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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移民户主变更申请书 库区移民证明材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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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移民户主变更申请书 库区移民证明材料(4篇)
2023-01-10 22:21:30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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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库区移民户主变更申请书一

1、大力推动省级示范点项目建设。根据年初安排部署,我州两个省级示范点是:贞丰县者相镇小桥流水人家布依风情小镇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和兴义市东峰林布依山寨旅游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贞丰县者相镇小桥流水人家布依风情小镇安置点。搬迁安置730户3370人,为省级示范点。目前,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省移民局组织的技术审查,正按州级评审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近期可下达批复文件。项目已到位资金3000万元,完成土地征用1200亩,工程于6月18日下午正式启动进场施工,已初步完成路网清表、挖运、填方等工作,210套住房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兴义市东峰林布依山寨旅游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搬迁安置580户2146人。该点原为省级示范点,但因安置点内涉及医院、养殖场等附属设施的迁建,工作难度大,难以在短期内完成迁建任务,同时,该点未确定招商引资方案,没有确定施工方,安置点未实质性动工,综合多方面因素,该安置点暂不具备示范建设的作用,为避免对我州20xx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尤其是省级示范点工程建设的进度造成影响,经向省、州请示,该安置点已取消作为20xx年省级示范点进行打造。目前,已落实土地4000余亩,省移民局已下达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正按州级评审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养殖场和医院等附属物拆迁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审查,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招商引资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目前,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及确定施工方。

2、大力推动州级示范点项目建设。我州两个州级示范点是:兴仁县城南街道办杨泗屯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和义龙鲁屯镇七一村马鞍山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兴仁县城南街道办杨泗屯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搬迁安置1000户4000人,批复总投资3.2亿元,原为州级示范点,因兴义市东峰林布依山寨旅游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省级示范点调整,该点已升格为省级示范点进行打造。目前,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州级评审,并下达了批复文件。自今年1月8日开工建设以来,累计到位资金2700万元,600套住房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其余住房正开展基础施工。计划今年9月底完成全部房屋主体工程。

义龙试验区鲁屯镇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搬迁安置700户3000人。目前,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州级评审,正按州级评审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近期可下达批复文件。现已完成征地750亩,完成场平300余亩,测量房屋40余栋,完成安置点约2公里路网建设。

3、积极指导小城镇示范建设。望谟县油迈瑶族乡安置点。搬迁安置168户831人,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较少少数民族安置点。目前,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州级评审,正按州级评审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近期可下达批复文件。该安置点共建设住房11栋168套,均已进入主体施工阶段。

4、切实抓好“十三五”扶贫生态移民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将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一系列建设内容及时纳入到各行业、各部门“十三五”规划盘子,最终实现项目资金资源整合的目的,我局超前谋划,2月初与州发改委联文下达了《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4月底组织开展了全州扶贫生态移民“十三五”规划编制业务培训,5月份州县两级移民部门参加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十三五”规划编制业务培训。截止6月底,各县(市、试验区)已初步完成规划文本初稿,但因深度不够,仍需加强对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对接力度。目前,局长王尧忠同志正亲自带队赴各县(市、试验区)开展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十三五”规划专项培训。

根据省移民局、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办4月3日下达《关于20xx年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预安排计划的通知》、《贵州省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扶贫生态移民工程)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等文件,20xx年省下达我州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共25个,搬迁任务为5461户23504人。按中央和省补助资金1。3万元/人计算(其中:中央住房补助资金0。6万元/人,省财政住房补助资金0。6万元/人,省财政基础设施补助资金0。1万元/人),可争取中央和省资金共计3亿元以上。

(二)后期扶持工作方面

1、全面抓好整村推进工作。

一是全州41个500人以上的移民小康示范村,**年度省下达94个项目已完工41个,正在实施37个,下半年启动16个。全州87个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移民村,**年度省下达项目106个,目前已完工43个,正在实施40个,下半年启动23个。

二是全州共申报20xx年度项目211个,申报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7449.4万元,目前已获省级批复“整村推进”项目资金4220余万元及小型水库扶助资金225万元。

