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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丧葬抚恤协议书(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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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丧葬抚恤协议书(精选19篇)
2023-11-20 16:35:12    小编:ZTFB

了解天文知识的重要性,对我们扩展视野、培养科学素养都有很大帮助。如何认识并发展自己的优势,使自己在事业上取得更好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总结已经成为人们成长和进步的必备工具。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一

网友“小鱼儿”说,自己想知道,法定继承人在领取丧葬费时需要准备哪些要件?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解答说,新办法(死亡人员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仅需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特殊情况可使用老办法(死亡人员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的)。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定于年月日时分开业一周年活动,为促使本次活动隆重、吉庆、顺利地进行,特委托乙方实施现场布置工作。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节约、吉庆的原则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合同附件项目负责现场布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例如风力达到5级以上、大雾影响人员的到位,阴雨天气等)。

2、乙方的庆典用品按照通常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安全施放,乙方在合同当中不含有关广告审批和城管审批的服务及收费。

3、礼仪人员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履行服务职责,在现场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举止行为要体现出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费用全额的%,即人民币元整,待仪式结束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即人民币元整,逾期不付每天将每有2%的滞纳金。

四、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如遇五级以上风力、大雾、阴雨或炎热天气甲乙双方须提前协商解决方案。

六、甲方在仪式现场为乙方提供如下电源及相关条件:

1、电源设在主席台附近,音响准备备用电源。

2、电源功率:220v标准用电。

3、配备专业电工现场负责电源安全。

4、配备消防器材。

七、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利对单项物品的失误进行合理的扣除,附件中的单项物品不影响整个合同中的其他单项物品。

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异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有,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三

甲方:

联络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安排乙方艺人参加由甲方安排之“”礼仪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按照下列各项条款签署给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活动礼仪:

二、活动地点:

三、活动日期:年月日

四、活动天数:天。

五、活动:

六、活动酬劳:甲方应总共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作为乙方之礼仪酬劳。

七、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人民币,此费用不包含:乙方艺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活动期间其他额外费用。甲方于活动结束当天现金结算支付合同全款的100%,即人民币。

甲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解决演出所需场地之租费、舞美、灯光、设备、现场治安维护,并协助乙方办理一切演出之文化申报手续,并提供一切与甲方相关的文化申报资料,保证及出示有关省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部门批准本次演出活动之证明文件等。

二、如因甲方(申报手续、安全及场地因素或甲方人为因素等)原因而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需负担全部责任,并向有关部门及媒体说明情况,以证明乙方没有过错。同时乙方有权拒绝前往表演及即时终止本协议,且乙方已收之表演酬劳不予退还。

三、甲方同意绝不要求艺人于演出期间做任何危险性之表演,或演出时现场或有任何可能损及艺人安全之情事,或作任何不雅、不当、淫秽、暴力、违反善良风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艺人或他人之形象与名誉之演出,乙方有权随时终止艺人之演出,且已收之酬劳不退予甲方。

四、因本协议约定之活动所有衍生之一切权利(表演宣传、赞助、票房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此有任何要求。

五、甲方保证不得使用艺人演出之录音或录像制作任何录像带、cd、vcd、dvd或任何有声或无声之出版物等做任何商业用途。(包括新媒体、无线及网络上之使用)。

八、乙方保证及承诺,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当日内不得在当地安排和参加其他类似的相关活动,否则视乙方违约。

九、甲方保证当天表演场所为一般正规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广场、剧院等),如俱乐部、夜总会或非正当演出场所等,乙方有权随时终止艺人之演出,且已收之酬劳不退予甲方。

乙方责任:

一、乙方确保活动当天活动前到达演出地点。

二、乙方须保证高质量礼仪工作。

三、听从甲方安排。

甲乙双方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及管辖:

一、如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无正当理由)而令演出无法完成,乙方已到达演出地,甲方仍需支付交通费用。

二、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无正当理由)而令演出无法完成,因此乙方应补偿甲方全部演出费用的50%。

三、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乙方艺人重病(伤)或家故等,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演出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署及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应,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后签字认可。

