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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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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优质9篇)
2023-11-20 19:14:28    小编:ZTFB

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各方在交易中享有合法的权益。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纠纷的漏洞。如果你还对合同的写作有所困惑,不妨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海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_________船_________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工程价款。

根据《修理工程单》,价格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完工后以实际验收项目结算。

第三条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10%,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___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______天。

第五条速修费和奖罚标准:

1.按期完工,委托方付承修方的速修费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__%;

3.延迟完工,由于承修方原因未按期完工,承修方付委托方罚款。每延迟一天的罚款为实际修费的_______%,但最多不超过修费的________%。

第六条修费结帐。

1.预付款及进度款。

当本合同签字后,按工程总进度分别由委托方向承修方支付如下预付款及进度款:本合同签字后,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预付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元;进度达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进度达_________%时,付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进度款_________元。

2.结算。

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委托方应在收到承修方的修理单后,在不迟于七天内将余款一次付清。委托方如对帐单有异议,则应付工程总价的90%,并把异议点通知承修方核对,如委托方需核对项目时,承修方应提供方便。余额应在核对清楚后立即结清。

第七条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八条工程验收。

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十条消防安全工作。

1.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与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委托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二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一发包方:____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甲、乙双方必须执行____县航运公司________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甲方(公章):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二发包方:____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甲、乙双方必须执行____县航运公司________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甲方(公章):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三发包方:____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甲、乙双方必须执行____县航运公司________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三

甲方(卖方):身份证:

乙方(xxx):身份证:

一、甲乙双方所确认xx卖渔船为号。其船舶所具备条件如下:

1、船舶登记所有人为;所占股权为%。

第三人对本船提出船舶优先权的诉求保全。

3、随船的有效证书有:渔船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捕捞许可证书();船舶捕捞辅助许可证书()。

4、船舶实际特征:船舶主要参数船长;型宽;型深;船质;主机型号;主机功率。造船地点:下水时间:

二、甲乙双方协商xx卖渔船成交为人民币;付款约定:

合同签订后及时付给人民币,剩余款按如下预订给付。

三、xx卖渔船成交后,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转籍,甲方有义务配合。

四、xx卖渔船交船时间地点;。

1、交船时间:

2、交船地点:

五、本渔船xx卖行为和约定合同是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民事行为和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制约。

六、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有争议,可向制定法院:大连海事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已备所有权变更登记用)复印件无效。

甲方:

乙方: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四

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对于船舶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船舶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发包方:都昌*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发包方:都昌*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发包方:都昌*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五

一、甲方现有一艘渔船:

船号:

船长:________米,深________米,宽________米。

主机功率:

吨位:________吨,净吨:________吨。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渔船。

材质:钢制渔船。

船籍:

船籍登记号码:

造船厂:

建成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协商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交款方法: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交船地点:

三、甲方将现有船舶证书、产权证交给乙方放船。若以后乙方需要船的证书情况下,甲方应转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该船无任何债权债务,如有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该船应按合同签订时的现船状态交给乙方。

六、交船前的各种风险由甲方负责,交船后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六

经公开转让,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船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号分别为、)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转让事项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

见证方(射阳县港口管理局盖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射阳县产权交易所盖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七

一、甲乙双方所确认___________卖渔船为___________号。其船舶所具备条件如下:

1、船舶登记所有人为;所占股权为___________%。

3、随船的有效证书有:渔船所有权登记证书(___________);船舶国籍登记证书(___________);船舶检验证书(___________);船舶捕捞许可证书(___________);船舶捕捞辅助许可证书(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卖渔船成交后,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转籍,甲方有义务配合。

四、___________卖渔船交船时间地点;

1、交船时间:___________。

2、交船地点:___________。

五、本渔船___________卖行为和约定合同是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民事行为和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制约。

六、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有争议,可向制定法院:大连海事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已备所有权变更登记用)复印件无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八

合同编号:

立合同双方:

承租方:中港第三航务。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优质、按期完成,经双方洽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租用船舶的名称、型号、规格。

(船名),型号、规格等详见海上船舶检验证书。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承担,及配合现场(海上)的一切施工作业。

(二)、出租方必须全天候(24小时)服从甲方现场调度指挥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性质或航区。如有改变需征得承租方同意,并经航管部门批准。

五、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暂定),准确租期以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通知为准。租期自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并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计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结束。租期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六、租费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费为元/月,单价元/天。月租费中已包括:船员工资、劳务费、淡水、机油、船舶及人员保险、避风费、航道费、港务费、营运费、保修费、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税金、燃料费等一切费用。不足月的租费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二)、船舶的避风由出租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费用。不能作业的天数按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凭承租方书面指定专人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租费。承租方按双方书面确认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出租方开具正式的发票收取进度款和结算款,并应指明开户银行账号。承租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七、双方的各自职责。

(一)、承租方负责出租方船舶现场的调度工作。

因,使承租方蒙受损失,出租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损失赔偿)。

(三)、出租方必须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证书、国籍证书、船员证书、航行证书、营业证书、驾驶证照、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等)及港监或航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如出租方证件不能被港监、海事、航政部门通过,后果和损失均有出租方承担。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适用本工程作业,承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五)、出租方需办理船舶一切险和船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员保险保单复印件。

(六)、出租方原则上不得调换已被海事部门审查认可的船长、轮机长。如需调换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实施。

(七)、对于出租方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对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财产的损坏或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及对人员造成的伤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负责,承租方免于责任。

(八)、出租方必须听从承租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停泊;确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九)、出租方船员应保管好承租方的货物及物品,租船结束后如数归还给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灭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十)、若因大风等自然灾害给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与环保。

(一)、双方均应加强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二)、出租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出租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出租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出租方自负。

(四)、出租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五)、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出租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出租方上级主管部门,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出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承租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七)、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内,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经航管部门确认为不能继续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将被租赁船舶调离,如擅自调离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

(二)、出租方应服从承租方一切生产调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员不服从指挥调度、未经承租方调度同意而私自调动船舶或为第三方作业,承租方除不负责此期间的租费外,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违约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处理或船舶缺员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开航、作业的,该期间的租费承租方不予承担,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元的违约金。

(四)、合同期内出租方如发生违章、违规行为(包括航行、作业、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根据施工需要及工作情况,遇国家、政府、业主要求缓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缓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未经承租方书面授权专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有关确认均。

船舶加工合同范文通用篇九

租船合同即船舶租用合同是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的一方支付租金,一方提供船舶的'使用权的合同。

实务中,租船合同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光船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其中航次租船合同在我国被认为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形式,因而《海商法》将其放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一章中进行规定。

1.船舶租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在船舶租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之间互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承租人租赁船舶从事海上运输,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须实际交付船舶。所以,船舶租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船舶租用合同应当书面订立。根据《海商法》第128条的规定,船舶租用合同,均应当书面订立。可见,船舶租用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3.船舶租用合同的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性。船舶租用合同的内容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一般不作强制性规定。即使法律作了规定,也只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时才适用。《海商法》第127条规定:“本章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仅在船舶租用合同没有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时适用。”可见,船舶租用合同的约定具有优先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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