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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化解案件简报范文(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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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化解案件简报范文(优质10篇)
2023-11-19 22:28:28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进步做好准备。总结要尽量简明扼要,不要过分啰嗦,言之有物即可。以下是一些别具一格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引发你的思考和创作灵感。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一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工作的通知》(桂卫办发〔20xx〕1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相关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久拖未决、久拖未息信访案件为重点,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持抓重点带一般,用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促使信访积案化解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1、建立规范完整、详细具体的信访积案信息资料台账。

2、对本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信访积案开展一次深入全面的排查梳理,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依法依规予以化解,通过集中攻坚,努力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3、运用集中化解积案的办法和措施,形成化解积案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照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努力实现息诉罢访;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方法步骤是:

(一)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责任交办。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积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20xx年以来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一方面要按要求及时上报信访,另一方面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并限期办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也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情况要上报市卫计委办公室。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对交办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案卷、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确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核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参与核查人员多数同意,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及经办人参加的集体会商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从法规政策执行的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信访积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门部门要以解决信访积案为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的责任、任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案结事了;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的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多年信访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力所能及且不引发攀比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关心照顾。

(五)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提供各种保障。为彻底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于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没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积案。

(一)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对信访积案人员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对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要通过民政救济渠道予以帮扶,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疏导工作。对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对要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卫计委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也要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汇报。

(四)加强舆论宣传。市各级卫生计生单位、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精心选取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一把手要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协调指导。

五、几点要求。

一、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单位、部门排查情况,领导包案、包查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记表、未解决案件的具体稳控措施。

二、定期报送解决和化解案件情况,内容包括: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有无建议和经验等,并上报书面材料。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二

我县xxx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信访积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县xxx从六个方面精心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

入实施。并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指导,推动化解。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针对全乡信访积案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确立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信访积案化解范围,明确了工作方法步骤,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明确责任,领导包案。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及承办人员,提出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包案领导严格落实掌握情况、包解决化解、包思想转化、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直接推动问题彻底化解。

四是讲求方法,因案施策。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结症,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将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要求过高的,将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耐心教育疏导,努力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确实存在生产生活困难的,由县政府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经多次处理作出信访终结的问题而信访人长期缠访闹访甚至采取非正常上访、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按照“先处置行为,后解决问题”的原则,坚决依法处理到位。

五是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县党委政府将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将精心选取对信访积案办理不负责任、敷衍推诿的单位及工作人员以及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诉求,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对信访积案逐案明确主体和责任人,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县党委、县政府将对化解信访积案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将给予表扬;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进展缓慢、“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和部门,将视情况予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县xxx关于“积案化解年”工作汇报。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三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信访案件持续增加,给政府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挑战。作为一名信访工作人员,我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工作,积累了一些与信访案件化解相关的心得体会。以下从加强沟通交流、注重调查研究、全面落实政策、加强教育培训和改革机制五个方面,简要谈谈我对信访案件化解的体会与认识。

首先,加强沟通交流是解决信访纠纷的关键。在信访工作中,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十分重要。我们要倾听群众的诉求,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及时回应他们的关切,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同时,政府工作人员要主动与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等建立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和意见,形成一体化的工作网络。只有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才能有效化解信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注重调查研究是解决信访纠纷的基础。在信访工作中,我们要善于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案情,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同时,政府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查核实群众的诉求,迅速解答疑惑,排除误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有依法依规进行调查研究,才能找准问题的关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三,全面落实政策是解决信访纠纷的根本。政府要确保各项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并及时更新调整。在信访工作中,我们要加强政策宣传,向群众详细解读相关政策内容和应用范围,让他们明白政府的决策和安排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利益。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保证政策措施落地生效,使信访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第四,加强教育培训是解决信访纠纷的重要手段。信访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政策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各类知识培训和经验交流,及时掌握最新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同时,我们也要将培训好群众、提高群众的素质和法治意识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对群众进行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让他们明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减少因不了解法律法规而引发的信访纠纷。

最后,改革机制是解决信访纠纷的长久之计。在信访工作中,我们要加大改革力度,改进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在信访案件处理中,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杜绝简单粗暴的手段,避免新问题的出现。同时,政府应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化解信访案件,形成长效机制,防范信访问题再次发生。

总之,信访案件化解是一个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沟通交流、注重调查研究、全面落实政策、加强教育培训和改革机制等措施,我们可以更有效地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信访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进取,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信访问题的化解贡献自己的力量。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四

指信访工作部门收到的长期未处理、积累的信访案件。具体来说,应称之为请愿事件,因为它不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范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自然资源局在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范文。

