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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文化活动器材申请书简短 村文化活动中心申请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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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文化活动器材申请书简短 村文化活动中心申请书(四篇)
2023-01-10 15:55:2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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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村级文化活动器材申请书简短一

(一)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以六大强农行动为抓手,在稳定发展粮食、生猪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着力发展蔬菜、水果、油料、茶叶、水产、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形成“一县一特”“一特一片”布局。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形成传统产业与新产业、新业态互促格局,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1、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全面启动环洞庭湖、娄邵盆地、衡郴永盆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360万亩。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油菜籽和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在重点县和贫困地区新建改造一批灌溉水源工程和渠道工程。

2、持续打造知名品牌。突出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巩固安化黑茶、xx红茶、xx茶油三大公用品牌创建成果,重点培育洞庭湖小龙虾、湘南蔬菜、湘西猕猴桃等三大公用品牌,2020年重点培育湘南脐橙、湘九味道地药材、xx黄桃等三大公用品牌。着力打造地方农业名片,2020年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或跨县市区联合打造1个知名特色农产品品牌。

3、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按照全省特色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在每个重点特色产业基地县每年扶持建设1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到2020年,在每个重点特色产业基地县扶持创建1个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省级示范片,每个重点特色产业创建2-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4、夯实质量强农基础。到2020年实现长株潭严格管控区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全覆盖。在重点特色产业基地县优先建立品牌农产品“身份证”管理体系,到2020年,实现所有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和“三品一标”产品,以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产品“身份证”管理,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提高融合发展水平。继续实施农业“百企”培育工程,对产值增长快、税收贡献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推进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品种和范围,每年扶持建设50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每年创建50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园)、打造5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镇,推介一批创新创意产品。搭建融合发展新载体,每年创建10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30个农业强镇、10个农村电商示范县和100个农村电商示范村。

6、强化科技支撑能力。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扶持建设10家智慧农业示范企业(园区)、创建1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县,2020年实现“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行政村全覆盖。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建好水稻分子育种平台、木本油料创新平台、南繁科研育种园区,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研发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农机农艺轻简化栽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精深加工与副产品综合利用等高效生产生态技术。

7、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创汇农业,推进10个食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培育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大力推进“湘品出湘”,进一步扩大“北上广”xx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中心辐射范围,实施湘南地区供粤港澳蔬菜、生猪重点县建设工程。办好中国中部(xx)农业博览会等展会活动,持续开展xx省特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8、扎实开展产业扶贫。落实《xx省农业委员会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18]132号),指导贫困地区选准扶贫产业、创新帮扶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形成“一村一品一社一企”产业扶贫格局。

(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落实即将出台的《xx省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育、优秀农民境外培训(重点到日本韩国培训)计划,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以上、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以上。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研究出台农村工匠(土专家)认定办法。

2、支持科技人才下乡。实施农村科研人员培育工程和农技推广骨干培养计划,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技农机推广网络体系,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农机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完善科技团队服务机制,带动1万名科技人员服务农业农村,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三农”科技专家服务团队。

3、吸引专业人才支乡。继续实施扎根基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计划、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卓越农业人才教育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各级农业类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逐步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和文化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4、鼓励社会人才回乡。支持退伍军人、大学生、城镇居民等人员以“三区三园”为平台下乡创业创新,每年吸引创业创新人员3万人以上。以乡情乡愁为纽带,鼓励“新乡贤”回乡,引导企业家、专家学者、专业人才、退休党政干部职工等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创新创业。依托“新乡贤”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和顾问制度。

(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落实《xx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突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彰显乡村生态优势,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编制出台农村“厕所革命”专项方案或规划,召开全省农村改厕工作推进会,主推水冲式三格(四格)化粪池无害化卫生厕所,,2020年确保85%的农户用上卫生厕所。结合乡村旅游和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明后两年每年新建5000个农村公共卫生厕所,每个省级财政补助2万元。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全面推进、扩面提质”的思路,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体系,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并基本建立日常保洁机制。完成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垃圾围坝整治和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的整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在每个市州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试点。建设200个乡村垃圾发电站,每个省级财政补助150万元。规范推行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当付费的村庄保洁费用合理分担机制,形成自我运转、可持续运行的局面。

