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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 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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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 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模板(七篇)
2023-01-10 16:54:0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一

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全局高度,全面擘画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省委高度重视我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会、省深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监督指导,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给予大力关心支持。省委政法委及省司法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9月25日省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工作小组对省法院开展改革督察。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大力支持配合,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环境,凝聚改革创新的强大合力。

我省法院于2015年9月在福州、厦门、南平三地9个法院启动改革试点,2016年8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省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坚定改革定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新需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始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依法有据遵循规律与体现福建实际相契合,保持速度、对标高度、健全制度,锲而不舍、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省法院先后召开92次党组会和司改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220余份,开展4轮专项督察。今年以来,着眼于“巩固、深化、拓展、提升”,部署推进10个党组重大调研课题和53项改革重要举措,坚持“完善提升一批、复制推广一批、创新推进一批”,推动改革持续深入发展。全省法院多项改革创新成果入选全国法院改革典型案例或在全国复制推广。

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全省法院各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符合审判特点和司法规律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稳步实施,司法效能和审判质效不断提升。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审执各类案件50.88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32%,一、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91%。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一步提升。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省现有员额法官3976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7.62%;人员分类管理逐步深化,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一线办案人员较改革前增长13.98%;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员额法官平均年龄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8.14%,具有10年以上办案经验的达76.50%。今年1至8月,全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20.4件,同比上升57.39%。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跨域立案全省推行,让“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出声威,成效显著;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民主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省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兼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福建法院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31份指导性文件,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着力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取消层层请示、逐级审批案件的传统做法,除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签署签发的案件裁判文书达99%以上;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审判指导和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着力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制定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一规定”“两清单”“三指引”,厘清职责权限。坚持“入额必办案”,建立院庭长办案刚性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2017年1月以来,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审结案件637041件,占结案总数的45.97%。全面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类案指引与质量评查,严把二审、再审关,统一司法尺度,确保裁判质量。推进业绩考评制度改革,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明确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把该严的监管严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贯穿改革全过程,推动审判执行与队伍建设、廉政监督与执法办案、作风建设与法院管理有机融合,审判监督与纪律监督、“数据铁笼”与“制度铁笼”有机结合,构建以院党组统一领导、审判委员会统筹管理为统领的“六位一体”新型审判管理格局,完善以作风建设、效能检查、纪律监督为主体的“大督察”工作新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深入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员额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为重心,将司法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并注重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全省法院共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1648个。坚持以案定额。把员额向基层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倾斜,不搞“平均分配”。基层法院、中院和省法院法官员额比例向上逐级递减,思明、晋江等6个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法院法官员额比例最高核定为42%,较好体现了三级法院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坚持好中选优。经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先后三批择优遴选4205名员额法官,既保证高素质优秀法官进入员额,又注意保护各年龄段和各层级人员的积极性。坚持有进有出。出台员额退出管理办法,有229人因转岗、辞职、退休等原因退出员额。特别是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法惩戒问责的法官,坚决退出员额。坚持分类定责。出台人员分类定岗实施办法,让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首批招录1920名聘用制书记员,探索引入在校大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实习书记员,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同步,着眼优化协同高效,2016年9月起在9个基层法院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先行启动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优化审判职能,简化管理层级,强化司法效能。

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全面完成员额法官等级确定和按期晋升工作,逐步落实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全省法院按期晋升法官等级1694人次,择优选升高级法官398名。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一线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行动和“四个人才工程”建设,加快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和司法人才库建设,规范法官职业操守和司法行为。加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全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制度。

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如期实现省以下法院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管理。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机构编制上收省级统管,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全部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以下法院(不含厦门,下同)全部作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纳入省级财政保障。今年省以下法院财政年初预算24.8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77%。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省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7个规范性文件,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确保司法公正。

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出台28个常见疑难罪名类案证据册和《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试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案件597件,排除非法证据64件,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率达77.90%。在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福州中院和鼓楼、福清法院开展“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认真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福州、厦门18个基层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宽严得当。2016年9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18个试点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2004件13557人,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44.27%,其中判处缓刑的占43.89%。

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宣告94名被告人无罪。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和司法统一。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推进司法审判与监察程序有机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出台《福建省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做好法法衔接。

改革和信息化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省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强化信息化支撑,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释放司法生产力,增强队伍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着力完善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健全案件审判和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府院联席互动新模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纠纷预警和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执转破”等机制;聚焦精准脱贫,加大司法精准帮扶力度;聚焦污染防治,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创新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福建样本”。

