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判决生效后撤销执行申请书 撤销执行裁定申请书(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5:54:00 页码:12
判决生效后撤销执行申请书 撤销执行裁定申请书(三篇)
2023-01-10 15:54:0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判决生效后撤销执行申请书(精)一

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闵民二初字第305号原告__公司,住所地____市工业区路号。法定代表人唐_,董事长。

托代理人_,上海__律师。被告__厂,住所地省市路号。被告__厂未作答辩,亦未提供证据。经对原告__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确认原告__公司诉称事实属实。

本院另查明,原告__公司出具的四份增值税发票,被告__厂已在相关部门作了认证、抵扣。

本院认为,原告__公司与被告__厂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其他要件,该合同当属有效,合同的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拘束力。被告__厂经本院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放弃自己的抗辩等其他诉讼权利,对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其承担。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九十五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六百二十六条、第六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__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原告__公司货款余额___________;

二、被告__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偿付原告__公司以货款_________元为本金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__________元,由被告__厂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杨____月____日书记员__

最新判决生效后撤销执行申请书(精)二

申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请求贵法院判决撤销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申诉人的决定,以支持申诉人的一审行政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没有证据证明________________

二、本案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超越职权

三、被申诉人提交的诉讼证据已经被篡改或添加

四、被申诉人提交的证据中有多份不具有合法性

五、被申诉人作出本案行政处罚时违反法定程序

六、一审对案件定性、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均错误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判决生效后撤销执行申请书(精)三

上诉人 县 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 县 乡 村。

法定代表人 ,主任。

被上诉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县 乡 村。

被上诉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县 乡 村。

被上诉人 县 乡 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路 ,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 ) 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或者发回 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不服 县人民法院( ) 民初字第165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具体上诉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该案审理中,二被上诉人薛 和薛 y辩称所诉贷款属实,但款项用于被上诉人 村委会,一审法院遂追加村委会为被告参加诉讼。村委会提供的证据系单独的一页帐页复印件,该复印件不符合证据规则关于提供原件的要求,且一页单独帐页而不是整个帐本非常容易伪造。此外,该帐页仅能够证明村委会为被上诉人偿还了部分利息,并不能证明被上诉人辩称的事实。众所周知,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委会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三被上诉人之间明显属于互相串通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金融债务。

二、一审法院判决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理论和逻辑推理

本案中,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的是二薛,而非村委会,根据民法典理论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与信用社存在法律关系的也只能是借款人,而非借款合同当事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二薛款项借出后真的用于村委会,也与上诉人无关,这只能证实二薛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应当按挤占挪用利率承担违约责任。信用社作为善意的合同当事人,对借款人款项借出后的去向没有审查负责的权利,也无此义务,更不应当对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二薛的这一行为,在其与村委会之间形成了借款关系,在这一借款关系中,上诉人不是当事人,不享有权利也不应承担义务!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假如某借款人在款项借出后用于嫖娼,那么按照一审法院主审法官的判决逻辑,信用社是不是要向被上诉人去追要款项?向上诉人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只能是二薛,而不可能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村民委会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系公法规定的村民自治性组织,并非作为私法的民法中规定的企业法人。民法典43条针对的是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在本案中并无适用之余地!根据法律适用规则,在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必须适用该规定,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只有在无具体和明确法律规定情况下始有适用之余地,本案中两次引用(即民法典第6条和第60条)诚实信用原则实属不当!民法典对借款合同设有专章进行规定,法院审理借款合同案件,应当按照民法典的具体规定进行判决,引用民法典第84条关于债的定义的原则性规定,也属法律适用不当!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判决理由违反法律规定、民法典理论和逻辑推理、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县 农村信用合作社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