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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刑事诉讼期限申请书简短 刑事诉讼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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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刑事诉讼期限申请书简短 刑事诉讼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六篇)
2023-01-10 15:36:1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延长刑事诉讼期限申请书简短一

队长孔德利首先发言:我队以前发生过重大未遂事故,在在全公司造成影响极其恶劣,给员工经济上也造成了必须的损失,充分暴露出了我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管理上有漏洞、死角,考核不严、不细;二是规程、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职工安全意识差,自主保安潜力不强;四是本安体系在职工心中还没有根深蒂固。认真分析,主要是员工思想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图省事,违章操作,管理人员现场把关不严,规程措施没有落到实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讨论制定出今后的工作方向。

支部书记王喜宁:纵观各煤矿企业,一再发生的事故给我们敲响警钟,身为煤矿企业工作者,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们动脑子最多、下功夫最大、长期探索追求的目标。而事实上并没有实现长治久安,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好,我队发生的几起事故能够说明这一点,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不是只靠那个人,那个部门,要全员参与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遏制“三违”现象,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始,并贯穿于安全管理及生产全过程。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实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仅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副队长刘吉华:从近期的出勤状况来看,部分青工思想情绪不稳定。有近五分之一的青年职工不喜欢目前所从事的工作,近三成的人对目前的工作表示一般,说明这些青年不安心本职工作,不满意工作岗位,或是埋怨条件艰苦,待遇偏低,或是感觉专业不对口,工作没有兴趣,或是嫌工作太累,生活乏味,没有动力。导致我队有些时候,工作出现被动,零打碎敲的事故时有发生。

胡新军:夜班是一个比较辛苦的班,打乱了人的作息规律,极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在刚开始倒夜班的时候必须要加大查岗力度,针对一些人一些岗位要进行不间断的检查、让员工逐渐的适应工作的要求,对一些重点岗位我们要选取一些职责心,素质过硬的员工担当,确保安全生产班长李吉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按章作业;不三违,干标准活,工作前认真做好风险预控的工作,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工作法,杜绝侥幸心理,带领本班组员工超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员工刘海旺,作为掘二队一名员工,时刻硼紧安全这根绳。在做任何工作的时候,我要牢记安全的重要性,首先自我我不“违章”,严格按章作业,并保证自我身边没有“三违”的现象发生,工作的时候严格按“手指口术”来操作,为安全生产奉献出自我的力量。透过大家交流讨论,在员工思想状态、现场安全和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措施:

1、首先把职工教育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充分利用“安全学习日”、班前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透过学习使每个职工在思想上由被动理解教育转向主动理解教育,在行动上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化,激发广大员工的学技术、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2、以现场管理为重点,围绕现场抓管理,围绕问题抓整改,管理重点在现场。队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条禁令》,经常深入工作现场,靠前指挥,查隐患、堵漏洞、反“三违”及时解决工作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在工作中违章操作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立即停下办学习班,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回到岗位工作。

3、加强重点薄弱环节的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凡遇工作面过石门,过地质变化带、巷道贯通,揭露煤层,小上山提升、放炮警戒等,都安排有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现场把关,确保事故多发环节不出事故。

4、认真执行质量标准化新标准。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夯实标准化基础工作,以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各生产班组按质量标准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从打眼质量,锚杆角度等,每一道工序务必贴合质量要求,从根本上消灭不合格品。同时,加大动态下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力度,在各生产班组进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专人检查工作,验收员对各班组进行质量验收,第二天在班前会上公开考核,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职责人,按职责大小给予经济处罚。

5、在设备管理上,加强对机电、维修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实行挂牌包干职责制,每班对机电设备加强维修保养,超前预防,做到勤检查、早发现、快处理,使设备到达良好运转状态,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保证了工作面的正常生产。

6、在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对职工的违章行为和不规范操作当场予以纠正,并按规程规定进行规范指导;全面有效地提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管理意识,人人持证上岗,自主保安,规范操作,主动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精选延长刑事诉讼期限申请书简短二

提案号:246

类 别 :民生改善类

提案人:

案 由:

关于延长妇女产假至一年的提案

一、提案缘由

白天,一边工作一边想着家里的孩子,晚上也是多次起夜照顾孩子,休息不好,白天上班精神状态差,这是很多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难题。新疆现行产假为98天,难产、剖宫产的产妇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多一胎增加15天,产假结束后,产妇虽然回到了单位,但自己却无心工作,还经常因为孩子哭闹等原因上班迟到,这是现行产假政策下回到工作岗位后绝大部分职业女性的状态。

