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合作医疗外地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申请书怎么写(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21:53:21 页码:12
合作医疗外地报销申请书怎么写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申请书怎么写(四篇)
2023-01-10 21:53:21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合作医疗外地报销申请书怎么写一

肥西县是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县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实施,已运行近五年时间。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县新农合资金支出9751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9029万元,补偿186818人次。统筹资金支出包括住院补偿783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551万元,慢性病补偿154万元,村卫生站观察治疗(门诊统筹)补偿488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平均为90%,受益率平均为7%,补偿比平均为30%。我县共有690257位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新农合资金支出2605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2364万元,补偿35400人次,家庭账户支出24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称号。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保障新农合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全县70多万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县分别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县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长兼任,每乡镇安排1名专职经办人员和1名兼职财会人员负责新农合的审核、报批、兑现、记账等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县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县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强化资金筹集。我县农民入保金的筹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卫生部门配合,收缴入保金时,由乡镇合管办开出专用收款收据,登记发放《合作医疗证》,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各乡镇合管办在本乡镇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专用账户,收取的入保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在筹资结束后全部汇入县新农合资金财政专户,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今年3月底,我县顺利完成二次筹资工作,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100元。严格资金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由县财政局管理,新农合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支出需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方可拨付,县合管办将每批补偿人数及金额制成报表,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由收入户转入支出户,县合管办将资金从支出户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保证了资金的封闭安全运行。

(三)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我县在新农合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农村部分常见慢性病、村卫生站观察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起报线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县新农合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取消家庭账户,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慢病病种,将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逐步完善,资金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扩大。

(四)优化办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在方便群众就诊方面,参合农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卫生站治疗,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做到小病不出村;在县内就诊不受级别限制,参合农民可以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外就诊只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时,乡镇合管办以一封信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在费用报销方面,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到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直接给予补偿。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偿费用,当场审核并兑现补偿金,实现了零距离、零时限补偿。

(五)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从开始,我县充分发挥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作用,实行乡村一体化与新农合工作有机结合,将村卫生站作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的派出机构,参合农民患病在村卫生站观察治疗可以获得20%的补偿。5月起,我县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即按照人均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补偿门诊费用,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的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六)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

疗费用。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在着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一是实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住院。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和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共同查验,防止发生冒名顶替。二是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合管办每月安排一定时间抽取部分报销材料与医疗机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三是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虚假票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医疗收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而出现的弄虚作假漏洞。四是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事后监督。每批新农合补偿情况都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社会各方可以通过公示来监督补偿情况。五是建章立制,明确处理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六是定期考核,明确奖惩。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1次,将考核结果与10%管理保证金挂钩。七是多管齐下,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限定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核定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历和处方评审制度的,通过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几年来的工作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较为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通过对参保农民直接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护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新农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民得到实惠,新农合工作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参合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办事能力得到加强,能够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通过我县几年来的实施,我们体会到: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多部门配合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二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三是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新农合工作须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四、存在问题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还未建立有效、便捷、稳定的筹资机制。虽然筹资难度大大减小,但筹资工作量仍然较大,筹资成本高。二是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难以监管。我县新农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但受隶属关系的制约,我县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监管。三是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五、建议

(一)探索符合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参合筹资机制。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如试行参合农民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村民委员会代缴,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会代办、由参合农民自己主动缴纳,或是一次筹资,多年使用等。

(二)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适应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管办体系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管办队伍的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管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发新农合管理软件,并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四)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于引导农民在基层就近就医、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合格卫生站的建设,重点培训好乡、村两级卫生人员,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关于合作医疗外地报销申请书怎么写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政策,代表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了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基本问题。新市镇卫生院作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在市卫生局、市合管委及合管办的领导下,成立合作医疗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和完善合作医疗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配备合作医疗报销的硬件设施,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全心全意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组织。在市合管办的统一要求下,我院成立了院合管办,由副院长张保军同志具体负责,科室由5名同志组成,实现了住院、门诊结算和收费的一站式服务。负责新市镇卫生院的合作医疗结算、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按照市卫生局和市合管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标准,制定了新市卫生院合作医疗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明确院合管办、收费室、药房、各医技科室、医生及院领导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作用,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安全运行,努力为广大参合群众服务。

三、配备了合作医疗报销的硬件设施,搭建了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在市合管办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下安装了大成医院管理系统,实现了与市合管办服务器的光纤高速接入。实现了合作医疗的信息化管理,使合作医疗报销工作达到规范化、透明化的目的,让参合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治病。

四、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市合管办的各项文件精神和标准。住院前认真核实病人身份,把握好出入院标准,

住院中按照诊疗常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按照《湖北省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因病施治,作到不挂床、不挂帐,掌握好单病种限价标准,按照市合管办的要求规范诊疗病人,出院后按照市合管办的要求实行一站式服务,即时报销,收集报销资料,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诊疗水平。为了给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我们不断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加强国家卫生法规和合作医疗政策的学习。始终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以服务于患者为目的,缩短患者侯诊时间,方便群众就医,确保参合农民的利益。

六、强化村卫生室管理,建立完善的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进行,方便广大参合群众就医。

经过几年来的合作医疗运行,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1、村卫生室管理与村卫生室的需求存在一定矛盾。