着力完善涉台、涉自贸区和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审判机制。创新推进涉台司法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和台胞陪审员制度,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连续成功举办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设立自贸区法庭和审判庭,完善涉外、涉港澳、涉侨等审判机制,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平潭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被国务院列入第四批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改革试验成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设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构建现代海事审判体系,完善涉外海事诉讼与仲裁良性互动机制,首次发布双语《海事审判白皮书》。

着力完善行政案件跨域管辖和民生权益保障机制。2015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对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入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员等制度,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创新。联合省14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37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机构。深化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

着力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创新跨域立案和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全国7家高院和14个中院推行。出台《关于深入开展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全面推进全省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诉讼服务大厅、itc自助服务终端、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掌上诉讼服务帮手、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型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简案快审、普案标审、难案精审。全省法院设立速裁团队612个,今年1至8月,通过“分调裁”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53.56%。贯彻执行《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省法院与27家部门行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894个特邀调解组织、3689名特邀调解员进驻各级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116845件。推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完善金融等纠纷案件在线化解平台,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着力完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健全选任、参审和履职保障机制,龙岩中院等5个全国试点法院探索推进实质陪审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67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2722件。构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监督管理“五大公开平台”,做到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省法院全部开通互联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形成自媒体阵地集群效应。优化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手机应用系统,运用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微博发布厅、视频演播室,打造“阳光司法”。截至今年8月,全省法院累计公开裁判文书189余万份,庭审直播4.5万场。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审公开情况第三方评估中,省法院位列全国高院第7位。

着力完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管理体制和指挥系统。各地成立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赴一线指挥督战258人248次。去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听取审议执行工作专项报告,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行联动专项检查。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2017年7月率先在全国建成全省失信联合惩戒平台,截至今年9月1日,省级100家单位全面对接,联合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5.05万多次,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10多万被执行人慑于压力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从今年7月起开展“亮剑八闽、百日决胜”统一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税务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与保险公司建成“法院保险”合作平台,与新闻宣传部门、文明办合力推进执行攻坚宣传和文明创建,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至8月,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6.14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01.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22%和131.77%。

着力完善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体系。坚持“互联网”“标准化”“数字化”,制定福建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司法权运行现代化新模式,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科技支撑和强劲动能。建成福建智慧法院管理中心,汇集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信息2.45亿余条,加强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实现从“司法数据”到“数据司法”的模式转换。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构建“智审”业务平台,实现案件“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法院建成标准型科技法庭808个。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在今年4月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我省法院执行信息化等“四个展位”亮相,受到好评。

对标对表改革任务,对照人民群众需求期待,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存在差距短板,面临一些问题困难。

一是司法改革推进不平衡,力度还需加大。有的法院对改革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改革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够;有的法院改革思路不够开阔,司法理念、运行机制、办案方式等还跟不上、有差距;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之间在推进深度、落实力度、见效程度上不够平衡。

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亟需根本性解决。全省法院新收案件数连续13年呈现正增长态势,年均增幅近10%,人案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法院特别是有的沿海法院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量高达300件以上,法官办案强度和工作压力持续加大,法院干警长期超负荷加班成为常态。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做深做细做实。新型办案机制加快推进,但有的法官还不能完全适应,“受权不敢用”;有的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放权与监督的关系还需理顺;适应改革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需要完善,司法不严格、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审判辅助人员缺口较大,新型办案团队高效顺畅运行受到影响;新型审判运行模式与智能化办案处在接驳换档期,增益效果有待提升。

四是综合配套改革有待大力协同推进。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尚未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涉及干部管理、经费保障、“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法官职业待遇保障等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落实。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总体战略,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加快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提升改革站位,增强新时代深化改革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新思想引领司法改革新使命新征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狠下气力推进有利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改革、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二要狠抓改革深化,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体系。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健全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立体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司法机构职能体系。

三要强化改革督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务实戒虚,着力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和全省法院一盘棋。加强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拉链式检查,严抓实推,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以督促改,以察问效。

四要发挥改革效应,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福建发展大局和特色优势,加强司法保障机制和服务举措的改革创新,及时把创新实践和改革成果转化为公正为民司法的制度规范,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经验、福建样本、福建品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以改革精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改、马上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致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专项报告,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全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二

20xx年,市政府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务实前行,奋力开拓,积极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强化政府法制监督,是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年度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开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是《纲要》提出的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6月印发了《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20xx年10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等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市政府法制办坚持以往好的做法,继续组织深入开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今年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由市政府领导,市政府法制办牵头,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派员参加,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同参与。结合新的要求,调整和完善了考评的指标体系,加大社会民主测评权重,其内容涵盖了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作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举措。同时,科学运用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将其纳入到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从已经顺利结束的考评效果来看,自1998年市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以来,全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体系更加健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日益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行政许可法》、《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法制办在进一步清理、精简、合并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加大检查、督办的力度,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联合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审批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督查指导,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有力促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