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研发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工艺,全面完成全省170个重点镇污水处理体系建设,建设300个污水处理示范村,每个省级财政补助100万元,到2020年全省50%左右的行政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完成“一湖四水”干支流沿岸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4、整治提升村容村貌。结合第三次土地调查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集中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落实“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政策。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实施农村绿化工程,引导各地在庭院旁、村内道路沟渠两侧栽植树木,2020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70%以上村庄达到绿色村庄标准。

5、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强种养业投入品管控,减少农业投入品对生态环境的源头影响,其中农药和化肥使用实现零增长。全力打好畜禽禁养区退养收官战,巩固洞庭湖等水产养殖矮网围拆除成果。到2020年,力争55个生猪调出大县全部整县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扩大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和乡镇秸秆收储运站试点范围,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县域典型模式,力争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制定地膜污染防治办法,鼓励各地探索标准地膜推广应用与回收补贴挂钩机制,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办好重点民生实事,不断提高农村水、电、路、气、讯等服务保障能力。

1、推进农村畅通工程。加快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全面完成3.3万个25户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组)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支持村村互联互通,对距离较近的相邻村,相互联通断头路,接通“最后一公里”。支持入户道路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入户道路路面材料,逐步解决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2、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力争到2020年全省100%的乡镇、85%的行政村通自来水,全面解决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2020年达到78%,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人口300万人以上。

3、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按照全省《“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改造标准,加快改造和完善行政村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着力解决贫困乡村电力设施老化落后、用电高峰期农村用电“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

4、推进“气化xx”和“数字xx”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成全部约3400公里的省级天然气支(干)线建设,实现 “县县通、全覆盖”目标,加快农村燃气管线建设,实现农村能源革命新突破。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4g网络建设,推进光纤网络向自然村组延伸,落实资费优惠政策,让更多老百姓受益。

(五)推进农村改革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激活主体、要素和市场。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加快确权登记数据成果综合应用,将土地确权登记成果与土地流转、产权制度改革、美丽乡村建设、耕地轮作休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等工作衔接配套。总结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扩大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开展林地股份农民合作社试点。

2、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积极对接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认真总结浏阳市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经验,扩大农宅合作社试点、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激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价值。

3、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县成功经验,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管理和成员身份确认等工作,2020年全面建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应运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扩大财政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股份量化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到2020年消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明确的五级书记抓乡村的要求,比照多数省的做法,我们提出了成立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建议,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第一组长,省委副书记任组长;根据推动“五大振兴”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明确牵头领导和部门。结合机构调整,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责职能,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

(二)开展办点示范。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统筹开展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点示范,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洁”示范创建工程。具体操作是:(1)xx市整市推进(只含长望浏宁4 个县市区),其他市州各选一个县共17个县作整县推进,对于创建达标的县市区每个奖励2000万元。(2)在其余县选100个乡镇作整乡推进,对于创建达标的乡镇每个奖励500万元。(3)全省2022年前创建3000个美丽乡村,明年开始每年新创建300个左右美丽乡村,其中评选10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每村奖励100万元。(4)在全省2.4万个建制村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动员社会帮村。实施“百家联百村、千企兴千村、万贤驻万村”行动,即副厅以上的100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每个单位联点振兴一个村;中央驻湘企业、省直国有企业、市属国有企业的1000个企业,每个振兴一个村;发动1万名社会知名人士、老教师、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社会乡贤回乡驻村,帮助振兴家乡。

(四)强化考核评估。参照《xx省市州重点工作绩效评估改革方案》,按经济发展水平将14个市州分为两类,制订《xx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每年年初下发考核指标体系(任务),第二年年初组织考评,评出4个先进市(州)、20个先进县市区(由市州推荐),在每年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考评排名靠后的市州,视情约谈或调整相关党政负责人。

(五)加大投入力度。财政投入方面,按照“整合存量、适当增量”的思路,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省农村农业厅等部门,研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投入总盘子,纳入明年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方面。研究出台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专门政策。加强农村信用生态环境创建和整治,建立政府增信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信贷环境,争取金融的更大支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沟通,争取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建设一批重点项目。

有关村级文化活动器材申请书简短二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村级财务“村帐镇代管”制度,使我镇村级财务管理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本着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规范资金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会计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和《xx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规定

(一)各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荒”拍卖、承包或转让费、争取的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扶贫救灾款、接受捐赠、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接受捐赠财产物资的变现收入、村集体财产变卖收入、各种暂收、借贷款项、上级部门拨款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为收入进行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管理。

