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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单位请长假范文(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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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单位请长假范文(优秀8篇)
2023-11-20 14:01:11    小编:ZTFB

分析是通过对事物进行细致而系统的观察,以求更好地了解其本质和特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还需要关注语法和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确保文章的流畅性。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精彩的总结范文,相信对大家的写作能够有所启发和帮助。

机关单位请长假篇一

尊敬的领导: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越来越浓的节日氛围勾起了我的思乡之情。我想从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请假_______天回家探望父母,在节日期间尽一份儿女的孝心,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机关单位请长假篇二

尊敬的领导:

我和女友________商定于_______月_______日举办婚礼,需要从____月____日起请假_______天,于____月____日正常恢复上班。目前手头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毕,其他工作已经交付完毕。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机关单位请长假篇三

尊敬的____________:

本人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能按时到场开会,特此,请_______________假,望批准!

此致

敬礼!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领导(负责人)意见:

机关单位请长假篇四

某某领导(先生):

您好!

我因工作压力较大,希望组织上(或者公司)能给与本人数天的旅游假期,本人在旅游归来后一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以更加高涨的情绪投入到工作当中并且处理好旅游期间的事物,不但无本人分内的工作,王组织上给予批准!

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机关单位请长假篇五

请假条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主要用于向请假人所在单位、公司请求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或者从事其他集体活动的文书。

请假条一般需要写明如下内容:1.标题。2.称谓。3.请假原因。4.请假起 止时间。5.请假人签名。6.请假时间。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08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2008年____月____日开 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请假条是请求领导或老师或其它,准假不参加某项工作、学习、活动的文书。

鉴于许多同学和工作的朋友对请假条的写法及格式比较模糊,本站精选4篇关于请假条格式请假条范文/范本,供参考:

通用请假条格式

请假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正文的第一行最中间应写上“请假条”字样。

机关单位请长假篇六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_____________。请假(时间)从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请假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领导(负责人)意见:

机关单位请长假篇七

________________人大主席团:

我叫_____________,由于家中有急事需处理,无法按时参加_______月______日的会议议程,需请假______天,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机关单位请长假篇八

为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休假管理工作,规范在职人员休假行为,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特对以下七种假,即:探亲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学历进修假、其它事假等管理审批作如下规定。

一、探亲假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一把手同意,上级主管区领导审批,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后,办理探亲证。本人探亲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人事局出具核销证明,财政局核销往返路费。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后,办理探亲证。本人探亲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人事局出具核销证明,财政局核销往返路费。

二、病 假(指一周以上的;一周以内的由单位一把手审批)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医院出具的诊断,经单位一把手同意,上级主管区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及医院出具的诊断,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三、产 假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产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一把手同意,上级主管区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办理产假手续。假期结束后,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办理产假手续。假期结束后,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四、婚丧假(婚假3天,晚婚者15天;丧假酌情给予1-3天假期)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一把手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三)丧假手续可后补。

五、带薪年休假、学历进修假

(一)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一把手同意,上级主管区领导、协助分管人事工作区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二)正科级干部:本人向上级主管区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区长或区委书记审批后,报人事局审核、备案。本人返回单位当日到人事局销假。

六、其它事假

(一)假期在三日以内的,由单位一把手审批; 单位一把手请事假须经主管区领导审批。

(二)假期超过三日的,按第五种假的程序办理。

七、几点说明

(一)各单位要严格考勤纪律,每天专人负责按实际出勤情况记录考勤,并将关系不在现单位的人员的出勤情况汇报给其关系所在单位,《考勤表》要对群众公示,每月20日上报,预防监管矩阵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舞弊行为,在全区通报批评。

(二)对不按程序休假的,视为旷工,扣发工资计算方法:月应发工资额*13/261天*旷工天数。

(三)未按期销假人员,延期天数按旷工处理,扣发工资计算方法:月应发工资额*13/261天*旷工天数。

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为了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特制定请假制度(补充规定)。

1、一次性请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3、生育、年休、探亲、婚丧等各种假期,根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的,需凭医院《病假证明单》休病假。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或超假未履行续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

5、经组织批准,参加成人学习、自学考试和党校学习的职工,其上课时间和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凭学校正式通知),视为上班。

6、各种假期满后必须销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提前报告并经批准,否则超出天数视为旷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7、从xx-xx年5月1日起,实行指纹机考勤。

8、本规定从xx-xx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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