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将于6月在北京举行,为了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依规、释法准确,信访安全保障到位,处置及时。全州县自然资源局信访保障工作,按照市委政府、县委政府及市、县政法委的要求,全州县县委政府信访联席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要求,在全面完成2021年中央、自治区及xx市交办、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包案工作、征地信访专项行动等工作的同时,确保顺利完成进京、进邕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本局信访保障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市委政府、市政法委、全州县委政府、县政法委的统一领导部署要求,在局党组统一指挥下,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要把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信访安全保障工作,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自然资源业务的同志落实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按照组织、措施、责任、保障“四落实”和疫情防控工要求,统筹谋划,精心布置,多措并举做好涉及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化解工作,积极协助市局和县委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涉及自然资源系统工作职责的各类群体性信访事件,及时消除可能干扰影响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和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xx市、全州县委县政府对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信访保障工作全方位“零报告”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实现“五个坚决防止一个重点监控”的工作目标:

重点监控中央交办的2021年全州县委县政府化解的重大信访案件包案成果和我局包案中央交办的信访积案及自然资源厅领导包案的信访案件涉及人员进京反流、回流、再次越级上访情况。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

(三)精心组织,合理分工,密切配合,精准服务,科学研判,果断处置。

(四)对中央、国务院、中央政法委全国通报的信访事项不受法定的时间限制,立即调查处理,一律面见当事人,书面回答上访人提出的诉求,不得推延。

(五)严格遵守“两个一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保密工作规定,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六)严格执行“两个保障”,一是落实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进京、进邕做好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二是落实信访保障工作经费。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大局持续稳定,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在2021年5月24日起成立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做好信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的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

组长:xx(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庾全明(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

五、责任分工。

严格按照自治区、xx市委政府和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相应的处置工作小组,在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紧急协调、处理好自然资源系统进京上访和因自然资源信访问题引发进京上访、群访、集体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

(一)协调组。

由xx同志牵头,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局机关各股室、局二层单位的信访保障工作,及时联系要求局机关各股室、局二层单位部门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处理好影响社会安全稳定问题的信访事项,及时果断处置好自然资源系统信访人员和在本辖区因自然资源领域引发的信访问题,不留隐患。掌握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全面了解初信初访出现的苗头并制止在萌芽状态。

(二)政策法规宣传组。

由xx同志牵头,人员按照相关工职责从各职能股室抽调,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处置到县局上访人员的接待,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系统业务的纠纷调处、政策解析,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无理取闹、缠访、闹访和群体性非法聚集挑头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不留瑕疵,不留漏洞、不留尾巴。对重点信访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问着必答。

(三)信息研判及重要信访信息导控组。

由xx同志牵头,负责在第一时间掌握涉及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信息,特别是群体性聚集非访和群体及敏感人员的动态信息,认真进行筛选、综合,作出科学的分析、判断,及时向领导汇报研判情况。同时负责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零报告,及时准确处理上级政府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

(四)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期间进京赴xx突发事件处置组。

由xx同志负责,协助县政府、市局驻京工作组做好全州县进京赴邕涉及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人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对进京赴邕上访群众做好法制教育宣传、解答、处置分析、研判工作。协助县委政府做好进京赴邕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稳控、信访保障任务,协助县委政府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问题的接访、处置,劝返工作。

(五)网络信访平台的监控及联络、对接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网络信访平台的监管和处理。

由xx同志负责,完成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处理国家信访网络平台、部自然资源信访平台和全州县自然资源局局门户网站的舆情监控,第一时间发现有关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网络信息动态。及时了解全系统信访信息网络平台出现的问题,负责与相关部门及县人民政府、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沟通,第一时间向局分管领导报告。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因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引发的信访问题而进京赴邕人员的监控和接访工作,负责及时与县人民政府、市局驻京信访保障工作组的对接、沟通。严格遵守进京人员的工作纪律,不脱岗,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六、工作措施。

要高度重视重大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精心研究谋划,及早部署落实,及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主动防范应对能力,深入扎实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的各项工作,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维稳信息收集与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二)开展突出问题和重点人员的排查稳控工作,按照“一人一策”、“一类一策”的工作要求,落实“五包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突工作机制,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细化各个环节,严密各项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超常规处理突发信访事项;在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按照“超常规、立即办,无理由、重新查,约访人、释法清”的要求,坚守把关好、守得住这一底线原则。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维稳成员单位主动配合,解决好维稳工作各种需要的保障问题,确保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顺利举行。

(二)强化协调配合。

局机关各股室、局二层单位要讲政治、顾大局,坚决服从指挥,有效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情报信息、解决信访问题、重点稳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作机制。对实际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重大不稳定问题,要及时请示上报。

