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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养护创新案例范文怎么写 隧道养护施工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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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养护创新案例范文怎么写 隧道养护施工方案(三篇)
2023-01-10 15:25:50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隧道养护创新案例范文怎么写一

一、 施工承包范围及内容

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隧道洞室初期支护;

1、钢拱架、钢筋网、纵向连接钢筋、锚杆(包括超前小导管和超前锚杆)安装及喷射砼;

二、协议单价

1、塌方段施工期间包月结算,每月57200元(大写:伍万柒仟贰佰元整),其中2个喷浆手工资由甲方单独支付,不含在包月结算中;

2、待围岩稳定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每延米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并保证乙方最低保底工资,超过的工程量归乙方所有。

3、承包岂止桩号由现场主管与乙方确认。

三、 双方义务与责任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服务;每班组提供喷浆机3台、电焊机3台、主风水管维修、台车保养清理由乙方负责。

2、提供班组所用住房及床板,被褥及生活用品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施工质量应满足甲方进度的要求,若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甲方的误工,甲 方有权更换班组,终止本协议;所领用甲方工具,应自行保管使用,待工程结束后乙方如数归还,若损坏按照折价赔偿、丢失按原价赔偿;

2、负责承担超挖量在30cm以内的超挖回填,必须保证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对上下台阶结合部、下台阶与仰拱结合部表面凹凸不平处必须清理平整,若表面平整度凹凸不平处超过5cm,按照每处一延米扣除乙方50元;对回弹料及时进行回收利用,最后剩余回弹料必须清理存放到值班人员指定的位置,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服从甲方队长、现场主管、值班人员及技术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顶撞管理人员者,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500元;上班时间必须及时,接值班人员通知后10分钟之内必须到达现场,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4、只允许乙方带一个家属为其做饭外,其余员工家属不允许进驻施工现场,;

5、在工程实施期间,为达到文明施工的目的,乙方必须义务配合甲方的各种检查,对属于自己范围内的工作面、生活区必须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平的要求。

四、 安全责任

1、乙方应教育操作工人珍惜生命,文明施工,十分注意安全生产,提高防范意识。若在作业中违规作业,盲目施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经济赔偿,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惩处;

2、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队部统一管理,各班组之间搞好团结,严禁喝酒闹事和打架事件发生,每发生一起个人打架事件,视情节轻重每人每次罚款50-500

3、各施工班组长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4、所有员工进洞必须派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洞,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班组长要加强宿舍和食堂用电管理,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和电源插板,违者罚款50-200元,对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班组自己承担。

6、班组要对所用的机械设备在本班组下班之前堆放整齐,不能影响下一班组的正常施工和造成安全隐患,对不服从管理和乱停乱放者,每次罚款100元。

7、台车上作业时要佩带安全帽、穿防滑鞋,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班组自己承担。

8、各种电器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要对电缆电线加以保护,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现场值班人员进行更换和整改,对因隐瞒上报和强行施工所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班组自己承担。

9、班组长要加强对自己员工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偷盗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偷盗事件,除没收所偷盗物品以外,视情节轻重处以该物品价值5-10倍的罚款。

10、全体员工外出必须实行请假制度,各班组人员外出必须向班组负责人请假;对因没履行请假手续在工地以外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班组及当事人自己承担。

11、所有罚款由队长、现场主管、值班人员监督落实,发现后直接在现场开罚款通知单找班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后送队部财务,在班组工费中扣除,如班组负责人拒绝签字,此罚款单依然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待工程结束后自动终止,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隧道养护创新案例范文怎么写二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甲方):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承包单位(乙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与工程承包方(乙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有关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事宜制定协议,其内容如下:

1 人身安全管理

1.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应施工的要求,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必须向甲方提供健康查体证明。和职业卫生有关的作业,乙方必须提供职业健康查体证明。长期接触粉尘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

1.2 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残人员。女同志年龄应在18~50周岁,男同志年龄应在18~60周岁。若需更换人员,要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手续。年龄不符合规定,甲方查处后,令其退场,并按管理性违章处罚,一人次不符合规定,按一次违章统计。

1.3 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持证上岗的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4 乙方未经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未经教育培训合格进入现场,按违章处罚。

1.5 乙方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2 施工机具及工器具安全管理

2.1 乙方自带施工机具,需经过有资质部门的安全检查、检验合格,并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的报告或证明。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挖掘、叉车等设备必须向电厂登记备案。

2.2 乙方向甲方借用的施工工器具,借方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使用时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归还时保证机具完好。

2.3 乙方要求甲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设备),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甲方进行安全交底时必须进行交底说明,乙方在编写技术措施时,必须明确确保该类设备的安全使用的措施,并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

3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3.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业坏境。如工作现场附近存在带电、转动、移动设备或有毒有害物质,甲方应向乙方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并同乙方一起做好隔离工作。在发电设备上施工,甲方在做好断电、断水、断(气)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要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施安全的,甲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乙方交底。

3.2 乙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 进入电厂施工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办理入厂手续,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4.2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

