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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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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通用12篇)
2023-11-21 13:34:39    小编:ZTFB

总结是思考的过程,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所学知识。总结可以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如果你还对总结写作有些困惑,不妨参考以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总结范文。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一

3、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者罚款;

4、因使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6、凡不符合上述领用要求的,保管人员有权拒收,由此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二、常用工具的操作。

1、使用前,要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耗电量;

4、高压水枪不能在脱水情况下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职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三、清洁人员的安全操作工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3、清扫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清扫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处事故;

5、清扫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6、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7、清扫人员在使用开水时,应思想集中,以免烫伤。

8、室外人员在推垃圾箱时,应小心操作,以免压伤手。

保洁部现场纪律。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5-10元。情节严重者交给行政部处理。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

5、无故迟到、早退。

6、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7、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串岗、扎堆聊天。

8、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9、8:30上班,8:50准时上岗,11:30下班,13:30准时上班,17:30下班,17:30之前不准在办公室逗留。

10、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否则不得离岗。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二

仪容仪表:。

工作时间内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着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胸牌,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正确佩戴工牌。

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并尽量统一穿着深色平底布鞋。

对讲机统一佩带在身体右侧腰带上,对讲时统一用左手持对讲机。

工具:。

保洁、绿化工具应放置在规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在楼道内等区域进行清洁服务时,应放置或悬挂“此区域正在清洁中”的标识,以知会相关人员。

遇到客户:。

在保洁过程中,如遇客户迎面而来,应暂时停止清洁,主动让路,并向客户点头问好。

保洁时遇到客户询问问题,要立刻停止工作,耐心仔细地回答客户提问。

不大声说话、聊天。

绿化管理员项目规范礼仪礼节:仪容仪表工作时间按岗位规定统一着工装,佩带工牌。服务态度态度和蔼可亲,举止端庄,谈吐文雅,主动热情,周到优质,礼貌待人。

浇灌水:。

浇灌水时,摆放相关标识,以提醒顾客。

路上不能留有积水,以免影响顾客行走。

节约用水。

有业主路过,及时停止工作让路,并可点头致意或问好。

施肥、除虫害:。

洒药时要摆放消杀标识。

不使用有强烈气味或臭味的用料。

有客户经过,要停止工作。

药水不能遗留在马路或者叶片上,如有遗留,需及时清扫干净。

喷洒药水时,须佩带口罩。如药水有气味,须向业主作好相关解释工作,说明是没有毒性的药物。

不在炎热的时候喷洒药水。

修剪和除草:。

准备和检查使用设备能正常使用,避免有漏油等情况发生。

及时清除绿化垃圾,不能摆放在在路边影响景观顾客方便。

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时间不能进行操作,以免影响顾客休息。

有客户经过,要停止工作。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三

保洁员岗位职责考核制度-可以编辑的,你值得拥有,下载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20、墙身有积尘,有污渍发现一次扣2分。

21、会所柜、台、桌有灰尘发现一次扣2分。22、石材地面有灰尘脚印发现一次扣2分。

23、花盆有尘、有污渍花叶有灰尘发现一次扣2分。24、外围绿化带有明显垃圾杂物发现一次扣2分。25、门、门框、有灰尘发现一次扣2分。26、地脚线有积尘发现一次扣2分。

27、电梯不锈钢有积尘、有污渍、有手迹发现一次扣2分。28、卫生间马桶不干净发现一次扣2分。29、消防梯地面有灰尘发现一次扣2分。30、楼梯梯扶手有灰尘发现一次扣2分。31、小便池有尿渍、杂物发现一次扣2分。32、洗手盆有污渍发现一次扣2分。33、转门玻璃不锈钢有污渍、有手印扣2分保洁主管岗位职责考核制度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本标准1分为5元。1、未遵守作息时间发现一次扣5分。2、擅离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5分。

3、不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不听从指挥发现一次扣5分。

4、未掌握火灾消防等突发事件等应急措施,未掌握消防知识扣2分未掌握火灾应急3分。

5、接待业主不热情礼貌,推卸责任,对业主不热情礼貌扣2分对在工作中推卸责。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四

一、每一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持续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持续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状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各项考核制度,期望各位执行。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五

第一条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盛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 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对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三)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

(四)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五)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

(六)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

(七)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二条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格文件、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经资格预审后,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五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的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隐蔽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对投标申请人提出的疑问应当予以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七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十八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第十九条 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时限完成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

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

(三)物业管理方案;