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切实从源头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检查的通知》,围绕各部门制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联合市监察局、市优经办重点对《目录》的公示、学习、宣传、执行、制度完善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办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力遏制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四是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在总结去年案卷评查经验的基础上,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继续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各地各部门在广泛开展案卷评查的基础上,推荐3卷最佳行政处罚案卷送市政府法制办集中评审。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报送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比,并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逐卷进行书面意见反馈、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案卷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始终坚持“法治、民主、科学”的原则切实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办理质量,服务荆州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将符合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规范性文件优先纳入计划,经市政府审查核定,印发《20xx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调研计划目录》,对全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明确。

二是注重办理质量。为保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合法,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遵守办文程序,坚持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严格审查,对法律依据不充分、与实际工作联系不紧密、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坚决退回,不予办理。同时,注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完成了《荆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荆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荆州市干混砂浆管理规定》、《荆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等10件文件的审修,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令第75号、76号、77号、78号、79号、80号、81号、82号、83号、84号印发。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备案审查后,无一件因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被撤销和退回,为维护法制统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文件清理。今年,市政府法制办组建工作专班,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对1994年建市以来至20xx年12月31日制定发布的,包括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发部布的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政府(含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全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382件,其中清理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693件,失效、废止446件,修改48件,继续适用的199件;县市区政府(含荆州开发区管委会)清理规范性文件2248件;政府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441件,失效、废止145件,修改18件,继续适用278件。此次清理的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以荆政规1号文件发布。

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不仅保证了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而且促进了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合理地制定和实施规范性文件,对从源头上规范政府行为、保证政令畅通、确保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服务、服从于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

一是大力开展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建设活动为切入点,切实强化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选择机构人员稳定充实、案件办理质量较高的监利县政府作为开展创建工作的试点单位。

该县开展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印制了行政复议宣传资料10000份,委托《楚天都市报》发送、发放“行政复议便民服务卡”5000份,开通了“法制政府”网上宣传平台和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平台。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办结31件,其中撤销6件,维持2件,调解或达成和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审理7件,其他方式结案16件,平均结案期限为34天。基本实现了八个100%,即:行政复议救济渠道告知率、符合法定条件复议案件受理率、复议案件审理听证率、复议案件诉讼维持率、符合条件和解调解率、行政复议的纠错率、法定期限办结率、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该县创建工作的主要特色为:围绕一个宗旨,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宗旨,促进行政复议为经济发展服务;落实两个保障,即落实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创新三项机制,即创新案件审理机制、调解与和解机制、行政复议与信访和司法联系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突出四个重点,即以加大宣传为重点着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以评案析案为重点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及以纠错为重点着力强化行政复议功能发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通过精心指导和扎实工作,监利县创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顺利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的验收。12月10日,省政府法制办授予监利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单位”称号,该办成为全市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单位。

二是注重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办案实践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创新案件办理的方式方法,引入协调、建议函等机制,建立了办案人员资格制度,从而提高了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是积极畅通案件办理渠道。不断教育和引导各地各部门积极主动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1件,其中,市政府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推进,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得到有效提升,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对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法制办、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不断强化机关行政执行力建设,严格按照“规范、严谨、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工作准则,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针对自查自纠、开门征求意见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结合”的方法。

一是做好行评工作与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结合。市政府法制办以行评工作为契机,再加任务,再上措施,在做好其他法制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检查、评比、培训等活动。今年以来,通过严格审查要求,规范审查程序,采取核发经济检查通知单等措施对行政执法机关赴企业执法进行监督。同时,通过对市直621家企事业单位发放《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xx年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征求意见表》、《涉企负担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行政执法机关涉企动态,诚恳倾听企事业单位愿望与呼声,广泛征求企事业单位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强化了对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二是做好行评工作与推进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结合。为全面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针对行评自查暴露出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政府法制办以推进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推荐督促松滋市政府、市国税局以及指导作为全省系统内代表的市文化局、市统计局认真开展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参与创建工作的单位以此为突破口,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将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作为衡量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好坏的重要指标,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等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内容,认真制定创建方案,科学设定创建指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小组的肯定,上述创建单位均已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三是做好行评工作与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结合。针对行评自查暴露出行政复议渠道不够畅通、办案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和不足,市政府法制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复议程序告知、办案流程、典型案例分析、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等专栏,并及时开通了网上复议申请平台。二是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率要达到100%,及时化解处理行政争议。

