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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 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怎么写(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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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 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怎么写(八篇)
2023-01-10 22:36:0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入住老年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监护人

(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

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

□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联系人 □代理人 □其他

丙方为个人的:

姓名: 与乙方关系:

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经常居住地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

丙方为单位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通用条款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养老机构名称)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

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

1.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

1.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单间 ②双人间 ③三人间 ④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⑤其他 。

1.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

1.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

3.1养老服务费用

3.1.1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1.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

3.1.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1.5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

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3押金不计利息 □ 押金计利息 □ 计息标准为: 。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

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

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

4.2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

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

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5.1.2制订、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5.1.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5.2.4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5.2甲方的义务

5.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

5.2.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

5.2.3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5.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2.6为乙方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

5.2.7允许乙方监护人、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

5.2.9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

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6.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6.1.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必要的医疗帮助。

6.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

6.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6.2.2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个人档案。

6.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

6.2.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6.2.5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6.3乙方的义务

6.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体检。

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3.4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3.6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3.7入住期间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养老服务。

6.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

6.4.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

6.4.2劝导乙方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

6.4.3劝导乙方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

6.4.4劝导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6.4.5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6.4.6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6.4.7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6.4.8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6.4.9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10乙方在养老机构去世的,应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7.1丙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享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

7.1.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

7.1.3遇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7.1.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

7.1.5在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代理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7.2丙方的义务

7.2.1 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7.2.2家庭或者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2.3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8.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

8.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

8.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合同的解除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9.2.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付款人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 日,经甲方催告后 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乙方搬出养老机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 日内仍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付款人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以外,还应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费用金额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造成甲方难以履行对乙方的养老服务,或造成其他入住老人伤害或现实性伤害危险的。

(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隐瞒重要乙方健康状况、患有须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适宜在机构内集中生活的。

(4)发生不可抗力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5)甲方因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相关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养老机构服务合同。

(6)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 天(不得少于30 天)。

第十条 特别约定

10.1突发疾病或出现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处理

10.1.1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及时联系120等医疗急救机构;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送至医疗机构。甲方不能及时联系上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应尽早与本合同附件确定的其他联系人取得联系,通报情况。

甲方具有医疗资质的,在乙方生命垂危等紧急情况下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承担。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及时清偿。

10.2乙方去世的善后服务及相关费用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去世的,甲方应及时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取得联系的,应及时联系殡仪馆,妥善保存遗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

10.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

10.5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拒绝接收甲方提供服务,造成其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10.6本合同关于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的法定责任。

10.7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相关方,本合同可依法解除,合同各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应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乙方。

甲方应提示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重点注意上述特别约定内容,按照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要求,对上述特别约定内容进行说明,并请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签字确认:

以上特别约定内容,在甲方提示下,乙方、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均已认真阅读,充分知晓与了解。特此签名确认: 、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损害乙方人身或财产权利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1.2甲方服务人员资质不合格、没有按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甲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为: 。由此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侵犯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对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的知情权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其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及管辖

与本合同有关的或者因本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

13.1在本合同首页中所标明的甲方、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各自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13.2以下情形,视为送达,但受送达人有证据证明其因客观原因未实际接收到通知的除外:

13.2.1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已经签收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未签收的,同城自发送之日起2日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异地5日视为送达,境外15日视为送达。

13.2.2手机短信发送的,发出之时即视为送达。

13.2.3电子邮件自发出进入收件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

13.2.4传真发送自发出对方传真机接收视为送达。

13.3因受送达人通讯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错误、不详或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其他各方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3.4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有关本合同的履行事宜甲方应以书面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确认签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拒签的,书面通知在第三方见证下送至收件人地址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接收系统的视为已通知或已送达。

第十四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约定内容可以另行附页)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附件

15.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15.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2)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丙方(单位)加盖公章的丙方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及联系人信息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时间在一个月以内)

(4)乙方、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签章的乙方《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及《入住登记表》

(5)甲方出具的、经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签章认可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6)房间、设备物品表

(7)公共设施、设备表

(8)甲方服务范围表

(9)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选择的《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

(10)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表

(11)经签署的《 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12)甲方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它联系人表

(14)其他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盖章、按手印):

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专用条款

丙方为付款义务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3.1.4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

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

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合同终止时返还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7.2.4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全部费用。

8.5丙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款项承担支付责任。

9.1合同的变更

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经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与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

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出, 日内不改正的;

(2)因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的严重过错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

(3)乙方因疾病或其他个人原因离院的,但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除外;

(4)乙方首次入住 日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结清服务费用的。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

11.5本合同因 项解除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

11.6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因乙方原因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丙方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7.2.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按照本合同及时支付款项的,自应付而未付之日起 日内代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向甲方支付。

7.2.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去世的,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8.5丙方保证系具有提供保证担保的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自愿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8.6丙方为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供保证的期限为 。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1.2因乙方发生紧急情况产生的费用急救费用、治疗费用、住院押金等均由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负担。甲方因此垫付费用的,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应及时清偿。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联系人。联系中断不免除丙方的保证责任。

11.8甲方有权选择起诉乙方(乙方监护人)和丙方各方或任意一方。

丙方为合同履行联系人的,应增加或替用以下专用条款:

8.5丙方保证担任本合同履行过程的联系人,接收甲方的通知。

9.2.3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单独解除合同或者甲乙或乙方监护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均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10.3甲方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联系中断

因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方式不准确或不详细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与乙方监护人或丙方及时联系,此种情况连续达一个月则视为联系中断。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协商后,可以重新确定新的联系人担任丙方。

2023年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二

根据启卫健发〔2020〕90号文件精神,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启东市人民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活动主题及原则,医院设立了“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活动要求及职责分工,根据活动内容全面梳理近三年以来各类审计、督查、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经济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正视医院内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内控、运营、财务、成本、价格、资产、采购、绩效等方面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聚焦关键问题;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制度,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加强国家绩效考核指标监管,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内部价格管理政策,贯彻中央“过紧日子”精神,完善绩效考核与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强化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具体分以下几个方面总结