一是由于产假的限制,在职妈妈们大部分到4个月后,便停止母乳喂养。而母乳是婴儿最合理的“营养配餐”,母亲在哺乳过程中的声音、拥抱和肌肤的接触,能刺激婴儿的大脑反射,促进婴儿早期智力发展,有利于促进心理发育与外界适应能力的提高。尽管国家规定,产妇上班后有哺乳时间,但由于家与工作单位距离、工作单位不具备哺乳条件等诸多原因,女性在工作时间哺乳的占极少数,哺乳时间多是有名无实。职业妈妈压力大,一旦产假结束,面对上班后的工作压力,加之上班后哺乳存在路途远、不方便等诸多现实因素,许多女性只能选择过早断乳。

二是孩子在一岁前离不开母亲的照顾,很多人回到工作岗位后,既不能专心工作,又无法好好照顾孩子,无形中给自己、同事、家人都带来了压力。而且,产假过早结束后,孩子多由老人来看,长远来看,这样既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也会造成隔代教育的矛盾与冲突,不利于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与发展。

三是产假时间太短产妇易患产后抑郁症。产假太短导致职业女性遇尴尬事业与家庭难舍的“抉择”,一边是工作任务,一边是家中哭闹的孩子,三至四个月后返回工作岗位的职业女性往往心理压力巨大,产后抑郁现象在返回工作岗位后更加明显,严重影响工作及孩子的成长。

四是近年来,我国生育率降低,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开放“二胎政策”能够显著地缓解人口老龄化,并且还有助于减少国家财政负担和社会风险。但二胎政策放开后,很多夫妇不愿意在生育二胎,一方面存在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鉴于生育孩子后的产假太短,孩子无法照料的难题,特别是老人不在身边的年轻父母,短暂的产假更是影响很多妈妈不愿意生育二胎的原因。

二、建议:

建议延长妇女产假至一年。

精选延长刑事诉讼期限申请书简短三

一、背景

x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从今年元旦起,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晚婚晚育假也随之走入历史。

婚假和产假将如何调整,关系到每一个家庭,是民生大事,随即引发密集关注。

此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0xx,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于20xx年5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其中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在生育二胎时,女职工可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无增加产假,配偶无护理假。休产假期间,工作单位应视其为出勤。

二、问题

1、单独二孩生育率低于预期

推行全面二孩,是为了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缓解老龄化压力。

但根据统计,我国实施单独二孩后,生育率普遍低于预期。

全省卫计工作会发布信息也显示,x年,全省共受理单独二孩生育申请38927件,发证37919个,生育15312人,低于预期。

这充分说明,在当下,家庭生育子女,充分需要政策引导鼓励,如果产假时间不升反降,将进一步影响更多家庭生育、再生育计划。

2、产假时间过短,不利于家庭和谐

产假时间太短,导致很多人回到工作岗位后,既不能专心工作,又无法好好照顾孩子。有人在工作期间还要在家与工作单位之间两头跑,但因为距离、交通问题,很多女性没法这样来回跑,只好早早断掉母乳。这样很不利于婴儿发育成长。婴儿过早断奶,经常闹病,产妇白天上班、晚上不停起夜照顾婴儿,她们很难全心投入工作,在无形中给自己、同事、以及企业都带来了压力,这样也会导致女性容易得抑郁症。

产假时间太短还会影响到儿童的成长、以及家庭和睦。一般年轻妈妈上班后,多是家里的老人或保姆在照顾孩子。但是,老人毕竟与年轻人存在思想代沟,与年轻人的教育方式也不同。长远来看,这样既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也会造成隔代教育的矛盾与冲突。

3、企业执行不到位,政策监管不利。

虽然我国、我省此前对产假的时间、待遇、补贴都有明确规定,但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并不严格遵守规定,导致女员工无法按规定的时间长短休产假,而且无法享受到应得的待遇、福利。更严重的,甚至有的员工一旦怀孕生子,就面临着被变相解聘的危险。

