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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供暖申请书范文如何写 农村集体供暖申请书范文如何写好(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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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供暖申请书范文如何写 农村集体供暖申请书范文如何写好(3篇)
2023-01-10 14:38:2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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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集体供暖申请书范文如何写一

xxx位于xxx区西南,总版土xx平方公里,xxx辖xx个行政村、x个社区,总人口约x万。

根据xxx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具体业务指导,xxx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坚持集体所有制为基础,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现将xxx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职责分工。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xxx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第一组长、处主任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多部门协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改革工作调度、协调、督办。各村成立由书记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实际研究政策,认真相关业务组织人员培训,要求高标准完成改革工作。处纪检部门坚强监督,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全处工作机构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筹得当,组织有力。开展集中培训、逐村指导、疑难问题集中讨论。

工作推进。处农村集体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乡村一线,调研指导,现场部署、就疑难问题现场讨论方案政策。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定目标、强化指导、压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处xxx社区为改革试点社区,坚持以点带面,结合实际制定《xxx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xxx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xx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指导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文件,明确改革责任、时间节点,规范化操作,使改革工作的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经得住检验。

协调保障。处列支专项经费、组织专门人员,并要求各村按照要求落实经费保障和人员调配,全力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把清产核资作为前提。工作要求:

一是,清产核资工作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本方案的规定进行,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统一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的标准、统一报表格式、统一培训教材。

二是,集体资产包括归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一切资产。这些资产无论采用哪种经营形式,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

三是,清产核资要理顺三方面的权属关系:村之间的产权关系,不能相互平调和挤占;集体出资、参股的共有资产,均要按各方出资额和比例分享所有者权益,以此界定资产的权属;集体独资形成的资产,应全部归集体所有。

四是,各村组建的工作专班及制定的工作程序、方案等需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清产核资的结果必须公示公开。

五是,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检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各村在前期“三资”清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成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由财政所分片包干业务人员以及处驻村国家干部各村账内账外固定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土地资源、林业资源等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法量化集体资产。截止目前,19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完成率100%。

把清人分类作为核心内容。在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化及群众认可的基础上,严格设立清人分类基准日,xxx要求各村社区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婚丧嫁娶、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对集体做出贡献等因素,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标准。对有争议的内容,采取一村一策、民主协商、依法依规,尊重民主意愿,由村民民主决策。

把股权配置作为改革的关键。结合各村实际和群众意愿,xxx大多数村(社区)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的股权静态管理模式,改革试点的xxx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及村民意愿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股种设置根据各村的实际统筹考量,如xxx实行基本股、劳龄股和共享股,xxx村设置世居、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等6个股种,充分尊重民意与村实际情况。

把股权量化作为改革目标。严格按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以及股权设置进行量化,出现有争议的及时沟通、协调。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多次组织全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培训,并邀请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领导进行专题讲解,提升处、各村(社区)业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各村组织召开塆组会议,张贴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大力宣传民众对改革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必要性。充分调动民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村(社区)严格旅行工作程序,程序化动作必须要有。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股量化等所有改革的过程都要进行公示公开,充分保障民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目前xxx已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目前xxx已经全面完成改革工作,但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xxx将切实按照各村实际,完善权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稳定农民收入来源,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行之有效。

最新农村集体供暖申请书范文如何写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鲁农经管字〔2018〕1号)、和《青岛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全面清查核实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保持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坚持有序推进合理合法,先将农村集体资产现状摸清查实、记录在册,再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评估,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和财经制度,确保清查核实结果真实准确。坚持农民群众充分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得到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可。

(三)对象范围。这次清产核资的对象包括:我镇行政区域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代行村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由区统一部署、统一报表格式、统一数据平台,以2017年12月31日为登记时点,自2018年4月开始至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

1、组织领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成立由镇经管统计审计中、财政所、国土资源房管所、农业服务中心、镇村建设委员会等5部门参与的灵山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具体负责清产核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研究拟定实施方案等文件,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宣传发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要大力宣传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向群众解读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动员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3、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镇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要组织村(居)成立由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村(居)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具体负责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0月)

