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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协议书 私家车公用协议(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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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协议书 私家车公用协议(八篇)
2023-01-10 23:10:3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公车协议书一

1、各种车辆归本单位所有,其资产及使用管理由单位机关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派(定向配置车辆除外)。

2、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本着“为单位服务、为业务服务”的宗旨,对申请派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热情周到、妥善安排、明确答复、及时派车,若派车确有困难时,应如实说明原因或提出其他变动建议。

3、为保障单位领导随时开展工作和处理紧急事务,实行专车专用。

4、定向配置车辆相对固定,由用车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和调派,但必须按照此规定执行,指定符合车辆驾驶条件的人员驾驶,服从单位领导因需要临时派遣。

5、单位分管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用车程序与要求

凡动用单位车辆(除中心领导和特殊情况用车外),原则上必须先申报、登记,经机关办公室上报主任批准方可出车。必须按“四个保证”和“两项制度”的要求作出安排。

(一)“四个保证”

1、保证单位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在本县范围内,如果情况(公务)紧急,直接电话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即可出车。如果临时无车,也可以先打出租车,相关费用待事后由机关办公室核实经主任签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2、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单位领导用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实行登记制度和派车单制度,确保随时随地工作用车。

3、保证市场检查工作用车。属本单位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会议等工作,由机关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其他会议、公差或同时多路出差,原则上乘坐火车、客车或公交车等交通工具。

4、保证单位机关在县内的公务和事务用车。

属上述“四个保证”范围之内的事项一般应当派车,在现有车辆不能同时做到“四个保证”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予以保证,顺序如下: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用车——单位领导工作用车——检查工作用车——市区内公务和事务用车。

(二)“两项制度”

1、用车登记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在市内短时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告知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在《用车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载明时间、事由和地点然后出车。如果公务或事务较紧急也可以先出车后登记。

2、派车单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部门县城内用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或者超出太和县辖区用车)。需用车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原则上须提前半天填写派车单,说明事由、出车时间、到达地点等,经单位主任审批后,由机关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凭单派车,无派车单原则上不派车。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1、途中维修。外出执行任务的车辆发生故障,需要进行临时维修时,应事前电话报经单位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归队后由乘车人证明,机关办公室验收后予以认可并补办相关手续。

2、在市区内维修(保养)。在市区内维修(保养)应事前填写报修单,由分管主任审核后报单位主任审批,经批准后凭报修单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送修时,必须有中心两名人员在场;维修时,驾驶员应尽量在场监督维修;维修好后,驾驶员对修理项目及质量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维修经费由机关办公室、财务科凭报修单及原始维修结算单到维修点统一办理结帐手续,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销。

3、审批权限。单车一次维修费用可能在200元以下的,由机关办公室书面报中心分管主任批准;可能在200(含200元)元以上的,由机关办公室书面报中心分管主任审核后由中心主任批准。所有车辆维修费均有单位主任签字报销。各车辆的维修费用单独登记,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4、车辆确需补充随车用品(如香水、车用腊、空气清新剂、坐垫等)时,由驾驶员向单位主任直接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去购买。

5、机关车辆保险费、养路费、维修点、洗车点、大宗油料订购费及有关车辆行驶的手续,由中心主任按照“货比三家”原则具体办理。

6、驾驶员的差旅费、小额外购油料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经单位主任审核签字后,每半个月报销一次。

四、油料购买与供给

1、单位所有车辆采用“一车一卡”和“三对口”方法对油料进行管理,即每辆车建立一个单独的加油卡,驾驶员凭加油卡加油和结算,不得将加油卡上的汽油(柴油)转送或转卖给他人。

2、机关办公室定期凭《派车单》和《用车登记簿》登记统计,对派车单里程、行驶里程和百公里耗油量“三对口”考核,每月汇总一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请示单位主任作出处理。

3、单位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底到供油发卡网点统计各车耗油情况,测算下月购油量或燃油补助费用,及时办理购油或燃油补助拨款有关手续,并合理分拨到各车。

五、司机职责与管理

(一)驾驶员职责

驾驶员应在单位主任的领导下自觉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为单位服务的思想,保证安全行车,热情服务,爱惜车辆,遵章守纪,争当文明驾驶员。

2、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单位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禁酒令,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严禁酒后上岗或驾驶车辆。

3、定期检查和保养车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精心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4、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应在各自岗位待命,做到随叫随到,热情周到,准点出车,安全行驶,不借故拖延,不私自出车,不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5、驾驶员的休假原则上按照休假计划实施,在休假、病(事)假期间,其车辆须交由单位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使用。

6、认真钻研驾驶技术,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尽量节约油料,降低耗费。

7、出车返回后,应检查车辆状况,做好再次出车的各项准备工作,晚上必须将车辆进库或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驾驶员的管理

驾驶员的管理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的方法,由机关办公室报请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组织实施。