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内部办案流程,改进办案薄弱环节,并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规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四是对资源权属纠纷等涉案人数多、影响重大的疑难案件改变审理方式,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多采取听证会、协调会等形式,尽可能就地调查,就地调处,确保复议案件“案结事了”。五是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统计工作。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市直部门、市县政府行政复议情况的交流,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指导。

四是做好行评工作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的结合。围绕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人员少,工作能力与工作效率还不能完全相适应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一是改进学习形式和方法,大力开展理论学习和政府法制业务学习。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研讨,每年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二十天,采用读书会、学习交流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人本意识、团结意识等“六种意识”,进一步形成勤奋敬业、比学赶超、敢打硬仗的工作氛围。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并完善《考勤请假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等多个规章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充分理解和一致好评。在20xx年度全市70余家单位参与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评议分数为97分,取得了评议排名第4名的优异成绩。

五、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舆论氛围

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以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宣传主阵地作用,不断强化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树立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认真组织指导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其中,信息工作连续3年受到国务院法制办肯定和表彰。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体机关干部任组员的市政府法制办法制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综合科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开展。各地、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都按要求确定了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和通讯员,形成了固定联系网络,及时通过网络通讯、工作简报等方式传达信息,保证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围绕国务院《纲要》和《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印发《年度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和《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目标对象、工作任务、基本途径、实施步骤和考核指标。

三是加强工作督办。根据年度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对全办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经办公会通过后实施,每月工作例会专题研究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为全年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强化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督办,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固定指标,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表彰,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保障了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

今年以来,累计上报信息428篇。上报的信息经过省政府法制办审核,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采用116篇,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采用125篇。部分内容在省级有关媒体专刊登载,其中,本市“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信息4篇、“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1篇、“省办领导调研”信息1篇陆续被省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制工作简报》采用,本办工作人员撰写的通讯文章《用青春铸就行政复议事业的辉煌》,在省政府期刊《行政法制》杂志发表。

同时,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开辟《法治荆州》栏目,定期发布政府法制动态信息,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情况,累计加载政府法制工作信息185篇,理论研讨文章34篇,行政复议案例评析23篇,产生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继续稳步推进仲裁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加强仲裁委秘书处的日常管理,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现社会文明的标志,是一项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市政府法制办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将仲裁法列入普法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仲裁的认知度。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经济主体规范合同,引导他们签订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营造有利于仲裁事业发展的良好基础。

二是积极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仲裁的权威性不仅体现在专家断案上,而且体现在仲裁的法律效力上。仲裁法律效力的实现,依赖于人民法院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坚决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仲裁裁决的效力。市政府法制办主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和联系,积极争取法院的支持,强化人民法院积极做好涉仲裁案件的财产和证据保全工作,加大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的执行力度,严格依法监督仲裁案件,寓监督于支持之中。

三是积极加强仲裁机构自身建设。积极探索仲裁服务效果,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工作方针,深入研究和探索仲裁事业的发展规律,努力提高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民商事纠纷自愿和解调解率、仲裁裁决的履行率,不断创新和探索仲裁服务工作、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实现裁决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仲裁案件的质量是仲裁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主要体现在公正和及时上,仲裁员“尊重事实,崇尚法律,反复思索,居中裁断”,通过高质量的仲裁,当事人从内心深处真正信赖荆州仲裁,愿意选择荆州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在改善荆州投资环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荆州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完成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根据市政府领导安排,认真完成了《荆州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全市联网单位互联网基础数据备案工作的通知》、《荆州市城区下肢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办法》、《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荆州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荆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35件计划外规范性文件的审修。

对《关于洈水水库国有资产划转框架协议》、《沪汉蓉高铁荆州站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市政府、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战略合作协议》、《市城投公司关于审批沙北新区土地一级开发合作协议》等22件市政府几百亿元标的的有关合同、协议进行审核;对基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相关事宜的请示》、《关于取缔荆州城区自备水源的请示》、《荆州市活力二八沙市日化有限公司要求变更“五证”的意见》、《关于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意见》、《关于明确强制拆迁执法主体的请示》等24件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协调处理市政府及各部门各类行政纠纷、行政争议40余件(次),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和措施落实不够,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缺乏有效手段,部分法制工作机构也存在对上级文件执行不力,对制度坚持不够彻底,对布置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根据《纲要》、《决定》、《意见》以及《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开展法制讲座进党校,在全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换发“两证”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审查为契机,以落实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抓手,以强化程序规范、提高卷宗质量为突破口,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政府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认真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调研计划,逐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和机制,积极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做好上级机关征求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件的审核把关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继续抓好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健全和完善仲裁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仲裁员队伍管理,不断创新和探索仲裁服务工作、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按照《纲要》、《决定》和《意见》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中心工作,巩固政风行风评议成果,切实加强全市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使各级各部门的法制机构设置、工作人员、办案条件、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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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三

11月29日的中国国家博物馆,“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的“历史巨变”展区一角,几位头发花白、老干部模样的老人,在一组展品前驻足良久。与一些年轻观众相比,显然他们对这组展品所承载的历史印记触动更深。

那是两份上世纪80年代中央纪委发出的含有监督检查内容的文件的复制件,展出的均只是其中一页。

左边的红头文件,是1981年8月14日中央纪委下发给各级纪委的《关于检查“关系户”不正之风的通知》。

什么是“关系户”不正之风?