而人社部门对企业是否按规定执行产假政策,并没有进行有力的监督,也没有严格的奖惩措施。

配偶的护理假更是无法保证。

4、“二孩”产假政策与“一孩”不同。

此前,面临养育负担更重的二孩家庭,不能享受增加三个月产假的福利,配偶也有一个月的护理假。

5、员工维权困难,耗费时间长。

按照规定,一旦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要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很多人维权很久后,都不见有回应;也有不少人一看到这么繁琐的程序,就放弃了维权的念头。

三、建议

1、建议产假直接设定为半年

晚婚晚育假虽然被取消,但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也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曾表示,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为保证河南政策的一致性,建议女职工只要在政策内生育,产假均统一为半年,配偶享有一个月护理假;婚假也继续设定为21天。

2、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对于在《河南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前已合法生育并休完产假的家庭,按老办法执行;《河南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后,已经生育但尚未休完产假家庭,可按照新规,延长或调整休假时限。

3、加强监管,严管企业落实情况

针对很多企业不按规定执行员工年假待遇的情况,人社、计生等部门需要加强监管,明确责任人。一方面确定企业对年假政策执行到位,一方面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要进行处罚,而做得较好的企业,要进行奖励。另外,要简化员工的申诉程序,提高相关部门的反应速度,切实维护员工的待遇。

精选延长刑事诉讼期限申请书简短四

20xx年,根据校党委的具体部署和相关要求,政法学院党总支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以强化党员教育为根本,并结合支部实际,精心设计,合理安排,认真组织,使党员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党员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月至今,全院发展党员15人,转为正式党员的有19名,完成计划的60%,本年度11月底拟发展党员10人左右。

二、主要做法

1、党总支高度重视,各级组织认真落实,不断把党员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学院党总支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并把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贯彻青海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制订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对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各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总支对支部党员工作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尚不规范的问题,规范了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为了使各总支、支部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保证党员质量,学院党总支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政治学习、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专门举办了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着重对党员的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通过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党员工作规范化

一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对新进教工和新生,我们及时在其工作、学习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党员工作的始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1)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 一是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学院配合学校业余党校全年举办了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百余人。每期培训时间均不少于40课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毛泽东、邓小平等同志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二是通过实践锻炼,解决“行动上”入党问题。主要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根据每个积极分子的特点,分配一定的工作,让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组织学生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让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增强党性修养。

(2)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坚持考察与培养相结合,做到培养有目标、考察有内容、结果有登记。一是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工作性质相关的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开展定期谈话,一般要求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交心,汇报自己在政治思想上、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感受和体会,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四是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3)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我院严格按照党员工作程序,严把发展关。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学习(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言之有物,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在程序上坚持“过好六个关”:一是团组织推优关,二是群众民主评议和测评关,三是辅导员审核推荐关(学生),四是支部大会讨论吸收关,五是组织部审查合格关,六是党委讨论审批关。使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做到“双合格”,既要政治素质好,又要学习成绩好,工作表现出色,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4)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

我院坚持把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研究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同时,采取专题讲座、看主题电影、参观等形式,对党员进行理论教育,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等观念,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如对学生党员加强理论教育的同时,紧紧围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对学生党员实行挂牌管理,加强他们的自我约束意识,通过建立学生党员督导队,设立党员示范宿舍、示范班级等,加强对党员的自我教育。

3、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确保党员工作制度化

为了使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院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党委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推优”制:凡是要经过团组织“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二是测评制: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党员,应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三是培养考察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三个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时间一般为一年,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也可延长培养期。四是公示制: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五是预审制: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党总支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六是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七是票决制:支部组织会议,讨论吸收党员和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研究和改进。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二是为保证党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落实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对新党员的继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四、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抓好党员工作:

1、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党员工作的关键,要继续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员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工作程序、党员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为做好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2、加强党员工作的检查考核。建立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党总支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和实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3、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在今后的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要确保学生党员质量,进一步加大在青年骨干教师中党员的力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早引导、早教育、早培养,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优秀大学生、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及早地发展到党员队伍中来。

精选延长刑事诉讼期限申请书简短五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之规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董事_______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四、审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增减注册资本方案;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审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对公司的各类风险进行管理,监督公司财务控制系统和审计系统的运行;

十一、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十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其中,一次性投资在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由董事会决定;一次性投资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但董事会决定的当年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重大投资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十三、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十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十五、拟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

十六、拟订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决定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薪酬;根据年度工作业绩决定经营班子的奖励数额和分配方案;

十七、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说明:_______________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须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承担以下义务:_______________

一、召集股东会;

二、向股东大会报告;