以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制定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为依据,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和登记。扎实做好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账目调整、资产核实、结果公示、结果确认、审核报送、完善台账、纳入平台管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1、资产清查。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分别对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等集体资产,以及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以会计账面价值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全面清查核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及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也要纳入清产核资范围,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登记。清查相关的情况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以下简称《报表》,见附件2)明细表(指“农清明细01-20”,下同)。具体清查内容和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清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现金。清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清查发现有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

银行存款。清查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对由未达账项引起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短期投资。清查核对各种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与短期投资原始凭证记载是否相符,查清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对象、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协议等。

应收款。清查核对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应收款账面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外部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务人、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和审批人等,并以双方记账凭证金额一致为准。对登记日应收未收的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合同、协议或政策文件确认,并取得债务人书面同意;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对因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要明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因诉讼等原因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债权,须单独说明。

内部往来。清查核对内部所属单位和农户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内部往来明细账余额,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所属单位和农户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权单位或个人、债权债务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等。

存货。清查核对存货账面余额及明细账与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化肥、燃料、农药等)、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库存物资的类别、数量、金额、存放地点、保管人员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保管员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2)农业资产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培育或营造的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

牲畜(禽)资产。清查核实牲畜(禽)资产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牲畜(禽)资产的品种、数量、金额、生长阶段,以及死亡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饲养员必须在场并参与盘点工作。对有死亡、毁损或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林木资产。清查核实林木资产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查清林木资产的品种、数量、金额、生长阶段,以及死亡、毁损等情况。清查采取实地盘点方法,管理员必须在场并参与盘点工作。对有死亡、毁损或账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

(3)长期投资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的投资。清查核对长期投资账面数与实际数是否相符,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将长期投资明细账与投资合同或协议、记录凭证、审批文件、投资有关权益证书等与投资对象逐一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长期投资的对象(项目)、金额、方式、期限、股利(利息)等。

(4)固定资产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等。要按照固定资产用途,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进行清查核实。清查采取实地盘查方法,与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以及登记簿(卡片)逐一核对,清查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时间、坐落位置或存放地点、原值、累计折旧、净值、使用状态等。

对出租的固定资产,由出租方负责清查,并与租入方进行核对。对租入的固定资产,要与出租方核对,并进行账外备查登记。对没有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要将清查结果登记入账。

对清查出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申报处置。

(5)在建工程清查,包括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在建工程未来形成资产的用途,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进行清查核实。清查核对在建工程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库存物资、一事一议资金等相关记录是否相符。清查采取实地盘查方法,依据在建工程明细账和在建工程合同等,查清在建工程进度和质量,在建工程名称、承建单位、建设时间、建设地点、预算投资额、已投入建设资金等。对于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6)无形资产清查,包括各项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纳入账内核算的无形资产。依据无形资产明细账和相关记录,查清各种无形资产名称、取得时间、取得方式、使用年限、使用情况、原始价值、摊余价值等。

(7)资源性资产清查,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清查按照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分类进行,只登记面积、权属和经营情况,一般不确认价值。清查要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草原确权登记颁证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森林资源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8)流动负债清查,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

短期借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根据短期借款明细账余额,查清债权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及审批人等。所有借款必须取得合同、凭据,无法取得的,由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签订确认书。

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根据应付款明细账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债权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权人、金额、用途、产生时间、到期时间及审批人等。

应付工资。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应付给其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报酬,按照确定的工资标准,核对应付工资账面余额和工资表记录是否相符,查清领取工资人员的数量、姓名、金额等。

应付福利费。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方面的福利费,查清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借贷方向及使用项目、受益对象、支付时间等。

(9)长期负债清查,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和专项应付款等。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及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付款项,根据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明细账,查清债权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及审批人等。所有借款须取得合同、凭据,无法取得的,由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签订确认书。

一事一议资金。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核对一事一议资金账面余额与筹资方案、备查账簿记录是否相符,查清一事一议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已使用金额、结余情况等。

