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 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图片(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20:44:01 页码:7
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 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图片(7篇)
2023-01-10 20:44:0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一

在学习完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原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后,我心情沉重,看到我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因理想信念不坚定、因权力观和政绩观缺失、因经不住诱惑、丧失个人信仰等,面对这些违法腐败现象,我想到的是,越是在这样的形势和发展趋势下,越是要坚定我们的理想信念,同时我们要增强自身的拒腐防变素质,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和权力观。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作好表率,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官,对该案件的发生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正确对待权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要明白为谁用权的问题。有的认为权力是靠个人努力得来的;有的认为权力是靠竞争上岗争来的;有的认为是某个领导个人的恩赐。这些认识都是极端错误的。一个人走上领导岗位,获得了一定的权力,尽管和个人努力和领导关心分不开,但归根结底是人民的信任。个人德、才的提高,离不开组织的长期培养和教育。其次要时刻饮水思源,想到权力来源于群众的重托,来源于组织的信任。在掌权后,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真正做到仰不负党,俯不愧民;同时,要明白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意味着为广大职工服务这

一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责任。

二、持续加强学习,坚定信念。作为党员,我们要以自身作则,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学习,放松自我教育,久而久之就会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思想上就会慢慢放松警惕,贪欲的思想可能就会逐渐滋长。学习对一个领导人员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可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境界,陶冶个人的情操,但有的人平时常以工作忙、没空等理由而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这样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一个人经常不学习头脑很容易产生麻木,逐渐丧失警惕性,从而可能向犯罪迈出第一步。所以政治理论学习只能加强不能放松,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防腐第一道防线。

三、培养良好队道德品质,增强道德观念。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事业发展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捞好处,见利就图,有乐就享,这种人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企业。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要为一时的贪欲而毁了自己。所以一定要端正好从业道德思想,要有道德廉耻观念,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人生上要淡泊名利,淡定从容面对一切;在工作上要上对得起组织,下对得起同事,尽心尽力为企业发展干好本职工作。

四、要知足常乐,保持平衡心态。作为消防指战员,要正确看待个人得失,知足常乐,不能一味的去攀比虚荣、奢华,欲望是没有止境的,不能老是把报酬看得很重。人活着如果一直欲望金钱、一味的追求虚荣和奢华,这样会为了一时贪欲而断送前程,连累家庭。有的人认为这个年代吃吃喝喝不算啥,收点小礼没什么,生活作风随便一点没关系。这些人正是平时在小事小节上放松了自我约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很多反腐教育、反面教育片和教材来看,许多人走上犯罪道路,正是从接受“小恩小惠”、不拘小节开始,慢慢放松警惕,最后沦为阶下囚。正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对照周志忠案件,我认真查摆剖析了自身存在问题觉得自己还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必须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做为一名党员,我深刻认识到,总书记亲自授旗致训词,不仅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们这支队伍的关心厚爱,同时更彰显了党对消防救援队伍绝对领导的制度优势。但我平时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学习态度不端正。思想上不够重视,轻视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主性,被动参加,缺乏热情。二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不全面、不系统,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三是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有所欠缺,不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缺少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领会上级意图不充分、执行决策不彻底,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把握,总觉得自己基层干部干好本职工作就行,政治纪

律和政治规矩只要不踩红线就好,从而忽略了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虽能较坚定维护中央权威和总书记核心地位,但有喊口号、走形式之嫌。

二、必须严格执行纪律严明的要求。是消防应急救援正规化建设、提升灭火救援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但我平时还有很多不足。一是在执行应急管理部“八个带头”“八个必须”方面,没有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此行为规范的重大意义,没有真正和官兵一起学,一起悟、一起干,学习流于形式。二是组织性纪律性不强、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打折扣搞变通。没有在改革过程中与上级指示要求、思想、步调一致,认为自己只要不出问题就可以了,执纪不严,对自我要求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必须提高个人能力素质。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队伍,是一支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刻面临生死考验的队伍。但我离主力军和国家队这一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怕担责,对一些重点工作,难度大的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愿意积极主动承担。觉得干多干少一个样,不讲有为,只求无过。并且存在老好人思想,不讲是非,只讲世故。遇事讲人情,讲关系。表明意见建议时,常常只看领导怎么说,明明心里有异议,嘴上却不提反对意见。二是自身能力还不能达到今后火灾防控的高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发展,新的业态大量增加,上级任务越来越多,管得越来越宽的情况下,感觉监督管理难以到位。导致我平时精力外移、观望多,主要心思没有工作上。

四、必须提振精神状态。作为大队助理工程师,我基本参与了大队各项工作,中队的一些事务也经常参与其中。但现在我们的工作越干越多,任务越来越重,整治行动是一个接一个,火灾隐患却一年比一年多,消防违法行为更是一月超过一月。这导致我常常感觉工作陷入了怪圈和悖论——越努力越失败,找不到工作的意义和成就,更不要说体会工作的乐趣了。面对如此大的工作量,我常常觉得力不从心,对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得过且过成了心中常态,回想刚参加工作时的初心,总觉得愧对组织的关心与爱护。有感于此,所以今年我打了转业报告,也是想把位置让给更有能力的人,以便让更优秀的人才加入到消防队伍来,为这支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其原因如下:

一、忽视了理论知识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政治思想的坚实,来源于深厚的思想理论基础,一个政治上合格的人,首先必须善于学习理论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95

周年大会上,向全党提出了“不忘初心”的号召。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深深感到学习和运用理论方面欠缺很大,学习不自觉,不主动。理想信念不牢固,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在比较和计较中逐渐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群众观念。

二、缺乏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受“潜规则”冲击,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对自己主观认为不太重要的工作慵懒无为,消极应付,不深入实际探究,使自己负责的工作没有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总是觉得自己没关系、没背景,好机会轮不到我,加之被任命为纯技术干部,感觉再怎么努力也不能有什么晋升,存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思想。在其位,谋其事,但没有尽其职。

三、自律意识不强。习近平总书记训词强调“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就是要始终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严格执行“八个带头”“八个必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执纪问责,用严明的纪律带出过硬的队伍,坚持以上率下,推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是中央提出加强共产党员党先进性修养的重要方法。在现有条件下,诱发我们出现问题的因素较多,各方面的监督还存在差距,自身的免疫力和约束力显得尤为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训词中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可以看出,总书记对我们这支队伍既给予厚爱、寄予厚望,同时又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改制转隶到地方后,消防救援队伍接受的监督更多,范围更广,要求更严,责任更大,要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要有新认识、新举措、新成效。结合这次民主生活会,在认真查摆剖析问题原因后,我将进一步端正思想,坚定信念,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

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正确的发展观。要正确认识自身肩负的责任,克服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以改革自身思想为动力,不断开拓创新。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探索适应新形势下消防监督工作方法。

二、发扬深入细致、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学风。静下心,用好时间,系统、深入地学习党的各项文件精神,深学深悟,提高自己的理论层次。

三、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这次消防改革不是简单地换身衣服、换个称谓,而是机制、体制上的再造重塑,我们唯有紧跟职责任务变化,找准自身定位,更新思想观念,提升改革本领,才能实现加快转型升级。改革要坚决摒弃退出现役就等同于地方人员的思想,始终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每一件事。坚持讲实话、做实事,把抓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扎扎实实解决好各类工作难题。

四、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时刻保持创新意识,牢固树立不断进取,不断超越自我的意识,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小事,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有关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二

原告黄某某,女。

委托代理人曹昌清,赣州市潭口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朱某某,男。

原告黄某某诉被告朱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11月23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曾小妹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曹昌清、被告朱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xx年期间,原告黄某某与被告朱某某在赣州打工时认识并自由恋爱。双方按农村风俗习惯举行了结婚仪式。20xx年5月,双方在瑞金市叶坪乡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xx年7月17日生育女儿朱某,20xx年4月10日生育儿子朱甲。由于双方婚前缺乏必要的了解,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20xx年5月,原告带小孩去赣州玩,双方发生争执,原告就一直居住在赣州,双方分居至今。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1、依法判决原告黄某某与被告朱某某离婚;2、婚生女儿朱某归原告抚养成年,婚生儿子朱甲归被告抚养成年,抚养费用各自承担;三、本案诉讼费用被告承担。

原告提交的证据有: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信息;2、赣州开发区潭口镇岭上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一份,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不和,原告自20xx年开始分居。

被告朱某某辩称:我不同意离婚,我们感情还好,没到离婚的地步。

被告朱某某未提交证据。

庭审时,被告朱某某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无异议。对证据2有异议,认为原、被告并没有分居生活,至今感情尚好。经本院审查,本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1予以采信。证据2系赣州开发区潭口镇岭上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该证据被告不予认可,且原告没有提交其他证据相印证,故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对本案事实作如下认定:

20xx年期间,原告黄某某与被告朱某某在赣州打工时认识并自由恋爱。20xx年5月,双方在瑞金市叶坪乡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xx年7月17日生育女儿朱某,20xx年4月10日生育儿子朱甲。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原告遂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本院认为:原、被告结婚后共同生活了多年,应该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只要双方正确对待,相互理解和信任,原、被告应该能够和好如初。再者,原告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不准予原告黄某某与被告朱某某离婚。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黄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曾小妹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恭明

有关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三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有关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四

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胡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销民法院(20__)楼民二初字第_______________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内容;

2、依法改判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归上诉人所有,由上诉人补偿被上诉人64317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审判决未查明案件的事实,致使在分割房产时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

上诉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与被上诉人离婚没有异议,但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在未查明案件事实与诉争双方真实生活现状情况下,作出的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错误判决。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____

1、被上诉人有房屋可供其居住。本案一审期间,上诉人举证证明了被上诉人在位于__________原_______________公司办公楼有一套房屋对外出租。虽然被上诉人对该房屋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但被上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所有权权能;同时,该房屋房产权国资委已经多次承诺,该房屋如遇征收,补偿款一律向被上诉人支付。即,被上诉人实际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诉争房产,即便是判决归上诉人所有,也不会造成被上诉人没有房屋居住的“现实危害”。

2、上诉人无房屋可供居住。正如一审查明的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仅有一套房屋即诉争房产,除此之外,上诉人在别处再无其他房屋可供居住。一审判决结果将导致上诉人流离失所!更为可悲的是,上诉人尚有一位九旬老母健在并随上诉人生活,一审判决结果不但致使上诉人居无定所,更是要让九旬老母随上诉人一同流落街头!