三、重大活动和重大事项披露;

四、向股东和监事会提供查阅所需资料;

五、听取股东反映的情况和所提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就可披露事项依法向股东做出说明或解答;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由董事长负责督导执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三章 董事长

第九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董事长依法享有以下职权: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东大会;

二、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督促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及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各种文件;

五、管理董事会的办事机构;

六、在董事会休会期间,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行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在发生突发重大事件时代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行使特别处置权,惟其后应尽快将突发重大事件及特别处置权的行使情况通报其他董事,并取得董事会对行使特别处置权的追认。

第十一条 除《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其他明文规定外,董事长享有董事会其他董事同样的权利,承担其他董事同样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会议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董事会职权。

第四章 董事

第十三条 董事为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员。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三年后改选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第十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_______________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_______________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十六条 董事依法享有以下职权:_______________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

二、执行公司业务,董事执行以下业务:_______________

1、执行董事会决议委托的业务;

2、处理董事会委托分管的日常业务;

第十七条 董事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二、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业务、财务报告;

三、准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董事会所讨论的内容、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慎表决;董事必须在已经表示同意的董事会所议事项的有关董事会决议、纪要上签名。

四、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干预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五、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其代理公司或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董事应事先声明,其行为不代表公司;

六、董事个人或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有利益关系时,董事应尽快向董事会披露;

七、董事会在对前款规定的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不应当参与表决。

八、董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九、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十一、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二、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十三、 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十四、 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许可不得将其管理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十五、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合法建议;

第十八条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九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由董事长召集余任董事会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第二十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辞职报告生效后的合理期限内或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确定。任期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应对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履行应尽义务或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_______________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五、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应当在与提议人协商其所提议题、议案和决议草案以后,确定是否有必要召集董事会会议。如果董事或总经理提议召集董事会会议并有明确、完整的议案和决议草案,董事长原则上应当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如有上述第四十二条规定中二、三、四、五、六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执行或其他董事代行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行其职责的,可由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委托书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议案和决议草案、授权范围。由双方签名,在会议上宣读后,与会议资料一并存档。

第二十八条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在会议召开七日前通知,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

第二十九条 经董事长审阅会议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抄送全体监事,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并附全部会议资料。各董事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会议送达通知上签名。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口头或电话通知,但必须对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作出记录,存入董事会档案。

第三十条 董事会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议案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足够的会议资料,包括会议议题和相关背景材料及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第三十二条 董事认为应当提出新提案的,应当在在收到会议通知以后两日内将新提案书面送达董事长。

第三十三条 董事长收到新提案以后认为必要,应当将新提案列入会议议程,并在会议举行前三日,将新提案及相应修改后的会议新议程发送全体董事,抄送全体监事。如果董事长决定不将新提案列入会议议程,则应当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说明。

第三十四条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总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向董事长提出书面要求,董事长应在接到书面要求后十日内决定并书面通知是否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如董事长决定不召集董事会会议且未附理由的,提议者可通过半数以上董事召集特别董事会会议,其召集程序和通知方式与董事长召集会议的程序和方式相同,否则不应当举行该特别会议。

第三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参加,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行职权。出席会议的每位董事只能接受一位董事的委托。董事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载明会议时间、会次和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发表意见和表决),并由双方签名,在会议上宣读后,与会议资料一并存档。

第三十七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董事会有权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三十八条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可以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可以邀请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所议议案相关的工作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议案应由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第四十一条 各项议案要求简明、真实、结论明确,投资等议案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按会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第四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可以决定按议程逐项报告并审议,或在全部报告完毕以后再逐项审议。对报告的疑问和质询在该项报告完毕以后提出,报告人应当予以回答或说明。

第四十四条 如果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要求,所审议事项应当取得中介机构或有关部门论证报告,或实际已经聘请了中介机构或有关部门作出论证报告的,该等论证报告应当向会议全文或择要宣读。如果主持人认为必要,可以邀请论证报告的制作人到会说明并接受询问。

第四十五条 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审议讨论以后,与会董事开始审议。审议发言应当围绕议案的合法性、可行性、完整性、准确性、风险和防范措施进行,对于不相关或时间明显过长的发言,主持人可以制止。

第四十六条 主持人应当安排适当的时间听取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向会议通报监事会决议的结果和说明,以及监事对董事会审议议题、议案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七条 会议原则上应当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议程的审议,如果主持人认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认为必要,会议可以延长审议时间。