(三)强化落实制度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法委和xx市自然资源局的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全州县自然资源系统从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止要落实好值班和每日书面“零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必须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每日16:30前将当日社会稳定信息情况报送委县政法委和xx市自然资源局,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遇有重要紧急信息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重要的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稳定隐患和信访信息要及时报告,同时向局主要领导及负责人报告。

(四)信访网络平台常监控。

要及时做好广西综合信访网络平台和自然资源部信访网平台查看工作,做到每天上下班都查看,重要信息及时办理,交办、督办要明白,做到不亮红灯。有紧急情况要早请示、早报告。

(五)强化责任追究。

在2021年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要把涉及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上升到政治的高度上对待,要摆在各级领导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引发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作问责,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当今社会,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牵扯,体制改革、企业改制、政策转型、社会结构变动、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不断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既有因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先富”和“后富”之间的矛盾;也有因经济社会转轨造成的在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分配的矛盾;还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社会保障救助等政府职能不到位有关。

目前,民间纠纷的主体更多地由公民与公民之间,向公民与经济组织之间、公民与基层政府管理部门之间扩展;民间纠纷的内容也由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婚姻、继承纠纷或邻里之间简单的侵权、债务纠纷,发展为合伙投资纠纷、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安全事故纠纷、城市建设噪声扰民纠纷、物业管理纠纷、拆迁征地纠纷、村务纠纷等等,这些纠纷在总体上呈现出非对抗性质的矛盾纠纷。

随着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矛盾纠纷日趋错综复杂;不同类型和性质的纠纷矛盾冲突表现的形式和外在激烈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化解这些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的手段和方式也必然有所差异。经过长期的实践,我国逐步形成了包括诉讼、仲裁、行政处理、调解等涵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该机制中,各种纠纷解决方式首先可以各自独立运行,而且在功能和体系上可以互补衔接,形成动态的程序体系和运作调整系统,得以满足不同性质、类型和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益多元化及冲突的复杂性更为明显,由此决定了社会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迫切要求。

我国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以“仲裁”和“调解”为主要组成部分,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因其具有灵活性的优势得到了民众的认同,但因其不确定性又使其不能适应现代社会规范性的要求。为了克服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的缺陷,充分发挥其优势,经过近年来的逐步探索,我国有针对性地把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纳入了法律规范化的轨道,目前已基本实现与诉讼的良好衔接。

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对各类调解和仲裁与诉讼的衔接进行了规范,允许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调解协议,克服了调解协议不能直接作为执行依据的不足,进一步推动了调解在民事纠纷解决方面发挥作用。2011年1月,《人民调解法》实施,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确认和执行人民调解协议的程序依据,从而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诉讼在技术层面的衔接。

面对日益增多的繁复的社会矛盾和由此产生的化解需求,司法机关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从未停止。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指出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机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对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在民事审判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主要体现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刑事司法领域,则表现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提出和贯彻。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刑事审判中也必须重视社会矛盾的化解,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各地司法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探索,比如尝试刑事和解制度、引入社区矫正等。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尚不完整、系统。虽然近年来《人民调解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司法解释,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在法律层面已经没有问题,但人民调解、仲裁等民间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具体的分工和作用的领域仍不清晰,存在着程序设计和职能替代上的重复,导致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比如,医疗事故纠纷解决中既有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又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在当事人之间认为造成了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冲突和不信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首先是要进行劳动争议的仲裁,不服仲裁后还可以继续向法院起诉,造成了仲裁和诉讼的重复。法律程序设计上的不完善是造成近年来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要实现的社会目标尚不够清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探索应当以“为民”、“人本”理念为基础,以能否体现人民根本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优劣判断的重要标准。在司法与政治关系密切的背景下,实践中很难界定何为司法应当追求的社会目标,何为政治应该实现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正确理解“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的精髓、深刻领会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社会矛盾化解功能的内涵,否则就会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产生消极影响。

灵活调解与依法调解之间的冲突依然未得到很好的平衡。注重灵活性、不拘泥于法律法规是人民调解的独有优势,而依法调解是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如何平衡好“灵活”与“依法”之间的关系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同时,因为必要的上位法依据缺失,地方司法机关进行的某些探索是否突破了现有法律仍存在不少的质疑。比如,各地法院开展的委托调解在《民事诉讼法》、刑事和解《刑事诉讼法》中都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地方司法机关实践中各自为政造成司法不统一。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在化解矛盾纠纷时,对纠纷化解方式尝试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各地司法机关的实践经验值得肯定,但也应当注意由此带来的对司法制度统一性的冲击。以刑事和解为例,有的法院主张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被告人真诚悔罪,即使是故意杀人案件,也可以适用刑事和解;而有的法院则认为只能在轻微刑事案件中适用刑事和解。这种情形对司法制度的统一性产生了消极影响,对司法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中起到了负面作用,终将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坚持以法治为轴心,完善相关立法。笔者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在原则部分加入符合“为民”、“人本”理念的规定。一方面,在《刑事诉讼法》明确引入成熟的、正确可行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另一方面,各地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依法化解当地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既合法理又兼顾情理。

