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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谈话笔录范文通用 公安机关座谈笔录格式(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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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谈话笔录范文通用 公安机关座谈笔录格式(五篇)
2023-01-10 22:59:4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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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公安行政谈话笔录范文通用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任总经理职务

被告: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任局长职务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________认定________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第三人因工伤认定纠纷事宜,不服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受理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作出_____复决字【________】________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被告所做出的认定书。原告认为被告作出认定书的事实采信有偏差,法律适用有误,第三人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具体理由如下:

一、本案的事实采信存在以下错误:

1、有关第三人住所地的《证明》,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且即便能做证据使用也不能证实第三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__派出所对第三人住所地的《证明》,系该机关事后的说明,不是其原有已形成的材料,在证据种类上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章中上所规定的七类证据中的任何一类。该《证明》只是该机关对第三人曾经的居住情况进行的简单叙述,无承办人员署名,无任何书面证据材料能够佐证。

依照《行政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法律上所认可的证据仅有7种。而本案被告所采信的《证明》显然不属于书证(因书证是对案件事实的原始记载,而不可能是事后的说明),亦不属于物证,更不属于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主体仅能是自然人),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证据。因该《证明》不属于法律上所能认可的证据的种类,故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进而不能采信该《证明》所载明的事实。

即便该《证明》能作为证据使用,也不能证明第三人在事故发生时的居住地是________新村。该《证明》载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________)夫妻俩随儿子________居住在________办事处________村________幢________室”,原告认为,该《证明》仅说明第三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在________村居住,至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之后第三人是否在该房屋居住,________派出所并未说明,亦无其他证据能证实。而本案的发生是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并非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事故发生时第三人是否在________新村居住,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认定书将第三人现居住地为__________村缺乏事实依据。

2、《仲裁裁决书》不能证实双方在事发时仍然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裁决书》(【________】宣劳仲裁字________号),仅确认了原告与第三人曾经存在劳动关系,并未认定原告与第三人在案件发生时仍存在劳动关系(而第三人的仲裁请求是要求确认第三人与原告截至提起仲裁之日存在劳动关系)。原告认为,被告据该裁决书认定双方在事发时仍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不足。

3、有关被告所做的调查笔录,恰恰证明了第三人是去办理私事才发生的交通事故

被告到原告单位所做的调查笔录,两位证人与原告及第三人均有利害关系,且证人均未证实第三人在事发当日在原告处工作。且证人郭大明陈述第三人家住在五星,一般到儿子饭店里去。原告认为,第三人到儿子饭店去是为办理私事,不是回家。第三人在去儿子饭店的路上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被认定为在回家途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4、没有证据证明到________乡或________办事处________村必须经过案发地。

二、本案的法律适用有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依照该条规定,事故的发生应当是在上下班的必经途中。而本案中,无任何证据证明第三人是在从申请人处下班,更没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是在下班的必经途中发生事故。被告据该款规定作出认定书,显属法律适用错误。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做出的________号《认定工伤决定书》事实采信有误,法律适用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依法撤销该认定书为感。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如何写公安行政谈话笔录范文通用二

答辩人:某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某某,该局局长

答辩人因与李某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基本事实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五日十八时二十分,答辩人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和赵某某在城区巡逻时发现县府东街李某卤肉店门口有一流动摊贩殷某某在占道贩卖蔬菜,执法人员王某某、王某向殷某某出示执法证件后,责令殷某某到交警大队什字以北指定位置经营,殷某某当即准备骑电动三轮车前往,就在此时,李某醉醺醺地从自己经营的卤肉店里跌跌撞撞地出来破口大骂,指责执法人员未及时清理卤肉店附近的流动摊贩,影响了他的生意,并拉住殷某某的三轮车不让离开。答辩人执法人员见李某已醉酒,劝其到执法局办公室反映问题,此时李某的卤肉店里又走出来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和李某一起辱骂答辩人执法人员,并且多次用口水唾执法人员某某强和赵某某。答辩人执法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按照领导指示极力保持克制,反复劝阻李某,让其酒醒后到答辩人办公室反映问题。这时现场已聚集很多人和车辆,为避免阻碍交通和激化矛盾,我局执法人员准备离开。而李某却越骂越凶,并上前扯住执法人员王某某、赵某某的衣服不让离开,王某拿出手机欲对李某阻碍正常执法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对现场情况进行取证时,那名女性见状便抢王某手中的手机并撕扯王某。随后还采用上执法车辆和挡在执法车辆前面的方式不让执法车辆离开。最后李某和那名女性在周围群众的指责和劝说下,才离开执法车辆,执法人员和车辆方才离开现场。