(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招标人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以外的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评标的专家名册。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专家数量少的城市的专家名册予以合并或者实行专家名册计算机联网。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进入专家名册的专家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对其评标能力、廉洁公正等进行综合考评,及时取消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人员的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二条 在评标过程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应当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注明所占的评分比重。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要求,根据标书评分、现场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

除了现场答辩部分外,评标应当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第四十一条 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的,必须有一种是中文;如对不同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第三条规定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其规模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十三条 业主和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1由部门签发的员工《即时奖/罚通知书》、《过失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人事行政组备案。

3.2 部门签发的员工《警告通知书》由人事行政组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3 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由部门经理审批,人事行政组备案。

3.4 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含主管)的劳动合同解除由人事行政组审核,总经理审批。

4.1定义-

a、公司奖励办法包括:口头表扬、经济奖励、部门通报表扬、公司通报表扬、外派交流、培训、考察、调薪、晋升。

b、公司惩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经济处罚、下发过失通知书、警告通知书、部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

4.1.1奖励方法

4.1.1.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酌情给予员工口头表扬、月考核加5-20分、或部门通报表扬等。

a.    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受顾客表扬。

b.    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c.    班余经常协助管理工作,帮助后进者。

d.   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e.     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f.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g.   培训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做到学以致用,并在工作中体现出实际效果。

a.    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b.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d.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e.     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f.     动议修改质量体系文件,并在工作中加以实施,确对公司管理有显著成效者。

g.   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h.   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4.1.2惩罚方法

4.1.2.1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可给予口头批评,月考核扣5-l o分,罚款等处分。

a.    数次上班不签到。

b.    当值时间干私人事情,收听(看)广播、录音、电视,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c.    当值时间吃东西。

d.   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e.     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外出探亲访友或无故在小区(大厦)内逗留。

f.     仪容不整,上班时不穿整洁之工作制服或服装,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牌(实习证)或员工证。

g.   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浪,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4.1.2.2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月考核扣11-20分、扣薪、通报批评、书面警告(《即时奖/罚通知书》、《过失通知书》)的处罚或最后警告。

a.     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辨。

c.     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小区(大厦)安宁。

d.    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签到。

e.      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

f.      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安全员除外)。

g.     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h.    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i.       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j.       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k.     本职工作失职未造成损失。

4.1.2.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可给予月考核扣2l-30分,书面警告(《警告通知书》)或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a.  管理人员

a)  轻视顾客需求或对顾客言而无信。

b)  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c)   不关心员工生活,不解决员工的合理要求。

d)  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e)  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事项时,推三阻四,不执行上级指示,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

g)  不举贤避亲,不主动回避与自己有特殊关系人员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h)  私自接受顾客赠送的物品。

b.

安全员

a)  轻视顾客需求或对顾客言而无信。

b)  明知侵害公司、顾客、同事利益的事项不报。

c)   见危不助。

d)  与顾客发生言语上的冲突;向顾客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e)  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

f)聚岗、串岗、擅自脱岗。

h)  私自接受顾客赠送的物品。

c.环境服务人员

a)  轻视顾客需求或对顾客言而无信。

b)  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

c)   浪费或损坏顾客或公司财物。

d)  与顾客发生言语上的冲突。

e)  不讲究个人卫生,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f)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

h)  私自接受顾客赠送的物品。

d.工程及维修人员

a)  轻视顾客需求或对顾客言而无信。

b)  不钻研业务,维修、安装工作不到位。

c)   浪费或损坏顾客或公司财物。

d)  与顾客发生言语上的冲突。

e)  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f)向顾客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g)  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不自我保护,不采取保护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

h)  私自接受顾客赠送的物品。

4.1.2.4公司全体员工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    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b.    连续旷工两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两次。

4.1.2.5公司管理人员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    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索贿、受贿、欺诈,或利用职权间接获利的行为。

b.    私设小金库,指使下属做假帐的行为。

c.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在外兼职。

d.   纵容打击报复员工或顾客的行为。

e.     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f.     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g.   收费不给票据。

h.   与顾客或与同事打架。

i.      拾遗不上交。

4.1.2.6公司安全人员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b.     当值时间睡觉。

c.     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推卸责任。

d.    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e.     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f.      收费不给票据。

g.     与顾客或与同事打架。

h.   拾遗不上交。

i.      向顾客或外部单位(含个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j.       结交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员,组织或参与有损公司正常工作的不良群体。