强化和发挥各种调解方式的功能和作用。对现有的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进行合理的分类分工,实现各种调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过渡和衔接,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既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也必须要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不动摇。笔者建议,建立由政法委综治办、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机制,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可变性、动态性、复杂性的特点,互通信息、通报案件、分析探讨,使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增强对未来事态发展的预见性,以便有利于采取有效的矛盾疏导和防范措施。

集中优势司法资源,群策群力,不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解决。当前我国的信访案件中,涉法涉诉案件占有较大比例,这部分案件的有效化解,无疑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功能实现的重要体现。要提前预防信访苗头,及时化解当事人积累的怨气,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搭建形式多样的沟通平台,把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和解决纳入法制化轨道。

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通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将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范畴,及时催办督办并定期通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分析反馈机制,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治理,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发展动向,对各类动态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分析预测并作出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领导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学习贯彻x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遇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息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着力减少重大风险点(源),降低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加强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领导,x镇政府成立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园区安办,由农业园区副主任杨小康兼办公室主任,张浩、刘传宝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一)防范化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风险。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强高风险作业风险管控;加强园区危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配合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加强建筑电气设计图纸审核,严控建筑电气施工质量。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道路桥梁、污水和垃圾处理、风景管理区等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源头治理,配合做好高层建筑消防、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开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二)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区域定量风险评估、整体性安全评价;督促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危化企业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技术。

(四)防范化解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订并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实施防范化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责任制,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结合本辖区各自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并逐一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监管,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管控。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职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详细摸排,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入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建筑工地、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加油站等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生产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防讯抗早、地灾防范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整体与重点相辅相成、互促互进,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保障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成效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严格落实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往现场,并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合理决策、科学救援,确保将突发事件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

(五)加强舆论引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工作。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工作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含非法集资风险,下同),打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维护本地区良好金融生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区政府[20xx]xx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加强区域内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及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农民基金互助社、典当行等准金融组织的监管服务,扎实开展金融风险和资金链安全问题的监测预警与协调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行业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本地区金融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街道(科技园区)金融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街道(园区)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相关工作的统筹推进和上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二)明确职责,协同防范与化解。

1、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要定期对接街道所属企业和个人的逾期借贷情况,及时通报逾期名单,提出解决预案并按月统计报财政所汇总报综治办。

2、农经站牵头各村、资金互助社,社区办牵头各社区就近摸排属地是否存在地下钱庄和非法集资情况,了解本地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运行情况,认真研判各村、社区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及时了解村、社区所属企业经营质态以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好分析比对,一经发觉异常立即会同勤廉督导员回报挂钩负责人研究处理预案并上报。农技站要及时把控监管所有农业生产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各牵头部门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3、企服站全面把握街道所属工业企业运行质态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认真分析企业贷款构成,对于发觉有高利贷企业及时指出危害性,同时要向分管负责人回报异常企业及处置预案。劳保所及时掌握所有企业欠薪情况,做好与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化解。企服站、劳保所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4、建管站重点分析街道(园区)各建筑企业运行质态,排查借贷及对外担保情况,认真做好研判,及时反馈异常信息上报分管领导,研究应急处置预案。建管站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5、三产办重点检查街道(园区)所有三产服务业项目及房地产企业运行质态及借贷和对外担保情况,在分析比对基础上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并提出处置预案。三产办按月统计汇总报综治办。

6、财政所要核实统计好政府及事业部门债务和所有平台债务,严格按区布置要求,及时汇总分析借贷还情况,随时时向分管负责人和区级提供债务余额、债务构成、债务偿还期限,及时提出建议化解方案。财政所按月统计。

7、综治办为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好各部门情况分析,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拿出处理预案,迅速化解处理。信访、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适时跟进,做好金融风险和债务化解应急处置。

8、文中未涉及部门科室要紧密协作注意信息收集,发现苗头性迹象,及时报告。

1、市场为主。涉险企业(准金融组织)是债务化解和矛盾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要履职尽责,发挥能动性,开展自救工作,要积极与属地政府、债权银行和担保人沟通信息,寻求处置的有效办法。