根据三级公立医院考核指标要求,完善成本核算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开展科室成本核算,并逐步开展项目成本核算和病种成本核算。将成本核算结果与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挂钩。建立成本核算信息化系统,方便上级主管们部门实时监督管理。

建立了以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技术创新、患者满意度等为主的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不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明确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规范收入分配程序,逐步实现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合理化,促进医院不断提升公益化服务水平。实行了医护分开,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为贯彻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和省《关于印发医院执行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会计人员及时更新会计知识储备,做到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会计基础规范,按要求编报决算报表、财务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基础。

规范收入日常管理医院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部门和个人私自截留收入不入账。依法组织收入,对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入应当及时足额入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加强票据及印章管理,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加强退费管理,按规定进行退费审批。

加强支出控制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及资金支付手续。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核支出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重大经济活动及大额资金支付须经集体决策。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和货币资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应收及预付款项,合理确定存货的库存定额,加快资金周转

医院明确管理职责,加强资产监管,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医院房屋、设备等非流动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房屋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建立资产台账,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完善资产处置制度,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报废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采取招投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确保资产的处置合法合规

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根据医院发展和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科学合理配置资源,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重点加强对货物、工程、服务类的采购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药品耗材设备等网上集中采购交易制度和备案交易制度。加强采购监管,医院监察部门发挥监督职能,实施采购全程监督。

1、建立采购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制订了“启东市人民医院廉政建设十五项核心制度”,其中包括“启东市人民医院“四物”采购廉政准入规定”、“启东市人民医院集中采购制度”、“启东市人民医院基本建设代建制度”、“关于调整启东市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小组的通知”、“启东市人民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启东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等,为医院采购实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2、规范采购行为,坚持“四物”集中采购严格监管原则。严格规范医院采购程序,不断规范公开招标工作,加强医院采购信息透明度,坚持对采购流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医院监察人员对采购实施全程监督,防止各类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发生和不正当手段进行的不良竞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廉洁高效、规范有序。

3、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院党委、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对在医院采购中有自由裁量权的采购主体科室负责人定期开展专题的廉政约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节假期,通过短信、工作群等微信、短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信息,持续不断重申纪律要求,引导大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等规定,做到警钟长鸣。

4、积极参加省级集中采购和联合带量采购工作,合理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严格药品耗材购销管理,实行网上集中交易,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上运行。对实行带量采购的供应商,医院应根据有关政策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进行价款结算。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超标收费、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不规范收费现象。

2.进一步完善我院向社会公开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我院已在门诊大厅的led大屏幕上循环播放药品及医疗服务的价格、住院患者可自助查询费用,各病区对主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各科室住院病人医疗服务收费实行“一日一清单”、门急诊病人医疗收费实行“一人一清单”。

3.医院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对全院医疗收费行为(包括:门诊处方、在院病历检查情况及归档病历)进行全面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导。

4.接受社会和病人对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减少医疗服务收费投诉,积极处理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收费的投诉。对发现的违规医疗服务收费要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整改、坚决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依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全面参与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和运营管理。完善总会计师的选拔任用程序,充实总会计师职责权限,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每年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选择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经济项目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切入点,选择对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影响重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同时,改进审计工作方式,加强与单位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及时对以往年度的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财务报支制度执行不规范

(1)报支、收取费用要素不齐全,无具体明细、依据附件等资料。对上述问题,医院制定相关制度文件进行规范,比如制定启东市人民医院邀请外院专家讲课、示教费用规定(启人医〔2019〕15号),现对发生讲课、指导费用的附检查指导内容,拍摄现场照片,财务科采用汇款方式汇至专家个人银行帐户。制定护理实习费用管理办法(启人医〔2019〕26号),制定关于医学重点学科和医学重点人才管理办法(启人医〔2019〕42号)等等规章制度,对报支、收取费用要素不齐全,无具体明细、缺少依据资料的都按规定由职能科室提供齐全。

(2)结报入账不及时。关于结帐入帐不及时,一方面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记帐原则,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入帐,另一方面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及时结报。

2、询价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

(1)违反了不少于三家单位的竞争性价格采购程序规定

针对问题,根据启政办发【2019】49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20万元,我院严格执行该标准,防止拆包,分散采购等。院内每次询价均有院内谈价小组和纪检监察室监督。未经询价不得进行采购,未满三家不得开标。接受各方监督检查,在采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制度进行及时修订。

(2)未按照合同条件付款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发现问题后,每张发票付款前,我们都严格审阅每张合同,如有90%付款的,每张发票上写明该付款条件,标清付款金额,严格遵照合同执行。

2023年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三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 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 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对照检查自我剖析整改材料没有固定的写作模式。但是,作为一个文种,它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大家创业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对照先进典型为榜样检视自身问题,供大家参考选择。

对照先进典型为榜样检视自身问题

按照公司党委关于“以郑德荣同志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组织生活会的部署要求,本人真学习郑德荣同志先进事迹,下面,我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担当作为等方面把自身的情况向各位同志们汇报如下,恳请大家批评帮助。

郑德荣同志,一生致力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研究工作,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了卓越贡献。他把一生都献给了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的伟大事业;作为一名勤奋创新的学者,他是中共党史学科的一面旗帜,他把创新作为学术研究的不懈追求,潜心探索,精益求精;作为一名默默耕耘的园丁,他坚守在教学一线,为人师表,甘当人梯,把自己的所思、所学、所想、所研、所得传授给每一个学生。

他用毕生的实践诠释了马克思主义真理的伟大,彰显了一名马克思主义者的高尚情操。他留下的不只是宝贵的真理和知识,更有不竭的精神财富,他信念坚定,追求执着,学识广博,人格高尚,把个人融入时代,把研究融入生命,把创新融入学术,锲而不舍,驰而不息。这是一名党员毕生的追求,也是我毕生的追求。

本人对照郑德荣同志先进事迹,对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度查找,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胸怀理想、信仰坚定的执着追求方面

虽然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将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毕生追求,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还是不够强,还没有始终做到把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存在抓思想不如抓工作、抓修养不如抓行动的认识偏差,导致对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责任感有所下降,还没有将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完全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