第四十八条 会议表决应当逐项进行,凡可能出现区别意见的事项都应各自单独交付表决。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表决时,主持人应当向与会董事发放表决表,载明董事会会议会次、表决人、表决事项,表决意见、表决时间并由表决人本人签字。代理人代为表决的应当予以注明。

第五十条 表决完成后,主持人应当宣布表决结果。对表决结果如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与会人员确认无误后,主持人宣布闭会,并通知与会董事在指定时间内审阅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并在所需文件上按所需份数签字。

第五十一条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董事长可以决定通过通讯方式举行董事会会议。以通讯当时举行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可以执行本章的规定,也可以按照董事长认为必要且适当、便捷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但董事长最迟应当在实时通讯会议上和通讯文件上说明紧急情况的情形、需审议事项和需作出的决议。

第五十二条 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出现对等票数时,董事长作出通过、否决、修改后通过或提交下次会议再行审议和表决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获得《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或本规则规定的同意票数以后方可通过。

第五十四条 与会董事对任何一项表决事项均可投同意、不同意或弃权票,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结果投票。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对表决事项只能作出通过、否决、修改后通过或提交下次会议审议并表决的决议。

第五十六条 董事应对其参与表决的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表决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会议记录和决议证明其发表并投票与决议相反或弃权的董事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 董事接到会议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既不参加会议,又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应对董事会会议决议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对会议非法定公开披露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五十九条 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不参与表决。关联董事为:_______________

一、董事个人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

二、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拥有关联企业的控股权的;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应当回避的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六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将其在会议上的发言记载于会议记录。

第六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每一审议事项的审议过程和每位董事的发言,以及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后,作为董事会档案保存。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还应载明列席会议的监事及其发表的意见,并经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第六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将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不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董事会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六十六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精选延长刑事诉讼期限申请书简短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之规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董事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

一、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四、审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增减注册资本方案;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审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对公司的各类风险进行管理,监督公司财务控制系统和审计系统的运行;

十一、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十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其中,一次性投资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由董事会决定;一次性投资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但董事会决定的当年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重大投资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十三、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十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十五、拟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

十六、拟订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决定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薪酬;根据年度工作业绩决定经营班子的奖励数额和分配方案;

十七、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说明:_______________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须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董事会承担以下义务:_______________

一、召集股东会;

二、向股东大会报告;

三、重大活动和重大事项披露;

四、向股东和监事会提供查阅所需资料;

五、听取股东反映的情况和所提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就可披露事项依法向股东做出说明或解答;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由董事长负责督导执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三章 董事长

第九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 董事长依法享有以下职权: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东大会;

二、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督促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签署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及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各种文件;

五、管理董事会的办事机构;

六、在董事会休会期间,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行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在发生突发重大事件时代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行使特别处置权,惟其后应尽快将突发重大事件及特别处置权的行使情况通报其他董事,并取得董事会对行使特别处置权的追认。

第十一条 除《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其他明文规定外,董事长享有董事会其他董事同样的权利,承担其他董事同样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会议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董事会职权。

第四章 董事

第十三条 董事为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员。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三年后改选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第十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_______________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_______________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十六条 董事依法享有以下职权:_______________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

二、执行公司业务,董事执行以下业务:_______________

1、执行董事会决议委托的业务;

2、处理董事会委托分管的日常业务;

第十七条 董事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二、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业务、财务报告;

三、准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董事会所讨论的内容、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慎表决;董事必须在已经表示同意的董事会所议事项的有关董事会决议、纪要上签名。

四、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干预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五、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其代理公司或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董事应事先声明,其行为不代表公司;

六、董事个人或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有利益关系时,董事应尽快向董事会披露;

七、董事会在对前款规定的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不应当参与表决。

八、董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九、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十一、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十二、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十三、 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十四、 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许可不得将其管理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十五、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合法建议;

第十八条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九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由董事长召集余任董事会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第二十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辞职报告生效后的合理期限内或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确定。任期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应对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履行应尽义务或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_______________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五、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应当在与提议人协商其所提议题、议案和决议草案以后,确定是否有必要召集董事会会议。如果董事或总经理提议召集董事会会议并有明确、完整的议案和决议草案,董事长原则上应当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如有上述第四十二条规定中二、三、四、五、六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执行或其他董事代行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行其职责的,可由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委托书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议案和决议草案、授权范围。由双方签名,在会议上宣读后,与会议资料一并存档。

