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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 招商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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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 招商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8篇)
2023-01-10 15:12:0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一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指在公司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对人才需求的前提下,集团公司核准,从国(境)内外择优录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力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委室、各二级单位(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权限

第四条成立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人才的引进工作。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人力资源、科技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技术中心、xxxx部等部门组成,负责审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协调解决引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单位引进人才的政策,编制引进计划,审核发布公司引进人才的需求信息,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引进人才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引进人才原则

(一)引进人才应坚持以下原则:

⒈“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原则。引进人才须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以岗位需求为依据,按照专业或工种类别,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⒉“适度从紧、严格标准”原则。公司需要人才,首先要着眼于内部培养,要严格控制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以精干员工队伍,提升劳动生产率。要严格引进人才的标准,确保引进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

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确保有充足数量的备选人,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⒋“目标考核、协议管理”原则。引进人才的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二到四年,试用期三到六个月,同时须与所在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制任务书》。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辞退。(二)范围、对象及条件⒈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科研起关键作用,且急需的重点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主要包括:冶炼、金属材料、机械、电气及自动控制、化工、建筑、管理等专业人才。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操作一线岗位直接影响企业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具备较高技能,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公司急需的技能人才。

⒉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相当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⒊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工作年限);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专业从业经验和从业业绩,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某个方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能够在技术开发、工艺技术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某一方面做出成绩,能够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引进的技能人才须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⒈具有本工种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绝招绝技,职业技能在行业内处于本工种的一流水平,能够解决生产中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能够在工艺改进、质量攻关、技术革新等方面做出成绩,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⒉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编写了先进操作法,形成技术诀窍并已被采纳推广应用,或能够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创造显著的成绩。

3.参加国家部委级和全国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拔尖级称号的人员。

第七条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学历、年龄、经历等的限制。高层次杰出人才包括:

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级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⒉主持国家级、省级重要工程技术科研项目的教授、高级工程师;⒊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和中国青年科技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获奖人;

⒋博士后出站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达到上述技术(技能)水平,能够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人才。

第八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每年将根据集团公司名额分配情况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招聘应届和历届大学生,招聘工作需提前规划,确保招聘质量。

第九条引进渠道

⒈通过与省内外的人才市场建立联系,直接从人才市场进行招聘。

⒉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利用其信息优势,进行招聘。

⒊通过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网站或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公告信息等渠道。

⒊通过公司内部员工推荐、人才个人自荐等方式。

第十条引进工作程序

⒈制定计划。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现有员工无法满足其人才需求、确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引进人才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重大的人才需求计划和高层次杰出人才的引进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⒉信息发布。根据批准确定的引进计划,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选择适当的引进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⒊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初选合格人员名单。

⒋考核。公司按照专业(或工种)建立相应的考评专家库,根据考核需要,分别由用人单位代表、随机抽取的考评专家组成招聘考试小组,负责对初选合格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应聘人员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察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技能水平鉴定、考察等内容,考察重点为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对拟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提前介入,并视情况组织公司内外的相关高级专家进行评价。

⒌体检。经考试考察合格人员,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

⒍确定聘用人选。完成上述工作,用人单位确定招聘对象之后,须填写《人才录用审批表》(见附录a、b),并附候选人能力、水平和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经批准方可公布聘用结果。

⒎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办理录用手续。发放录用通知单(限期报到),核实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目标责任制任务书》及相关协议。

第十一条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人才可纳入公司员工体系管理,也可采取其他较为灵活的方式管理。公司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的情况确定不同人才的薪酬水平,并与应聘者进行充分的沟通。

(二)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实行协议薪酬等更加灵活的薪酬制度。

(三)公司对新建项目引进的成熟人才和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酌情核增工资额度。

(四)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领取安家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专项约定。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⒈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首月工资发放时间起算,设定保护期为7年。

⒉保护期内应发工资保底标准按学历和学位等级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⒊保护期满后,应发工资按公司相关政策及各单位绩效考核规定

