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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 委托贷款申请书模板(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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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 委托贷款申请书模板(八篇)
2023-01-10 15:17:2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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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精)一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a>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推荐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精)二

__银行×县支行:

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的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急需增加流动资金,现向贵行提出贷款申请,望能给于支持。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本企业成立于19__年3月,其间曾多次变更企业名称,19__年元月经×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更名为“×县商业×

×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县城关镇×大街__号,性质为国营。下属的商业网点有“×县__大楼”,位于城关镇×大街__号;“×县__大厦”,位于城关镇×大街×号;“×县商业__公司住宅楼”,位于城关镇×大街×号;“×县商业__×关门市部”,位于城关镇×关__×楼下。均以商业零售为主,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油漆、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烟酒副食、食盐、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1992年以前,由公司组织统一经营。以后,实行柜台和门店的租赁承包经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__”发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从2020__年初开始,通过省、市、县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大力推动这一工程的实施。

他们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选择审查一批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经济实体,并划分实施区域,配套相应的优惠政策,开展这项工程。

实施这项工程的具体内容有两项:一是深入农村和乡镇,新建或改建商店,并实行“六统一”的规范管理,(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营销,统一形象,统一服务,统一标准)。因此,又将这些农家店称作“加盟店”;二是实施企业必须建设相应的物流配送中心,减少批发环节,把质优价廉的商品采购回来,再送货上门到各加盟店和直营店。两者结合,形成连锁经营的现代化商品流通网络。

优惠政策有两项:一是每在农村帮助农民新建或改建一个农家店,验收合格后,拨付扶持资金____元;二是实施企业投资这项工程的固定资产贷款,给于一年利息补贴,贴息率不超过×%。

20__年×月,×政府和×局指示我公司要积极申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资格,我们就主动争取,向上申报,得到国家商务部核准。但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均觉得企业原名称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不够协调,缺乏时代精神。经多方协调,以商业__公司为投资主体,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了__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__×万元,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20__年×月底,__公司资产总额____万元,其中:存货__×万元,固定资产____万元。负债总额__×万元,其中:应付帐款__万元,其它应付帐款__×万元。公司占地合计__亩。有各种车辆×辆。

__公司共有职工__×名,其中管理人员__名。公司设有办公室、财务部、采购部、__部、__部。

截止目前,__公司已投资__×万元,建立配送中心×处,已通过省商务厅验收合格的__×户,收到扶持资金__×万元。省商务厅还给了×万元信息网络费。在×个乡镇投资__×万元,新建本公司直营超市×处,村级直营超市__余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二、企业法人代表情况

法人代表__,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经济师、__省×县人、今年__岁,19__年参加工作,一直奋斗在商业战线,曾担任采购员、业务组长,20__年担任__公司副经理,20__年担任__公司经理,20__年兼任__公司经理,有多年从事商业工作的经验,目光敏锐,思维超前,敢于开拓创新。调任__公司经理以来,大刀阔斧地处理企业以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整合资源,盘活资产,增加收入,清理债务,创建__公司,投资建设直营超市,积极谋求企业发展,经营业绩蒸蒸日上,有决策管理和驾驭市场的能力,综合素质高,无不良信用记录。200×年,×县人民政府授予“十佳厂长(经理)”称号。

三、申请贷款额

根据企业目前发展需求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趋势,经测算,共需流动资金____万元,其中向贵行贷款____万元,自筹__×万元。

这些流动资金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大型直营超市×个,每个超市最少需上__万元的商品,×个月为一个销售周期,共需流动资金__×万元。

2、物流配送中心×个,每个中心存货__×万元,×个月为一个周转期,共需流动资金__×万元。

3、配送部×个,每个存货__×万元,×个月为一个周转期,共需流动资金__×万元。

4、直营店__本×个,每个店上货×万元,×个月为一个销售周期,共需流动资金__×万元。

推荐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精)三

经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

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

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

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借款方担保

借款单位(人)(章)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负责人(章)

经办人(章)

贷款方公证单位

贷款单位:(章)公证机关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章)公证机关负责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推荐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精)四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公路。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1)年月日,提款万元;

(2)年月日,提款万元;

(3)年月日,提款万元;

……………………………………………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a.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

c.

……………………………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4.1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一: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为了使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

年月日

附件二:担保函

中国工商银行分行:

本保证人对公路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在还本结息日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本保证人在接到你行还款通知的日内,将及时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本保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本保证在债务人转让债务时继续有效。

保证人:

年月日

推荐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精)五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精)六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发放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的贷款。在此期限和限额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三、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借款人应按借据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五、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六、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七、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推荐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精)七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为____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贷款银行(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推荐银行贷款申请书委托书原件(精)八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申请表》、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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