研网络技术服务站点,明确进行科技研究成果推广的相应渠道。要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着力创造一个以科研成果为先导的科研技术与科研资金结合,实验成果和实验阵地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制,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林业科研技术和成果的推广[2]。

(三)就实际情况紧跟市场进行推广。

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一定要就实际情况,跟紧市场对科技成果的需求来进行,在进行市场推广前期一定要先做好相应的市场调查。在进行推广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配套技术推广,比如在进行某一品种推广的时候,应把相应的培育技术、嫁接技术、种植技术、以及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推广进行一个整体的推广,实现我国林业科技研究成果一个系列化的开发进程。

(四)打造相应的林业技术科研样板区。

林业植物相对来说生长周期较长经济效益见效较慢,其良好的社会和生态效益往往被忽视。林业推广机构应在合适的地区建立一定规模的示范林区和相应的试验基地,进行边试验边推广,以实验和示范带动林业科技研究的成果的推广,为我国进行大面积的林业科研成果转化积累一定的经验。

(五)加大对林业科技研究的成果,并对其进行严格的资金管理。

各地方的林业局,一定要做好各林业项目的申报和相应的资金争取工作,积极为林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争取到国家相应的资金投入,并全方位的进行林业科研资金的筹措。加强对林业科技研究项目相关资金的管理,由于当前各地方政府都有较多的核心工程,致使部分林业款项被进行整合,应用到其他的工程上面,为了保证政府各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应加大对各项资金的监管力度[3]。

三、结语。

综合上述,我国林业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不仅需要进行全面的人才资源整合分配,更快更好的实现科研成果的创新和发展,还要对各项科技成果及时进行相应的宣传和示范区的建立,推动各项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我国林业生产力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六

金牛报春,辞旧迎新,环保科技工作在节后有了新进展.2009的.2月18-19日,“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启动会”在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水专项是我国首次推出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的重大专项,它的实施必将有助于提高我国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科技支撑能力和管理能力.水专项管理办公室主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作者:作者单位:刊名:环境教育英文刊名:environmentaleducation年,卷(期):2009“”(2)分类号:关键词: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七

农业科技成果大致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类。这3类成果其形态各有差异,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难易程度和速度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说,基础研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较难,速度缓慢,应用基础和开发类研究转化逐渐变易,与生产实际联系密切,能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但它们转化过程都具有共同的特点。如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产权易逝、契约不完全、交易费用高昂、制度依赖等。结合我国的农业现状,即科研起步晚,科研手段比较落后,农业科研投入相对不足一些,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起步也较晚,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科研立项与生产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农业科研立项是农业科技成果产出的首要环节,因此在立项上必须要考虑到该项目在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生产上的实用性。农业科研院校是农业科技成果的主要源头,很多研究结果表明,农业科研立项与生产联系不紧密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科研院校科研工作者科研申报内容较多脱离生产实践,这就形成了农业生产实际存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需要的科技成果得不到满足,而已经形成的科技成果又不能对现实生产实践进行有效指导的尴尬局面。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一些农业科研人员往往在项目申报、论证、检查和验收上就花费了全部项目的50%以上的精力和费用,这样,实际上用在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上的时间和费用就剩下不到50%了,这就造成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不高、商品转化率低。同时,由于组织协调不统一,信息沟通的不畅,科研项目停留在低水平重复,且项目执行监督和结题考核等过程把关不严,进而影响到高质量农业科研成果的产出。造成农业科技成果质量不高的另一个原因是研发经费的严重不足。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来源途径较为单一,基本完全依靠政府单方面拨款。与国外相比,一些发达国家农业科研经费平均占到农业总产值的近4%,发展中国家达到l%,而在我国,仅为0.2%~0.5%。而在美国,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主要由政府拨款和私人投入两部分组成,而且私人投入部分与政府拨款几乎相等,每年可以达到21亿美元。

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是关键的内因所在,是实施主体。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对农业科技成果的接纳吸收和应用能力。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的人口占5.9%,小学、初中、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4.7%、52.7%、11.7%和2.9%,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2.1%。农民职业技术培训相对比较滞后,在农村将近5亿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技术培训的'不足5%,受过技能培训的仅为1%。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比例非常高,而且许多拥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农民都转移到了第二、三产业,同时,农民由于受到文化素质的限制,缺乏接受新知识、新信息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的能力。显然,这样的农村劳动力群体难以有效独立运用科技工作者提供的先进农业科技成果。