(二)在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人民情怀方面

工作调研不够深入,由于资源方方面面事务较多,涉及的范围地域较广,有时只是象征性在基层林场进行了一些基本的调研,调研的全面性、深入性和广泛性还不够,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存在的问题和愿望,自己直接面对和了解得不多、不透、不深、不广。因此,工作中对问题的思考和决策,自然就会不全面、不及时。

(三)在矢志不渝、担当拼搏的奋斗精神方面

能够积极开动脑筋、奋发进取,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思想和行动上努力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但担当精神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思想上有时有“老”的思想在作怪,说得多,动得少,总要求其他人较多,要求自己较少。考虑问题不深入,没有从实质上帮助党支部着眼于发展,在筹划安排工作、考虑单位发展还不够全面,考虑问题还不周到。

(四)在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方面

工作中遇事总想尽快解决,工作急迫有时不能按规定按流程去请示,,不愿花精力去学习新知识、运用新办法,因此,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全面理解和把握,工作成效也就打了折扣。精神状态有时存在安于现状的现象,对一些工作求稳怕乱,缺乏攻坚克难的精神和敢为人先的拼劲。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本人非常重视,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和全方位透视,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习深度不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深度不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总以为这些高新知识是上面的事,上面怎么说就怎么干,被动地去学习,而没有自觉地去学习,理解性地学习。通过近期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使我的思想境界再一次有了质的飞跃,对改革发展有了更深的认识,但对深层次的问题研究考虑还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理想信念不坚。作为一名党员,能做到坚持党的领导,能够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是理想信念不够牢固,平时对党和政治的知识有局限性,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自己未能做到主动和系统学习。当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觉、清醒。

三是党性修养不深。对照郑德荣同志的先进事迹,感觉自己无论是在党性修养还是思想境界上,与党中央对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要求有差距。有时会觉得“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干好干孬一个样,修养高低一个样,党性修养产生放松,对比黄大年、廖俊波、郑德荣等先进典型,确实感到党性修养水平存在差距。干事创新热情不高,不思进取,工作能应付则应付、能敷衍则敷衍,拼搏进取的劲头减退。

四是宗旨意识不牢。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未能在思想上关心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联系群众,行动上照顾群众。缺乏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的民本思想,没有从小事做起,以后从具体事情抓起,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主动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对于本次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不足之处和问题根源,本人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仔细研究,下一步我将努力做到:

(一)切实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马克思思想原著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著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学之求深、信之求诚、用之求效,打牢理论功底,增强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党务理论知识学习,做到“精通本职、掌握相关、了解全面”,努力培养全局眼光、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力争成为一名真正的行家里手。

(二)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个自信”,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加强作风修养,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及各项“禁令”,自觉抵制“四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做到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管得住小节,守得住本分,营造积极向上的党风正气。

(三)强化敬业奉献精神。在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永远把党的事业摆在首位,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切实将支部工作抓出成效、落到实处,确保支部建设有新突破。

以上为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对照先进典型为榜样检视自身问题

黄大年是英国归侨、著名地球物理学家,生前担任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黄大年毅然放弃国外优越条件回到祖国,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填补了多项国内技术空白。他秉持科技报国理想,把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作为毕生追求,为我国教育科研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黄大年同志学习,学习他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学习他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主人翁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敢于奉献的高尚情操,胸怀理想、脚踏实地、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先进,查找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系统。学习抓而不紧,感悟不深,满足于一般了解,被动学的多,主动学的少,存在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等现象,没有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政治思想意识不够敏锐,缺乏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由于学之不深,思之不透,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

三是开拓创新的主动性不强,缺乏学习自觉性,研究问题不深入,对新的知识掌握的不及时、不牢固、不熟练,满足于一般性的掌握、了解,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针对这些问题,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

第一、继续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处处、时时以党员先进性标准来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对照自己、督促自己。

第二、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本职工作中尽心尽力去工作,努力实践永葆党员先进性、创优服务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第三、加强学习,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作为一名党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还要注意向上级领导和同志们学习,不断把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实践,用实践来检验和提高学习的成效,做一名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相统一的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牢固树立起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思想。在新形势下,有超前意识,多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讨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做好工作。

第五、坚决遵守党的纪律和上级的各项规定、制度,积极认真的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自觉的服从领导的安排,听从领导的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性。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当好群众的服务员,做一个群众满意的共产党员。

对照先进典型为榜样检视自身问题

2018年学习郑德荣同志,对照先进找不足,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根据组织有关要求和安排,本人对照郑德荣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查找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深入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了下步整改措施,就有关情况对照检查如下:

一是对党章党规及讲话精神学习和认识的不够深。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与党章党规和习总书记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的言行、工作态度还不能真正起到表率带头作用,考虑事情过于简单。在学习上不深入、不系统,不能深刻掌握、理解一些理论的内涵、实质,没能很好地将学习与实践工作相结合。二是工作方式缺创新,有畏难情绪。一是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存在实用主义思想,要用什么才去学什么,与工作关系密切的才学,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少学,把握形势、了解大局不够全面。三是工作锐气不足,进取精神有所松懈。思想上存在求稳怕乱的意识,不愿冒风险,进取精神不如以前,有时会把上级和领导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忽视了一切为了群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思想比较保守,观念比较落后,因循守旧,开拓创新劲头不足,习惯于老办法、老套路。

对照要求,剖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根源上讲还是自己的主观世界出了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到位。“学习是把软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标”的懒惰思想逐渐占据主流,工作第一,经验至上,成了自己日常工作的主导。虽然平时也能够积极参加各类学习,但是仍存在主动学习少、深入研究少的问题。尤其是党性修养和锻炼不够,自我要求不严,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党性修养和做好工作的关系,比较注重工作成效和业绩,放松了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的锤炼和提高,没有完全把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理论素养,进一步深刻理解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妥善处理工作学习矛盾,克服学习惰性,积极参加组织的集中学习,认真进行自学,特别要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理论素养。