三是突出抓好省级重点村建设,贞丰县董箐村、义龙新区马别村、册亨县板坝村、望谟县纳王村4个省级重点村20xx—**年共下达项目48个,已完工项目17个,已验收项目2个,已移交2个,正在实施项目22个。

四是将遍访贫困村贫困户纳入后期扶持工作重点,成立了局班子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领导小组及两个遍访村党建扶贫小组,制定了脱贫帮扶计划,拟在遍访贫困村新房子村、战马田村发展绿壳蛋鸡养殖2万羽。五是积极打造安龙县坡脚乡平班库区立体生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目前共协调投入项目资金1.03亿元,完成坡脚蕉种植20xx0余亩、甘蔗规范化种植8400余亩,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3个,种植桉树25000多亩,养殖香猪20xx余头,网箱养鱼460箱,拦河养鱼880亩,铁皮石斛仿野生种植3000亩,先进适用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

2、创新推动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年度全州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涉及兴义市、册亨县、望谟县移民2288户9094人,中央和省级下拨项目资金2108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8589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491万元。规划住房建筑面积207475.41平方米,目前完成住房建筑面积122200平方米,占总规划面积的58.90%,已搬迁入住移民1860人,签订搬迁安置协议4500人,正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2734人。

组织指导兴义市、安龙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申报了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4月份对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进行了修编,修编后全州共申报移民避险解困帮扶对象2138户9155人。其中兴义市1425户5532人,望谟县414户2109人,安龙县244户1118人,贞丰县81户396人。目前正待国家审核批复。

3、切实抓好“三五”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现普安县已正式上报规划文本,兴仁、安龙、晴隆、望谟、册亨、贞丰已经完成规划编制初稿,兴义市即将完成初稿,义龙试验区正在开展编制工作。

20xx年度后期扶持项目(包括避险解困试点项目)预计争取资金超过3亿元,目前已到位1亿余元。

(三)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方面

1、主动配合完成马岭水库前期工作。积极同省移民局、省水投公司、贵阳院等单位联系,对接前期工作经费、预付款协议、初设阶段设计单位招投标、移民监理委托等事宜,主动向州政府请示汇报,全力推动兴义马岭水库移民前期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可研报告一经批复,移民投资一经确定,马岭水库移民规划安置等各项工作将及时跟进。

2、积极推动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木浪河、打鱼凼、西泌河、七星等水库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编制工作按计划有序开展。我局积极同平桥水库业主对接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年度移民资金计划、协议签订、技施阶段设计部门和移民综合监理部门、移民实施规划编制等工作事宜。上半年本年度搬迁安置任务完成较好,中型水库年度搬迁任务数734人,目前已完成649人,占年度任务数734人的88.41%。(其中:小龙潭水库260人,木浪河95人,五嘎冲水库283人,西泌河水库11人)。

3、切实指导小型水库安置规划编制及实施。革里、大观、上亭、八一、鲁打、箐口、科花等一批小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的前期实物调查、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已完成并通过州级审查。

(四)维护稳定工作方面

1、狠抓项目实施促进库区和谐。全州20xx年以来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总计897个,上半年完工142个,总完工项目616个。通过采取积极实施项目的方式,极大的改善了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从本质上促进库区和谐稳定。

2、狠抓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完成《鲁布革水库移民安置存在问题报告》并由我省及云南省级移民部门组织了审查。《平班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修编报告》已上报省局待审查。龙滩电站目前正在开展移民搬迁安置完成情况及资金清理工作。光照电站涉及的河塘大水井88户337人移民的安置工作已完成,移民房屋全部建成,成功调处长流乡争议地16宗54.6亩,兑现资金42万元,按照《光照水电站晴隆六枝库区库岸失稳处理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已委托贵阳院对库岸失稳处理开展勘察规划设计。复核自迁分散100户547人移民安置基本情况,已专题请求省局尽快协调落实。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抓好党建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一岗双责。

始终坚持“抓党建就是抓关键,抓关键就是抓发展;抓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就是抓党建的要害,抓住要害就保障了党建工作的推动;抓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就是抓干部队伍建设的‘牛鼻子’,抓住‘牛鼻子’就更好地推动党建工作”的工作思路:

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开展专题党课及专题一学习研讨,取得了良好效果;组织开展“全州移民系统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好干部培训班”,极大提升了全州移民系统干部的精气神。

二是切实做好干部召回管理。为加强操作性,明确40种应被问责情形,出台工作日志管理办法、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完善考勤管理制度,继续执行指纹打卡签到制度并张榜公示,组建督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干部召回管理问责情形。

三是结合实际出台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并严格执行,切实抓好签字背书活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加强教育和监督力度。

四是组织开展“三严三实”警示教育会,放映了拒腐防变警示教育片《代价》和根据移民系统典型案例拍摄的微电影《给妈妈的一封信》,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

推荐库区移民户主变更申请书二

在库区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的规定,禁止擅自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其他建筑设施;禁止任意侵占、砍伐或者破坏护堤护岸林木;

(四)依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禁止擅自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五)依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加工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从事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

(六)依据《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禁止种植农作物;禁止经营性餐饮;禁止放牧、养殖;禁止采矿;禁止在市政府规定的岸线区域外装卸砂石;

(七)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第十九条

在库区水域内除应当遵守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禁止从事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禁止侵占、毁坏、擅自移动或者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禁止船舶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之外停泊;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禁止未取得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其他适航证书的船舶航行和作业;禁止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的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

(六)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水路运输经营者在依法取得许可经营范围之外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禁止超载或者使用货船载运旅客;禁止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

(七)依据《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禁止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装载有毒有害或者放射性物质的船舶停靠和装卸;

(八)依据《长沙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禁止破坏、擅自挪动水功能区标志;

(九)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条

相关单位和区(县)政府,未严格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职责,由库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库区管理委员会可以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

相关单位和区(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库区内的桥梁码头、洲滩利用、管线穿堤、临河建筑、水上旅游、游船准入、水上运动、趸船停泊等重大事项,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库区管理委员会的;

(二)未按照本单位(地区)职责开展库区内监督管理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发现本单位无权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查处权的管理单位而不及时移送的;

(四)不参加库区内联合行政执法或者在联合执法过程中不配合的;

(五)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单位依法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推荐库区移民户主变更申请书三

市政府设立库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库区管理工作。

库区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单位、库区所在地区(县)政府组成,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库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库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协调库区综合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研究制定库区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统筹协调库区内重大事项的决策;

(四)组织开展库区管理联合执法;

(五)组织协调库区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六)协调处理库区管理部门之间、区县之间的重大争议;

(七)组织开展库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八)组织开展库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九)协调其他需要统筹的事项。

库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推荐库区移民户主变更申请书四

根据县委、县政府xx县纪委的安排,我十分荣幸地被确定为20xx年乡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廉评议对象。这既是组织对我的一次全面督查和检验,更是一种深切关怀和促进。下面,我简要报告个人xx县移民局长x年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接受各位的评议。

一、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强宗旨、促廉政。

一是强化廉政学习。几年来,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读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锦涛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党纪法规,从而增长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经常和局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一起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规定,一起观看警示教育片,请纪委领导专门上党风廉政教育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使机关干部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做到常警醒、勤防疫。x年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与研究反腐倡廉工作xx次,讲廉政党课、做辅导报告xx次,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三强化廉政责任。自觉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与部门实际紧密结合,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求局班子成员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同时,管好自己分管的股室,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胸中有数、肩上有责。在工作中,我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

二、坚持以制度创新堵漏洞、促廉政。

x年来,在工作中我始终从严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项纪律,不敢越雷池半步。在“用权”上,在移民局长岗位x年来,我从没因为移民局既没进入工资统发,又是矛盾多问题突出的单位,而向组织提半点要求,相反更加自觉维护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民主集中责任制,机关的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及机关采购等都分别由副职分管自己从不直接插手,重大事项决策中,注意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注意调动了每个班子成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共召开局长办公会60余次,党组会40余次,均做到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使全局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在“进人”上,我一直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要的人事调整都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从源头上预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管钱”上,在资金使用管理上,我时刻绷紧“移民资金,碰不得”这根弦。对股室实行刚性预算,在大幅度提高公共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另批经费。特殊性经费追加,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有效杜绝了“零批碎要”、“人情增支”现象。细化财务审批环节,即固定支出项目、日常差旅费等由主管局长审批后履行财务手续;招待费实行定点、定额管理,就餐人员禁止一客多陪,节省费用。在“谋事”上,做到心中有杆“天平秤”,从不谋个人利益,从不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并要求移民局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参与工程的招投标这一硬性要求,在源头上较好地控制了腐败的滋生。