(二)属于镇财政、镇财务室下拨款项,由财政所、财务室直接划拨到经管站的“村集体资金专户”;各中心(站所)拨付给村(居)委会的一切费用,必须纳入“村集体资金专户”,不得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它直接以现金结算付款的,村级报帐员必须在取得款项后三天之内将现金缴到镇经管站银行帐户上,严禁坐收坐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费用管理规定

(一)村级费用支出必须本着“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村级支出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经营支出、生产性支出、建设性支出、公益事业建设性支出、专款专项支出等,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

(二)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对于日常开支无法取得票据的,统一使用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制定的《会泽县村级会议(接待)费用报销单》,并按审批权限经相关人员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三、村级财务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转帐到村集体资金(经管站)帐户上。

2.以现金形式收到各种款项,经办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村集体资金专户。

(二)支出

村级支出实行先借后报销制,即各村报帐员根据工作需要,先到经管站借款后报销(借条须经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在90日内用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报销,否则视为挪用)。

(三)审批

1.村级自有经费: 500元以下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纪检小组审核同意→总支书记审批→交镇经管站审核→出纳付款→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有关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额支出(20xx元以上),报帐员填写借款凭证→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出纳支付暂借款→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村班子及纪检小组讨论同意→总支书记审核→经管站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交出纳报帐→交会计入帐→会计报表→返回各村报帐员→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专项经费:无论金额多少,须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单据并签字,召开理财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总支书记审核,报镇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方可入帐。

四、报帐时限

村级财务报帐实行限时制,即各村(居)委会收支单据必须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全镇各村(居)委会的财务审核结帐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会报帐员必须把本季度经审核审批的收支单据按时报经管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入帐。每季度入帐后,各村(居)委会必须对本季度的财务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处罚规定

镇纪委和经管站将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一)不按时报帐、对帐,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不如实提供涉及审计事项的资料证据的,阻挠镇经管站依法对其进行财务审计监督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发现有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现金的,隐瞒集体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时上交经管站,或私设会计帐簿(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使用存折开户的,造成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和浪费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项,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由相关部门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白条顶库或乱开票据套取现金的,专款不专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的,镇经管站应立及停止用款,并通报批评,追回款项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公开的,由经管站监督进行公开。

有关村级文化活动器材申请书简短三

1、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3、村内各项收支一定要参照《年初财政收支预算方案》执行,做到先算后用,压缩开支,年终结算时不得超预算开支,减少年内负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4、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0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资经村两集体评议,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党、政府审批才能发放。但原则上村干部工资不得超过乡财政拨发年度的转移支付。但村内资金来源较好,年终收益分配有节余时,可以适当增加。但增加原则是:村干部年度工资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确保转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为60元/月。村副级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

(2)出市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到市、区、乡开会办事车费按规定报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800元/年,村两副职干部600元/年。

(4)村级年度目标管理奖: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务而定,人平不得超过1000元/年,不得按职别分摊。

(5)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按村干部平时协调误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时,取得加班费和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蹲点领导批准才能发放。

(6)以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8、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摸底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9、凡是上级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10、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11、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1、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村内各项财务开支发票通过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后,再由村主任审批报销。

2、审批权限:

(1)500元内(含500元)由村主任审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书记会签;

(3)20xx元以上由村两集体研究讨论审批;

(4)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开支应由村民代表会或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申报,蹲点领导审核,递交乡党、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村内支部书记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职务的村,本人经手的各项开支发票应由村两集体审核签名才能报销。

4、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村主任应拒绝审批报销。

1、“村账乡代管”由乡经营管理站为主体,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搞好村级年终收益结算及报表工作。

2、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实行“三权”不变的原则,确保集体资产不平调、不挪用、不侵占。

3、村级各项收入、支出凭据要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续齐全,先由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再由村主任审批签字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由村报账员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有关手续。

4、村级报账员应每一季度与主管部门人员核对各科目账户余额,如有发生错误,并及时核查纠正。

5、在村账乡代管的同时,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将村内的全部收入纳入村账乡代管核算范围,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及时足额存入村账乡代管银行账户,强化管理,进行资金拨付制正常运转。

1、村级报账员兼任出纳工作,但有的村报账员和出纳进行分设,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纳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按章办事。