2、分类施策。对于单个企业,若是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要稳定企业融资环境,维持存量,争取增量;若是结构性生产经营困难,要督促企业调整业务结构,增强造血功能,提振金融机构信心;若是实质性亏损,难以自救,要组织债权人共同研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争取盘活企业,或依法破产重整、清算。对企业间担保圈、互保链风险,要协调有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统一步调,维护资金链安全,设法逐步破圈解链,阻断风险传递扩散途径,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3、协作共赢。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区金融监管服务部门,引导督促出险企业和债权单位加强合作,共渡难关。督促相关企业实际控制人主动担当,努力自救,遵从协调,完善处置方案;各债权单位需顾全大局,统一行动,拓宽思路,放眼长远,妥善化解风险。

4、依法处置。坚持依法合规开展金融风险处置化解工作。保护金融机构和担保单位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长远发展。涉及非法集资犯罪的由区公安部门牵头依法打击,全力维护地方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

(一)注重宣传教育。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工作作为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传单手册、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和微信平台等方式途径,广泛宣传金融知识,提高信用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帮助企业主和经营户正确认识、合理使用金融杠杆,规避金融风险。

(二)落实工作措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三大攻坚战”中首要任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进行常态化排查,积极与主管部门协作联防,抓早抓小确保效果,将风险控制、化解在本地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排查和处置工作情况,常态化排查和处置情况于每月25日内,报送街道综治办如遇突发性涉企较大金融风险,要随时报送。

(三)明确工作责任。

1、各条线分管负责人为本条线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牵头人,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责任落实人。

2、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由于工作敷衍拖拉被上级部门曝光通报批评或者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施意见》(***发〔20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合字〔2020〕79号)文件安排部署,***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决定从7月2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看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妥善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同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定期风险排查和信息上报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非法集资风险处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此次风险排查对象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重点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全面排查和重点调查,摸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方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做好一线把关,力争将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统筹领导。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领导联席会议推动、协调督导,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依法持续严厉打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将打击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与保护合法投融资、鼓励正规创新活动相结合,对合法合规行为予以保护支持,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在积极遏制高发蔓延态势的同时,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宣传教育,全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资风险。

(一)加强摸清底数。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同镇街摸排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涉农互助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排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未经许可开展或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进行资金存管,违规设立使用账户,通过各种方式吸收合作社成员以外无特定群体存款并承诺对其还本付息或给与高额回报的行为;。

3.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讯等。

(二)强化监测预警。全面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预警监测,建立社会化、信息化、立体化的预警监测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异动线索摸排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集合情况采集分析和疑点识别,处理全流程的预警监测体系。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行政审批局履行行业一线把关、农业部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监测台账,定期汇总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及时上报。

(三)稳妥处置风险。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有违规集资现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得领用专用收据、不得参选评比各级示范社评定、不得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支持。

(四)依法打击犯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犯罪,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的工作原则。公安部门落实牵头责任,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地制定统一处置方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妥善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规范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坚持对内不对外,入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的原则,限于合作社内部成员开展信用合作和资金互助,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开展互助资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指导和审计监督。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法治宣传周、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咨询等媒体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正确引导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用好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教育农民群众提高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邀请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农经站等单位组成。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并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排查;行政审批局负责把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业务范围;市场监管局做好超范围经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排查处理;公安机关负责非法集资活动犯罪线索的侦办和查处;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各类账户监测管理;财政局负责享受各类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查并提供经费保障;农经站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

(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季度调查、半年排查、年度核查”制度。每季度对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进行重点调查查,纠正违法行为,并实行动态监测;每半年对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合作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将发现的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年度核查,结合合作社年报,对合作进行全方位核查,对“空壳社”“僵尸社”、涉嫌非法集资的责令其停止营业,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风险问题及处置措施、工作成效等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每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邮箱。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三大攻坚战的首位之战,关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按照今年区政府召开的离石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工作安排会会议部署,在对全区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初步梳理排查的基础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千方百计构筑“托底、守底、保底”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区经济稳健运行、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主动防范。加强动态监测,提高发现和识别风险隐患的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未雨绸缪,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窗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二)系统应对。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将防范化解风险作为系统性工程进行战略谋划,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进行系统规划,事前加强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加强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加强风险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设。

(三)标本兼治。针对各类风险,既要从治标上化解风险,更要从治本上控制风险。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避免风险向政府转移或集聚。立足抓常抓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守住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不犯颠覆性错误的底线。

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面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复杂变化的风险易发高发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是当前全区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前一阶段全区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11个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