执行;保护期内晋升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依据公司相关政策比照副科级以上待遇执行的,应发工资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及各单位绩效考核规定执行。

⒋对新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福利费列支),报到后1年内按季发放。

⒌有关要求

⑴新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1年后通过考核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保护期包含见习期。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对应学位的,应发工资保底标准降低一个等级执行;双学士本科生按对应标准上浮200元执行。

⑶应发工资保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对应标准,在单位当月人均核发工资水平外进行差额增核,如单位人均核发工资高于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⑷应发工资保底标准中不包含先进及优秀员工津贴、中夜班津贴、加班费、延时工资(三班补贴)、点检员津贴、保密津贴、团委书记津贴等各类津补贴。

第十二条管理及考核

(一)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由人力资源部直接联系,各单位管理,其他引进的人才由所在单位管理。各用人单位须在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要深入了解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和定期评价,建立引进人才档案,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要对照目标责任制任务书(或者招聘公告),及时严格进行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的考核,对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须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上情况需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

(二)人力资源部定期、不定期对引进人才的工作及业绩等情况进行后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引进人才的报到、工作安排、户口迁移及社保关系等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自行负责。人力资源部可协助解决在大学生宿舍居住的事宜。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原《关于调整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学毕业生待遇的通知》(xxxxxxxxxxxxx号)文件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按公司专项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有关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 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 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 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 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 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清凉饮料。在冬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

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 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集体合同的意义 ·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集体合同的期限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公司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

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章 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

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四十条 公司正、副总经理或其代表可以应邀出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

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本合同每年检查1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

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 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三

甲方:___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为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 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 技术转让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 价格及支付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 技术验收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 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 技术保密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 受让方权利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程序暂行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国________地_____________机构,根据该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_____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_____或诉讼的_____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 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有关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四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指在公司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对人才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核准,从国(境)内外择优录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力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

才、技能人才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人才的引进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审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协调解决引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引进人才原则

(一)引进人才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原则。引进人才须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以岗位需求为依据,按照专业或工种类别,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2、“适度从紧、严格标准”原则。公司需要人才,首先要着眼于内部培养,要严格控制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以精干员工队伍,提升劳动生产率。要严格引进人才的标准,确保引进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

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确保有充足数量的备选人,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4、“目标考核、协议管理”原则。引进人才的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到三年,试用期三到六个月。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辞退。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科研起关键作用,且急需的重点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信息化技术、会计、管理等专业人才。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操作一线岗位直接影响企业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具备较高技能,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公司急需的技能人才。

2、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相当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水平;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工作年限);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专业从业经验和从业业绩,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某个方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能够在技术开发、工艺技术改进、新产品开发等某一方面做出成绩,能够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引进的技能人才须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职业技能在行业内处于一流水平,能够解决设计研发和或工艺操作难题,能够在工艺改进、质量攻关、技术革新等方面做出成绩,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2、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编写了先进操作法,形成技术诀窍并已被采纳推广应用,或能够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创造显著的成绩。

3、取得拔尖级称号的人员。

第七条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学历、年龄、经历等的限制。

第八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每年将根据公司名额分配情况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招聘应届和历届大学生,招聘工作需提前规划,确保招聘质量。

第九条引进渠道

⒈通过与省内外的人才市场建立联系,直接从人才市场进行招聘。

⒉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利用其信息优势,进行招聘。

⒊通过高校毕业生双选会、人才交流会、人才招聘网站或报刊杂志、电视电台公告信息等渠道。

⒊通过公司内部员工推荐、人才个人自荐等方式。

第十条引进工作程序

1、制定计划。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在现有员工无法满足其人才需求、确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引进人才需求计划,报公司办公室审核批准。重大的人才需求计划和高层次杰出人才的引进由公司办公室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2、信息发布。根据批准确定的引进计划,经公司公司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选择适当的引进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初选合格人员名单。

4、考核。公司按照专业建立相应的考评标准,根据考核需要,分别由部门代表负责对初选合格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应聘人员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察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技能水平鉴定、考察等内容,考察重点为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5、体检。经考试考察合格人员,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