第二十八条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长在会议召开七日前通知,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

第二十九条 经董事长审阅会议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抄送全体监事,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并附全部会议资料。各董事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会议送达通知上签名。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口头或电话通知,但必须对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作出记录,存入董事会档案。

第三十条 董事会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议案应随会议通知同时送达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足够的会议资料,包括会议议题和相关背景材料及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

第三十二条 董事认为应当提出新提案的,应当在在收到会议通知以后两日内将新提案书面送达董事长。

第三十三条 董事长收到新提案以后认为必要,应当将新提案列入会议议程,并在会议举行前三日,将新提案及相应修改后的会议新议程发送全体董事,抄送全体监事。如果董事长决定不将新提案列入会议议程,则应当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说明。

第三十四条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总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应向董事长提出书面要求,董事长应在接到书面要求后十日内决定并书面通知是否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 如董事长决定不召集董事会会议且未附理由的,提议者可通过半数以上董事召集特别董事会会议,其召集程序和通知方式与董事长召集会议的程序和方式相同,否则不应当举行该特别会议。

第三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参加,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代行职权。出席会议的每位董事只能接受一位董事的委托。董事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载明会议时间、会次和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发表意见和表决),并由双方签名,在会议上宣读后,与会议资料一并存档。

第三十七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董事会有权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三十八条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可以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可以邀请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所议议案相关的工作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议人员有权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没有投票表决权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议案应由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第四十一条 各项议案要求简明、真实、结论明确,投资等议案要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按会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第四十三条 会议主持人可以决定按议程逐项报告并审议,或在全部报告完毕以后再逐项审议。对报告的疑问和质询在该项报告完毕以后提出,报告人应当予以回答或说明。

第四十四条 如果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要求,所审议事项应当取得中介机构或有关部门论证报告,或实际已经聘请了中介机构或有关部门作出论证报告的,该等论证报告应当向会议全文或择要宣读。如果主持人认为必要,可以邀请论证报告的制作人到会说明并接受询问。

第四十五条 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审议讨论以后,与会董事开始审议。审议发言应当围绕议案的合法性、可行性、完整性、准确性、风险和防范措施进行,对于不相关或时间明显过长的发言,主持人可以制止。

第四十六条 主持人应当安排适当的时间听取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向会议通报监事会决议的结果和说明,以及监事对董事会审议议题、议案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七条 会议原则上应当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议程的审议,如果主持人认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认为必要,会议可以延长审议时间。

第四十八条 会议表决应当逐项进行,凡可能出现区别意见的事项都应各自单独交付表决。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表决时,主持人应当向与会董事发放表决表,载明董事会会议会次、表决人、表决事项,表决意见、表决时间并由表决人本人签字。代理人代为表决的应当予以注明。

第五十条 表决完成后,主持人应当宣布表决结果。对表决结果如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与会人员确认无误后,主持人宣布闭会,并通知与会董事在指定时间内审阅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并在所需文件上按所需份数签字。

第五十一条 如果出现紧急情况,董事长可以决定通过通讯方式举行董事会会议。以通讯当时举行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可以执行本章的规定,也可以按照董事长认为必要且适当、便捷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但董事长最迟应当在实时通讯会议上和通讯文件上说明紧急情况的情形、需审议事项和需作出的决议。

第五十二条 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出现对等票数时,董事长作出通过、否决、修改后通过或提交下次会议再行审议和表决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获得《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或本规则规定的同意票数以后方可通过。

第五十四条 与会董事对任何一项表决事项均可投同意、不同意或弃权票,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结果投票。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对表决事项只能作出通过、否决、修改后通过或提交下次会议审议并表决的决议。

第五十六条 董事应对其参与表决的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表决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会议记录和决议证明其发表并投票与决议相反或弃权的董事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 董事接到会议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既不参加会议,又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应对董事会会议决议负连带责任。

第五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对会议非法定公开披露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五十九条 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不参与表决。关联董事为:_______________

一、董事个人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

二、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拥有关联企业的控股权的;

三、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应当回避的

第八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

第六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指定专人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将其在会议上的发言记载于会议记录。

第六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每一审议事项的审议过程和每位董事的发言,以及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情况。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后,作为董事会档案保存。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还应载明列席会议的监事及其发表的意见,并经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第六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将根据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不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董事会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六十六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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