“在经济交往、工作来往中,办事人员无原则地给有关单位或个人一些资金、物资(小则烟酒、短缺器材,大至机器设备),或者答应给以某种利益,没有这些‘拉关系’的手段,就会遇到对方刁难,结果理应办成的事情也办不成。”在这份通知下发前20多天,中央纪委发出的《关于“严肃党纪杜绝‘关系户’不正之风”的通告》中,指出了当时普遍存在的“关系户”现象的一些表现形式。

通告直斥这种为了私利相互“拉关系”、建立“关系户”的歪风邪气,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行贿与受贿行为,并指出这种歪风对我们党组织、国家机关和整个社会造成极大危害,要求各级纪委严格执行纪律,坚决向这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展出的这份通知的主要内容,正是要求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坚决刹住这种不正之风。

“请你们根据‘通告’精神,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对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这类不正之风,进行认真地检查和处理。并选择一些严重而又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分别在不同范围公布。为了使这一工作深入地开展,请各省、市、自治区选择一两件到四、五件重大案件,报告中央纪委。”通知还强调,纠正“关系户”这股歪风,首先应从领导部门和重要单位做起。

“当时广大党员、群众对‘关系户’问题反映特别强烈。整治‘关系户’,正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改革开放提供强有力纪律保证的表现之一。”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北京市平谷区纪委监委的张玉腾没有经历过当时的工作,但她听老一辈们讲过当年的情形。逐字逐句研读过通知内容后,她对记者说,“无论何时,我们党的性质都与歪风邪气不相容。”

执政党的党风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

恢复重建伊始,中央纪委就把抓党风作为首要工作。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整顿和端正党风,维护党的纪律,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展柜中右边的文件,是十二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工作报告——《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1984年10月25日至29日,十二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北京举行。此前,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十二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的主要议题就是学习中央决定精神,讨论纪律检查工作如何保证中央决定的贯彻执行。

改革开放初期,全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调整国民经济,社会主义建设开始走上正确轨道。

“但是,在改革中,当时有些地方和部门错误理解规章制度要改革、权力要下放的精神,出现了‘经济要搞活,纪律得松绑’等错误思想。”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教研部副研究员王希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针对这些错误思想,中央纪委及时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1984年10月,陈云同志指出,“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

“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必须有好的党风。”十二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报告强调,“在改革的新形势下,更加需要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只有好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才能保证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

报告同时指出,“纪律检查机关既要搞好自身改革,又要积极支持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并专题阐述了要“集中纠正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根据报告精神,纪检机关破除阻力、严肃纪律,为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40年风雨兼程,40年光辉岁月。

从改革开放初期到新时代,整个展览中,反映历史巨变的展品随处可见。辉煌成就的背后,离不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端正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而付出的努力。

“陈云同志曾说,‘党的各级纪检工作部门不仅要对妨碍、破坏改革的人和事坚决反对和纠正,而且更要使纪检工作成为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40年来,纪律检查机关始终是改革开放的坚定拥护者和捍卫者,保证了改革大船破浪前行。”王希鹏对记者说,“纪律检查工作40年来的光辉成就,对我们纪检干部是教育,是激励,更是鞭策。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更是激励我们要牢记使命、担当尽职,继续做好改革开放的坚定拥护者和捍卫者。”

“从文件中触摸这段历史,深感自己作为纪检干部,肩上责任重大。”张玉腾郑重地说,“40年过去,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依然不能‘松绑’。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啃的都是‘硬骨头’,要涉的都是险滩。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护航改革开放,需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持续发力,需要我们每一名纪检干部继续努力。

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四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领导高校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这一领导体制丰富内涵的认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这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和基础。