2.4农业推广队伍不稳定。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农技推广人员占农民总数的比例仅为0.053%,这与发达国家相差很大,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我国,很多地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由于受到编制和资金的限制,存在着只消化不补充的问题,无法吸收农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再者原有农技人员已进人离退休高峰期,实际从事农技推广的人才已渐渐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另外加上工资福利低,工作条件较差,业务用房、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等办公设备缺乏,导致农技推广转化队伍愈加脆弱。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八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然而,科技创新过程中的转化却是一个相对复杂且困难的过程。经过一段时间的科技创新转化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困难和挑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科技创新转化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科技创新转化需要积极的创新思维和意识。创新思维是科技创新的前提,只有具备创新思维和意识的人才能够在转化过程中积极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在实践中,我发现,培养创新思维和意识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思考,在不断思考的过程中,才能够形成独到的见解和创新的想法。此外,创新者还需要勇于尝试和冒险,敢于面对挫折和失败。只有不断尝试和摸索,才能够找到最适合的转化路径,实现科技创新的转化。

其次,科技创新转化需要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科技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和提升生活质量,因此,科技创新的转化也需要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在科技创新转化的过程中,创新者需要充分了解社会需求和市场状况,从而从更广泛的角度思考创新的价值和应用。只有将科技创新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才能够实现科技创新的转化,实现科技研究成果的最大价值。

然后,科技创新转化需要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科技创新转化离不开产业界的支持和合作,只有与产业界密切合作,才能够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应用。在实践中,我深刻地意识到,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是科技创新转化的关键。合作可以帮助科技创新者更好地了解产业界的需求和挑战,同时也为科技创新者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合作伙伴可以共同探索创新的应用和商业化的路径,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此外,科技创新转化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政府在科技创新转化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可以为科技创新者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机会。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转化,为科技创新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同时,政府还可以积极引导科技创新的方向和重点,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政府的积极作用可以为科技创新转化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

科技转化申论范文范本篇十九

在县委、县和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配合下,我乡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于科技推广事业中来,充分发挥了科技在农村科技发展中的作用。

在县委县及县农业局的正确指导下以统领全乡农业科技推广战略,按照“科技强乡、科技兴农、科技兴农”战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乡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把科技项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乡科技兴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乡科技示范点。乡科技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制定了科技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步骤和具体步骤,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和具体措施等,并与各村签订了科技项目目标责任书,把各村科技成果转化到各个企业和个人。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乡科技科技科技创新工作组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工作的高度负责,确保项目顺利、圆满的完成。乡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共同参与到科技科技项目工作中来,把全乡科技项目工作摆上了科技项目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的科技项目负责人和科技项目科技工作的专门人员具体抓。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推广工作力度,乡科技科技组在全乡范围内,积极推行“一个项目、两个措施”的项目实施工作,全年共投入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其中:项目建设工程45项,其中:项目总数40项;总投益863万元,用于项目的建设。

四)加大宣传,推广先进。

乡科技工作组坚持“科技兴农”战略,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的重要作用。一是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大大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率。通过宣传发动和宣传,使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和农民群众了解内容,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增强科学素质,推进农业科技向前发展。二是加强科技项目的日常管理。按照县委、县要求,乡科技项目工作组在乡、镇农技人员会议上,对全乡17个村的科技科技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所有的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对各村科技成果实施的时间、形式、要求做了详细地了解、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100%。通过科技项目日常管理和宣传,使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100%。

乡科技工作组始终把科技推广、科技创新工作作为当前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科技项目工作各项任务。一是健全了组织,加强领导。乡科技组成员单位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科技项目开展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了责任。乡科技工作组在全乡范围内建立了科技项目领导小组,乡科技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乡科技工作组由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组成员,并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各村、各企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科技科技工作小组。三是加大投入,确保创新。各项项目的实施,都需要一个完整、有序的机构,为此乡科技工作组一班人都把科技推广工作纳入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投入,确保科技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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