事件发生后,答辩人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对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十条禁令》,面对李某和那名女性的无理挑衅和人身侮辱,自始至终保持克制态度,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没有对李某造成任何人身伤害。

x3年6月16日,李某向答辩人书面申请国家赔偿,目前答辩人正在研究是否进行赔偿,至今尚没有给李某正式答复。此后李某又到县信访局信访,县信访局接访后要求答辩人对李某信访问题给予书面答复(某信转〔x3〕128号信访卡)。

x3年7月8日,答辩人就李某信访问题作出某城管信访〔x3〕3号“信访事项办理答复意见”,对其信访问题依法进行了书面答复。

x3年7月22日,李某将答辩人起诉法院要求进行国家赔偿。

对李某诉讼请求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某于x3年6月16日书面向答辩人提出国家赔偿,根据上述规定,答辩人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逾期没有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李某于x3年6月16日向答辩人提出国家赔偿,答辩人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的期限是x3年8月16日,答辩人如果逾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李某才可以提起诉讼。李某在答辩人作出是否赔偿的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明显违反的法律的规定,应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

此致

某某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某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xx年八月六日

如何写公安行政谈话笔录范文通用三

答辩人:济南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济南市经二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市长

现就原告隗某某等人诉答辩人行政不作为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 原告在诉状中编造、歪曲了事实

原告在诉状中称:“历城区人民政府为了占用原告转正名额,虚构东风铁矿被被告批准关闭的事实,擅自下文并动用公安强迫清退原告回乡”——答辩人注意到,原告的这一陈述内容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实!

实际情况是,东风铁矿早已于1982年被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包括原告等人在内的铁矿工作人员均被作了妥善安置,原告等人作为该矿曾经的临时工,对此是知悉的、同意的,并且接受了安置条件。

二 原告的投诉请求已经得到人民政府的复核意见

1 原告的主要投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原告的请求主要有两项:

第一,撤销历政发[1982]125号文件;

第二,为自己办理退职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原告的事实和理由主要是以下两点:

一是计划内临时工不应被辞退;

二是东风铁矿没有被关闭。

2 原告于20xx年12月17日向答辩人邮寄《请求》之前,曾两次通过信访途径向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问题,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均已作出了明确的答复、复查意见

原告的第一次信访过程:

20xx年,原告等人曾以“计划内临时工不应被辞退,历城县政府执行文件错误,东风铁矿没有被关闭,自己应当享受退休待遇”为由向济南市历城区经济贸易局提出信访请求。20xx年12月19日,济南市历城区经济贸易局作出《关于原历城东风铁矿临时工韩作亮等反映问题的答复意见》,明确地答复原告等人:信访人(即本案原告等人)要求解决的信访事项无政策依据。

原告的第二次信访过程:

20xx年,原告等人又以上述事实和理由向历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请求,历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依法作出了答复。

原告对历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答复不服,向历城区人民政府请求复查。20xx年7月21日,历城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历城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

3 对于原告上述信访,答辩人已给出了最终复核意见

原告等人对《历城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仍然不服,又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答辩人)请求复核。20xx年9月1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了[20xx]2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决定“维持历城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隗开喜、韩作亮等人的信访复查意见。”

三 原告于20xx年12月17日向答辩人邮寄《请求》的行为是第三次信访投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与前两次相同

原告第三次《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是“计划内临时工,不应被辞退,东风铁矿没有被关闭”——而这恰恰是原告前两次信访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属于重复信访!

四 答辩人不再受理原告《请求》的行为合法

《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综上所述,在信访请求得到复核意见的情况下,原告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答辩人提出请求时,按照法律的规定,答辩人不再予以受理,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被驳回。

此致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济南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6日

如何写公安行政谈话笔录范文通用四

乡镇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单位,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阵地。乡镇政府与农民群众打交道最直接、最经常,面对的行政执法工作最具体,头绪多、事情杂、任务重。因此,切实抓好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迫切的社会需要。