基于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尤其是在分割诉争房产时,未查明相关事实,致使判决结果造成实体上的不公平。恳请二审法院体恤上诉人的生活困难,依法改判!

此致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五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为诉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指派律师担任自诉人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出庭参加诉讼。

二、律师业务费按本条第xx项交纳

三、本案律师业务所需的差旅费、调查费由甲方负担。

四、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证据和证据线索,如乙方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甲方无理要求乙方调取虚假证据的,乙方有权拒绝代理,律师业务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要求乙方直接向证人取证(指证人证言)应交纳乙方律师风险押金100万元人民币,在司法机关查实该证人证言未受甲方及利害关系人串供后,乙方不计息全额退回甲方;否则该风险押金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原因终止履行本合同,律师业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终止履约,律师业务费不退

七、双方特别约定:无论是判决、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等均不退还律师业务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不起诉、撤销案件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律师事务所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有关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六

根据市委、市纪委《关于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标准,严查细对,扎实做好案件剖析、专题研讨、问题查摆等各项工作,由表及里深入思考,由外到内深挖根源,警醒了思想,升华了认识。下面,根据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从认识和体会、问题和不足、根源和分析、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四个方面,做个剖析发言,不妥之处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并结合专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行动,开展对照检查,这既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主题

教育成果、纵深推进从严治党的有效抓手。近段时间以来,我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论述以及省、市深化“三个以案”工作会议精神,观看了《迷失的权力》等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市县☆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镜子”,立足自身实际,全面对照扫描,举一反三,发人深思,必须引以为戒,纵观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可以看出,尽管他们的违纪违法手段、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深入剖析案件却有着共同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信仰迷失,底色蜕变;监督缺位,用权任性;缺乏敬畏,底线失守;政商不分,站位不正。长期放松思想政治学习,丢掉了宗旨、忘记了初心、背离了党性,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和道德缺失,才导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身陷囹圄。通过对☆违纪违法原因的深挖,使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认识,进而反思自我、改进提升,避免重蹈覆辙、惨痛再现。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但对照此次专项警示教育的标准和要求,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贯彻落实“四个意识”方面。☆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这对我是一个警示。虽然我在政治上能够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学用关系处理得还不好,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一定程度上存在脱节。(二)遵守政治纪律方面。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我保持坚定的

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中央倡导和要求的坚决做到,党中央反对和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遵守组织纪律方面。严明的组织纪律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本条件。☆案就存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违背组织纪律的问题。我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能够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但在组织生活中,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主动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人生道路很长,但关键之处往往就是几步,放松自律,就会铸成大错。☆案就是一个典型,小贪收不住,就会成为大贪。我在工作中能够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廉洁侵袭,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的行为,不存在收受礼金的行为。(五)遵守群众纪律方面。我能够树立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来到☆后,与分管干部主动开展了一些座谈交流,也利用机会到基层单位,特别是相关扶贫责任单位进行了调研,了解了基本情况,严格遵守调研纪律,轻车简从,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但是联系基层、服务群众还不够深入,到目前还没有走遍☆每一个基层单位,与所属企业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座谈交流也不够深入,联系群众的方法还有待改进。(六)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我能够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制度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但是更多的注重自身严格要

求,目前对☆的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学习了解的还不够全面细致,一些程序、规定也是边干边学,需要进一步加快学习和掌握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七)遵守生活纪律方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低调务实,是共产党员的本色。我能够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主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要求和管理家人及亲属,不给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乘之机。但是勤俭节约意识还有待加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思想上也偶尔有放松调节的想法。

(一)强化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以案为鉴,努力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要持续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补足“精神之钙”。(二)强化使命担当,做到心中有责。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我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硬骨头”,是检验共产党人使命担当的试金石。我将盯住各联系帮扶地区的脱贫实现和标准要求,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表、作战图,全力抓好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三)强化廉洁自律,做到心中有戒。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廉洁自律没有休息区。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净化自己的思想、校正自己的行为,从反面教材用中受到教育和警醒,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有关案件审理进展说明范文范本七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长春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2被告连带支付原告人民币 ____ 万元(贰佰万元)及利息;

2、请求案件受理费用、律师代理费用2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__年8月7日,被告王__________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个人助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400万元,原告依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为被告王__________的上述400万元贷款金额提供担保。

20__年,被告长春市__________有限公司、王__________与原告签订《反担保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约定被告__________公司自愿以企业全部资产、被告王__________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为原告400万金额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向被告王__________支付了400万借款。但王__________偿还了200万本金之后,因借款期限届满,建设银行从原告处划扣了剩余的200万元。原告承担保证责任后,同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因此起诉至贵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长春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