6、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办理录用手续。发放录用通知单(限期报到),核实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目标责任制任务书》及相关协议。

第十一条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人才可纳入公司员工体系管理,也可采取其他较为灵活的方式管理。公司可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的情况确定不同人才的薪酬水平,并与应聘者进行充分的沟通。

(二)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实行协议薪酬等更加灵活的薪酬制度。

(三)公司对新建项目引进的成熟人才和各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酌情核增工资额度。

(四)对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可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领取安家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专项约定。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1、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首月工资发放时间起算,设定保护期为3年。

2、保护期内应发工资保底标准按学历和学位等级确定

⒊保护期满后,应发工资按公司相关政策及各单位绩效考核规定执行;保护期内晋升为副科级以上干部或依据公司相关政策比照副科级以上待遇执行的,应发工资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及各单位绩效考核规定执行。

⒋对新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福利费列支),报到后1年内按季发放。

⒋有关要求

⑴新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6个月,6个月后通过考核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保护期包含见习期。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对应学位的,应发工资保底标准降低一个等级执行;双学士本科生按对应标准上浮500元执行。

⑶应发工资保底由公司办公室按对应标准,在单位当月人均核发工资水平外进行差额增核,如单位人均核发工资高于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⑷应发工资保底标准中不包含先进及优秀员工津贴、加班费、延时工资等各类津补贴。

第十二条管理及考核

(一)引进的高层次杰出人才由公司直接联系,各部门管理,其他引进的人才由所在部门管理。各用人部门须在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规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要深入了解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进行过程管理和定期评价,建立引进人才档案,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要对照目标责任制任务书,及时严格进行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的考核,对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须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上情况需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

(二)公司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引进人才的工作及业绩等情况进行后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引进人才的报到、工作安排、户口迁移及社保关系等事宜,由各公司办公室同意负责。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按公司专项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有关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五

技术引进合同范本

1.格式技术引进合同

甲方:(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因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的仲裁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有关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规范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引进、培养和使用并重原则;

(三)政府引导、单位主体、市场配置原则。

第二章人才引进

第四条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是指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先进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烟草、食品、纺织、林纸等传统产业所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应用型和关键领域的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高层管理人才和高级金融人才(以下简称“三高”人才),以及由“三高”人才率领的创新专业研发和管理团队;

(三)省(部)级以上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

(四)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七)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或专有技术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人才或团队;

(八)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应用型的,能够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

第五条引进人才坚持市场化配置,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实行双向选择。

第六条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可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分离,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商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月薪制或年薪制。鼓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实行技术入股、智力入股、资金入股、管理入股等新的分配方式,收入分配比例由受益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

第七条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按下列条件和标准对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予以经费支持:

(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项规定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下同)正式合同的,由市人民政府分别拨付150万元、80万元、50万元给用人单位,用于为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补助费和事业启动资金,其中安家补助费不低于30%。用人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经费支持标准,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项规定条件,未享受本条(一)项规定待遇的,由市人民政府按实际在我市工作时间,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津贴;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项规定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下、二年以上(含二年,下同)正式合同的,由市人民政府按实际在我市工作时间,每月分别发放5000元、3000元生活津贴。

(三)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四)、(五)、(六)项规定条件,且与企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分别发放6万元、5万元、4万元安家补助费,分三年发放到位。

(四)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四)、(五)项规定条件,且与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正式合同的,分别发放6万元、5万元安家补助费,分三年发放到位。

(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四)、(五)、(六)项规定条件,到企业直接从事科研、生产、经营,且与企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正式合同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发放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属第四条(四)项规定条件的,每月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各1000元;属第四条(五)项规定条件的,每月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各800元;属第四条(六)项规定条件的,每月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各500元。住房补助和生活津贴最长发放期限为五年,每年核发一次。

(六)属于柔性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未享受上述待遇的,可由专家认定委员会研究确定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夫妻双方同为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按一方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

第八条引进到我市工作,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项规定条件的人才,自引进之日起,五年内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按受益财政关系全额兑现奖励。