(一)生态环境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等环境质量恶化风险,生态环境脆弱性风险,生态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健康及社会稳定的影响和风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牵头部门:区环保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

(二)金融领域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担保链风险、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流动性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互联网金融和各类交易场所风险。(牵头部门:区金融办,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经信局、区工商局)。

(三)财政领域风险。主要包括: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等政府性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区财政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经信局、区金融办)。

(四)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主要包括:高资产负债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债务结构风险、各类带息负债兑付风险、担保风险等。(牵头部门:区经信局,配合部门: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房地产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风险。(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

(六)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未交房,桥梁、隧道等建筑未达抗震设防标准的风险。(区城建局牵头,配合部门:区科技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

(七)社会保障(基本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风险。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后下岗职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问题。(牵头部门:区人社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体改中心、区金融办)。

(八)传统产业转型过程中的经济性、社会性风险。主要包括:资源型产业、传统型产业在去产能、产业升级和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区金融办)。

(九)农业农村领域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跌、区域性农产品“卖难”对于农民增收的风险,易地扶贫搬迁中拆除复垦等风险。(牵头部门:区农委,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粮食中心、区供销社,各乡镇、街道办)。

(十)社会领域突发性事件风险。主要包括:信访维稳、涉军维稳、拆迁及移民安置、宗教活动、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等领域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风险。(其中,信访维稳牵头部门:区信访局,配合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相关单位;涉军维稳牵头部门:区民政局,配合部门:区人社局、区城建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信访局;拆迁及移民安置牵头部门:区城建局,配合部门: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宗教活动牵头部门:区宗教局,配合部门:区公安分局;公共卫生牵头部门:区卫计局,配合部门:区食药监局、区农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区食药监局,配合部门: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网络信息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十一)生产安全及自然灾害领域风险。主要包括:采掘业、化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类风险,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类风险。(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既定的部署持续抓紧抓好)。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是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一)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坚持常态化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列为重大风险隐患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持续做好跟踪复查。

(二)风险隐患评估机制。构建风险隐患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认真分析事件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

(三)风险隐患预警机制。对风险隐患相关的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监控风险因素的变动趋势,研判风险状态。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风险隐患处置机制。根据对风险隐患评估的等级,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化解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同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定期检查、常态化督查。

(五)重大风险规避机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中分散决策优势,发挥多元主体分担风险的优势,从经济和社会运行的制度安排上规避重大风险的形成,避免各方面风险不合理地向系统传导、向政府积聚。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8年7-8月)。对上述所列11个重点领域,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在前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风险形势,提供详实数据和典型案例,提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思路与对策。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调研报告,于8月底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二)汇总报告阶段(9-10月)。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借鉴其他市、县(区)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发挥智库作用,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调研总报告,为区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

(三)形成政策阶段(11-12月)。在汇总报告的基础上,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隐患排查、风险预警、防范化解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我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长效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跨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事宜,使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给上面,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后面。对确需区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所属行业、领域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纳入区政府“13710”电子信息督办系统抓好落实。

(四)严格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台账制度。发生风险事件的,要倒查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检查、督查和风险评估的,未落实风险处置准备导致风险事件发生或使事态扩大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华容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由各种利益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予以化解。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为本、高效便民,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坚持三调联动、形成合力,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

——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总结我国成功经验,借鉴国外有益成果,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陶伟军为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及其他相关分管县级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党政负责人、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志辉任办公室主任,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双永华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相应组建班子,压实责任,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共同推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各村参加、群众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乡镇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2、综治中心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乡镇综治办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推动等工作,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密切关注本乡镇社会稳定形势,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分析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3、政法机关、政府法制办和信访局要肩负起重要责任。

法院要发挥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协调配合,推动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

检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等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明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条件、范围、程序,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

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治安调解工作,公安派出所积极参与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司法局要指导、推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组织、推动律师充分发挥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民商事仲裁等机制建设。

信访局要健全完善与综治中心衔接的工作机制,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

人社局要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推动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托综治中心设置劳动争议调解窗口,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建立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

卫计局要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规范专业鉴定机构,明确鉴定程序和标准。

国土局要依托综治中心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及时调解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农业局要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引发的矛盾纠纷。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要大力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争议作用,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积极引导经营者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健全完善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经营者首问责任等制度,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民政局要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延伸到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调处养老服务、行政区域界线以及孤儿收养、监护等纠纷,协助调解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的土地、山林、草场等纠纷。

住建局要依托综治中心,调解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环保局要依托综治中心,调解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疑难环境纠纷。

人民银行要牵头组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支持和鼓励多方参与。发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坚持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探索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畅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渠道。