二是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持续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律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增强宗旨意识。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干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好肩负的职责,立足岗位,摆正心态,不患得患失,在工作中做到用心、细心、耐心、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细微处做起。把改进作风作为提高自我、完善自我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积极主动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勤于思考、踏实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把本职工作做好,把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

四是严守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爱岗敬业,勤奋努力,正确对待得失,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

2023年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四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卫健系统各党总支(支部)、局各股室: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9日至6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卫健局党组班子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工作,既是政治体检,又是工作透视,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卫健局党组坚持更高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从政治上看问题、找根源、定举措,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地生根。

(二)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卫健局党组认真贯彻巡察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政治上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责任不含糊,严守信念不动摇,严抓纪律不留情,严管队伍不懈怠,严格制度不放松,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全面,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三)切实把整改作为推动各方面工作的重要契机。卫健局党组切实把抓整改与抓发展、抓改革、促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指出的各方面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把巡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作用,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9月2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后,卫健局党组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统一思想,研究巡察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制定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镇卫计党组字〔2019〕36号),细化分解任务,制定3方面14娄5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景坤同志任组长,3位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县委监委驻局纪检组组长普红宁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党总支(支部)书记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永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于11月8日又召开全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二)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整改到位。坚持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察边改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强化整改,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一是开展了党组织制度建设情况督办,切实规范制度程序,提高局机关组织制度建设的质量。二是对卫健系统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专项检查,提高组织生活监督力度,坚决防止组织生活不规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开展医疗卫生健康系统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行立改。四是对选人用人开展专项检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进一步推动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建设,做到长效机制到位。卫健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的原则,统筹做好制度文件立、改、废工作。整改过程中,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从严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整改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长效体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督问效,强化结果运用,做到问责到位。卫健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坚持整改全过程督导,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不悬空”、“全见底”。严把整改落实质量关、检查关,建立限时整改跟踪督查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巡察整改结果的运用,严肃整改纪律要求,明确提出对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不担当、不负责的,特别是对边改边犯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五)加强总结梳理,整改落实促发展,做到管党治党水平明显提升。卫健局党组从全局、整体的高度来系统思考和把握,在深挖问题根源的同时,加强分析归纳,找准共性问题,以共性问题的整改倒逼各项工作科学、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卫健局党组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完善制度体系及监督机制,一把手抓党建意识进一步提升,党组织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更加严格。重新制定完善《卫生健康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和党员干部身上,依照制度和规范,按期推进党建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与党员干部谈心活动,按期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好党务公开,落实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决策能力水平,提高决策透明度。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采取上党课、集中学习、述责述廉、专题党课、专题调研、理论研讨、心得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党章》、《廉政准则》、《廉政条例》、《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基本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建国70周年大庆实况直播,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在抓好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抓好自身工作,防止灯下黑。落实主体责任,管理好局机关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舆论阵地,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把握宣传导向;把意识形态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与其他卫健工作统筹抓落实,促进了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廉政教育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的落实。局党组开展的共11期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都突出加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的学习教育,都围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进行。

三是建立完善内部管控制度。重新制定卫健局《工作制度》,对请销假、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管理机制,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对照各级要求,从会议、文件的规范、车辆运行管理、公款招待等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整改。

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卫健局党组担当履责,精准发力,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彻查彻改,加快推动我县卫健工作健康发展。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有力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给予审定县卫健局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的请示》(镇卫健党发〔2019〕25号)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明确党组班子成员职责,各负其责抓落实;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截止12月15日止,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三是规范党组会议、党组工作和党组议事制度(镇卫健党组字〔2019〕号),健全完善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存在重大廉政风险项目的监督。四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建设,强化从严治党。坚持抓业务与抓政治并重,杜绝重业务轻政治问题。截止12月15日,局党组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专题学习5次。

(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本,使用《党组会议记录本》记录(从2019年1月起重新腾抄规范记录);二是按规定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安排专人负责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的档案管理;三是重新制定完善《中国共产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事规则》(镇卫健党组字〔2019〕21号),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议,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明确会议议题,执行好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推进党组会议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3)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截止12月15日,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选题内容丰富,涵盖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党规党纪、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卫健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规章等内容,增加研讨学习、正反案例分析等,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县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的重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学习达到预期效果。

(4)关于“部分党组成员对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一知半解”的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组班子及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对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星期一干部职工学习。制定《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镇沅县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镇卫计党组字〔2019〕19号),狠抓意识形态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真正树立起“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

(5)关于“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协调沟通不到位,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次与市文团指挥部调解对接,已解决中医院建设相关问题,县中医院已于11月21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划拨项目建设经费500万元;二是妇幼保健院项目土地问题正在积极争取落实中。

(6)关于“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强化对乡(镇)卫生院公卫资金相关文件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55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规定,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再出问题。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7)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015〕27号)》文件规定履行好卫生健康局各项职能职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准确定位职能职责,认真履职担责,以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推进卫生健康医疗服务,提高群众健康。

(8)关于“政策执行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与市级、县级相关部门对接,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宣传、及时上达下传、下发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机制的意见》(云卫基层发〔2015〕9号)、《普洱市公共卫生与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普人发〔2011〕177号),同时结合最新绩效分配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联合财政、人社尽快拟定出台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相关文件(正在研究拟定中)。

(9)关于“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仍然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扎实推进医改,以县人民医院为医共体核心医院,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对9个乡(镇)卫生院、110个村(社区)卫生室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整合和统筹使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形成县、乡(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真正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不断下沉,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社区),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再转诊”的就医新模式,实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实施医保、看病可网上预约等制度和措施,县医院安装了自助收费系统,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是全国的社会问题、共性问题,要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需要中央、各级政府在顶层设计上出台一系列政策来统筹解决,其过程复杂,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因此,我局无法在短期内整改落实到位。

(10)关于县妇幼保健院“非中药品价格未执行零差率”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由于省、市未明确县级妇幼保健院执行药品“零差率”相关文件,现县妇幼保健院只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未执行药品“零差率”,现无法整改到位。下步,我局将努力争取政府给予县妇幼保健院医药购销费用补偿,按中央、省、市医改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