平时考评,主要由机关办公室依据单位有关管理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政治思想和作风纪律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经常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专业技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有关精神,讲评工作情况,增强大家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节约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年终测评,每年结合年终工作进行,由单位全体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

1、测评项目分为思想道德、驾驶技术、服务态度、遵纪守法和综合素质等五个方面内容。

2、测评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凡综合素质得60%(含)以上不合格票的驾驶员,定为不合格驾驶员。

3、凡经综合考核(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定为不合格的驾驶员,予以批评教育,不享受驾驶员有关福利与奖励。

5、连续两年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驾驶员调整工作或停驾。

6、连续两年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岗位后当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驾驶员按停职待岗处理。

7、驾驶员全年发现三次(含)以上酒后驾驶现象的即为不合格。

8、凡当年有40%以上的驾驶员经民主测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分管主任在年度述职大会上作出说明;有50%以上的驾驶员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分管主任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并不享受单位当年年终相关奖励。

(三)驾驶员的聘任

1、单位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聘任驾驶员,聘期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聘任驾驶员原则上依单位在职人员为主,报请单位主任批准。

2、聘任驾驶员要签订驾驶员责任书与服务承诺书,由机关办公室入档备案。

3、拟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男性,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于党忠于人民,遵纪守法,自愿车辆驾驶工作。身体健康,适应本中心日常用车及应急用车的需要,驾龄在3年以上。

4、聘任的驾驶员应遵守单位和各单位(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职责,按照本规定进行奖罚和测评。

六、驾驶员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行车公里奖。每季度结算安全公里奖一次,由机关办公室统计各车辆行驶安全公里数和奖励金额(每公里按0.1元计提),由办公室上报,分管主任审核,单位主任审批后实施。

2、车辆安全奖。凡年度内实现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均可奖励,经费从保险公司返还奖励额中列支(保险公司有返还即奖,无返还时则自动取消该项奖),年终由机关办公室提出奖励意见,报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3、加班补贴。在岗驾驶员平时加班(含双休日)每天补助20元;法定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按值班安排表发放。确在“五一”、“十一”、春节三个长假中,出车执行市场巡查、督查等任务的按实际天数(不超过法定假日)计发补贴。

(二)处罚

1、不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不服从调度、不服从管理、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或变相消极怠工的;不恪守职业纪律,散布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的;乱填乱报发票或索要物品的。有上述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当年度各项奖励,责成如数退还所报发票的金额款和索要物品折算的费用款。

2、年度内,一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扣发1个月的奖金福利,并对应扣减年度奖金和福利;二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扣发3个月的奖金福利和6个月的行车安全公里奖,并对应扣减年度奖金和福利;三次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责令停驾待岗一年,待岗期间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费270元),不享受任何津贴、奖金和福利。

3、驾驶员公车私用的或未按本规定出车的,予以诫勉提醒。

4、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的,发现一次扣除当月福利补贴。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的,责任全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对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按照“有责要赔,无责不赔”的办法予以处罚。具体如下:

(1)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将车辆擅自借与他人驾驶造成损失的,费用全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2)一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年的各项奖励,并按照责任大小,对应赔偿系数,对公共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一次性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0xx元),凡一次性赔偿超过20xx元,责令停驾待岗半年,取消当年的各项奖励,待岗期间待遇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待遇(基本生活费270元)。

赔偿额(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元)- 保险公司理赔额(元))×赔偿系数

有关公车协议书二

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公司指定综合部为公车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具体包括:公司用车事宜记录、车辆里程数油耗统计、车钥匙及行车证的保管及交接。

1、公司车辆仅作为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

2、各部门因公外出申请用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明确时间、地点,并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长途出差用车,应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综合部按照申请先后次序及工作重要性调整调度。

3、用车申请应在工作时间提交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电话请示公司负责人,综合部在接到通知后安排用车,事后由用车申请人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申请人用车前须检查车况,比如水、油、润滑油等是否满足用车条件。

5、申请人用车完毕后,应及时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6、申请人还车时,应将油箱加满或至少保证半满状态,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车内外应保持清洁。

7、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车辆不得在外过夜。用车人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将公司车辆交回的,须电话通知车辆负责人,并在移交时补办相关手续。

8、能够乘坐公共交通车辆解决的问题,不宜申请使用公司车辆。

9、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须将驾驶证复印件报综合部部备案。

10、公司车辆应由申请人驾驶,不得借他人使用。

11、用车申请人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驾驶公司车辆。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的罚款,由用车申请人或部门承担相应责任(综合部负责定期查询公司车辆违章记录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办理维修与保险理赔并报公司综合部,如负有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据情节轻重当事人负损失的10—20%的经济赔偿。

有关公车协议书三

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有关公车协议书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按照我县纪委统一部署,为确保活动能收到实效,根据我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为指导,按照省市县纪委要求,切实把此项活动落到实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四城联创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创建工作效能,推荐四城联创工作。