总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乡。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五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措施。

推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实施;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民情渠道不畅、问题层层下转、矛盾逐级上交的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与积累。二、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拓展信访工作领域,既抓案件受理,也抓问题处理,更抓源头治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措施,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引导、民主协商、提供服务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从信访部门孤军奋战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做好信访维稳的基础。

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通过矛盾纠纷,掌握本辖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工作上的轻重缓急就会一目了然。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深化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预警性、内部性、深层次情报信息,随时掌握信访的信息动态。

四、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各项责任制,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官僚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源头预防,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下访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要牢固树立“事要解决”的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坚持领导包案制,落实好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落实好双向责任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有效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有渠道表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

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系会议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健全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要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好责任,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要把发展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保民生促和谐,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要把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与加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先锋模范作用。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六

随着社会的发展,信访案件逐渐增多,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信访案件化解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要借鉴过去的经验教训,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体会。通过积极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我收获了许多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实际案例,以连贯的五段文章的形式来阐述。

首先,要做好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必须保持理性和公正。我记得有一次,一位村民因为土地纠纷向上访,一时之间广为困扰。面对这样一个复杂的案件,我们不能盲目听取一方之辞,而是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通过走访、查阅文件材料等方式,我们发现了一些关键的信息,于是我们召集双方进行协商,明确问题的主次。最终,我们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并挽回了双方的关系。这次经历让我明白,只有凭借充分的调查和公正的判断,才能有效化解信访案件。

其次,信访案件化解也需要注重沟通和协调。曾经有一起因被征地引起的案件,双方情绪激动,对立严重。我们没有选择去做裁决者,而是主动与双方进行沟通。我们邀请双方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双方的观点和建议。通过反复的交流,我们慢慢地疏导了双方的情绪,并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通过妥善的安排和协调,我们化解了纠纷,双方收到了公平的补偿。这次经历让我明白,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可以化解信访案件,实现双赢的局面。

再次,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需要注重法治和法律意识。有一次,一位市民因为政府拆迁政策不满而上访,希望得到更多的补偿。我们首先明确了拆迁政策的法律依据,并与市民进行详细的解释和沟通。我们告诉市民,政府的拆迁行为是合法合规的,并不存在问题。同时,我们也告诉市民,如果他们对政策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教育市民要树立法律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最终,市民放弃了上访,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需要依法办事,注重法律教育和意识。

此外,信访案件化解也需要注重改革和创新。有一次,一家企业因纠纷向上访,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发现这家企业对政府的态度一直比较消极,与其进行协商的情绪也十分紧张。我们决定改变过去的方式,邀请企业的代表参观政府的办公大厅,了解政府近年来的改革和发展成果。同时,我们还向企业代表详细解释了政府的政策和意图,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最终,企业代表表示愿意与政府合作,以和解的态度解决问题。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信访案件的化解也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寻找新的解决方式。

最后,九案件的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耐心。通过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我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我们要与各方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需要持续改善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真正实现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为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信访案件化解心得体会”是一篇关于信访案件化解经验的连贯的五段式文章。通过阐述理性公正、沟通协调、法治意识、改革创新和持续努力这五个方面的体会,我希望能够为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思考。相信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果,并为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七

国土资源局领导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四个注重”想方设法有效化解信访案件。

一是注重“领导包案”。对群众上访案件,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班子包案制度,分管辖区领导负责本辖区的信访案件,重大信访案件由主要领导负责,并对信访案件逐宗建立台帐。

二是注重“因访制宜”。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听取上访人申诉,采取“四多、四心”工作法,即多沟通,政策贴心;多劝导,案情抚心;多变通,献出爱心;多帮扶,解困暖心;以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三是注重“督查回访”。由包案领导对正在办理的信访案件进行督查,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度,充分听取上访人的意见,做到上访人员思想稳定。

四是注重“思想疏导”。多渠道、全方位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凡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力求让群众满意;一时解决不了,特别是复杂的土地纠纷案件需要逐步解决的,向群众讲明原因,并做出承诺,让群众满意。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八

今年以来,张汪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张汪、和谐张汪、平安张汪的发展目标,以硬措施夯实综治基层基础,以硬任务推动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张汪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张汪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85名、纠纷调解员248名、治安联防员621名、案件协助员91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张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九

近年来,我国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各种信访案件层出不穷。作为一名信访工作人员,我亲身经历了大量信访案件的化解过程,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信访案件化解需要具备公正、务实、有效的原则,注重法治思维和人文关怀,并借助多方合作,始能取得可喜的效果。

