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精选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8:59:18 页码:9
2023年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精选8篇)
2023-11-20 08:59:18    小编:ZTFB

传记是记述一个人一生经历和成就的文学作品,可以帮助读者了解历史人物的生活和思想。可以通过回顾过去的事情,找到关键的事件和经验进行总结。以下总结范文所涵盖的内容丰富多样,能够适应不同读者的需求。

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篇一

》(黑政发﹝。

2015。

9

2014。

26。

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依法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2015。

5

月底前、责任清单在。

9

月底前完成并公开。

(一)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派出机构。

(二)依法和实际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相关中介机构。

(三)列入权力清单的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及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上述权力含审核转报。政府内部管理权力(包括部门自身管理、政府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的管理)、宏观管理权力(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由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权力实施单位为责任主体。

1

市编委办负责综合协调推进两项清单工作,负责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的审核清理工作。

2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审核清理工作。

3

市工商局负责年检的审核清理工作。

4

市物价监管局配合市财政局负责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税费减免的审核清理工作。

5

市人社局负责行政奖励的审核清理工作。

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权力实施单位具体负责绘制,流程图应当以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定程序为依据,细化具体工作环节及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

1

市发改委负责投资项目运行流程的审核。

2

市工商局负责企业设立运行流程的审核。

3

市物价监管局配合市财政局负责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税费减免运行流程的审核。

4

市人社局负责行政奖励运行流程的审核。

5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上述以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并负责权力事项调整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改的相关工作。

1.

行政权力梳理阶段(。

2015。

4

25。

日前)。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对权力事项的依据、法定行使主体等信息要认真核对,要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召开部门会议、集体讨论方式提出取消、下放、暂停实施和保留的清理意见,并将确定的权力清单及清理意见上报市审核工作组。

2.

行政权力审核阶段(。

2015。

4

25。

日至。

5

20。

日)。

市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权力清单进行审核,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力研究提出取消、下放、暂停实施和保留等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取消。一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予以取消;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权力,将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二是国务院、省政府已明确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市对应取消。

2

)下放。一是依法应当予以保留,但属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除法定应当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使外,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一般下放到下级政府相应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就近就便管理。二是对于前后关联的多个权力事项,条件成熟的要同步下放,不能同步下放的仍由现行使主体保留。

3

)暂停实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我市实际,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一时难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者取消的行政权力,经该行政权力设定机关同意后可以暂时停止实施。需要恢复实施的,须经设定机关同意后方可行使。

4

)保留。法定依据充分有效,且符合我市实际,能够在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秩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现实作用的行政权力予以保留。保留事项中实际行使主体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主体不一致的行政权力,依法将行使主体调整为法定主体。

3.

行政权力清单审定及公示阶段(。

2015。

5

21。

日至。

5

31。

日)。

对于取消、下放、暂停实施和保留的行政权力,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对于保留的行政权力,以清单列举形式(除保密事项外)将每项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监督方式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清单公布后,要严格行使权力清单范围内的各项权力,具备网上实施条件的行政权力要逐步纳入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实施,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随意设定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做到清单之外无行政权力(除保密事项外)。

4.

行政责任清单审核、公示阶段(。

2015。

6

9

在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行政主体责任。要把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逐一厘清,准确直观列明追责事项和追责情形,建立健全问责机制。行政责任清单要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示。

1.

(

)

2.

各行政权力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及法制科室要密切配合;要做好与上下层级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确保清理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3.

各级政府要切实维护行政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因法律法规规章修改需要调整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部门撤并需要调整职权行使主体、管理任务变化需要调整职权运行流程的情况,应当及时调整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篇二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2013年9月29日公告的广州市南沙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301fg09048)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中标供应商名单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服务采购项目。

2、内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服务。

3、用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服务。

二、定标日期

广州市南沙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cqc1301fg09048)于2013年10月25日定标。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7层。

中标折扣:95.00%。

请中标供应商务必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合同,并依《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四、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何明钢、宁清华、顾锦芬、白仲清、于志宏。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行政中心d栋7楼。

联系人:叶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何先生。

特此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十月二十五日。

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篇三

根据上级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9月1日开始,常熟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常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进行为期四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滥用行政处罚自由执法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的问题;行政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的问题;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为加强联系,确保专项监督检查有效开展,欢迎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进行监督,反映有关问题和意见。如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不属以上范围,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通信地址:常熟市金沙江路8号市监察局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收。

联系电话:52881172。

电子信箱:cszfjcs@。

常熟市监察局。

年8月27曰。

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篇四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参照《大庆市推进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区政府决定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建立区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的改革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需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和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通过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编制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促进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通过梳理和清理,在。

