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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房租赁合同范文(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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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房租赁合同范文(模板13篇)
2023-11-12 14:21:10    小编:ZTFB

合同是一种书面协议,用于约定双方在合作中的条件和责任。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以下合同范文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编写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公房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直管公有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臵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公房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人: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缴付方式。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2、缴付方式: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本月租金,逾期未缴纳的,除应补交所拖欠的租金外,还须按所欠租金的标准支付每日5‰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若遇租金标准政策性调整,双方按政策性调整的租金标准执行。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建设部有关房屋修缮标准承担出租公有住宅的修缮责任。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公有住宅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2、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缮困难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3、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转租的公房应符合《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承诺承担房屋消防安全责任。

4、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若涉及规划、房屋安全鉴定等单位的,还需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准。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所需的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乙方所做的装修或添加的设施,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制止、责令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需要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的,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转租、转让手续。

6、租赁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甲方应当与之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无故不续签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续租。

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故闲置房屋的;。

8、直管公有住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的权益可按照《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双方签订的《直管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二〇〇年月日

公房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东部城区房屋征收实际,经同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租房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户型,配租方式。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元角分)。

第四条租金缴纳。

租金按年度缴纳,乙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金。租赁期内,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租金由乙方须按规定时间缴纳到甲方指定专户。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之日前,乙方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理由的,自乙方腾退出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本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

乙方应该与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并按时缴纳与同小区业主统一标准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房屋维修。

1、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详见附件),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3、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定期对房屋实施检查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的;。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九条房屋腾退。

(一)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后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有线(数字)电视、煤气、公摊能耗、物业管理、垃圾清运等费用。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甲方。

(二)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三)乙方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屋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2倍计收租金。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提前收回房屋以及有前款第十条(一)款等情形,甲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前款第十条(二)款等情形,乙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租赁合同期内,因购买(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应在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乙方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应当在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3、因城市建设需要征收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5、乙方在公共租赁房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租赁该房屋,直至合同期满后7日内腾退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经验房合格后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

6、乙方承诺:本合同中填写的名称、联系方式、证件信息准确无误,为与甲方联系的唯一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据上述联系方式向乙方发送的各项通知,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乙方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到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公房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缴付方式。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2、缴付方式: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本月租金,逾期未缴纳的,

3、租赁期内若遇租金标准政策性调整,双方按政策性调整的租金标准执行。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建设部有关房屋修缮标准承担出租公有住宅的修缮责任。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公有住宅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2、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房屋修缮困难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第三方的工作。

3、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4、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须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若涉及规划、房屋安全鉴定等单位的,还需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准。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所需的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对乙方所做的装修或添加的设施,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制止、责令其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需要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的,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转租、转让手续。

6、租赁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

7、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使用权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违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故闲置房屋的;。

8、直管公有住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的权益可按照《温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双方签订的《直管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公房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的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月/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午12时零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午12时零。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租金及其交纳方式每月租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

以后每月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押金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房屋修缮和装修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_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卖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拖欠租金的_____%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公房租赁合同篇六

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租用时间: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2.租金每月元整,每个月第一天缴纳。

3.在租用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合法经营,如有违规现象,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经营权甲方不能参与干涉。

4.办公室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但不能损坏房屋的整体结构。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有水、电设备损坏,水、电损坏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其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楼房内水、电费乙方承担。

7.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房租赁合同篇七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为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房间,房间面积为平方米,房租单价为(含物业费),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至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了相当于2个月房租的保证金。现因乙方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2、房费、物业费、电费、维修费等有关费用截止日为年____月____日。

3、乙方需在年。

4、乙方需支付违约金元给甲方。

5、乙方在搬出办公楼时不得破坏性拆除办公环境,包括房屋装修、强弱电等。

6、甲方收房验收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庆市巴南区港航管理处办公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市巴南区港航管理处(全称)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巴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重庆市巴南区港航管理处办公房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巴南区港航管理处办公房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新区龙洲大道99号明华龙洲花园1栋2-4。

3、工程内容: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巴南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关于巴南区港航管理处办公房装修工程确定的项目清单及材质做法所列项目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

5、工程工期60天,开工日期暂定为2011年4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开始计算,竣工日期暂定为2011年5月30日。

6、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415000元(人民币)。

以巴南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关于巴南区港航管理处办公房装修工程审定的最高限价》为依据,按巴南区港航管理处办公房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确定下浮1%的金额为合同价款,在施工图范围内清单价包干使用。

1、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严格履行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依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有关法规进行监督。

3、切实贯彻《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2009年版)》的通知【渝建发(2010)44号】文件要求,认真搞好建筑质量通病的防治治理工作。

4、任何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主要材料在购买前把材料样品送给甲方和监理审核认可后,三方封样,才予购买。所有建筑材料,经监理认可后,才能够使用到工程上。

5、所有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及时向监理进行报验,经监理和甲方认可后,方能进行隐蔽,否则,造成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6、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及时向监理进行报验,经监理和甲方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牵涉到隐蔽的水、电、空调、消防等功能性的项目,经参建的相关各方一起,进行功能性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施工完毕并自检合格后,向监理进行报验,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空气质量检测单位,对办公楼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合格后(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方能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需要整改的,由承包人维修整改至合格(以发包人和监理验收合格为准)止,且工期不顺延;因此逾期的,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如果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办理办公楼装饰装修的有关手续,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2)组织好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及第一次监理例会的工作。

(3)委托赵孔伟为甲方代表,搞好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与监理一起搞好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控制工作,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果由于自身原因,没有达到国家标准,造成的一切返工费用,慨由乙方负责。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资料。

(3)做好施工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4)乙方为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承担本合同所明确的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责任。

(5)由甲方确定的指点分包单位,乙方负责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并承担其总包管理责任。负责分包单位的工程内业资料的合并、汇总和整理装订工作。

(6)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保修义务,并在保修期内承担所有保修费用。

(7)委托李彬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五条: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监理和甲方后,甲方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设计变更通知,作为施工的依据。

3、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洽商单,经参建各方签字盖章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并且超过了巴南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确定的变更金额标准,由甲方按巴南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的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后,才能施工。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工程价款原则上包干。确有经过各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的设计变更,工程竣工后,乙方报送竣工结算资料,经过甲方审核和巴南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办公室审定后,作为工程的结算价款。

工程款支付:开工10日后支付20万元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工程款,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届满无息退还支付。

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渝建发2005年226号文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章生效后,到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以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为违约,违约一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30%赔偿给对方违约金。

2、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应支付工程款金额每日的2%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停工,并由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停工、窝工、机械台班、人工等损失。乙方有权拒绝将工程及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

3、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巴南区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质保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公房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和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其中房屋面积为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2.1租赁期限为3年,即从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租金。

租金为每年万元。

3.2供电,供水,排水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1.有实际负荷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2.由于厂房产权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返还当年租金。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甲方应在乙方合同到期验收房屋后退还押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月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租赁物的转让。

5.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2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租金。

5.3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整归还甲方。

6.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转租户及经营项目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转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房租赁合同篇九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钥匙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以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设施: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半年付/季度付(:________元),押金________元。提前半月支付下一次房租。

(二)支付方式:微信/银行转账。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第五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补充: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

公房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方: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电话: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起至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于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公房租赁合同篇十一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直管公有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11、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原受理的街道办事处或。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长春市直管公有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公房租赁合同篇十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

2、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方承担。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

6、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20______年__月__日。

20______年__月__日。

公房租赁合同篇十三

一、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2、水电费: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公房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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