引进到我市工业企业工作,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除(一)、(二)、(三)项规定条件之外的高层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万以上的,自引进之日起,五年内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按受益财政关系兑现奖励。

第九条引进人才的科研经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优先安排。对引进人才携带的高科技开发项目、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创办领办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或独资项目、对传统产业有重大升级作用的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通过产业引导资金、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等渠道给予经费资助。

第十条对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引进人才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认定后,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优先聘用。

第十一条引进人才落户我市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优先调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没有正式工作的,优先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协助安排其就业。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第十二条对引进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纳入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享受相应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资料补助费等待遇。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人才奖、科学技术奖和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候选人,优先申报评审和破格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三条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引进人才,可随时办理引进手续,并实行人才自由流动政策。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的,免收人事费用。事业单位编制内引进专业对口、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紧缺急需人才,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定,可破格聘用。事业单位编制已满,确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由用人单位事先向编制和人事主管部门申报,经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由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制事宜。

第三章人才培养

第十四条建立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市、县两级人才培养投入资金每年应与财政收入相应增长,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人才培养,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

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人才智力开发事业,拓宽人才培训教育投资渠道。

第十五条完善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培养措施。每年选派10名左右第一、二层次人选外出培训深造,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按第一层次人选每人3万元、第二层次人选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经费补贴。加大对工程人选学习业务经费的投入,第一、二层次人选在担任工程人选期间,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1500元的业务资料补助费;第三层次人选由区县(市)人民政府或工程人选所在单位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业务资料补助费,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六条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加快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加速培养博士后人才资源,鼓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大力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从市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中每年给予现有工作站科研经费1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研发和技术中心,对新建部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给予一定的研发经费支持。支持企业以技术研发机构为依托,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区,制定相应吸引人才来园区创业政策。

第十七条加大人才继续教育力度。围绕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举办高层次人才高级研修班,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常讲学交流。建立和完善中小微型企业家培养机制,组建企业人才沙龙,定期开展学习交流。

第十八条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职培养各类人才,不断提升人才的素质和水平。对我市事业单位现有人才中通过培训深造新取得博士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回原单位工作不少于三年服务协议的,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2万元。对我市工业企业现有人才中拥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通过培训深造新取得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参照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标准发放生活津贴。

鼓励各系统、各行业和企业组织各种中短期培训,选送优秀人才到国(境)内外培训或到发达地区或企业跟班学习、挂职锻炼。

第十九条实施“名师名家”培养工程。每三年开展一次市“名师名家”评选活动,每次评选30名左右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突出贡献的专家、行家、能人和专业领军人物作为市“名师名家”,由市人民政府每人每年发放生活津贴6000元。最长发放期限为三年,每年核发一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人才使用

第二十条实行区域内人才资源共享。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损害本单位或他人利益前提下,经本单位许可,到市内其他单位兼职(聘职),参与技术开发研究,兼职(聘职)收入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鼓励人才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经本单位同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承包、领办、创办企业或进行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五年内保留档案工资,参加正常晋档晋级,创业期间享受现行相关优惠政策。五年期满后,本人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安排,工龄连续计算。

第二十二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锻炼。对通过科技特派员、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医生晋升职称前下乡锻炼、星火“12396”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等载体,到农村基层和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称以及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决策咨询和参政议政作用。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和方案,作为决策参考,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优先推荐符合条件且个人有意愿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建立和完善激励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人才选拔使用机制,保护好各类人才在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方面享有的权益,充分发挥现有人才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五章人才服务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快人才市场建设。办好人才市场,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完善服务体系。

第二十五条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快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不断扩充入库人选。建立人才信息制度,定期重大人才活动、人才政策信息和急需人才专业目录,提供创新成果交流、继续教育、技术成果交易、投融资和技术支持等服务。成立高端人才俱乐部,促进高端人才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第二十六条加强专家的联系与服务。完善市级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充分听取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持专家慰问、休假疗养制度,定期开展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专家健康档案,开展专家健康管理,开通专家看病就医“绿色通道”。