对移民项目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xx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坚决实行招投标;xx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严格审批制度(由省移民局审批下文后,项目方可实施);其他移民项目必须是“十一五”规划项目库中的项目;为了增强移民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我局会商财政局和审计局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很好地杜绝了干部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切实加强移民资金的管理,所有的移民扶助资金(包括后扶基金、后扶结余资金、库区基金、扶助基金、移民困难扶助金)都在代理银行开设专户,由移民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资金都是封闭运行。十一五”期间,我局共报批移民后扶项目xxx个,投入和拨付项目资金xxx万;每年可争取国家后扶基金xxxx万元,没有出现滞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使库区移民的出行难、就学难、就医难、致富难等问题有了明显的改善。三峡工程农村外迁移民安置工作获得了全国、全省的先进县,并受到国家三建委的表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分别被省、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县。我个人也因此被评为出席全省表彰的先进个人。移民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工作通过内审及后扶工作稽查得到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全省的样板进行推广。为民办实事工作在全市考核验收中获得综合排名第一,年度移民工作综合考核连续五年来被评为先进单位或红旗单位。

三、坚持以执行廉政准则做表率、促廉政。

一是秉公行使职权。成长为一名局长,组织上给了我很多,我很感恩。我深知手中的权力是组织的信任、是人民给予的,必须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审慎用权,正确用权,秉公用权。我从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与规划调整;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从不接受项目单位的请吃;没有在矿山投资开发项目、餐饮娱乐场所投资入股或占干股;绝不接受单位或个人任何名目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x年来没有操办过任何婚丧喜庆事宜,我父亲xx岁生日都是在农村老家陪他吃个简简单单的家常饭,城里和单位很少有人知道。重大决策都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末位表态,决策前认真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个人绝不独断专行。

二是坚持勤俭办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恪守8个方面的“禁止”和52个“不准”,自觉用廉洁的标准和勤俭的要求来规范工作行为和生活小节。我坚持少开会、少发文,开短会、讲短话,尽量减少公务开支和节约行政成本,保障业务支出和重点支出。近3年我局公务接待、公车消费等非生产性开支逐年下降。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我的办公用房是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的一间房,xx平米左右。单位公车配置使用没有超配和超标,严格按规定通过批准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公车的维修和加油,都是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定点维修,公务用车按里程定量加油,从未私事用车。除参加过省里组织的一次出国学习考察外,从未以工作考察的名义,公款外出旅游。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切实做到个人信息和家务及时公开。我现有一套住房,199x年购买的商品住房,xxx平方米。爱人在xx县水利局工作,儿子去年大学毕业后,目前在家待业,她们都没有投资、经商、办企业,没有投资金融理财产品,都非常支持我的工作。我的个人生活非常简单,从不进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工作之余看看书、上上网、散散步锻炼身体。我坚持不在家里接待同事和与工作有关的客人,坚持不让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过问和干预自己的工作事务,特别严禁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跟移民局有项目联系的单位打招呼,给亲朋戚友说情办事,过好了“节日关”、“金钱关”和“人情关”。

与此同时,我也清醒认识到,自己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习不够,不善于在工作中抽时间、挤时间学习,往往被一些事务性工作耽误了学习时间,对政治和理论的学习缺乏系统性。平时局机关工作性的会议多,组织集体学习的时间相对较少;二是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反腐倡廉和干部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移民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较多,解决问题和实施扶持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做实等等。还有一些不足和问题,自己还没有深刻认识到的,在此,真诚希望大家给我指出来,我一定虚心接受,一定按这次述廉评议的要求扎实整改落实到位,努力为打造服务机关、责任机关和廉洁机关,为全县加快“四化两型” 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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