4.1.2.7公司环境服务人员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b.    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c.    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推卸责任。

d.   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e.     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f.     收费不给票据。

g.   与顾客或同事打架。

h.   拾遗不上交。

j.     当值时间擅离职守,造成重大损失。 

4.1.2.8公司工程及维修人员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    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b.    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c.    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损失。

d.   挪用或盗窃公司或顾客财物。

e.     窃取或泄露顾客资料或隐私。

f.     收费不给票据。

g.   与顾客或同事打架。

h.   拾遗不上交。

i.      向顾客或外部单位(含个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j.     私自为顾客提供获取报酬的劳务。

4.2奖惩方式

4.2.1 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任何奖励,部门经理应在部门工作例会予以宣布,通报表扬应视其情况在小区(大厦)宣传栏公布。

4.2.2 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员工犯有严重错误,将受到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可在全无提前通知情况下执行,而不给予任何补偿。

4.2.3员工受到公司或部门的惩罚,部门经理应及时在部门工作例会予以宣布,并在本部门(或公司)内部宣传栏上公布。

4.2.4对界定模糊的行为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判定。

4.3申诉

员工如认为部门给予本人或其他员工的奖惩不合理时,可进行申诉,申诉程序参见《内部沟通管理程序》。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六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级;发放奖金。

(一)、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业主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二)、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主管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一)、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当班时间吃东西、看报纸。

(6)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

(7)丢失公司财物。

(8)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9)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10)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1)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3)1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业主投诉时,与业主争辩、吵闹。

(5)在辖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辖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业主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或1年累计被业主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业主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总经理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

4、罚款。员工违规除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仅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仅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主管级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告书。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总经理办公室。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部门经理审批。

3、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人员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总经理或公司其他领导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七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5-10元。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

(5)、下班后未及时离场,工厂内逗留。

(6)、无故迟到、早退。

(7)、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9)、串岗、扎堆聊天。

(10)、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4.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上司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5-10元经济处罚。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过失3安全通道有垃圾、有杂物。

标准:安全通道干净无垃圾、杂物、不允许停留垃圾超过10分钟。

(4).过失4天花板、地面有垃圾、污物。

标准:天花板污渍,及时清理,地面垃圾5分钟内清除。

(5).过失5安全防火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消防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6).过失6通风口吸灰尘、污渍。

标准:通风口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随时发现清理。

(7).过失7卫生间、休息间有积水、杂物。

标准:卫生间、休息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10分钟。

(8).过失8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9).过失9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10).过失10责任区内未发现保洁员。

标准: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否则不得离岗。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八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九

奖惩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所属机关和公务人员依法进行奖励或惩罚,以强化人事行政的制度。本文是小区保洁员奖罚制度,欢迎阅读。

保洁部现场纪律。

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5-10元。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

(2)、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3)、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4)、大声喧哗,遭到物业管理方或业主投诉。

(5)、下班后未及时离场,工厂内逗留。

(6)、无故迟到、早退。

(7)、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杂物。

(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9)、串岗、扎堆聊天。

(10)、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1)、3次违反口头警告条款之一者。

(2)、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3)、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4)、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5)、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6)、蓄意破坏社区或物业管理方财物。

(7)、在社区内随意乱写乱画,中伤他人。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9)、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10)、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11)、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包括但不限于除名的处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物业管理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甲方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4.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上司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5-10元经济处罚。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过失3安全通道有垃圾、有杂物。

标准:安全通道干净无垃圾、杂物、不允许停留垃圾超过10分钟。

(4).过失4天花板、地面有垃圾、污物。

标准:天花板污渍,及时清理,地面垃圾5分钟内清除。

(5).过失5安全防火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消防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6).过失6通风口吸灰尘、污渍。

标准:通风口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随时发现清理。

(7).过失7卫生间、休息间有积水、杂物。

标准:卫生间、休息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10分钟。

(8).过失8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9).过失9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10).过失10责任区内未发现保洁员。

标准:保洁员如上洗手间、饮水,不得超过10分钟,进餐不得超过30分钟,同时立即通知上司安排人员顶岗,否则不得离岗。

保洁员岗位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从20xx年xx月开始对小区内的保洁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做法是:

1、要求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便于监督和管理。

2、由物业选派考核小组,全面考核保洁工人各自包干区内地面、绿化带、环卫设施等的保洁。

3、考核每月4次,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决定。

4、月底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取前xx名予以奖励。每月兑现奖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历次考核均前三名的,年终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考核小组办对辖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xx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xx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xx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xx元。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十

1、保洁员每天要在员工上班正点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对门厅、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办公室要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公司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清新空气装置、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3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公司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十一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岗位责任范围及薪酬》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岗位责任范围及薪酬》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奖惩建议单》,此表单必须知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奖惩建议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两种。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嘉奖、记功、晋级或晋升。

