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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搬迁物资简报范文 库房搬迁报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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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搬迁物资简报范文 库房搬迁报道(四篇)
2023-01-10 22:17:35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库房搬迁物资简报范文(精)一

近年来,医院在为患者提高良好服务的同时,实现了各方面的超常发展,这也给耗材库房管理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为了适应工作发展形势需要,我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政治上,我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业务上,我坚持阅读专业书籍,不断积累管理经验,提高业务技能,努力适应耗材库房管理发展的新需要。通过不断学习锻炼,耗材库房管理水平和效率都得到了大幅提高。

一是做好库房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建立严格的验收入库制度,在做到入库器械保质保量时,对入库耗材器械,实行按类上架存放,做到库内整洁,堆放整齐,同品集中,规格按序,分地储存。库内无杂物,货架无灰尘,对各类物资勤检查,勤维护,勤保洁,为医院各科室提供了更好的耗材器械后勤保障和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帮带作用,帮助新同志尽快熟悉工作岗位。通过团结互助,相互协作,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三是顺利完成库房搬迁工作。因医院发展需要,耗材库房在xx月份进行了整体搬迁。我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对耗材的搬迁、分类、摆放、储存等都做到有条不紊,在坚持耗材库房日常工作的同时,在最短时间内实行了耗材库房的整体搬迁。

我在工作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医院和耗材库房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注意坚持耗材库房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全年耗材库房运转正常,无事故发生。

在医院和科室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在20xx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20xx年把工作做的更好更完善。

推荐库房搬迁物资简报范文(精)二

1、统一搬迁原则。

密切联系作业区机关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2、按时搬迁原则。

搬迁工作分批次进行,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搬迁;

3、服从全局原则。

各组室在搬迁过程中要服从作业区整体安排,独立自主,以本组室搬迁为主,充分发挥各组室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各组室分工,配合搬迁小组的工作安排,保证搬迁在短时间内对我区工作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组长:

成员:

1、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工作职责:

(1)组织、策划本次搬迁的全面工作

(2)讨论制订部门搬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及时调度搬迁的过程

(5)协调好搬迁公司在搬运物品时做好物品的防护工作

2、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区域搬迁活动的指导与组织

(2)负责区域搬迁活动的监督

(3)负责执行搬迁活动工作方案的实施

(4)协助组长处理在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及时调度负责区域内的搬迁活动的进度

(6)协调做好搬迁过程中物品的防护工作

3、各组室搬迁协调人工作职责

(1)掌握本组室的搬迁时间及计划。

(2)提前确定本部门在新址的办公室位置,确定每名员工的位置

(3)对于大件物品(如铁皮柜、沙发等家具)提前看好新址现场,提前确定摆放位置。

(4)提前统计本组室的包装箱、标签、胶带数量,报于院搬迁小组指定负责人

(5)确认本组室搬迁工作量,如公共资料、文件需其他组室协助包装,提前告知搬迁组认可

1、确定动迁日期:年月日。

2、确定各组室需要搬迁的办公用品(桌椅、柜子等)

3、做好平面布置图并按照设计对各组室办公区块进行分配。

4、会议室提前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会议室原有装修不遭到损坏,将非办公用品、设备统一标记、放置,并做好防护防盗措施。

5、数字化办公室与综合办公室协商,将办公楼一楼及二楼的网络端口设备搬至办公楼四楼,为保证我区白天各组室工作正常进行,该工作应确保在搬家指定时间完成,并调试。

同时做好设备储存房间的防护防盗措施。

5、提前10天布置会议室外接电路、电话线路、网线等线路设备,确保电路、网络、电话能正常使用。

6、制定新办公场所相关办公制度、规定,提前告知各组室成员。

7、与综合保障队协商,将不常用的办公用品、文件暂时放置库房保管。

8、综合保障队将办公区域、库房重新调整,腾出房屋用于机关办公室财物、家具、资料放置。

9、相关搬迁物件的准备:记号笔、封口胶、纸箱、螺丝刀、锤子、钳子、报纸等。

1、整理

(1)确定各组室需要搬至新办公点的办公家具。

(2)公共区域设备及物品有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

(3)领导办公室办公用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打包。

(4)各组室资料、办公用品由各组室负责人安排统计、整理,确定常用资料种类、数量,将非常用、非重要资料提前整理打包。

(4)个人电脑数据,由各组室自行整理并存储,确保每天电脑中的重要资料都有备份,以免因搬家造成的数据资料丢失。

(5)个人办公物品由员工自行整理。

(6)员工私人物品有员工自行整理和保管,搬迁组不承担看护管理责任。

2、拆卸、搬移

(1)办公室办公网络、电话线由数字化办公室人员主要负责知道拆卸,保证不掉一个零件、一根数据线,并由数字化办公室人员负责统计电话完好情况、数量并统一安排保管。

(2)会议室办公桌椅、家具等由综合办公室员工负责统计,搬移至料库库房妥善安置保管。

(3)领导办公室非重要、常用文件、家具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搬移至指定地点,妥善保管。

(4)拆卸、搬移物品时,必须注意零件及钥匙的收放,以免带来不便。

3、搬迁

搬迁前一天

搬迁前一天:

综合办公室对搬运主通道用彩条布、地毯等进行保护性铺设,以确会议室装潢不受破坏。

数字化办公室再次确认会议室内电路、电话线、网络能否正常运行。

综合办公室将会议室办公平面布置图发给各组室,由各组室自行安排组室人员工作地点,统一对需要搬迁的办公用品统一编号、标记,并将办公点布置结果报由综合管理室。

综合管路室对公共区域按预先设定的功能进行统一安排、编号,在现场和图纸上标明。

该编号一旦确认,旧址该区域的设备、文件、文件柜也将统一使用该编号,以确保能够迅速准确地找到每一件物品的归宿。

各组室人员下班后,自行打包需要搬迁的财物,注意贵重物品、重要资料的整理、存放、标记。

并对需要搬迁的办公家具做好封口,以免在搬运过程中,因文件柜、办公桌的门、抽屉等零部件的松动,导致家具内文件、物品的洒落。

并将钥匙编号、妥善保管。

搬迁第一天

上午9:00——11:00

为保证不影响各组室正常工作,采取部分搬迁,即各组室自行调增搬迁顺序,保证不影响我区当日产量统计、计算、上报及厂部安排的重要工作的完成。

各组室确认会议室办公区域划分,并安排人员搬移部分办公用品,各组室人员必须服从搬迁组工作人员的安排,本着先集体,后个人的原则,进行搬迁工作,确保上午能将较大、较重家具先搬迁至会议室。

如有放至料库的文件柜,办公桌、资料等,则提前整理、密封统一编号,待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放置。

数字化办公室在11:00后协助各组室已办入会议室的人员做好电话线路、网络的接入、测试、调试等工作,保证已搬入会议室的每台电脑能顺利的使用。

下午14:00——17:00

各组室搬迁剩余的办公家具,如有需继续办公人员,由组室负责协调安排,保证不影响重要工作的完成。

将需要搬迁至料库的家具整理、固定、密封好,在综合办公室的安排下统一搬至料库指定地点,各组室安排人员负责看护好本组室内的家具、文件,确保在搬迁过程中不出现丢失、损坏等事件发生。

搬迁完成后,由各组室负责人负责清点本组室财物、办公用品数量、完好程度,并将统计结果报由综合办公室。

数字化办公室于17:00后开始正式调试会议室电话线路、办公网络,保证办公电话、网络的顺利运行,各组室成员必须配合数字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电话线路、办公网络的调试工作。

晚上20:00——22:00

各组室对本组室内未搬迁的小型办公用品、物件进行最后的清理、搬迁工作,保证搬迁工作能在一天内完成。

并清理原办公室,确保办公室内无办公物品,无办公资料遗留。

数字化办公室继续连接会议室电话线路、网络线路,确保新办公区域内每台电脑能顺利联网,每部电话能正常运作。

并检查是否因搬家影响,造成电路线路的损坏,并恢复以损坏的电路线路。

保证每位在新办公点办公的员工能安全、有序、有效的开展工作。

通知各组室试用电话网络、确保系统平稳过渡;

搬迁第二天

上午9:00

提前一天安排办公楼服务员清理四楼招待房,作为领导休息房间,并将四楼娱乐室整理干净,作为临时会议室。

综合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领导办公室办公用品、办公资料的归纳,整理,统一安排放置,并做好重要资料的密封、保密工作。

将领导卧室内的常用家具,床品等搬入四楼已安排好的房间内,搬迁过程中注意统一整理,统一放置,以免出现混乱。

下午14:00

将领导办公室需搬迁的办公用品、资料搬至指定房间,综合办公室做好搬迁物品的统计工作,以便搬迁过程中,不因搬迁过程的混乱,造成资料、办公用品的遗失等。

数字化办公室在搬迁完成后,对领导办公室的办公网络、电话线路进行连接、调试,确保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

综合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原领导办公室进行清扫,确保以遗留一份资料,一件办公用品。

五、注意事项

1、清空办公桌抽屉/文件柜/配柜/资料柜物品,将办公资料、办公物品及个人物品装箱。

家具内不留任何物品,办公室小件物品也要装箱。

需搬到新址的家具清空后的上锁,钥匙拔下后自行保管。

2、标签填写须准确详细,每件物品均应贴上标签,以便搬入新址时准确无。

3、易碎怕压类物品,装箱后贴上专用标签,以区分一般物品.提前到新址察看并规划好本组室大件物品的摆放位置.

4、现场出现的协调问题由搬迁小组负责人和组室搬迁协调人商定后实施,各组室人员只针对自己的上级领导,有关建议和意见直接反应给搬迁组负责人。

5、各种货币、证件、信函、有价证券、保密资料、金银首饰、古玩字画、玻璃器皿等个人物品自行单独保管.

6、电脑由组室统一组织打包、搬迁(包装主机和显示器鼠标/键盘/连线)。

电脑拆线接线由使用员工完成。

笔记本电脑由员工自带。

推荐库房搬迁物资简报范文(精)三

6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62、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63、不良品的出现是技术问题不良品的流出是管理问题

64、想一想研究改善措施试一试坚持不懈努力

65、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66、库房常备防身器严防坏人来袭击

67、避雷设施常检验雨季切记防雷电

68、人防犬防加技防安全措施无空档

69、收发作业要做好,仓储管理不可少

70、仓库原则要遵守先进先出是基础

71、防偷防盗有必要,共同监督要记牢。

72、安全用火,幸福你我。

73、通风降温莫忘掉危品受热会自爆

74、打击偷盗,人人有责。

75、消防时时在,安全传万代

76、落实防盗规章制度,强化防偷防范措施。

77、明确防盗责任,实行严格管理。

78、有危难急事,找消防战士

79、消除火灾隐患,永保家园平安;

80、安全意识要加强,防偷防盗靠大家。

推荐库房搬迁物资简报范文(精)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库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库房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库房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库房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库房、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库房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库房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库房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库房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库房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库房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库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库房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库房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库房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库房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库房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库房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二十七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库房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三十六条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库房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库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库房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四十六条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库房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五十一条库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库房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库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资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库房,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库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五十七条库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库房,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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