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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 人保理赔申请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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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 人保理赔申请书(8篇)
2023-01-10 15:13:1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一

1、完善工作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力度,团市委及时调整和充实了xx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成员单位领导。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开展了首届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了资金、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

2、创新工作形式。借xx市惠民帮扶中心青少年事务服务窗口建设之机,对原青少年事务服务热线12355热线进行了全面升级,在原服务内容基础上,新增加了青年就业创业指导、留守学生关爱、青年志愿者注册、流动团员登记等4项服务内容,规范事务处理流程,构建起了涵盖全市青少年的综合服务平台。

3、开展调查研究。为不断深化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市未保委、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1、广泛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市未保委始终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注重青少年自身素质的提高,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通过组织开展“五月的花海”、读好书故事演讲比赛、“我与祖国共奋进”、“光荣红领巾,和谐少先队”、“树正确荣辱观,做守法小公民”团队主题学习活动和举办书信大赛、征文演讲比赛、讲座等系列活动,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

2、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在6月维权月期间,团市委组织全市各级团组织、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街头巷尾、学校、厂矿、社区开展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我委统一部署下,还通过广泛开展赠送法律书籍、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3、积极促进青少年法制家庭教育。大力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法制建设、家庭科学育儿等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家长和孩子的道德和法制素质。全年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101场,聆听家长达63000人;制发家庭教育光碟120盘、书写标语500余条,设家庭教育咨询点50个;在公共场所播放家庭教育专题片56场,观看群众及家长达13万人;召开家庭教育研究年会,培训家庭教育骨干70名;评选示范家长学校13所;建立“三优”图书室16个,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2个。

4、深入开展“青春自护”活动。通过开展“消防安全自护体验教育演练活动”、“社区未成年人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的自护体验,推进青少年的自护教育。

精选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二

为了更好开展业务,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为人处人的良好形象,特向安阳市鑫歌商贸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认真学习公司管理制度,严格准守公司制度,根据公司要求认真完成本项工作。本人保证在保质保量基础上完成本职工作。并根据商学院安排,按照客户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商学院安排任务。

不单独接见客户,如需接见客户须有业务员陪同。

不私自接公司安排任务以外工作,除商学院提供工作任务以外,不兼职其他任何工作。不接受客户给予好处,做到不吃喝、拿客户东西。招待客户所用花销,根据公司报销流程报销。

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承诺人工作单位:xx

承诺人签字:xx

精选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三

大家好,我今天要演讲的题目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和自我保护》。

我们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的明天,还关系到整个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发展。

就在5月18日,一段网络视频激起了群众的公愤。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发生了一起8名女生结伙对一名女同学进行殴打、侮辱的“校园暴力事件”,视频中:在教学大楼的楼梯拐角处,一个穿着布鞋的女孩被她的同学们推来打去,这些十三四岁的孩子时不时戏谑的打她一耳光,踢她一脚,但更多的时候,对她施加的是一种精神虐待,诸如嘲笑,叫她跪下发誓等等,最后,在嚣张的大笑声中,视频结束。

同学们,大家可能会觉得这有什么,这样的事情学校里不是也时有发生吗?也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啊!也有同学会这样想:我们是未成年嘛,做什么事情都不用担心是犯法的,怕什么?而且不是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我们嘛!

同学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里面明确规定,我们未成年人的确是可以受到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的保护的。但是,聚众打架,斗殴,恶意伤害他人等行为都是暴力加害他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精神伤害的行为,这是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我们的合法权益,是为我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而不是为我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的!

所以,同学们,当我们的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时,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时,我们照样是会被要求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的,大家都知道少年犯管教所吧?它简称少管所,或者劳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它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是专门为那些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者设立的机关。

因此,我们未成年人在遇到危险时,要镇定,不要害怕,相信正义的力量,坚决地站在我们一方,家人,学校,社会和司法是我们坚强的后盾,建立自己的信心,坚决不向恶势力低头,不论何时,要大声地提醒对方,他对我们的人身伤害是属于违法行为,社会和法律都会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制裁。假如已受到伤害,要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这样可以事后找到对方,使对方得到应有的制裁。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做事,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懂得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懂得要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做一个知法懂法,不犯法的未来接班人。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精选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四

一个季度来,在公司经理室的领导下,认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车险业务承保调控政策,结合公司全季度业务工作目标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强和促进车险业务发展,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市场调查研究,着力提升车险业务发展能力,现将第三季度来的业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级所存在的问题,做一简单的总结,并对业务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几点看法:

按照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自学加强对规范车险经营法律法规和车险承保调控政策的贯彻学习力度,认真领会精神,积极广泛宣传,端正车险市场竞争意识与经营行为,为提高公司车险承保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防范经营凤险,促进车险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做出了努力。

一个季度来,在公司经理室支持领导下,我们业务一部加强了对原在我司投保现已流失的客户,以及其他保险主体客进行了上门服务和公关工作。按照公司制定竟回业务的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沟通交流,强化服务承诺,积极主动配合抢回其他车险主体的业务,做到新保业务必争夺,流失业务必抢回。通过主动出击,改变了竞争格局,改变了攻防态势,确保了车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全季度实现了个人保费收入x万元,(其中个人业务:x万元,兼业代理及经销业务x万元。电销x元)为业务科室历史性突破x万元保费收入大关和顺利完成全季度冲刺目标(x万元)作出了贡献。

在工作上,做到了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正确执行公司的各级规章制度和保险条款、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职业感。在廉政自律上,不谋私利,不违规违法。遵章守纪,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办理,在发展业务方面,积极主动配合部门领导,做好续保和新保工作,密切与客户的关系,促进业务发展。在自已的.努力下完成了公司交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在新的一个季度里更好的努力工作,为忠县人保财险事业繁荣发展,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而努力。