2、由于某些意外因素造成个别医嘱和费用清单不符的现象。

3、合作医疗部分信息录入与实际存在偏差。

4、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造成一些挂帐现象。

自合作医疗开展以来,新市镇卫生院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合作医疗报销制度,规范合作医疗报销程序,救治了大批参合患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为合作医疗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关于合作医疗外地报销申请书怎么写三

甲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月×日前结清。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统筹地区社会乙方:定点医疗机构

保险经办机构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合作医疗外地报销申请书怎么写四

医疗设备由于价格相对较为昂贵,医院又属于现金流非常好的客户群体,而且医疗收费的毛利率较高,这三个原因导致了医院的医疗设备购买投资成为租赁公司的必争市场。从国际上看,飞机、轮船、医疗设备是最适合做租赁的,国内也概莫能外。

国内的医院添置医疗设备从自行购买,到租赁购买,到别人投资,这样的演进阶段来看,医院 所需要的资金现金流压力渐次减轻,也体现了医院的投资理财水平的上升,这其实也是社会理财水平提高的结果。国际上的合富集团cowealthgroup,国内深圳的傲华公司等等,都参与了该市场的开拓。

目前,国内的三甲医院,上海、深圳等地,已经有这样的合作,各方都获取了很大的利益。医疗设备生产商提前销售了设备;医院不花钱就取得了设备,可以更早地给病人治疗;投资者也可以获取远高于银行利率的回报。但是,目前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方法,由于可能不合法,导致三方的利益都有可能受到损害,另外,对投资的获利性也无法保障。比如,目前个人也有参与一些医疗设备进医院的合作项目,大致规定(简化的一种假设):双方成立合资公司(2/8投资)购买设备,实际上等于设备前期投入2/8比例(医院出20%),在前3年收入2/8分成(医院收20%),(使用权归医院,所有权归投资方,3年以后设备归医院。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医院已经对设备部分出资,因此,设备的所有权应该归新的合资公司所有,或者没有成立合资公司的话,医院享有部分所有权。在处理资产方面,可能投资者就会处于劣势,无法保障自身权益(由于产权不独立)。

但我们用租赁的办法,就可以使得法律上完全符合法规,另外,我们可以使得管理更规范,投资回收期相应缩短(主要起到了合法避税的目的)。但是资金和操作方式几乎没有做很大的改动。以合资建投资管理公司为例,如果双方各投入200,80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占股20%和80%),并购买医疗设备。那么,医疗设备的产权必须归属合资公司。另外,由于折旧政策一经确定,很难更改,可能会有税收流出,导致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延长,或者投资回报率降低。但是,我们可以改成这样的设计,双方以20万元,80万元成立合资公司,并以全部资金,加股东借款180万元(医院)来付投资方通过租赁公司的保证金,那么医疗设备的产权就归属于投资方,更可以保障后者的利益。由于租赁利率、租赁期限可以调整,远较折旧政策灵活,可以尽量减少税收的流出。一些专业的租赁公司从事该项业务,可以取得更低的医疗设备价格。另外,租赁公司可以帮助每月催讨租金,再交投资者,减少了投资者的工作量,以及加快了资金回流的速度,缩短了投资回报期,提高了投资回报率。租赁公司的委托租赁业务收费非常低廉,一般在1-3%(看具体的工作量而定)。合资公司的董事就可以聘请租赁公司的人来参与,分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总之,通过委托租赁的方法来引导医疗设备进入医院,是非常好的一种投资手段,由于加入了专业的理财公司(租赁公司)的工作,使得整个业务流程更加专业。

租赁的`介入缩短了回收期,大约半年。由于国内医院的改制预期,投资期的缩短往往就意味着风险的下降。由于引入租赁公司,往往会应租赁公司的要求再在医疗设备上配置控制技术设备,可以更好地监督设备地使用情况,发生违约纠纷的情况,专业的租赁公司比个人更容易处理医疗设备。可以有效地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当然,由于管理公司的规模减少,可以通过送给医院管理层股份的方法,帮助医院更顺利地改制)

医疗设备投放合作协议

甲方(设备提供方):

乙方(设备使用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医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投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投放设备:

序号

设备型号名称

数量

约定价值

备注

合计

双方合作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提供以上医疗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

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

乙方接受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乙方须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对乙方经营活动中的误诊等造成乙方负责对设备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按仪器约定价值进行赔偿。

乙方使用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并按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取得收入。乙方在收入中扣除经双方认可的消耗后支付收入的 %给甲方作为设备损耗。举例:如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乙方通过设备使用而取得的收入为5000元,消耗为800元,则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损耗费为(5000—800)× %= 元。

设备所使用的耗材乙方只能从甲方现款购进,价格双方另行书面确定。违反本条,乙方购进的耗材不得以成本的名义从收入中扣除,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在本合作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损耗费不得低于 元/月,且必须按时支付,如达不到本条规定,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设备并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乙方支付设备损耗费给甲方的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支付当月款项。

达到合作期限或乙方提前支付完设备价值总额,甲方将设备无偿赠送给乙方,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双方同意本协议管辖法院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设备提供方): 乙方(设备使用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