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和有针对性的领导。首先,党委是一个集体,实行集体决策而非个人领导。学校党委即学校党的委员会(全委会和常委会)是一个集体,在这个集体中,不存在任何个人特权,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影响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任何个人都必须服从集体的意志,防止个人专断。而且,党委的决策形式是民主集中制,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历经“民主—集中—民主”三个阶段,即决策前首先要充分发扬民主,在更大范围、以更多形式走民主程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各方利益诉求、汇聚群众智慧,通过集中来形成统一的集体意志,最后再用民主的方式进行决策。之所以必须重视这个决策程序,就是要防止缺乏前期基础、片面强调会议决策的“集体专断”,保证决策的科学性。第二,党委是一个领导集体,核心职责是领导而非管理。高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主要通过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从组织功能上讲,党委是一个领导集体而不是管理团队,核心职责是领导而非管理。领导和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要求也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领导偏重方向、偏重目标、偏重战略,而管理偏重方法、偏重效率、偏重战术;领导重在出主意、做决策,要求正向(即方向不能错)、正义(即不能干邪恶之事)、正确(即不能做错事),而管理重在管人、管财、管物、管事,要求做到人尽其能、财尽其值、物尽其用、事尽其善。因此,党委领导学校绝非党委管理学校。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职权,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第三,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但领导方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因组织性质的不同而不同。虽然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统一领导学校党建、行政、学术、民主党派、群团等各方面工作,但针对不同性质的组织,具体领导方式是有差异的。比如,对党的组织,包括党的机关、院级党委等,党委是直接领导,全抓全管、实抓细管;对行政组织,党委是从总揽全局的战略高度进行宏观领导,主要抓重大事项决策,管全局、管方向、管大事;对学术组织,党委主要是政治领导,确保学术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弘扬学术道德;对教代会工作,党委主要是方向性领导,支持教代会发挥好参与管理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对民主党派工作,党委是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进行政治领导,用真诚的合作激发各民主党派投身学校建设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等等。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其一,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职权。校长要对党委负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切实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独立负责地行使管理权力,依法依规(包括学校章程)对校务及事关师生员工现实利益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或形成议案提交党委研究决策。其二,行政系统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终决策者,主要运用行政权力推进工作。在现代社会,高校面临来自外部需求和内部变革的挑战和压力越来越大,强有力的行政系统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行政系统具有科层制属性,实行首长负责制,校长是行政最高首长,拥有最大的行政权力。因此,虽然校长要及时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就拟定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等议题,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但作出最终决策的人只能是校长,他必须对决策结果负责。这也是校长和党委在决策方式上的显著区别。同时,为保证管理效率,行政系统特别强调所有管理层级从上到下的意志统一和令行禁止,主要通过规定、命令、督促、检查、奖惩等行政管理方式推进工作,用行政权力保证学校各项建设发展任务的完成。

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形成党政合力需要制度保障,重在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高校的内部领导体制,旨在从制度上规范学校党委与行政的关系,规定党委领导权力和校长行政权力的运行边界和实现形式,既保证党委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又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落实教学科研工作的中心地位,保证党委决策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讲,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其中党委领导是核心,校长负责是关键,二者不是“混合物”而是“化合物”:在工作职能上分,在工作目标上合;在一般工作上分,在重大问题上合;在工作制度上分,在工作关系上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形成党政合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制度的规约和保障作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学校领导班子组织制度,健全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或校务会议的议事规则,规范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决定的事情,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健全党委书记与校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决策事先沟通、紧急事项及时沟通。

新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的原则,按照“党支部(党小组)建在教研组(年级组)’’的目标,及时、合理设置党支部,努力探寻组织设置与教学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力求通过调整,建立一个能覆盖各个区域、每一名党.员的较为完善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系,以有效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学校党建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五)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作用,通过组织参观考察、研讨交流、举办党建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政治理论素养,培养一批思想觉悟高、教育理念新、业务水平精的党员教师,真正发挥他们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创新中的“领头雁’’、“排头兵”的作用。要在教师党员中深入开展“政治明白人,教育导航人、学科带头人、一学生引路人、家长贴心人、“党员示范课’’等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员在教学中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构建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采取专职配、兼职聘等办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至少有一名政治辅导员。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把教学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教学骨干的“双培养’’活动,使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通过发挥好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更好地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在教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

(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着力解决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结合对困难师生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注重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探索化解矛盾、凝聚群众的有效途径。

六、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

要切实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都要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教育行政部门作为主管方要坚持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督查,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切身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日常工作中,对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从思想上引导、x-作上指导、行为上监督、绩效上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工作落实。乡镇党委作为协管方要把落实好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组织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将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那些作风霸道、闹不团结、在班子内部搞无原则纠纷、搞拉帮结派、涣散班子力量、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发展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一经查实,将通过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逐步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作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五