1、建立车辆信息统计,车险项目储备及跟踪机制,续保巩固续保业务。

2、重视渠道建设,积极拓展车险经销商和兼业代理业务。

3、加大力度,巩固政府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扩大车辆承保面。

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业务发展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对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有所放松。

精选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五

经贷款人_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___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___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___金额为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___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___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___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___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___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___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___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___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___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___,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___,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公证机关公证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六

本人__(身份证号码: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期间在__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北京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位。

北京__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供给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

本人保证如下:

1、20_年月日之前供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供给,视为不贴合录用条件)。

2、已经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已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3、与原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

4、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纠纷。

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与北京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保证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精选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七

xxx:

本人xx(身份证号:xxxx),是贵行信用卡用户(卡号xx)。截止至20xx年xx月xx日,本人所持信用卡已超过规定期限和金额透支。现已透支xxx天,透支本息合计xxx元。经贵行多次催收仍未归还。

鉴于本人的上述恶意透支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危及贵行金融资金的安全,已经触犯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有关规定,已涉嫌(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贵行已委托湖南裕邦律师事物所代为向公安机关举报本人涉嫌的上述犯罪事实。本人现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特请求贵行暂缓举报,给本人一次机会,本人保证按如下还款疾患将贵行的透支本息全部还清:xxxxxxxxxxxxxxxxxxxxx

若本人不能按上述还款计划还清贵行的上述全部透支本息,贵行再将本人的上述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举报,本人自愿承担本人上述恶意透支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还清所欠贵行全部透支本息及滞纳金、被判处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下罚金。

特此保证!

xxx

20xx年xx月xx日

精选人保索赔申请书电子版汇总八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4]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15]2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总体部署,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社会保护工作体系,积极拓展未成年救助保护内容,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面确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一)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把实现和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为面临生存困难、监护困境和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支持和服务,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预防为主和标本兼治。坚持从源头抓起,筑牢基础防线,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救助帮扶,引导监护人改善监护方式,提升监护能力,促进未成年人与家庭的融合,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

   (四)因地制宜和创新方法。学习借鉴其他乡镇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

1、积极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实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

2、探索流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侵害现象,做好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流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基础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形成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工介入、群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在实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上,向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已陷入或将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延伸保护和源头保护。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救助保护

1、建立流浪未成年人发现和报告机制。一是各村委会要组织干部、志愿者开展日常巡逻,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二是各村委会要发展辖区群众成为“眼线”,组织和动员群众提供线索,劝告流浪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镇救助服务点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四是镇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点积极开展街面救助,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服务。

2、建立未成年人村居委会救助保护机制。一是逐步构建覆盖全镇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成立以村书记、村委会干部、村小组长等组成的村居委会救助服务点。二是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行为偏差、残障儿童等8类未成年人建立专项档案。三是村居委会要利用自身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天然优势,发动群众主动关心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起村居委会救助保护网络。

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定期回访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其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定期回访护送返乡的流浪未成年人,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困境家庭进行帮扶,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浪到社会。对确定无法寻找到其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由民政部门负责将其安置到市社会福利中心抚育。

4、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确保基本生活。

   (二)教育保护

1、建立孤儿就学制度。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的适龄孤儿,可送到市阳光学校上学,或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就学,保障其九年义务教育。

2、建立残疾儿童就学制度。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保障体系。对困境残疾儿童入托给予补贴。

3、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失学、逃学工作台账及信息通报制度。

4、建立阳光学校教育矫治制度。专门对有不良行为、屡教不改、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就读的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对他们的食宿等费用由镇政府财政负担。

5、建立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三)司法保护

1、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学、就学等政策。

3、完善未成年人“阳光之家工作室”延伸保护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逮、慎诉、少监禁,细化附条件不起诉,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使用,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4、建立社区矫正帮扶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托村委会矫正工作,帮助解决其生活、心里及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及其早顺利回归社会。

(四)就业保护

1、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免费就业培训制度。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免费得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扶持制度。大力开发村委会服务、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安排困境未成年人有就业意愿、有就业能力人员充分就业。

(五)医疗保护

1、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疾病定点治疗制度。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员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传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或延误救治流浪乞讨未成年危重病人,并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单位或公民在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时,有责任和义务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将就近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2、建立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为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办理相关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医疗救助,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员病有所医。

(六)精神保护

1、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子女、残障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和关注,提供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在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在乡村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心理解压疏导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党群组织和专业社工定期访问制度。各党群组织、村、广大志愿者和义工组织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支援服务,有针对性德对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实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精神慰藉社会化、经常化、专业化。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4月)

1、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4]130号)、《丰城市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丰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各村居委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召开全镇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未成年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召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协调分工、落实责任。

3、各村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各村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分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单亲家庭、家庭暴力等情况,做出困境评估意见。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5年5月-2015年10月)

1、建立保护网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家庭监护和监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

2、建立保护平台,设立热线电话。

3、健全干预服务方式。提供家庭服务,在全镇建议一批“青童家园”村委会未成年人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拓展临时照料。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查找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完善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是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项基础性、综合性工作,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政策性、实践性和广泛性等特点。为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成立隍城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隍城镇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的要求是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管理体制。

(二)建立健全网络体系

(三)广泛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先导作用,系统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教育部门要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父母和中小学教师,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促进社会参与

(五)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重点在预防,要充分发挥家庭的正功能作用。进行家庭监护能力的评估,对困境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责任,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的基础上,积极督导各村基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构,建立随访制度,对问题家庭进行监护干预,提升家庭抚养和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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