2、村级报账员负责村内财务收支、往来结算、各项统计报表、记好村内现金日记账,将村内各项收入、支出汇总,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门交账,办理交账手续,核对账户余额。

3、村级报账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

4、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5、村级报账员严格执行核算、监督的职能,写好年度核算分析,参与拟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监督财政计划执行情况。

6、财务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和故意毁灭会计原始凭据及有关财务资料,不得设立账外账,违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2、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3、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5、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1、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理财的原则,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3、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会公布。

4、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村级财务公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提供财务公开资料,每年度进行两次财务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

2、公开的方式以公开栏为主,公开栏设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阅览的地方。

3、对群众所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向群众解释和纠正。

1、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应严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现金,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村内资金正常运转。

2、编制收支预算计划,经村两研究决定,通过村民代表会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3、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量财而出,合理使用资金,做到增收节支,不得超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和增加村内债负。

4、集体兴办公益事业,年度预算筹资筹劳和募捐款要通过村民代表会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审核,递交乡党、政府批准后才能预算。必须专款专用,乡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5、对其他往来应收款预算收回计划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预算偿还债务。村干部工资及补助按照本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进行预算。

6、村内预算争取资金的应酬费不得超过争取资金总额的30%,会议费开支预算不得超过村内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合的25%,应逐年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讲究经济实效。

1、村内收款收据一律由经营管理站统一管理,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2、购买物资要开具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发票经审批签字才能报销。

3、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的收据,否则拒付。

4、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主任两人印章及村会公章,到乡经管站开具收款收据。

5、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经营管理站记账服务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1、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单位都必须接受乡经营管理站财务监督管理,并按审计有关程序定期审计或不定期审计,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

2、在审计过程中,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隐瞒,除处以罚款外,并追究责任。

3、经营管理站审计事务所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收费单位审计后,审计事务所负责作出审计结论,被审单位在接到审计结论后,如有异议,在15天内向主审单位提出复议。否则,按审计结论执行。

4、在审计当中发现有关经济问题要及时处理整改,对较重的经济问题要移交乡党、政府及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最新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有关村级文化活动器材申请书简短四

乡村振兴战略在价值、制度及组织三个维度上的创新是新时代的产物。价值维度上的创新是根本方向,制度维度上的创新是重要保证,组织维度上的创新是强劲支撑。这些创新耦合形成乡村振兴发展的不竭动力,将日益推动乡村振兴由蓝图走向现实。

继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对多年“三农”工作的继承与创新,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正在形成。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之处可以从价值、制度、组织三个维度来认识,意义重大。

明确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文件指出,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明确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明确乡村振兴的长远目标。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文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作了部署。分别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高起点。与新农村建设不同,乡村振兴战略首先从国家层面制定战略规划。《规划》通过与文件对表对标,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包括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等,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高标准。乡村振兴,法制法规先行。一方面,文件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把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多年来,特别是2005年新农村建设以来,中国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治措施,需要制度化、法制化,同时各地方可以从本地乡村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文件提出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这意味党对“三农”的领导法制化了、制度化了。

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制度性供给,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旨在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全方位高质量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其中,若干制度创新值得关注:如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上述举措旨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创新性政策举措改变了以往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均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的做法,通过跨省域调节,可以大大提高节余指标的含金量并用以反哺农村。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这些制度创新有助于构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

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新时代“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实施乡村振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为此,文件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打造新时代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

惩治“微腐败”,打造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从基层党组织抓起。文件提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文件首提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上述经营主体及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的骨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须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文件指出,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积极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国现有两亿多小规模兼业农户,多数年龄偏大,有的是老人和妇女。现阶段的迫切之举,是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使之分享到现代农业发展红利。

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带领中国农业“走出去”。文件提出,积极支持农业走出去,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能够引导小农户参与系统内的分工协作,使农民由传统的农业生产者向具有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投资意识、风险意识的现代产业工人或农业企业家转变,从而解决土地配置细碎化、生产经营分散化问题,整体提升农业的产业层级和质量效益。农产品行业协会是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相关科研、教学和其他组织、个人参加,为维护和增进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在自愿互利基础上依法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可以跨地域、跨组织发展,能够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提高农民和农业经营者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小农户和农业经营与国内外市场对接,降低市场风险和交易成本,有助于带领中国农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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