(11)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理解不深、认识不足,宣传方式单一,对下属单位开展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到位,发现问题线索少”的问题整改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加大宣传,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星期一职工学习、开展督导等方式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认识,全面传达、学习、部署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扩大宣传,同时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学习培训,结合警示教育开展好宣传工作。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和跟踪问效力度,设立群众举报电话等,积极发现线索。加大对影响卫健系统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打击力度。2019年全县共办理各类许可事项150余件,行政处罚11件,查处张贴“非法行医公告”6起6人,流动牙医6起16人。未发现系统内干部职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情况和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决策及业务开展的情况等情况。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理论与实际相脱节

(12)关于“学以致用上有差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强化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方法和效果,通过开展交流学习心得、案列分析等方式促进学习效果和应用,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三是进一步转变学风,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杜绝学习活动中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营造健康、积极的学习环境。四是强化督查,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将政治理论学全学准、学深学透。五是开展基层减负工作。做到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配套文件。规范同类事项或主题相似的文件,归并整合发文,已经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转发。规范同类事项或主题相似的文件,归并整合发文,已经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转发。2019年下发的文件要在2018年基数上精简30%—50%。从严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活动,原则上除现场会和征求意见会议外,一律提倡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调查研究不充分、方案不完善、文件材料不成熟、前期准备不到位,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会议不召开。2019年召开的会议要在2018年基础上减少30%—50%。

(13)关于“学习形式单一”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方式,抓好日常学习、中心组成员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强化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交流学习等方式,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开展正反典型案例、革命先烈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研讨交流学习、周一职工轮流领学等方式促进学习效果。以集体研讨为主、专题研讨、个人学习和调研学习等其他形式为辅,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14)关于“学习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活动。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等方式加强学习,通过抓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干部“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二是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转变学风,采取针对性措施,营造健康积极的学习环境。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党内制度,确保学习常态化。四是探索医疗卫生业务行业政治理论学习模式,强化对政治理论、政治纪律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医博士学习近平台、法制在线学习近平台等学习,提高医疗机构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和修养。五是增加研讨学习、交流心得、案例分析等方式来丰富学习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不够,落实不力

(15)关于“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学习和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1次)和县委、县政府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及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做好意识形态理论阵地、文化阵地、队伍建设;四是增强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敏锐性,有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的倾向性、苗头性,规范管理微信群、qq群,规范舆情处置。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四是制定《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镇沅县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镇卫计党组字〔2019〕19号)、《县卫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选题计划的通知》,聚焦弘扬新时代卫生健康职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牢牢把握卫生健康舆论引导主动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了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6)关于“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意识形态、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业务知识、问责办法等基础知识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的11次学习中都突出加强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的学习教育。9月2日,马景坤局长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5次理论学习上开展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集中学习并对如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了安排;三是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基本痕迹资料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杜绝年末突击准备各种材料应付检查考核情况。四是结合实际,客观真实反映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杜绝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报告内容照搬照抄。

5.抓扶贫工作有差距,政策执行不严格

(17)关于“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派驻工作队员思想认识,进行交心谈心,提供相关后勤保障,随时关心、关爱、慰问驻村队员,解决后顾之忧,及时给予驻村队员拨付工作经费人均5000元,及时按规定给予报销差旅费;二是请按板镇党委政府和挂钩村严格驻村队员管理,压实责任。

(18)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健康扶贫特别是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协调乡(镇)党委政府利用驻村队员、村干部、村医强化对群众宣传;二是督促各卫生院加强对村医收入构成情况培训,亮明工资条。三是全面宣传贯彻落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镇政办发〔2019〕66号)精神。

(二)党的建设方面

6.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不足,抓不到位

(19)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责任,不断夯实基层组织。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共查找廉政风险点82个,制定防控措施102条,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促落实。四是坚持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同时抓,与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同时签订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卫生健康事业等目标责任书,平时工作督导同督促、同落实。2019年1月25日,我局召开由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分管公卫副院长、公卫科长、计生办主任、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和卫健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全面安排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日召开由局党组成员、局退休干部代表、乡镇卫生院院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驻局纪检组组长参加的局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会,截止12月12日,局党组共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其中有5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五是调整基层党组织机构。为便于对退休老党员管理,重新调整了原县医院老干支部和局老干支部,按退休老党员现常住地重新成立镇沅县卫健系统老干思茅支部(每位党员给予划拨500元活动经费)和镇沅县卫健系统老干恩乐支部。新设立勐大镇卫生院、九甲镇卫生院、田坝乡卫生院党支部,同时,对各直属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充实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党建“有人理事”。六是组织所属的9名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4名入党积极份子参加了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组织书记培训和入党积极份子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激活组织活力,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七是结合“基层党建提质年”各项任务,制定了《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委员会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认真对照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补齐“短板”,全面地、系统地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2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以此为戒,杜绝今后不再出现代签情况。

(21)关于“党建工作台账不规范,突击整理材料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实施“互联网+党建”、“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完成了所有党员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统计工作,党员信息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规范党建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及时整理、汇总、归档相关痕迹材料,杜绝突击整理材料问题。

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

(2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一岗双责”,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事项申报备案、述责述廉等制度。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及时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三是以民主生活会为平台,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次,深刻党性分析,检视修养差距。三是扎实推进“两个维护”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加强党务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建引领带动作用。四是重视党建工作,局党组、行政班子成员带头以党员身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各下属支部定期抽查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23)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政治性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召开了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次,深刻党性分析,检视修养差距。局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对会议材料进行亲自把关审核,会前认真征求意见,开展交心谈心,剖析材料不深刻,批评意见辣味不够不召开,通过“红红脸、出出汗”真正达到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目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禁止与历年雷同。

(24)关于“主题党日”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内容,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开展义诊、先进事迹、党史国史学习、缅怀革命英烈、参观红色景点、党员讲述入党故事、入党初心、感党恩等方式来丰富活动内容。各直属党支部按规定完成“五个动作”(佩戴党徽、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申报积分、缴纳党费),按规定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已开展12次),并及时录入云岭先锋app。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规定,每月按时收缴党费。