五、除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转让任何本合同书之权利及责任。

六、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其解释。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当提交事发当地的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双方若以传真方式签署,甲乙双方均对传真件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妻。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女。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子。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

(身份证号码:),系死者之。

鉴于:于20年月日分时分在前往甲方积家御景项目上班途中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现代表死者工作单位的甲方和代表死者亲属的乙方(系死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就死亡待遇等问题的处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属于非因工死亡,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以及自愿原则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以及死者丧葬费等其他全部费用。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甲方在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应提供相关资料、证件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赔付费用已包含在上述费用总额中。

二、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双方就死亡事件终结性处理方案,乙方自愿放弃申请工伤、仲裁、诉讼及其他权利。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甲方以及甲方的分包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和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履行后双方也不存在任何其他有关死者劳动关系的争议或其他未了事项。

三、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五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因于年月日不幸死亡,死亡原因:(因病、因工),现需办理死亡待遇费用结算,该同志的财产法定继承人如下:

父母姓名:_________,配偶姓名:_________,子女姓名: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

经继承人协商,一致同意将该死亡人员的财产由_________继承,其他人无意见,丧葬、抚恤金直接转入(死亡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存折、指定继承人的存折)中,请认真填写(死亡人员、指定继承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存折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

以上协议内容真实有效,法定继承人无异议,签字为证:

协议人签名:

父母:_______。

配偶:______。

子女:_______。

其他:________。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六

遗属补助发放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500元/人/月。

离休人员遗属补助在上述标准上提高20%,不是唯一供养人的,遗属补助降低50%。

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市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个月。

2.一次性救济费:死亡时上年市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10个月。

3.按月享受生活救济费: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标准为准。

1、用人单位已垫付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需提供垫付资金的有效凭据,用人单位及遗属共同填写《企业垫付在职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费、救济费申请表》并签字。

垫付救济费的,还应提供经市、区(县)人社局审批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表》。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应当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费、救济费金额划转到单位账户。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0]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0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

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劳资科;。

4.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定于年月日时分开业一周年活动,为促使本次活动隆重、吉庆、顺利地进行,特委托乙方实施现场布置工作。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节约、吉庆的原则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合同附件项目负责现场布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例如风力达到5级以上、大雾影响人员的到位,阴雨天气等)。

2、乙方的庆典用品按照通常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安全施放,乙方在合同当中不含有关广告审批和城管审批的服务及收费。

3、礼仪人员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履行服务职责,在现场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举止行为要体现出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费用全额的%,即人民币元整,待仪式结束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即人民币元整,逾期不付每天将每有2%的滞纳金。

四、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如遇五级以上风力、大雾、阴雨或炎热天气甲乙双方须提前协商解决方案。

六、甲方在仪式现场为乙方提供如下电源及相关条件:

1、电源设在主席台附近,音响准备备用电源。

2、电源功率:220v标准用电。

3、配备专业电工现场负责电源安全。

4、配备消防器材。

七、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利对单项物品的失误进行合理的扣除,附件中的单项物品不影响整个合同中的其他单项物品。

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异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有,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一、服务内容、时间、地点:

2、活动时间:

3、活动费用:

三、结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乙方按照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服务,甲方现场以现金形式全款付清乙方。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服务内容高质量地完成礼仪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活动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活动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须向甲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

六、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活动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九

网友“风筝”说,他想知道已退休的家属工去世,法定继承人可领取的丧葬费是多少。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解答说,企业退休人员、个体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可领取的丧葬费为4000元,抚恤金为6000元,合计10000元。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

(三)退休人员失踪后按规定被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次性抚恤金待遇的计发时点按停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当月确定。

(一)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工人每月领取到的养老金中,津贴部分不做为计发抚恤金的基数。

(二)企业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工人去世时的基本养老金,如果低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可以按照就高的原则,以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抚恤金计发基数。

姜女士问:请问,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按什么标准发放的?