3.5以上两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试用期员工提前一个月转正。

3.6.1熟悉工作内容并能正确表述,工作踏实并有创新意识者;

3.6.2品行优秀,服务勤劳,尽职尽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6.3具体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工作中常协助管理者;

3.6.4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3.6.5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6优质服务,受业主、客户口头表扬者。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通报全公司,并奖励人民币5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试用期员工提前两个月转正。

3.7.1优质服务,受业户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三次以上者

3.7.2遇到突发事件能勇往直前者

3.7.3 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有显著成就者

3.7.4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特殊任务者

3.7.5增收节支,控制成本绩效显著者

3.7.6技术和业务考核在行业中获得优秀成绩者

3.7.7拾重金而不昧者

3.7.8积极宣传企业形象、特色,使企业获得明显社会效益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功,通报全公司,并奖励人民币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试用期员工提前三个月转正。

3.8.1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8.2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3.8.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5一个月内累计两次通令嘉奖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晋级或晋升,通报全公司。

3.9.1连续两年被公司授予“优秀员工”称号者

3.9.2一个月内累计两次记功者

3.9.3才能卓著、成绩特别突出且能胜任更高职务者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范围、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奖惩建议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奖惩建议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一类过失,进行警告批评,管理人员扣款20元,一般员工扣款10元。

4.4.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者

4.4.2上班不戴工号牌,不着工装,不着工作鞋,工作服不整洁者

4.4.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者

4.4.4在办公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者

4.4.5上班吃零食、聊天、串岗、看与工作无关书报者

4.4.6接听电话不规范者

4.4.7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者

4.4.8让非保安人员进入保安亭逗留者

4.4.9计划工作完成但质量不合格者

4.4.10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二类过失,进行记过批评,管理人员扣款40元,一般员工扣款20元,试用期员工延长两个月转正。

4.5.1代(托)人打卡、签到者

4.5.2擅离职守1小时以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5.3 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上级命令、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5.4 上级对下级工作指导不利者  

4.5.5  擅自改变上班时间、换班者  

4.5.6  违反请假制度者  

4.5.7  未尽职责而影响目标实现者  

4.5.8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一类过失者  

4.5.9  日常工作检查中一般性违规者  

4.5.10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6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三类过失,进行记大过,管理人员扣款60元,一般人员扣款30元,试用期员工予以辞退。

4.6.1 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

4.6.2  旷工1天者

4.6.3  上班干私活、喝酒者  

4.6.4  发现情况、事故不及时汇报,不记录者  

4.6.5  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各类工作记录表格者  

4.6.6  工作出现差错或服务欠佳被有效投诉者  

4.6.7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二类过失者  

4.6.8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7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四类过失,给予降职,降薪,通报全公司。

4.7.1  对业户不礼貌,与业户争执者

4.7.2  私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4.7.3  见业主有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者  

4.7.4  不制止违章,故意回避,明哲保身者  

4.7.5  不配合其他岗位开展工作、消极怠工、遇事推委  

4.7.6  日常检查中严重规违者  

4.7.7  旷工2天者  

4.7.8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三类过失  

4.7.9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4.8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五类过失,给予辞退或开除,通报全公司。

4.8.1当值时睡岗、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影响者

4.8.2 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查者造成严重后果者  

4.8.3 遇事退避、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  

4.8.4 故意刁难业主造成恶劣影响者  

4.8.5 贪污受贿,向业户索取财物者  

4.8.6 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4.8.7 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博者  

4.8.8 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4.8.9 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侵占公司财物的  

4.8.10 违反操作程序,造成严重损失者  

4.8.11 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者  

4.8.12 上班干私活,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4.8.13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命令并屡教不改者  

4.8.14 经查实道德败坏,品行不端者  

4.8.15 旷工达三天及以上者  

4.8.16 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者  

4.8.17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文件、资料者  

4.8.18 拾员工或业主之物品不上交者  

4.8.19 不服从管理,态度野蛮者  

4.8.20 一个月内累计两次四类过失者  

4.8.21 其他适合给予此类处罚的行为  

5.奖惩的执行程序

奖惩建议人填写《奖惩建议单》,当事人签字认可。部门员工的奖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执行;对部门负责人的奖惩建议由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执行。

经审批的《奖惩建议单》一联用于行政部公布、留存,另一联附于月度绩效考核报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统计计入月度工资。

物业保洁奖罚制度范文简短篇十二

一、清洁工务必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状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个性留意,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方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超多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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