4.3 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电厂有权进行检查或处罚。

4.4 严禁拖拉机、三轮车等车辆违章载人。甲方发现乙方有车辆违章载人现象,将按违章处罚。

5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5.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人员讲明电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

5.2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甲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应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5.3 乙方施工人员带入甲方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甲方保卫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照保卫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登记和做好安全措施;

5.4 在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凡是动火工作,动火工作间断、完毕时必须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发生火灾。

6 公用设施的安全

6.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

6.2 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甲方的电力、水源、气(汽)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合同中或相应的协议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并在甲方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6.3 乙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需要变动者,须经甲方合同承办部门同意。

7 电厂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

7.1 乙方施工人员应爱护甲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损坏和移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设施,开挖沟槽时应注意保护埋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甲方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

7.2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触动甲方运行设备;不得随意接拆电源、气(汽)源、水源等。如须临时接拆,须经甲方批准,办理手续,明确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操作范围;

7.3 施工中动火作业应按甲方的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

7.4 乙方施工队从事甲方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电厂的工作票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甲方负责办理工作票的手续。乙方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执行甲方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理由,违反管理规定;

7.5 甲方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处以罚款或暂时停止施工作业;

7.6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制定作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负责施工安全。

7.7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30人以上的施工队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应设兼职安全员。开工前乙方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进行考试。甲方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权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和不安全行为,并进行处罚、停止工作、辞退等处理。

8 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8.1 乙方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动车司机、起重工、潜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要如实报告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状况,不得冒名顶替。

8.2 进入现场前,乙方必须将原件送安监部审查备案,符合要求的才能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工作,必须持证,可以是审查过的复印件。

8.3 甲方对现场抽查发现不持证上岗者,劝其退场,并按作业性违章进行处罚。有证件没有佩戴,按作业性违章下限处罚,没有操作证进行特种作业,按上限处罚。

8.4 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悬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使用脚手架作业时,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

9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9.1 甲方综合队、电热队是检修电源箱及接线的管理部门。

9.2 从检修电源箱接线,应在甲方监护下,由电工资质的人员接线,禁止其他人员从检修电源箱接线。

9.3 乙方可以从二级盘(检修电源箱下级或mcc柜等配电柜下级)接线,但必须由施工单位合格电工作业。

9.4 乙方从固定式插座引接电源,应考虑负荷匹配,严禁超负荷使用插座。

9.5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9.6 乙方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漏时,应立即找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9.7 湿手不准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9.8 乙方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9.9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9.10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9.11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乙方用电负荷超过两个以上,必须自备带漏电保护的电源箱。

9.12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0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10.1 乙方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耳塞、服装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0.2 甲方监督乙方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作业性违章进行处罚。

10.3 乙方施工人员应该爱护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检查,禁止坐安全帽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1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1.1 乙方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按安规的相关规定至少安排一名监护者在受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11.2 乙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提供充足的照明。照明采用安全照明变压器。

11.3 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或通风不良的受限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人员,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除正确佩戴正压式呼吸器外,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

11.4 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受限空间内有无有害气体,含氧量必须大于19.5%。

12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12.1 乙方动土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特别是机械挖掘动土,办理工作联系单。

12.2 甲方负责告知乙方地下设施情况,乙方要谨慎动土,避免挖坏电缆、管道等设施。

12.3 乙方严禁不能采用机械开挖的地方进行机械开挖。

12.4 乙方在危险场所开挖要有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13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13.1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13.2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13.3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13.4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13.5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3.6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3.7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

13.8 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13.9 凡是高度在1.5米以上从事高处作业的,均需正确佩戴安全带,并挂在牢固的地方。

13.10 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必须多方验收合格实行挂牌制度。

14 治安保卫消防管理

14.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用工部门安全培训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甲方保卫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厂区通行证件,并在有效期间内使用;乙方人员在工程结束退场时应将通行证件交回保卫管理部门,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通行证件。

14.2 乙方施工人员应接受甲方承办部门的管理教育,了解并遵守甲方的治安消防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甲方区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甲方现场的物资、材料等,未经甲方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对违反规定者,甲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故意偷盗或破坏接地线、电缆等设备、设施的予以开除,并从重或加倍处罚,触犯刑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4.3 14.4 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存在消防隐患或造成不安全情况者,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4.5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4.6 严禁挪用甲方配置在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14.7 施工现场及所属区域(临时仓库)乙方负责配齐消防器材,落实防火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4.8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必须履行报审手续,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不得进行施工。

14.9 按照“三同时”的规定,工程验收前乙方应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意见书。

15 事故处理

15.1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双方有责任保护事故现场。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由于乙方违章、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不服从管理,教育培训不到位等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善后处理),由事故的责任方负责。

15.2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按国家规定及时上报地方主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

16 文明卫生保洁、绿化

16.1 禁止动用现场无关设备设施。

16.2 现场穿合格工作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采用纱布口罩做防尘口罩,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的劳动防护用品。

16.3 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作业,禁止在现场吃饭、睡觉。

16.4 服从管理,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拿电厂的一草一木。

17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

17.1 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监理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17.2 监理单位在工程准备阶段编制监理规划,规划中必须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职责、工作程序、制度措施及人员配备计划等。