第二十七条设立专家认定委员会。专家认定委员会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聘请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审定高层次人才范围对象,对引进人才和现有优秀人才资格进行认定,为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咨询建议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完善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建立以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才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分类分层次、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各类人才的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评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工资、续聘职务、评定职称、兑现补贴、实施奖励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加强人才工作督促检查。将人才工作纳入区县(市)绩效评估和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加大人才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市人才工作的优惠政策和各类人才的优秀事迹、突出贡献等,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资金保障与奖励

第三十一条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状况逐年提高。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表彰奖励等工作,专款专用。

对本办法第七条(四)项规定的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费和第十八条规定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才培养的一次性经费补助,由同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承担50%,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各区县(市)要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和引导力度,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应按一定比例相应增长。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开发的专项资金。

第三十二条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一)完善“市优秀专家”等优秀人才评选奖励制度,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予以奖励倾斜。对具有重大贡献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个人,根据《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予以重奖。

(二)设立人才工作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对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人才发挥作用明显、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有关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七

甲方:___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有关引进外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如何写八

技术引进合同(样式一)

1.格式?_________技术引进合同?甲方:_________(技术出口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写明名称、法定代表、注册国、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技术引进国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写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

甲乙双方就转让_________(技术名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转让方(写明甲方的基本情况);乙方为受让方(写明乙方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甲方转让技术的内容

(写明转让技术的名称、范围、技术指标及技术资料等技术条件。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技术对象、目标、内容、工艺过程、工艺要求技术参数、技术资料等。)

第三条?技术转让方式(是独家转让还是普通许可,要在合同中订明)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条款(要写明价格条件,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在什么阶段支付等内容)

第五条?技术验收条款(要写明技术验收包括技术资料的验收和产品考核验收。通常要规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次数、人员标准和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技术及其权利保证条款(写明该技术的各种指标和先进程度,对涉及到专利权等技术权利要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保引进的技术不发生权益纠纷。)

第七条?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条款(写明技术培训的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人数、专业、时间和期限,培训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技术服务通常包括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数、级别和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技术保密条款(应明确技术保密范围和期限。保密期一般是不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受让方权利条款(写明受让方对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销售权及出口的规定、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责条件(不可抗力条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围,后果,处理及免责范围。不可抗力一般应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为两类,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合同中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构成、违约补救、索赔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程序暂行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_____机构根据该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_____依据中国的法律裁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争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终止(写明终止的原因)。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写明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两种文本。如有不同,以中文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说明

技术引进合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为引进技术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供方)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技术引进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要列明合同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法定地址)、国籍、签订时间和地点。合同名称要能够确切地反映出该合同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便于人们对整个合同进行了解。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要与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相一致,是我方与外方某一总公司的子公司签订时更应注意此问题。当事人法定地址(或住所)、签约的地点往往成为交付技术资料的地点,还可能成为合同发生争议进行_____或诉讼的_____地点或法律诉讼地点,因此应该明确、具体。

(2)要界定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的含义。合同中所使用的关键词语,可用定义条款加以说明。技术引进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属国家不同、语言不同、法律不同,为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分歧,有必要对那些容易混淆的词语,如专有技术、技术资料、质量标准、净销售额、技术改进等用定义的方式加以明确和具体说明。

(3)技术引进合同应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不得有下列限制性条款:①要求受方接受同技术无关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不需要的技术、技术服务、原材料、设备或产品;②限制受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原材料、零部件或设备;③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④限制受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或与之竞争的同类技术;⑤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⑥限制受方利用引进的技术生产产品的数量,品种或销售价格;⑦不合理地限制受方的销售渠道或出口市场;⑧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⑨要求受方为不使用的或失效的专利支付报酬或承担义务。

(4)引进的技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合同无效。关于引进的技术应当符合的条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先进适用,并且应当符合下列一项以上的要求:①能发展和生产新产品;②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或材料;③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国的资源;④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⑤有利于环境保护;⑥有利于生产安全;⑦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⑧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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