答:企业在职职工去世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丧葬费: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计发1个月其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发放标准: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有结余的,返还个人账户余额部分。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抚恤金标准,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一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遗属津贴制度,现就调整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问题通知如下:

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遗属生活补助费。

从2007年7月1日起,对供养直系亲属按月给付的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遗属是非农业人口,户籍在省辖市市区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300元,户籍在县(市)乡(镇)的月生活补助费为220元;遗属是农业人口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150元。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加20元。遗属生活补助费从职工死亡次月起给付。遗属待遇标准确定后,除我省统一调整标准外,不因遗属本人居住地变动而改变。

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

四、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1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

(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六、支付渠道。

本通知规定的各项待遇由原支付渠道支付。

七、其他。

本通知规定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适用本通知。

退职人员只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丧葬补助费。

本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调整时间按机关离休干部调整时间执行。

本通知内容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更多阅读: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2011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烈士褒扬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调整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适应有关政策的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公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活动的时间安排:

乙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甲方提供礼仪服务。

第二条活动每日的地点及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活动地点为: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并全勒出席本次活动前的培训项目。乙方如不能如期参加,应于活动前一周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如期举行活动也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2.乙方必须具有专业礼仪水准,在甲方组织的活动中提供专业服务,乙方于活动现场应听从甲方统一调配及安排,如出现迟到早退及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酌情减免乙方劳务费。

3.乙方为甲方认可、面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在活动期间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活动而擅自找其他人代替、冒充而完成活动。并应按甲方提供的活动流程提前做好准备。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妆容标准:需梳理整齐、淡妆。

5.活动当日乙方不得于活动现场做出有损甲方及甲方客户形象之行为。如遇与本次活动有关的问题需及时与甲方勾通,不得私自与甲方以外人员勾通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之事宜。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活动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或根甲方以外的任何人提供自己的联系方式,否则后果自负。

6.活动中因第三方的过错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活动中所需的各类信息,确保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2.甲方根据客户意见有权对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并对所有乙方进行的本次活动内容进行监督。

3.甲方应按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活动款项。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做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行为,并不得要求乙方在工作中出现淫秽词语及有损它人形象之行为。

第五条效力及有效性。

本协议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协议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活动结束,双方结清全部款项为终止;。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

第五条:支付方式:在合同签定时预付定金50%,即付现金或转帐到。

乙方帐户上,所剩下余款在活动结束后付现金或转帐到乙方帐户上,逾期按未付款总额每天3%赔偿逾期费。

第六条:政府职能部门或城管部门有关审批手续由办理,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甲方负责活动期间电源的使用正常,并承担活动期间的电力费用。所有供电电源离乙方电器使用设备不超过10米以外。因停电或甲方原因不能如期举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政策原因,造成活动不能举行,甲方需承担相关制作费用。

第八条:如因天气原因(大风、大雨)造成充气类项目(拱门、氢气球等)不能正常发放,乙方按正常情况计费。

第九条:所有服务项目甲方有义务协助看管和维护,如甲方人为损坏,甲方须负责赔偿。

第十条: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内容为甲方服务,如甲方临时变更礼仪庆典服务性质,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城管执法部门批文项目变更,则按批文项目执行,礼仪庆典费用将按变更后的项目费用重新计算。如未经乙方允许,甲方自作主张,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以礼仪庆典费总额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时如对服务项目有异议,甲方应当日内提出,以便乙方及时修改补正,否则视为对本合同项目的确认。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完成甲方委托乙方执行的礼仪培训课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此次培训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双方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为培训课程合作关系。

2、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内训服务,培训主题按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课程为1小时/课时,课时总数为________课时;跟踪反馈____次,每次1小时;为期_____天,分_____次完成,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源和服务:

1)本次培训内容的基本需求;。

2)本次受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及背景;。

3)授课时间安排及地点安排;。

4)授课所用的相关电子设备(投影仪、幕布)及调试;。

5)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培训,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提前3天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调整培训时间。

6)甲方专门指定__________为培训联络人,负责向乙方提供培训相关的资讯。

3、甲方拥有对培训讲师讲课内容录音、录像、教学活动记录的权利。

4、甲方拥有除商业用途以外对本次课程合法使用的权利。甲方在使用该录像用于商业目的时,必须与乙方签订协议后方可使用。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授课时间开展本次培训工作。