前两个星期的例会上,局党组领导我们认真学习了关于遵守审计纪律的警示教育及省厅通报等学习材料,联系近年来不少身居要职的高官纷纷坠马,蜕变为党内腐败分子、人民的罪人,尤为感受至深的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是一名审计干部,更是要在做好审计本职工作为本县经济开发服务的同时,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抵御能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审计人的权威性。

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员的身份就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正是这个特定的身份,决定了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一切为老百姓所想,一切为老百姓所做,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一名共产党员应该自觉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廉洁自律,不违反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积极支持领导工作,做好表率作用,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国家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一名审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审计法》,增强审计监督的透明度。审计是我们的职业,不要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审计回访、审计公示等制度,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廉洁从审。对经济领域秩序混乱、违法违规、国有资产流失、贪污腐败、侵占人民利益的腐化堕落行为绝不手软,如果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没有很强的自律意识,就很容易被不法之徒拖下水,就很容易迷失方向,成为被别人利用的工具,就离坐牢、杀头不远了。有人说,自律是抵御“糖衣炮弹”进攻的“盾”,是屏蔽“病毒细菌”侵袭的“墙”,所以自律是我们立身做人的根本武器,而对于审计人至关重要。

自律就要做到自重。对自己的人格、自己的言行、自己的名誉要非常珍重,不失于轻浮流俗,不狂妄自大,不自轻自贱,待人处事与自己的身份相符。有的人经常与老板“大款”搅在一起,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有的人热衷于不必要的应酬和交际,傍有钱的,靠有权的,找有背景的;有的人在社交场合喝了一点酒,就目中无人,举止轻浮,丑态百出,等等。这都是不自重的表现。生活之中看形象,交往之中讲人格。无论做什么,都要与这个身份相符,都要按这个身份所要求的标准去做,多下功夫做些利民实事,少花精力动损人利己、有损形象的脑筋。要时时刻刻想到自己是一名审计人和人民的公仆,时时刻刻珍惜这份荣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做有损于这个荣誉的事情。

自律就要做到自省。腐朽思想侵蚀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腐败行为的发展也是个积累渐变的过程。很多问题在潜伏过程、积累过程中,是不容易发现的,一旦暴露出来,往往是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由量变而产生质变的。所以要经常反省自己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需要加强、需要“刮骨疗毒”。我们应当养成这样良好的习惯,早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孔子弟子曾子都能提出“吾日三省乎吾身”,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更应该有这样的觉悟。

自律就要做到自警。我们应该时时用党纪国法来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举动;应该时时用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来警示自己,提醒自己不要犯类似的错误。如胡长清、成克杰、李纪周、毕玉玺等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并不是不懂法、不知法,而是不知为警,或目无党纪国法、视党纪国法为儿戏,或心存侥幸、以为法纪之剑不会落到自己头上,俟身陷囹圄,悔之已晚。每位审计人都要从这些违法犯罪、腐化堕落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警醒自己,增强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免疫力;要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意识,时时自警,处处自律,洁身自好,守身如玉。

自律就要做到自励。审计人员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使命艰巨,责任重大,光洁身自好、不贪不敛是不够的,还要增强审计人员认真履行监督与服务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架护航的责任感,更重要的是要努力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当前的审计事业,正处在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使审计工作呈现出新任务、新形势、新特点的发展趋势。这是对每一位审计人员的严峻挑战和实际检验。我们每位审计人员一定要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时刻牢记我国的国情和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牢记肩负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责任,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自我加压,不断进取、不甘落后、不甘平庸、有所作为。

自律就要做到自强。近几年来,尽管组织上安排我在一定职务的领导岗位上,但我还深深觉得责任重大,现有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于是我除了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接受理想信念教育、主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改造人生观和世界观、不断提高抵御腐朽思想的能力外,还在搞好本职工作、边干事边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报考学习了高级审计师以及自学了计算机等与相关的知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并注重把自己所掌握的东西尽量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通过近年来的学习应用和努力锻炼,觉得自身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不但觉得更有能力防范抵御各种诱惑和侵蚀,而且觉得面对各种困难时更能应付自如、完成各项任务时更是得心应手。为此,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树立自强自立意识,练就一身为人民服务的真本领,才能拒腐蚀永不变,始终保持审计人清正廉洁的本色。

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六

没有反腐败高压态势做强大后盾,教育、监督和制度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对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要有充分的估计和认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绝不能松。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建立全市一体化办案模式,深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查办案件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1-9月,立案同比增长41.7%,处分人数同比增长37.5%。完善追逃工作机制,成功将舟山市唯一一名涉嫌职务犯罪外逃20年的徐鹏军抓获归案,实现“清零”目标。  