目前,乡镇政府行政执法的范围、内容和主要做法是什么?面临哪些困难和存在哪些问题?乡镇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的现状是怎样的?如何改进和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带着这些问题,6月上旬,我带领相关处室人员赴洪泽县三河镇和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进行了驻点调研活动。调研前,我们拟订了调研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和调研提纲,收集了相关资料。在调研期间,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召开由乡镇政府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听取了目前乡镇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二是实地考察了如三河镇工商所、三河镇派出所、三河镇计生站、三河镇卫生院等乡镇行政执法机构的建设情况。三是召开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座谈会,了解县级行政执法和乡镇行政执法的关系、现状和问题,听取他们对改进和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洪泽县三河镇辖6个村,3个居委会,总人口2.37万人,总面积52.7平方公里。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2亿元,财政收入890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450元。该镇目前拥有执法权力、受委托执法及协助执法与管理的部门主要有:三河工商分局、三河派出所、三河国土中心所、三河卫生院、建设站、城管队、安监站、食安办等10家。其中三河工商分局、三河派出所、三河国土中心所、三河卫生院、农贸市场检疫办等5家单位和部门性质属垂直管理,计生站、建设站、城管队、安监站、食安办等5家单位和部门性质为镇管。近年来,该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镇政府先后被省计生委授予“人口和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被市、县授予法制建设先进镇和先进集体等称号。三河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构一级派出所称号,同时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荣获“淮安市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所队”称号。三河工商分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工商所”、“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是全国1887家重点镇之一,镇域面积为98.61平方公里,人口近10万,辖2个国营场圃,2个居民社区,21个行政村,耕地面积7499公顷。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66亿元,财政收入3.6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534元。该镇目前拥有执法权力、受委托执法及协助执法与管理的部门主要有:江都区公安局邵伯中心派出所、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邵伯分局、江都地方税务局第八税务分局、江都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分局、江都区邵伯国土资源管理所、江都区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四分所、邵伯镇水务站、邵伯镇财政所、邵伯海事所、计生办等14家。

(一)乡镇政府权力与责任不一致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体制中最基层的一级地方政权组织,担负着本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广大农民群众有着最广泛、直接而密切的联系。乡镇政府以往在农村具有很高的权威。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镇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设定的变更和相关立法的滞后,乡镇政府的权威在农村受到严峻的挑战。乡镇逐步演化成一个权力空壳化、责任无限化的政府,被人戏称为“芝麻大的官,巴掌大的权力,天大的责任”。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乡镇政府除受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1款、第65条规定乡镇政府具有的行政执法权外,乡镇政府基本上无权执法。这就造成一种困境:一方面,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情况时,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对违法人员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严重违法行为只有联系有执法权的职能部门处理,轻微的违法行为只能不了了之,这不仅不能遏制违法现象,而且增加了执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效率,同时也损害了乡镇政府管理的权威性。乡镇政府面对现状只能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管理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日常行政监管。另一方面,虽然乡镇政府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但实践中乡镇政府却总是被推到最前线去“冲锋陷阵”,上级党委、政府以文件或领导讲话等形式,要求“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乡镇政府越权执法、违法执法经常发生的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

(二)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顺

我国现行乡镇行政执法体制以及运作模式发端于计划经济时期,虽然经过多次机构改革,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也有了一些变化,但就行政执法体制来说变化不大,存在不得不管,但又无权去管、难以管好的现状,与目前乡镇政府有效管理辖区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工作存在较大差距。

行政执法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是全方位、多层级的社会管理工作。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广大农村的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他们作为职能较为专一的行政执法部门,在人员、编制、装备、经费等方面的配置也不可能完全满足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在开展行政执法时,面对着点多、线长、面广的广大农村,往往感到势单力薄、力不从心。另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机构设置的不合理性,以及权力和责任的交叉、模糊,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如,据三河镇反映,每年两季的秸秆“两禁一利用”工作中,因部分人员执法意识不强,加之处罚依据少、标准低,工作中遇到部分落后群众顶风焚烧秸秆无处使劲,甚至只能听之任之、放任焚烧。另外,行政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扯皮,环保部门认为公安部门执法力度比自己大,推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则认为针对秸秆焚烧行为没有具体的管理依据,还是应由乡镇政府和村里进行管。而乡镇政府和村里由于不是执法主体,又无权执法,因此,面临群众焚烧秸秆行为,只能宣传和劝阻,成效不明显,工作压力很大。