8.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明显

(25)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广大党员的学习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素养和宗旨意识,结合行业实际开展党员承诺制,设立“党员示范岗”、建立党员责任区,树立党员新形象新风貌,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6)关于“对下属乡(镇)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不过问”的问题整改情况:成立各乡(镇)卫生院党支部,重新调整了原县医院老干支部和局老干支部,按退休老党员现常住地重新成立镇沅县卫健系统老干思茅支部(每位党员给予划拨500元活动经费)和镇沅县卫健系统老干恩乐支部。新设立勐大镇卫生院、九甲镇卫生院、田坝乡卫生院党支部,同时,对各直属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充实了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确保基层党建“有人理事”。积极配合各乡(镇)党委抓好各卫生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把各支部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范围,党建、业务两手抓,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27)关于“落实“党费日”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坚持主题日活动交党费,执行按月交党费制度。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规定,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全年共收缴党费21799.5元,上缴县直机关工委15260元,局党委留存党费全部存党委党费专户中。各直属党支部均设有党务公开栏。对党费收缴、党建工作等及时进行公开。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抓落实不力

(28)关于“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班子成员担当意识,切实提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二是层层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9年党建目标责任书》、《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三是局党组加大对管党治党的力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李文芝、张桂梅、许多等先进典型,观看白恩培、仇和、秦光荣、沈培平、李小平、梁正军等反面教材,查找在思想觉悟、能力素质、道德修养、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差距,并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五是推进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党组书记定期与其他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和交心谈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共约谈2人。

(29)关于“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与局班子成员、局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由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其他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至少1次与分管联系部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了解掌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三是执行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0)关于“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认真开展查找重要岗位、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点,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加强源头防腐,填补制度的“空白点”,规避廉政风险发生。重新梳理权利数10个(评定高风险等级5个、中低风险5个),共查找廉政风险点82个,制定防控措施102条,制度相关工作制度14个。

10.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日常监管缺失

(3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及派驻纪检组领导干部下基层较少”的问题整改情况:统筹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派驻纪检组领导下基层督导调研工作,与各乡(镇)卫生院干部职工交流座谈,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班子成员共开展3次督导调研。局党组成员撰写调查报告3篇:《镇沅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调研报告》、《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卫健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查报告》、《镇沅县国家级慢性病示范区建设调研报告》。

(32)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两学一做”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作用。5月17日,卫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3次学习,专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宣讲党风党规党纪,通报卫健系统腐败案件,做到警钟长鸣;至12月13日止,卫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第11次学习,每次学习都必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报秦光荣腐败案,做到以案示警;深刻反思白恩培、秦光荣、仇和、沈培平、李小平、梁正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西安市第三医院绩效考核有关问题、山西省文水县人民医院有关事件等卫生健康系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12月12日卫健局党组又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及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视剖析,以案促改。

(33)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局领导班子对县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加强与其班子成员及办公室主任的沟通协调和交流。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保健院班子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安排保健院班子成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交心谈心。于2019年5月24日,组织召开保健院四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保健院班子分别作了个人对照检查,相互进行交心谈心。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保健院职工会议,全体职工围绕作为保健院一员,保健院班子成员不团结是否和自己有关系进行交流发言。局党组领导与保健院班子成员相继进行交心谈心4次,明确下一步职责分工,分管副局长对分管保健院工作进行提醒谈话2次。全体干部职工围绕“讲政治、讲规矩、讲奉献”查摆自身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问题症结,促进班子团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较好解决了县妇幼保健院班子严重不团结、办公室基本不履职不运转的问题。目前,保健院班子成员已达到相互提醒、相互协作,团结干事浓厚氛围。

(34)关于“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重新制定完善卫健局各工作制度,完善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通报问责制度等,严肃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各下属单位将职工日常表现与绩效挂钩,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加强了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管。规定各下属单位凡外出学习、培训3个月以上时间的需报局审批备案。严格执行卫健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含县医院)。狠抓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严格规范执行干部人事有关规定,严纠“四风”。

(35)关于“对政策执行情况跟踪督促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每年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进行跟踪监督,严格执行“541”政策,对已超比例计提发放的绩效工资和不符规定发放的津补贴及时进行整理清退。卫健系统涉及县委巡查立行立改4个单位、自检自查9个单位,合计13个单位,合计清退资金4535062.42元。

(36)关于“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培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按“能服务到才签约”的原则,侧重对患病者、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持证残疾人等进行签约,提高签约质量。目前共管理签约人数53994人,其中建档立卡签约20612人,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签约10086人,残疾人签约3974人。全县高血压签约10406人,糖尿病签约1725人,重症精神病签约970人,肺结核签约105人,全部按要求建立完善台账和健康档案,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服务。

(37)关于“对诊疗、药品和设备购销工作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党风廉政、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学习教育,抓党建促纠风,开展整治医德医风、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对屡教不改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于5月17日起在全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内认真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疗行为,切实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收受药品(含疫苗)、器械、耗材、试剂、设备仪器回扣及各种名义或方式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收缴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收受药品(含疫苗)、器械、耗材、试剂、设备仪器回扣18.139万元,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严格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全面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耗材阳光采购,公立医院需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在省级平台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

(38)关于“医患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培训学习,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与人沟通交流技巧水平,切实减少医患矛盾。恩乐镇卫生院、按板镇卫生院已按整改要求全面整改落实。

(39)关于“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县妇幼保健院)”的问题整改情况:督促县妇幼保健院按会计法要求明确人员分别承担会计出纳工作。县妇幼保健院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班子会议,确定聘请周学芳担任县妇幼保健院会计岗位,原会计调岗担任县妇幼保健院出纳岗位。出纳会计一人兼任情况已经整改落实到位。

(40)关于“对非法行医打击力度不够,民间行医现象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责成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县无证行医、乱行医情况进行排查,制定方案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非法行医和民间行医打击力度。于6月10日制定下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镇卫发〔2019〕70号)文件,严厉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套骗医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19年全县共办理各类许可事项150余件,行政处罚11起,共查处张贴“非法行医公告”6起6人,流动牙医6起16人。