发挥“打伞破网”的震慑效应。坚持一体化推进、联动化协作、专案化运作、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督导,开展“清仓清零”“复查复核”“拔伞除根”“追责问责”“固本强基”五大行动,舟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前三季度综合排名位居全省前列。  发挥上下联动巡察的利剑作用。实施巡视带巡察、完善上下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开展提级交叉巡察,进一步推动巡察监督直抵基层党组织。通过问卷调查反映,基层群众对巡察的知晓率和认可度比以往高出30%,反映问题少、群众参与度低的现象有了根本性好转。  

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必须牢牢守住惩治这个支撑和底线,按照“两个优先查处”的要求,紧盯权力集中、资金资产资源集聚的领域和行业,集中力量开展腐败问题治理,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停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反腐惩恶的预期。  

 

制度建设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配套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就是要堵住“后门”和“空子”,让胆敢腐败者在严密的制度和强有力的日常监督中无机可乘。今年以来,我们着力在补齐制度漏洞、监督短板上下功夫,提升反腐败工作质量。  

运用“制度+科技”。督促完善权责清单,全市排查出廉政风险点6600余个,提出整改措施7400余条。创新运用“互联网+两个责任”在线平台,对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公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运用“两个建议”。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类问题”、干部因私出国(境)违纪违法问题、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检查,向责任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强化源头治理。  

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好市委出台的《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必须把制度“笼子”建得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要从舟山实际出发,立足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最多跑一次”改革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立足于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强思想教育  “不想”是认知、觉悟、文化,思想教育是润物细无声的长期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思想教育,推动以案促案形成常态、取得长效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建立警示教育常态机制。督促党委落实教育的主体责任,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出台《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形成标准化、全流程警示教育工作机制。  

建立“清廉基层行”长效机制。以清廉舟山建设为抓手,通过成立纪法宣传团宣讲、开设廉政视窗廉政专栏、“百团百艺”送廉下乡、乡镇(街道)书记讲纪说廉等形式,分类分层开展纪律教育。  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关爱机制。结合主题教育,市县两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组织部对市管22名、县(区)管41名干部进行集中回访,促使受处分党员干部变“有错”为“有为”。  

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必须深入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形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大力弘扬清廉文化,充分发挥正本清源、凝心聚魂作用;必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从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把“不想腐”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体制内转正申请书范文汇总七

市4月26日医改工作大会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长会后立即主持召开全县医改工作会,具体安排部署各项医改工作。我局按市县医改要求,积极行动,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系统医改工作,及时召开了全系统医改工作大会,拉出了“xx县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年度具体安排及任务分解表”,配备专门力量,抓好具体工作,确保了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20-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29.0545万人,参合率98.49%。制订了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方案,下半年将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已明确乡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由县经办机构直接管理。

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出台了《乡镇卫生院改革方案》,制订了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具体办法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医改精神,制定完善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及统一配送办法,并按照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流程和制订的时间表,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基层医疗机构库存药品清理和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招标工作,全县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已全部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5月31日开始实行了基本药物和增补药品零差率销售,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并将零差率销售前后的药品价格张榜公布。

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5月15日前,完成了乡镇卫生院核编定岗,并通过招考和民主推荐方式,公开选聘了乡镇卫生院院长。落实安置了分流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绩效考核工作正在实施。

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我县总投资xxx万元的卫生院门诊楼项目已完工,不久将投入使用。县卫生局、县保健站、疾控中心、监督所“四位一体”工程主体也已完工,7月份可投入使用。全县8所乡镇卫生院2010年经过省市考核验收,全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截止4月底,全县居民健康档案建立8.1万人份;建档率25%,发放健康教育资料19万份,健康教育服务人次4.8万人;3岁以下儿童建册管理11236人;孕产妇建册管理2413人;老年人保健管理8822人;预防接种率98%;传染率疫情报告率100%;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

邢台县、临城等兄弟县市多次派人参观取经,市督导组给予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度评价,称“xx模式”值得全省推广,并被列为邢台市试点县。今年,我县将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争创省市先进。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目前,我县正在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有激励有约束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多元化办医的竞争机制,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存在问题

农村医疗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低、待遇低、服务能力差,增加了一体化管理工作难度。需政府出台相应的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工资补助等政策,提高农村医技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医疗单位的吸引力。

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了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设立专门医改办公室,具体负责医改工作。建立了医改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实行局班子成员分包乡镇责任制,全面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二、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广大医务人员是一支具有奉献精神、值得社会尊敬和信赖的队伍。医改当中,具体措施的实施,我们问计于医务人员,使改革更加符合实际,同时创造更好的职业环境,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使医务人员更受尊重,进一步调动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工作指导。及时了解上级医改政策,积极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自主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实行典型引路,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医改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医改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宣传医改的成效和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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