(三)乡镇行政执法缺乏经费保障

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财权大幅提高,地方财权大幅下降,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不对等。在地方财政构成中,省、市财政所占比重较大,基层财政所占比重较小。目前,我国县乡两级财政收入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1%,而县乡财政供养人口却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口的71%。地方的财政能力减弱,许多本来应该由中央、省市承担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都由基层政府承担了,而乡镇一级在财政分成方面又处于最不利地位,加上现在农村已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乡镇财政更加紧张。税费改革以前,乡镇可以通过有关农业税收及收费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的稳定及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税费改革后,乡镇预算内收入大幅度减少,乡镇政府的运转和干部职工工资等福利待遇的发放已相当困难,行政执法所需的经费当然也就难以落实。乡镇政府为了保运转、保工资而挖空心思搞创收,因此乡镇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依法行政的现象也就难以避免。邵伯镇就反映说,乡镇政府对财政收入的渴望和当地社会发展经济的要求使得招商引资被置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当执法部门到其辖区的引进企业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时,当地某些领导就会出面干预,这些企业也会利用这一条件,把当地政府作为保护伞,执法部门的执法压力很大。因此,基层财政的困难是产生乡镇政府不完全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

(四)乡镇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

一是乡镇行政执法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缺少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没有明确什么事情该办、什么事情不该办,办错了也没人管。乡镇普遍认为只要完成工作任务就行了,只要不出大乱子,不造成严重后果,就什么都敢做。层级监督只是形式罢了,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二是许多乡镇的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往往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工作开展得少,监督力度不到位,形式主义严重,即使查出了问题,却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而不了了之,导致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更加严重,没有发挥好其应发挥的作用。三是乡镇行政执法缺乏程序制约,目前乡镇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时,除少数部门实行“查处分离”的制度外,多数执法部门的同一个办案人员既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又负责提出或作出案件的处罚决定,无任何监督制约,从而无法保证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四是对于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除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案件外,长期得不到复核和审查,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或错误的执法行为。

(五)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乡镇行政执法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村的传统风俗习惯、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参差不齐的人员素质,决定了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需要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但目前乡镇执法人员基本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总体上文化层次不够高,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更是极少,其中接受过高等教育,法律知识基础较好的“新人”,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当农村传统风俗习惯和现行法律发生冲突时,会感觉无所适从。而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扎实的“老人”,由于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在处理重大涉法事件时,往往是拿不准,有时还感情用事,好心办不了好事。另外,由于执法岗位不固定、临时性工作多,造成执法人员一人多职,而且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也不很熟悉。总之,乡镇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不小的差距。以三河镇工商局为例,该局共有6名工作人员,只有4人是公务员身份,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1名为新考录的女同志,主要负责内勤工作。4名执法人员中,院校毕业2人,部队转业干部2人,均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也就是说其专业人才基本没有,人员老化现象较为严重,新生力量严重不足。虽然行政执法队伍具有一定的规范执法意识,但因其整体法律素养不高,复合型、专业化的行政执法人才较少,在处理一些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时经常会感觉到力不从心。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优化乡镇行政执法环境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是进一步理顺乡镇行政执法的基础条件之一。现代法治要求公民不但要有较高的民主意识与维权意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遵纪守法意识。我国的普法已进入了第六个五年普法阶段,但不少地方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仍比较有限。只有提高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才能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因此,要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行“送法下乡”等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介、墙报宣传栏、典型案例剖析、召开执法现场会等形式宣传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以实带虚,以虚促实,让群众知法懂法,进而守法。教育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乡镇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民主监督,为乡镇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减少风俗习惯、人情关系等法外因素对行政执法的干扰。

(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配置,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

乡镇政府是直接面对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层政府,是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组织者、引导者,责任重大。而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就必须要有充分的职权做保障。目前,我们可以整合乡镇现有的具有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增人员、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前提下,通过制度设计重新配置行政执法权,创新乡镇行政执法体制。赋予乡镇行政执法权,目前相对比较可行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委托行政执法,另一种是综合行政执法。

委托行政执法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可在法定权限内以委托执法的形式委托乡镇政府实施行政执法。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本机关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乡镇政府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受委托的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定相对固定的执法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乡镇政府以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在委托范围内行使行政执法权。

综合行政执法形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乡镇延伸,即将一个行政机关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经有权机关决定划转到另一个行政机关,授予该机关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与其责任相适应的行政执法权。本着不增加编制、人员、经费和属地整合的原则,成立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整合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该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是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由其以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这种模式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政府的执法权限问题。这种放权于乡镇、还政于基层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有利于在乡镇政府中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的基本职能,从而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只要我们做好深入细致的前期调研、研究制定好详尽周密的工作方案、以省为单位做好自上而下的严密部署、各相关部门摆正自己的位置、大家齐心协力做好协调配合,这一构想就一定能够实现。