首先,在信访案件化解中,公正是基础。信访工作人员要充分尊重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行政,不偏袒任何一方。只有保持公正的立场,才能使当事人对解决结果满意、认可。不久前,我处理了一起涉及建筑违法问题的信访案件,双方争执激烈,情绪十分激动。我耐心倾听双方陈述,查阅相关资料,最终找出证据确凿的违法事实。在公正的基础上,我制定了严格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最终,双方都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信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其次,务实是信访案件化解的重要原则。信访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因此,解决问题要注重实际效果。我们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真正关心他们的利益,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而不是只是敷衍塞责。在一起涉及土地征收的信访案件中,村民反映了征收补偿标准不公的问题。我们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最终提出了合理的补偿方案。通过这一务实的举措,信访案件得到了迅速解决,社会稳定得到了维护。

第三,信访案件化解过程中应注重法治思维。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确保信访案件的合法规范化解决。在处理一个涉及工资争议的信访案件中,我们核查了相关的用工合同和工资支付证据,发现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问题。我们依法向公司发出催告函,要求其立即支付欠薪。公司最终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款项。通过法治思维的运用,信访案件得到了及时公正的处理。

第四,信访案件化解不能缺乏人文关怀。在化解过程中,我们要真正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心声,并对他们的情感给予足够的关注和理解。在处理一起家庭纠纷的信访案件中,我们经过耐心细致的调查,发现问题的根源是双方沟通不畅,产生了误解。我们邀请双方到信访中心进行协商,并提出更好的沟通方式。通过我们的帮助,双方最终重新理解对方的意图,化解了矛盾。充满人文关怀的处理方法,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和温暖。

最后,信访案件化解需要多方合作。信访问题常常涉及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我们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形成合力。在一起涉及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案件中,我们与环保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开展了严格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并最终迫使污染企业整改。通过多方合作,信访案件化解得到了加强,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信访案件化解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工作。只有具备公正、务实、有效的原则,注重法治思维和人文关怀,并借助多方合作,才能实现信访案件的化解与社会的长治久安。作为信访工作人员,我将继续努力,为大家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信访化解案件简报篇十

为进一步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力度,推动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促进医院和谐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系统内部各种矛盾纠纷,多措并举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有效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开发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医院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资料的上报。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发区管委会对园区内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总责,对信访积案,由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人与有关单位协同办理。

(二)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原则。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开发区管委会做好涉及的信访积案的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  (三)坚持包案负责、终结处理原则。对省、市、县交办的信访积案,一律实行领导包案;对重点案件和社会影响大、涉及人数多的案件,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包案。包案领导要对经多次处理且有明确结论的行政诉求类信访疑难个案,认真进行复查复核,严格落实处理意见,切实推动信访积案的终结处理。  (四)坚持案结事了、特困救助原则。切实加大信访积案的解决力度,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拓宽化解渠道和方式方法,调动各方力量,坚决把能够解决的问题解决到位,把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帮助到位,切实做到不欠政策帐、不欠程序帐、不欠感情帐。

四、工作步骤。

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要坚持区别情况,因人制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节、帮扶、救助等办法,着力解决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利益矛盾,依法依规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传达部署、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化解阶段。主要任务是对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落实领导包案、提出解决措施。具体要求:

1、排查苗头。开发区内涉及到劳资纠纷、涉法涉诉、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企业配套服务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单位,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内的矛盾和苗头隐患。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边排查、边化解。

2、登记建档。各局、办要对排查出的重信重访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件把起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事态发展预测、处理情况、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及办结时限等要素登记建档,汇集案卷。

3、集中调查。各局、办要认真接待上访群众,约访重点上访人,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查阅案卷、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等办法,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及经办人参加的情况会议,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重新分析、研究、鉴定,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各个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重信重访的原因和信访人不接受处理意见的原因搞清楚。

4、集中解决问题。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解决办法,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责任、任务。针对普遍存在的重信重访人员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情况,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等办法,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5、集中依法处理。对个别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还无理缠访、闹访,提出无理要求、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坚持原则,避免形成重信重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对信访人坚持不合理要求并缠访闹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落实措施阶段。主要任务是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加大通过社会救助等手段给予帮助。

第四阶段:总结和检查阶段。主要任务是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等。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继续组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实行开门接访,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切实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工作。扎实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将工作窗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二)扎实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党政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各局、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分工要求带头包案处理信访问题,推动重信重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把督查督办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分管领导要经常带领所管部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问题,通过协调处理,限时办结。

(四)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发区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将选取对群众信访事项不负责任、敷衍推诿以及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开展好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化解重信重访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特别是重信重访突出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为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六)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解决重信重访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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