2、培训结束乙方留存培训资料电子版,供甲方作为员工礼仪考核依据。

3、乙方负责培训的实施及培训后的学员评估。

4、乙方指定____________为乙方培训联络人,负责培训相关事项的沟通。

5、乙方保证培训讲师在授课过程中,维护甲方利益,认真、负责地完成授课任务。

6、如果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取消举办相关培训项目,相关的损失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给予乙方赔偿。

四、合作期限:

1、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甲方支付第一笔费用之日起生效。

2、终止日期:至培训课程结束日终止。

3、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代表人:xxx,系甲方行政总监。

乙方:xxx,女,身份号:452702xxxxxx4361,广西宜州市人,系死者xxx(男,身份证号:512921xxxxxxx2418,四川南充市人)配偶。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xxx非因工死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的辞职,并于20xx年7月31日结清乙方及xxx生前的全部薪资。

3、甲方就乙方配偶的意外死亡表示沉痛哀悼和惋惜,并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向乙方支付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等各项费用共计壹万元整。乙方对该款项无任何异议,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并表示接受。

4、乙方自愿放弃死者xxx生前与甲方因存在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各项仲裁、诉讼的权利。

5、乙方自愿放弃死者xxx因死亡所引发的与甲方有关的`各项仲裁、诉讼权利。

6、乙方自领取第2条、第3条款项之日起,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即刻终结,并保证不再向甲方要求额外增加包括经济利益在内的其他民事权利。

7、甲乙双方均承诺:本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重大误解等情形,为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都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行使上述的权利,履行上述的义务。

甲方代表人:

乙方: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定于年月日时分开业一周年活动,为促使本次活动隆重、吉庆、顺利地进行,特委托乙方实施现场布置工作。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节约、吉庆的原则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合同附件项目负责现场布置,(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例如风力达到5级以上、大雾影响人员的到位,阴雨天气等)。

2、乙方的庆典用品按照通常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安全施放,乙方在合同当中不含有关广告审批和城管审批的服务及收费。

3、礼仪人员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履行服务职责,在现场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举止行为要体现出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费用全额的%,即人民币元整,待仪式结束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即人民币元整,逾期不付每天将每有2%的滞纳金。

四、甲、乙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如遇五级以上风力、大雾、阴雨或炎热天气甲乙双方须提前协商解决方案。

六、甲方在仪式现场为乙方提供如下电源及相关条件:

1、电源设在主席台附近,音响准备备用电源。

2、电源功率:220v标准用电。

3、配备专业电工现场负责电源安全。

4、配备消防器材。

七、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利对单项物品的失误进行合理的扣除,附件中的单项物品不影响整个合同中的其他单项物品。

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异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有,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

第五条:支付方式:在合同签定时预付定金50%,即付现金或转帐到。

乙方账户上,所剩下余款在活动结束后付现金或转帐到乙方账户上,逾期按未付款总额每天3%赔偿逾期费。

第六条:政府职能部门或部门有关审批手续由办理,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甲方负责活动期间电源的使用正常,并承担活动期间的电力费用。所有供电电源离乙方电器使用设备不超过10米以外。因停电或甲方原因不能如期举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政策原因,造成活动不能举行,甲方需承担相关制作费用。

第八条:如因天气原因(大风、大雨)造成充气类项目(拱门、氢气球等)不能正常发放,乙方按正常情况计费。

第九条:所有服务项目甲方有义务协助看管和维护,如甲方人为损坏,甲方须负责赔偿。

第十条: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内容为甲方服务,如甲方临时变更礼仪庆典服务性质,应及时通知乙方,或执法部门批文项目变更,则按批文项目执行,礼仪庆典费用将按变更后的项目费用重新计算。如未经乙方允许,甲方自作主张,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以礼仪庆典费总额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时如对服务项目有异议,甲方应当日内提出,以便乙方及时修改补正,否则视为对本合同项目的确认。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八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欲委托甲方提供丧葬礼仪服务以及向甲方采购附带之商品,双方遂签订本契约以资遵守:

第一条契约之标的。

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

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方完成丧葬礼仪服务。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规定,无法依乙方选择之火葬或土葬方式处理时,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条契约之对价。

双方同意本契约之服务或商品之价格,如有增减应按附件所列价目表所定之价格计算之。

如另行议价,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服务质量之担保。

甲方应担保履行本契约劳务之人应具有专业之技能、伦理与敬业精神。

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风气之商品。

第四条契约之终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全部或部分,但应给付甲方已完成服务之报酬,或已发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费用。

二、终止时甲方未提供之劳务,甲方不得索取报酬。

但因该项劳务所需之鲜花、时果或其它易腐败之商品,如已购买且放置于灵堂或乙方处所者,乙方应依附件一之价目表支付价款。

三、前二项之费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约约定之总价额。

第五条_乙方协助事项。

乙方于甲方履行遗体接运服务时,应协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无法履行遗体接运的服务时,乙方应自行完成。

如因非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契约,但应给付甲方因遗体接运所发生之交通与人事费用,该交通与人事费用,不得超过约定价格。

第六条日程或程序。

双方得于签订合约后,共同订定仪式之具体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约。

订定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如须变更而其变更增加额外费用时,乙方应自行负担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费用。

第七条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各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乙方之解释。

第八条_仲裁或合意管辖法院。

一、关于本契约或因本契约发生之一切纠纷,如双方合意于争讼前以仲裁方式解决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

由双方各选一仲裁人,再由两选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时,双方得申请法院为之选定。

二、双方未以前项方式解决纠纷者,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_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丧葬抚恤协议书篇十九

乙方:

第三方:11人法定地址:睢县。

经上述股东充分协商,就投资(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实收资本。

4、法定地址: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资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股东约定。

2.公司如有对外投资,都以公司的名誉进行投资,所有投资的收益都归属于公司;。

4、各股东均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办事,且应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四、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在公司未转入净利润时,不予分配。

2、盈余分配,每年进行三次。(即端午节,中秋节,春节)。

3、盈余分配比例,按出资投入的比例分配。

4、公司解散时,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

五、股东权利和义务。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执行。

六、股东纪律/禁止行为:

2.绝对禁止本人及其家属与公司有关联交易,并谋取不当的利益。

3、不允许在公司内部,包括与公司有利益往来的人员,乱搞男女关系。

4.股东之间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从大局出发要无条件接受第三方中立股东的调解;。

5、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果确有,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6、禁止股东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7、禁止股东泄露公司的任何信息。

8、禁止股东将信息资源提供给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重复使用。

9、禁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禁止贪污腐败,禁止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占公司财物等对公司不利的一切行为。

10、股东违反上述各条,按实际损失赔偿,如发现股东有作弊或贪污行为的,将开除本人职务,并处于贪污总额的十倍罚款,但可保留其在公司的部分股东权利,后果严重的,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七、本协议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全体股东同意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因股东之一身故或病重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股东责任。

3、合伙事业违法法律,被撤销或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而判决解散。

本协议终止后事项:

1、请审计事务所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不可分物,可折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

八、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九、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十、不经全体股东书面同意,任何股东不得对另一方提供担保和贷款。

十一、如有任何一方,出现重大人身变故,难以行使股东权力时,如公司盈利应有法定继承人继续享有权利,如公司亏损应优先清偿、退还股权,剩余部分是另外的股东再分配。

十二、任何股东都有权利了解财务经营状况,也可提出依法审计。每个股东都有权对公司的账务提出质疑,并进行查询,如有特别疑问,经股东会同意,有权对公司账务进行审计,也可请第三方进行审计,审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三、每年甲方用于招待、维护一切关系所用的酒及餐费,均可以报销,其它股东没有权利报销,如特殊情况可提前申请由甲方申批才可执行。

十四、每个月给各股东一份财务报表。

本协议正本一式15份,各股东每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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