11.人事管理制度不严格,人员借调较突出

(41)关于“干部任免交流使用力度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积极争取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支持,加大对卫生院院长、副院长在乡(镇)间交流任职。12月13日,局党组下发《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姚臣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镇卫党组字〔2019〕38号),首次完成勐大镇卫生院副院长至振太镇卫生院任院长使用交流。同时,努力推进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建成后,干部任免交流使用力度将极大增强。

(42)关于“系统内人员借调乱象突出,人事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给予解决县级相关单位人员严重不足问题;二是健全完善了抽调人员和进修跟班学习人员的相关手续。三是乡(镇)间(者东镇卫生院1人借调至振太镇卫生院、田坝乡卫生院1人借调至古城镇卫生院)借调人员主要是出于业务需要和照顾家庭考虑,我局将积极争取人社部门支持,理顺其人事关系。

1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仍然突出

(43)关于“私车加公油”的问题整改情况:对2015年以来我局存在私车加公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按清查情况已全部清退归还。

(44)关于“公款违规消费”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对清理出的违规消费全额清退归还(已立行立改)。

(45)关于“接待不规范、费用不降反增”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结合本系统行业情况制定了《卫生健康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行为,控制接待费用,降低“三公”经费。

(46)关于“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下属单位2015年以来差旅费进行清理清查,涉及违规报销的已全部进行清退。

(47)关于“下属单位超标准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对下属单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清理清查,涉及超标和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津补贴已全部清退上缴国库。

(48)关于“下属单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购买运动服,违规提取大额现金”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大对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班子领导、财务人员财经纪律等财务知识的培训和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此为戒,严禁再出现此类情况。注:此项主要涉及县保健院:①县保健院在2015年-2019年期间累计提取大额现金10000元,共5次。此资金全部用于急救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车加油办理油卡。由于中国石化镇沅分公司只收取现金,不办理转账业务。整改措施:县妇幼保健院积极与中国石化镇沅分公司对接,尽可能办理转账业务,不提取现金支付。②2018年县保健院提取大额现金79999.99元一笔。此资金用于代为县财政租赁计划生育服务站办公场所(中国铁建指挥部)办理税务发票、缴税事宜。由于2018年财政局追的紧,时间仓促,中国铁建指挥部又需出具房租发票后才支付租金。我县地税局要求用现金存入后才能开发票。为此,县妇幼保健院提取了上述大额资金存入县地税局账户办理开具房屋租赁发票事宜。整改措施:2019年,县妇幼保健院积极与中国铁建指挥部、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对接,采取用刷卡的方式办理相关事宜开具发票,不再现金支付。③购买运动服19000元已清退回原资金使用渠道。

13.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49)关于“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大财务制度培训力度,同时加大督查督导力度,责成各下属单位对干部职工差旅费规范填写进行培训要求,规范本单位差旅费填报,严格按规定规范报销。

(50)关于“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整改情况:责成各下属单位严格按税法规定对未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进行清理清查,补交个人所得税。今后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应补交个人所得税已全部补缴县税局。

(51)关于“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使用公卫资金购买办公用品”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上级相关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按公卫资金使用范围合理使用资金,规范全县公卫资金管理使用。

(52)关于“下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报账材料不全”的问题整改情况:组织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对规范报账程序、报账材料等进行培训,规范各下属单位报账管理。

14.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53)关于“在2019年普洱市审计局审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挤占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补助资金开支范围、多结算补助资金等问题未严格整改落实”的问题整改情况:对2019年审计出公卫资金问题未进行整改的严格按审计局要求进行整改,所涉及要求清退的资金已全部进行清退并归还原资金使用渠道。关于县审计局审计发现的恩乐镇2016年10月用公卫补助资金支付正式在编职工加班补助已全部清退并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恩乐镇卫生院2015—2017年公卫补助资金支付非专职公卫合同绩效年终奖36135元符合公卫资金支付规定,不清退。

虽然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督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三)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问题,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围绕中心,强力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聚焦省、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持续深入落实健康扶贫惠民政策,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卫生健康基层基础建设,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用创新的办法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提高人口素质、保障人民健康、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努力开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3年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五

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在县内的新冠肺炎疫情,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保障新冠病毒咽拭子标本采集、运送、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实现日检万人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指导针对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时合理安排和调度医疗资源,更加科学、有序、规范地完成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后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达到全员检测核酸要求;努力提高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本预案依据《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7号)、《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98号)、《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及核酸检测工作。

(一)工作原则

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5天内完成我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先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后检测低风险地区。先检测疑似病例、密接者、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及其所在村(社区)、单位和行动轨迹覆盖区域人群,后检测一般人群。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1、中风险地区5合1、低风险地区10合1采用科学混检方式,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再由重点区域逐渐向外围扩张的检测顺序,科学调度安排人员,按照本地区已测算的每天检测人数、覆盖区域,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完成全员检测工作。

(二)人员组成

1、采样人员组成

标本采集人员原则上从县、乡医疗机构参加20xx年10月16日、11月3日新冠病毒咽拭子采集技术专业培训的人员中产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标本采集工作,每2人一组,可根据采样任务分成若干组,并落实咽拭子采集地点和组号编订(01-99号);若因工作需要,县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临时从全县医疗机构中抽调人员支持。

2、核酸检测人员组成

核酸检测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负责,县人民医院经过安徽省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16名,可分为a班、b班两个班次;a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样本接收、登记、试剂准备、核酸扩增、报告结果、后勤保障、信息沟通等工作,每12小时更换一班;b班由2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酸提取,每6小时更换一班;其他人员随时待命。在现有条件下,按10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14720人份/24小时。

县疾控中心经过六安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检测培训合格的人员有3名,组成一个班次,在现有条件下,按10合1混采检测可完成2760人份/24小时。

(三)检测对象组织

检测对象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县防控指挥部划定的检测范围,统计确定检测人数,通知到户到人,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提前制作检测对象花名册,组织人员按片区进行宣传、组织、引导检测对象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采集点完成咽拭子采集。