专项应付款。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征地补偿费、国家财政专项补助等资金,根据专项应付款明细账,查清专项应付款拨款单位、拨入金额、拨入时间、使用金额、具体用途等。

(10)所有者权益清查,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

资本。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按照资本明细账余额向前追溯,对于记载清晰的,通过公示、问询和函证等方式,与投资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资金账面余额;对于记载不清的,可暂时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列为投资人,记入本集体名下。清查出资本明细账记录与实际投资人不符时,要经当事人签字认可,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据实调整资本明细账。对投资单位撤销的,要将投资单位投入资本转为本集体资本,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调整资本明细账;对投资人死亡且有继承人的,将其投入资本转给其继承人;对投资人死亡且无继承人的,将其投入资本转为本集体资本,依据相关证明材料调整资本明细账。对农业合作化时期社员入社股份资金,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深入查清。

公积公益金。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根据公积公益金明细账,结合资产、负债及资本账目调整,查清公积公益金账面余额。

未分配收益。清查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根据收益分配明细账,结合资产、负债及资本账目调整,查清未分配收益余额。

2、资产评估。各村要高度重视,组织好村内的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对于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农村集体资产要进行资产估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可以进行价值重估。评估方法如下:

固定资产,一般按购建或调入时原始价值确定。对因账外调入或无偿划归等原因查不到原始价值凭证的固定资产,可比照同类资产现行购建价格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一般按初始投资价值确定。对确有交易需求且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按现值或公允价值确定。

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作为记账凭证入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估价处置资产。确有需求的,要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并报镇街经管中心备案。

3、产权界定。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资产的形成过程和历史沿革,从兼顾国家与集体利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进行。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对由政府拨款和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或个人投入等混合所有制方式形成的资产,按各方出资比例或约定的股权比例确认所有权。对村与村之间集体资产所有权有争议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报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处理,也可通过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

对于已经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居),要把资产权属由代行职能的村(居)民委员会过户到新组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4、账目调整。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具体要求为:

对存货、农业资产、固定资产的盘盈或盘亏,在建工程的报废或毁损等,必须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街经管中心审核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盘盈计入其他收入,盘亏计入其他支出;数额较大的,可作为增减公积公益金处理,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对清产核资前没有纳入账内核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农业资产等,包括政府拨款、税费减免等形成的资产,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资产等,有原始凭证的,按记载价值入账;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通过资产估价确认价值入账,作为增加公积公益金处理,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可转增资本(并按股权比例量化给成员或集体),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预期不能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等核销,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查明原因,落实责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街经管中心审核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债权核销计入其他支出,债务核销计入其他收入,投资净损失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调整账簿记录。

不符合或未履行规定程序的,不得进行账目调整。

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包括全资持有、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其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并登记入账。对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要将其清产核资后生成的资产负债表,与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进行合并,同时集体经济组织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债权和债务项目要相互抵消;并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和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对集体经济组织直接或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等能够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在清产核资后,将所有者权益按投资比例对应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5、结果公示。清产核资结果要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进行核实,重点核实集体资产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核实结果应填列在《报表》明细表的“核实数”,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关影像资料。公示期间,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受理群众咨询,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清查结果有异议的,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核,直至群众认可。区和镇街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结果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已予解决的,应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确认。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将确认后的《报表》明细表及相关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上报镇街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7、审核报送。镇街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对各村(居)报送的《报表》明细表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汇总填写镇街《报表》汇总表(指“农清汇总01-02”,下同),上报区清产核资工作领导机构。区对镇街上报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区《报表》汇总表,并上报青岛市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办公室。

8、完善台账。镇街经管中心要依据区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根据《报表》格式整理完善各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台账,镇街经管中心和村(居)各保存一套。

9、纳入平台管理。各镇街要依据上级清产核资领导机构批复的清产核资结果,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统一管理,为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打好基础。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11月底前)

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健全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健全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健全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总结工作结束后,各镇街要将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附汇总表)以政府的名义报送区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