17.3 监理单位应审查其他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组织设计汇总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作业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17.4 监理单位应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其他承包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17.5 监理单位应监督其他承包单位按照工程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作业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要求其他承包单位整改。其他单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及有其它严重违章行为的,监理单位有权中止作业,并报发包单位。

18 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

18.1 乙方应在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里面制定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的相关措施。

18.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对工业废弃物不得乱扔,不得放入生活垃圾桶内,应放置在专门的工业垃圾存放点。

18.3 对废油等液体化学品应按照废弃化学品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倒入雨水系统、污水系统。

18.4 在马路上运输废弃物,应遮盖防止污染路面、空气等。

19 职业健康防护

19.1 外包工作涉及接尘作业、噪声作业、射线等职业健康的,应在工作前对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并报安监部。

19.2 在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等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9.3 射线等仪器必须合格。

19.4 探伤作业必须设置隔离措施,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确保无关人员的安全。

19.5 对不正确佩戴劳保用品的立即改正,并按违章处罚。

20 脱硫、脱硝、除尘等重大技改工程要求:

20.1甲方(建设单位)成立安全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20.2建设单位成立独立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并签订安全责任状;项目部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的现场监督和管理;项目部每天召开协调会,通报安全检查等相关情况。

20.3严格开工报告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编制开工报告并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就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充分交底。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作业规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20.4加强重大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甲方结合技改现场实际,针对大件吊装、烟道组装、设备拆除、脚手架搭设等技术含量较高、安全风险较大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五不准”规定。

20.5做好旁站监督工作。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关键作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安排能力胜任的人员从施工单位开工到收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检查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布置到位、施工人员遵章作业,坚决做到“无监护,不开工”。

20.6开展反违章和隐患排查治理。甲方应联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天进行现场巡查,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查找改造项目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和隐患,最存在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改;在主要施工通道入口设立违章曝光栏,定期发布违章查处及处罚情况。

20.7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的隔离工作,隔离设施应明显、牢固、可靠;建设单位应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每日作业前的站班会,由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进行危险点分析和辨识,制定预控措施,并保证有效执行。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证的,应及时下达停工令并隔离现场、清理人员;待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并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0.8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把施工机械(车辆)、电动工器具进场准入关,未经安全检验或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器具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0.9加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监理单位应进行见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建设单位应针对施工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安全再教育或专项强化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1 外包工程五不准:

21.1没有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不准施工;

21.2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查不准施工;

21.3作业人员不掌握施工工程不准施工;

21.4没有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21.5没有建立和业主人员旁站监护不准施工。

一旦发现承包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仅要责令停工并严肃考核,还要对监理方、业主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追究。

22 外包工程违章过多,或违章不及时整改,经停工教育培训无效果,导致安全风险不可控的,经过承办部门、安监部综合评估,可以终止合同,更换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23 在签订安全协议之前,乙方应先向甲方财务部门缴纳安全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额的0.5%-5%,最低不低于5000元。 缴纳安全保证金的单据送甲方安监部备案。

24 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双方协商补充。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安监部门、工程承办部门、乙方承包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工程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安监部负责人签字

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章)

隧道养护创新案例范文怎么写三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隧道工程(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点: ;止点: )

工程内容: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下称预算书)及文件所述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2、该隧道工程总长997m,断面5m5m,坡降1.04%。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年月日

竣工日期:___年月日(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日期期间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价款总金额:319.78万元(大写:叁佰壹拾玖点柒捌万元整),最终结算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2、施工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进行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工程量后据实结算。

3、材料因价格波动引起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价差,人工费调整按省相关规定执行。

4、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工程动工付工程总价款的20%(其中动工时付10%,隧道完成100米时付10%);

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应付工程款总额的15%;

竣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总价款的95%;

剩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二年内隧道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加固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应严格按工艺流程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七、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牵头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经检验后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否则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九、承包人为施工总承包。

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

如有违法分包行为,发包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完工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十一、发包人不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十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进行管理,但材料必须先报告发包人许可,并提供材料样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等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对部分材料的变更,变更后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每延误一天的为 元/天,不可抗力及不能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除外。

十四、承包人应按照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乙方在施工中的人员由其自行雇请,人员工资和费用由其自行与所请人员结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乙方与所雇请员工之间产生,与甲方无关。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民法典》规定情况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若单方解除合同或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款的,按应付款额月利率1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3、承包人承诺按施工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因发包时无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及工程清单,如实际工程地质与招标文件承诺有不一致的,经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乙方)共同协商,按实际数量及08年定额单价据实结算。

十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施工合同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及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关于隧道工程施工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通用合同条款;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书所述内容;

12、其它合同文件。

(二)隧道内防护:若遇有漏顶现象,须喷浆的地方(防护支架、喷浆)10米以内(含10米)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超出10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隧道除渣:由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承包人负责修路、运输。

所有除的砂石料所有权归发包人,治理由发包人负责,治理费用由发包人承付。

(四)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若超出997米,对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据实结算。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约束力。

十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马桥法律服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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