(三)理顺财政管理机制,加强乡镇行政执法经费保障

合理划分财政收支范围,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全国性的公共服务应由中央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应由地方政府提供,并根据省、市、县、乡镇的分级框架,实行层次化管理。明确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对于共同承担的责任应明确哪级政府负责、供应标准、筹集资金方式及监管程序。对于跨区域的外溢性的公共项目与工程,上级政府应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或介入。医疗和教育服务的供应可以仍为地方政府的责任,但中央和省级政府需要至少承担部分筹资责任。与事权相对应,财权划分要合理。在划分县乡财政收支范围时,既要考虑有利于适度集中财力的需要,又要考虑县乡行使职能的财力需要,调动县乡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应把适合县乡的税种全部或部分下放给县乡,核定基数,确定比例分成或结算比例,统筹管理。上级政府根据当前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政府财政困难的实际状况,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适当向乡镇政府倾斜,保证乡镇政府基本行政成本。同时,对于属于上级政府的事权而下派到乡镇,交由乡镇政府承担的,由下派任务的那级政府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乡镇政府也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有限的经费内适当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行政执法工作。

(四)建章立制,加大对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要根据乡镇行政执法的特点和执法侧重点,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便于实际操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处罚罚没款物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将这些制度通过广播、电视、公示窗等方式向群众公开。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执法效果,防止和减少行政干预、说情风的发生,以达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目的。二是在乡镇政府设立相应的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乡镇政府相关文件的审核把关及执法指导和监督工作,保证乡镇政府严格依法执行监督管理职能、法定职能以及受委托行使的执法职能。三是上级政府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政策研究、监督指导、检查考评和重大执法活动的协调,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不断提高乡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还要根据乡镇行政执法的特点,探索加强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

(五)规范管理,加强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严把进人关和考核上岗关,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和业务知识,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经省、市法制部门统一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实行考核评议等日常管理制度。对在职执法人员要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并严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要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二是加强乡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有组织、分步骤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开阔视野,不断提高乡镇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其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倡导甘于奉献、以苦为乐的精神,确保其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精神,确保执法队伍稳定,使乡镇执法人员成为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的行家里手,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法公正的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此外,要加强对乡镇政府领导的法制培训和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如何写公安行政谈话笔录范文通用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能给我这次述职报告的机会,我倍感荣幸!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在这崭新而充满挑战的20xx年,我回望走过的一年,有难以忘怀的欣慰,也有不堪回首的往事,公司员工述职报告。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使人警醒,使人明智,催人奋进。所谓“志当存高远,真诚写春秋”。20xx年5月我由一个初出茅庐的应届毕业生加入昱龙公司花溪分公司这一大家庭,刚入公司什么都不懂,是领导的悉心教导和同事的包容使我很快融入到这个大家庭中,很好的完成了由学生到公司职员的转变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及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始终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以来的工作从三方面作如下汇报:

20xx年,本人切实做到:

1、遵守公司一切经济制度,遵守法律法规。

2、积极响应财务要求,做好总台现金上缴的及时性与全额性。

3、在收银员与晋升为主管后的工作中,做到结账有理有据,并在遇大团队期间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4、针对免费房和自用房使用的管理上,做到经办人签字,领导认可。

5、做好前厅运作上的物资节约工作。

1、时时做到微笑服务;

2、热诚的为客人介绍我生态园的相关情况,做到不厌不烦,述职报告范文《公司员工述职报告》

3、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领导交代的工作也做到了及时有效。

4、同事之间做到团结友善,和睦相处,相互督促,相互学习。

至20xx年5月24日以来,我部门经营现金1853790元。前厅部在人员不断更换的情况下,仍然圆满的完成酒店交给的各项接待任务,全年共接待了大团队35个,会议无数次。与此同时,对接待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及时有效的记录和改正,确保我部门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防范与加强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酒店实际情况前台工作人员24小时开机,随时准备为入住宾客服务,时时微笑服务,切实做到宾客入住及时有效。对于团队接待工作,认真做到提前下订单与餐厅沟通,及时上报领导,做好接待的前期准备工作。前厅卫生做到干净整洁。前台按照公安局的规定对每个入住的客人进行入住登记,并输入电脑,认真执行公安局下发的通知,对每位住客的贵重物品进行提醒寄存。

新的一年已开始,我将以新的精神面貌和实际行动向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贯彻“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

最后,我想用如下这段话结束我的述职报告:“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有不断的强化进取和竞争意识,在工作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才能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才能促进学习和事业的进步,才能实现工作和生活中的美好理想。

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请予于批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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