2015。

5

月底前,将区政府和区各有关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包括每项权力的依据、行使的主体等内容,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予以清理。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本次权力清理要公开全部过程,公开清理结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监督。

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事项是区各有关单位正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法定的以及各单位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本次清理以。

“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为依托,采取网络清理的方式进行。但为了加快本次清理工作进度,经研究决定,我区清理工作采取“书面清理、网络发布”的方式进行,即:结合网络清理的内容,以书面方式开展清理工作,形成定稿后,由各部门分别录入网络平台,由区政府统一发布。具体步骤如下:

梳理环节,要以。

2013。

12。

rqzfxzsp@。

密码。

5092939。

1

)中的有关内容,如有需要调整的内容要及时调整,避免错漏。除此之外,如果还存在其他审批事项,包括上级新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单位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请各有关单位也自行填表、一并上报。

“呈报单位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结合下列标准审核研究并确认,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

1.

取消。

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要予以取消;各级政府和部门自行设定的,要予以取消;上级政府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级政府要对应取消。

2.

合并。

上级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级决定予以合并,原审批事项不再单独审批。

3.

暂停实施。

上级政府已明确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根据上级意见暂停实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我区实际,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一时又难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审批权力,经该行政权力设定机关同意后可以暂时停止实施。

4.

转变管理方式。

上级政府已明确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级意见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过去纳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但经审核既不属于行政许可、又不属于非行政可审批的事项,依法转变为行政审批以外的其他行政权力。对于需要转变为行政审批以外其他行政权力的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与负责“行政审批以外其他行政权力清单”建立工作的牵头部门进行衔接和沟通,避免因沟通滞后而影响区级权力清单的整体工作进度。

5.

保留。

法定依据充分有效,且依法未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权力,要予以保留。保留事项中,实际行使主体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主体不一致的行政权力,依法将行使主体调整为法定主体。

审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各单位自行审核,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对《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信息梳理表》中需填写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校对,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第二阶段是法制审核,主要任务是: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梳理和审核结果进行法制审核,法制审核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依照规定程序予以确认。

由各单位按照要求,将由本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权力有关内容,录入。

http://1.189.139.126/。

1514665623。

向哈尔滨斯达皓普管理系统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平台使用说明可以在管理平台下载。)。

2

2

)报送到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

206。

房间,联系人:孙蒙蒙,联系电话:

5092939。

电子信箱。

rqzfxzsp@。

)。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务必于

5

15。

日前完成本工作方案布置的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工作,如有工作懈怠、拖拉敷衍,以致影响全区工作进度的,将严格依法问责。

清理期间,对于需要通知的事项,法制办将直接通过电话通知;各单位如有问题,请直接联系区法制办(联系人:孙蒙蒙,联系电话:

5092939。

)。由于时间紧迫,清理中凡有联系不畅、信息接收不及时、结果上报不及时的,法制办将直接与该单位负责清理工作的领导沟通,请相关领导做好督办落实工作。

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篇五

为切实做好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按照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的思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依法公开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权力运行体系。

——职权法定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权力源于法授、于法有据。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坚决清理。

——简政放权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加大向市场、社会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便民高效原则。凡是能够发挥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优势的权力,本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下放力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权力清理要公开全部过程,公开清理结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接受监督。

(一)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部门下设机构及有关派出机构。

(二)依法和实际承担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包括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以及相关中介机构。

(三)林业局工作部门。

(四)设在我区的省市直管理机构。

列入权力清单的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力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年检、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税费减免及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上述权力含审核转报。政府内部管理权力(包括部门自身管理、政府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的管理)、宏观管理权力(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通过梳理职责,分析履职情况,研究提出权力清理意见,编。

制权力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包括:

各权力实施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标准全面梳理行政权力,部门下设机构、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梳理,确保摸清底数,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对梳理出来的行政权力,要本着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门权力事项清理意见。

各部门、各单位在梳理权力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权力研究提出取消、暂停实施和保留等意见。

1.

取消。

1

)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予以取消。

2

)省、市政府已明确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区对应取消。

2.