(四)后勤保障

1、车辆和场地准备

县内一旦发生疫情,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从公务用车平台征调车辆和驾驶员,专门负责运送物资和县级采样人员,各乡镇组织车辆负责运送本乡镇采样人员和样本。当地政府负责采样场地、常规物品和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常备桌子及有靠背的椅子、方凳等,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分区。

2、设备、耗材及采样登记编号

⑴检测设备

县人民医院分子实验室现有96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92个样本/40分钟)和32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32个样本/25分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各一台、96通道扩增仪(单台扩增速度为92个样本/2.5小时)两台。尚需储备96通道核酸扩增仪两台、96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32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

县疾控中心分子实验室现有32通道(连续提取速度为32个样本/25分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各一台、96通道扩增仪(单台扩增速度为92个样本/2.5小时)一台。尚需储备96通道核酸扩增仪一台、96通道核酸提取仪一台。

⑵检测耗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储备10合1混样采集管5万人份、单采管2万人份,县人民医院常备10合1混样采集管3万人份、单采管5000人份。在此基础上,安徽同科公司储备10合1混采管空管2万只,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配样本保存液。

⑶样本转运箱与防护耗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储备小型(12l)转运箱30个,需另购买小型(12l)转运箱70个、大型转运箱30个。各类防护用品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储备。

⑷采样登记与编号

根据已培训的采样技术流程,对于扩大筛查人群采取10合1混采,样本类型为咽拭子;受检者使用唯一标识号,如2010275601001,前6位为采样日期,56代表采集乡镇代码(青山镇),01代表第一组采样人员代码,001为受检者流水号;样本管标识号为27560101代表27日青山镇第1组采样人员采集的第1管样本。

(五)样本运送与交接

每采样点及时将样本转运至实验室,每日不少于3次,采样人员必须同运送人员逐一核对样本信息与数量无误后方可进入运送环节;在样本交接转运后采样人员发送采样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至164324634@邮箱。运送人员到达实验室后与检测人员再进行交接,样本合格、信息及数量无误后进入检测环节。

(六)实验室检测

1、样本登记

对于合格样本实验室要登记数量、来源、信息,整理排序后传入实验室提取核酸。

2、检测与结果反馈

及时检测、及时报告;实验室人员对于检测阴性结果及时统计,采用电子表格方式报告;异常结果按照相关文件处理。每日24时前统计和反馈当日收样量、检测量,并上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卫健委要精准测算检测任务和自身检测能力,按照不超过5天检测全覆盖的要求,除本地检测能力之外的检测任务,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细化具体合作内容,如检测量、到达时间、检测物资供应、样本运送方式、检测结果报告时间等。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采样点安保方案,统筹本地公安、城管等部门力量,确保采样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同时安排机动警力,及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宣传引导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宣传、入户告知、张贴公告、广播等形式,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目的及意义宣传,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同时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时定点接受核酸检测。

对14天内已离开本县的人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落实核酸检测。

八、特殊情况处置

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组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对监所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等特殊人群,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同时关注老人、小孩、行动不便及流浪人员等,切实做到核酸检测不漏一人。

一旦宣布全员核酸检测,要立即启动交通管制措施,同时充分考虑我县全域旅游特点,游客原则上就地进行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暂停人员流动。

2023年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六

为贯彻落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 查,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药品使用和管理。医院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房的标准》逐一自查,逐一对照,自查小组做了大量细致的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我院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合法资质。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机构,由分管院长、药事部门负责人、药房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采购员组成,明确各级人员和机构的职责。同时,已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提高人员素质,对从事药品工作的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都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安全有效。

严格按照卫生局制定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行药品采购。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药品入库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按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售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严格按照规范药房的标准,对全院的药房、药库及门诊部药房进行管理。

仓库分为药品库、医疗器械库,各库均分合格区、待验区、不合格区、退货区,各区按规定实行色标管理,即合格区为绿色,待验、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在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药品储存、养护制度对药品专库、分类存放,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和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将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之间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及危险品与其它药品分开。药品按批号、有效期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对近效期药品每月填报效期表。

药剂人员调配药品时,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调配工作严格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进行调配,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档案,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特殊管理药品具有符合规定的安全储存措施,实行双人双锁,帐物相符等五专管理。购入特殊药品应实行货到即验、双人开箱、清点到最小包装,并有专用验收记录,退回、过期失效、不合格的特殊管理药品及按规定收回的废弃物等应在卫生部门监督下销毁,销毁记录应符合要。

通过自查小组对医院使用药品各个环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从人员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管理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基本上能达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要求,但也发现了些不足之处,药库、药房、门诊部药房等涉及药械的个别地方,卫生较差,药品排列不整齐,排序不够规范,分区不够明显,书写记录不够详细等不足之处。责令各站、组、科室人员务必按制度认真整改,并落实到人。

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再接再厉,把我院的药事工作做得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2023年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七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xxx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主治医师6名,住院医师13名,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名;主管药剂师3名,药剂师1名;检验师2名,放射影像师2名;主管护师3名,执业护师6名;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我院从未超注册范围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医学证明书》;也从未对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处方权与处置权,或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和意见箱对外公开。

(二)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医院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医院成立了医疗护理质量管理领导委员会,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了院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xxx、xxx、xxx、xxx、xxx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医院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培训学习,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四)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有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五)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六)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七)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医院严格按照麻醉的药品管理办法,对麻醉的药品进行“五专”管理。

一是由于xx医疗机构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医院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大,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院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核查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件,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医护人员合法执业。

对所有的临床、医技人员按照有关的规定办理的资格执业注册工作,对新进的医生、护士实行规范的轮转培训,在考取执业资格并注册后才准予独立上岗。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不安排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护人员单独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从事放射、消毒供应、妇科、高压氧等岗位人员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2023年医疗机构危房迁址申请书八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类别(专技、工勤):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鲁厅【20xx】43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业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热爱卫生事业。

3、搞好本职工作,服务热情,态度端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能力,完善本科室、本岗位工作任务。

4、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理念。

(三)乙方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

(二)甲方可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工资福利

(一) 甲方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及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兑现工资待遇。乙方工资构成: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 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未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五、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4:违反法律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随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经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诊断为现有医疗条件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5: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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