(一)加强部门配合。农业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人员培训,切实抓好清产核资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镇财政部门要将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国土资源、教育体育、水利、林业、文化、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清产核资的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工作衔接。对已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了清产核资的村(居),要对照本次清产核资的登记时点、工作要求和标准,全面核查数据结果。对于只进行了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的村(居),还要对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于清产核资登记时点早于本次登记时点(2017年12月31日)的村(居),要对清产核资未覆盖的时间段内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对于已经完成土地、林地、草地等不动产登记和确权颁证工作的村(居),资源性资产清查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登记成果、档案等,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

(三)加强问题查处。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要组织镇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查处。对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回收或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结合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混乱的村(居)进行集体中清理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加强工作督导。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组将对各镇街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成果验收。指导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作督导机制,按时调度各镇街清产核资工作进度情况。区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最新农村集体供暖申请书范文如何写三

1912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情况汇报经验做法成效亮点去年,x市x村395名村民每人从村集体领取了1万余元分红,比往年提高了30多倍。这一切都归功于该村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成为股东,多了一份财产性收入。

据悉,x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村集体拿到了村建公寓3年的租金855万元,一次性向村民发放了400万元红包。

2018年,x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铺开,目前已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完成成员资格界定、资产量化5218个村(组),完成选举建立“三会”5216个村(组),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5215个村(组),占比均为99.7%,在非整市推进市中排名全省第一,今年9月底前将基本完成这项改革。

一、摸清家底,共分同享本村有多少亩地?使用情况怎样?收益有多少?……这对很多村民来说是笔“糊涂账”,村民更不可能从中受益。而厘清这些,也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了清查核定各村集体资产,厘清资产归属、权属关系以便有效利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后,x村成立了5人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另外,8个生产小组分别由相关村民推选出4人参与清产核资。他们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等规定步骤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最终,该村确定集体资产增加640万元。由于程序公正,过程透明,对这一核资结果,全村没有一个人有异议。

摸清村集体家底,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2013年初,x以试点形式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小组,各小组明确职责。另外,印发相关指导文件,全面核查村集体森林等资源性资产、村办企业等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

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应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5233个村(组),均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对全市5233个村(组)开展清查,共有农用土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集体土地1771.82万亩;

清查核实资产总额171.33亿元,比原来账面数额增加48.76%,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35.7亿元,增加78.23%;

非经营性资产135.63亿元,增加42.56%。

二、确权到人,长久不变2018年底,x社区全面完成人口清查和清产核资,并通过“基本股+劳动股+计生股”等方式,为2485名村民配置股份。x拿到股权证后满脸笑容,“股份还能传给儿孙,不管人到了哪儿,按股分红永不变!”“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x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了确保公平、公正,x采取“一统、二分、三确认”模式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一统”是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有密切关系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进行全面统计;

“二分”就是对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按照户籍、生产生活关系、人员身份等予以详细分类;

“三确认”就是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原则确认成员。

“资金变股金,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坚持身份确认与股权量化、建章立制与设置机构、建立集体经济组织与壮大集体经济3个同步推进,全市相关村(组)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

村民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其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登记赋码,“三农”受益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但由于不能注册登记、没有法人资格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发展。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蛋糕”做得更大,让村民收入更多,是此次改革的最终目标。

x村拿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有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成为法人,对外出租集体机器、厂房,年增收50余万元;

x村,去年7月获得了资质,10月就将村里大部分土地流转给一家公司发展种植养殖,一亩地给村民800元地租,村民在公司打工一个月还能挣3000元;

x合作社利用闲置资金,收购了1栋商务楼,资金变资产,年增收500多万元。

x市把分类推进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的重要抓手,总结出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配置、制订章程、设置机构、完善制度、登记赋码等“十步工作法”,编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知识120问》《农村干部培训教材》4.3万册,举办相关培训班425期,并对各县(市、区)的改革工作建立定期报告、专项督查制度。

该市将组织开展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十县百村”试点,探索开展承包地托管、宅基地盘活、机动地规模流转等。同时,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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