下放。

1

)依法应予保留,但属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除法定应由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使外,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便于监管的原则,一般下放到下级政府相应主管部门或单位就近就便管理。

2

)对于前后关联的多个权力事项,条件成熟的要同步下放,不能同步下放的仍由现行使主体保留。

3

.保留。

法定依据充分有效,且符合我区实际,能够在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市场秩序、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现实作用的行政权力,予以保留。保留事项中实际行使主体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使主体不一致的行政权力,依法将行使主体调整为法定主体。

对于取消和暂停实施的行政权力,包括调整主体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审核报批后对社会公开。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对于保留的行政权力,以清单列举形式(除保密事项外)将每项权力的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监督方式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清单公布以后,要严格行使权力清单范围内的各项权力。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各部门不得随意设定或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做到清单之外无行政权力。

各部门、单位根据统一的梳理口径、标准自行组织,全面梳理,并填报《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梳理汇总表》、《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梳理表》。梳理过程中要对权力事项的依据、法定行使主体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相关权力事项要通过召开部门会议,集体讨论方式确定清理意见。

各部门、单位将梳理后的权力清单(附权力事项依据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和《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梳理汇总表》、《行政权力事项基本信息梳理表》报区编委办,由区编委办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分歧意见的报区政府分管副区(局)长确定审核意见,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对全区政府权力清单梳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审核确认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各部门、各单位保留的行政权力,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权力清单公布后,建立责任清单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做好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二)区政府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由区编委办总体牵头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为责任主体。梳理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一并梳理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中介机构的行政权力(含省市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由区编委办牵头,区法制办及相关部门配合;公开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级权力清单建立后,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权力实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绘制。区发改局负责投资项目运行流程的审核;区物价局配合区财政局负责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税费减免运行流程的审核;区人社局负责行政奖励运行流程的审核;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上述以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审核。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负责对责任主体部门、单位进行监察审计。

(三)推进权力清单工作,要体现突出重点、便民高效的要求,把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职权,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qq。

群号。

36456244。

),请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指派。

1

名有一定法律知识基础,熟悉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与相关单位联络沟通,并安排其申请加入工作群。

5

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公开。

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篇六

1、负责公司和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分解、执行。

2.负责公司及部门的工作总结,公司相关会议文稿的撰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

3.负责公司各类相关数据的分析,对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处)目标责任人的经营管理考核。

4.负责公司荣誉称号(文明单位、著名商标、上海名牌等)的创建和保持。

5.负责公司法务工作的协调。参与公司对外联络、危机公关的处置。

6.负责公司信息化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制定公司年度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

7.负责公司知识库、信息库的建立和更新,公司视觉形象系统的建立与完善。

文档为doc格式。

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篇七

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区编办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和监督。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制审查,区电子政务办负责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布和网络管理。区监察局负责行政责任追究。

本办法所称动态管理是指对权力清单编制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管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行政权力行使机关包括区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

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合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原则。

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应当充分论证,依法按程序进行。未经批准,行政权力行使机关不得擅自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

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条件:

(一)依据上位法以及区级规范性文件新设行政权力的;

(二)设定依据已经被废止或修订的;

(三)国务院和市政府决定调整的;

(四)通过改变管理方式可以达到目的的;

(五)其他应予调整的情形。

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的程序:

(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之调整情形的,行政权力行使机关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区编办申请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申请包括:申请函,调整的依据以及变更后的权力事项目录、办事指南、流程图等。

(二)区编办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7

日内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作出调整(或不予调整)的书面决定。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简单的,由区编办直接作出调整(或不予调整)的决定。调整决定书后应同时抄送区政府电子政务办。

(三)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行政权力公布到綦江区公众信息网。

(四)各行政权力行使机关依照已公布的权力行使行政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

行政机关发生下列行为的,由区监察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行使未公布在行政权力清单内的行政权力的;

(二)行政权力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时限内提请区编办按程序进行变更的;

(三)发生其它影响行政权力清单调整的行为。

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规范文件清单怎么写篇八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指出,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意见》提出,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意见》要求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做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推进结果公开,各级行政机关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意见》要求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进行政策解读。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发挥媒体作用,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

《意见》要求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协调联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抓好教育培训,对全国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轮训,鼓励高等学校开设政务公开课程,培养专门人才。

《意见》还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政务公开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此前,我国已就政府信息公开颁布过规范文件。2019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党的xx届四中全会则对政务公开提出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

意见指出,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对于负面清单,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银温泉此前曾表示,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政府尤其应该界定哪些是保密的、哪些是需要公开的信息。

此次出台的意见对此做出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意见称,政务公开的内容涉及重大决策、改革任务等的执行情况、服务事项、突发事件等各个方面。如在决策开放方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改革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也纳入公开范畴;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此前政务公开过程中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有些地方即使没有执行规定也没有被及时纠错,因此最重要的是对考核进行细化,在机制上进行规范。

此次发布的意见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厅(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指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