为加强贯彻落实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召开动员学习大会,配合部署,制定一系列活动方案。

(一)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调查研究工作。突出调查研究主题,围绕主题合理安排行程;改进调研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制定调研学习活动计划,定期学习和调研,通过各科组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调研,以解决实际问题。

(二)注重会议活动实效。减少会议活动数量,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活动会议,凡能以电话、电报、文件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要注重会议活动实效,争取开短会、讲短话、解难题。

(三)精简文件简报。减少简报和报刊数量,增强文件简报时效,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反映重要动态、重要经验、重大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并减少发文数量,严把文件质量关和程序关,大力推进网上办公,逐步实现公文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四)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生活待遇规定,领导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带头反对铺张浪费,不大手大脚、讲排场;严格公务车辆配备使用,不准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公司领导带头廉洁自律,严格管理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亲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索取资助,不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养。加强学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学习型单位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提倡带着问题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积极鼓励干部网上学习。

(二)强化调查研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中心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创建工作困难,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三)严格考勤制度。每天坚持签到两次,每月个人请事假不得超过两天。

(四)严肃上班纪律,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严禁迟到、早退、空岗。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下棋、串岗、离岗、闲聊、干私活等庸、懒、散、乱、不作为行为出现。

学习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督促检查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边检查边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中央的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有关公车协议书五

一、 管理总则

1、目的: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公司车辆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车等均按本制度执行。

3、可使用车辆:

1)公司车辆,丰田凯美瑞;

2)有油补的私家车。在公司车辆不够用且公司有较紧急的事情要办理时,可派用私家车。

4、权责:车辆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车部门或用车人监管。

二、 驾驶员管理办法

1、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必须服从行政中心统一调配并做到及时出车。如有出车任务应立即执行。 4、无出车任务时应做到如下几点:

1)做好指定车辆的清洁、维护、检修、保养及安全检查等工作,以确保出车行驶安全;

2)做好油料准备工作;

3)准备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岗;不得到处游走、串岗,以影响公司形象或影响他人工作;不得在车内、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声聊天、吸烟、饮酒等;

4)不得借故随意外出或无《派车单》时将车辆开出公司; 5)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6)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则每次处罚20元;一月累计违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响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5、车辆完成任务后不得将车辆停放家中或它处,必须停放公司或指定位置。否则,每次处罚50元或车辆发生任何毁坏,均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6、不准公车私用、不准擅自借车给他人使用、不准将车辆给他人驾驶、不准中途带人带货搞收入。否则,予以辞退。

7、车辆所有手续、证件、工具、钥匙和附件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注意职业礼仪,要时时处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要严守公司秘密。

9、上下班均应打卡。如公务在外或接送领导确不能按时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应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用车人签证。

三、车辆使用办法

1、下列情况下可申请用车:

1)员工因公务外出时;

2)财务部门外出取款、存款、转账、结账或报税时;

3)其它特殊情况时。

2、车辆申请和使用程序:

1)凡用车应由行政中心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用车部门或个人到行政中心填写《派车单》并派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先电话报批行政中心出车,回司后填报《派车单》;

2)车辆钥匙由董事熊克琪管理。用车人将《派车单》交指定的司机;司机见有效《派车单》领取钥匙发车,否则有权拒绝。用车人回公司后,应及时将钥匙交还钥匙管理人;

3)用车人要做好用车期间的监督管理,要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与司机一道不得在用车期间办理私事。如用车期间没管好车子,要追究用车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处20—100元罚款;

4)司机每月汇总一次《车辆使用情况月报表》交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将不定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罚。

四、油耗管理办法

1、车辆用油由部门按预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财务负责保管、充值和费用报销。

2、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财务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如发现行政人员、司机或用油人有作弊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20—100元罚款;

3、车辆出差用油为差旅用油,不计入部门预算用油之列。原则上先加满油再出差,回公司时加满油交还相应的车辆管理人员。出差加油必须由用车人在发票上签证,回公司报销。

4、车辆耗油量应与行驶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计算方法为:实际行驶里程×车辆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财务部核实计算。财务部要建立各车的油耗及各部门的油耗台帐,对每次行驶公里和油耗量进行登记。如耗油量与行驶里程不符,则要查明原因。如为车辆原因,则要检修;如为司机自身原因,则要追究相应责任。

6、各车、各部门的油耗台账每月由财务统计一次,报与董事会。

五、因私用车管理办法

1、高层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因私用车;

2、因私事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3、私人用车应适当收费,收费标准为 1 元/公里,公里数核算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交财务部。

4、高管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个人自负。

5、高管因私用车其用油不在部门用油预算中。

六、其它

有关公车协议书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养路单、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者转移时应办理转移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送客户等。)

第六条 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 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 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有关公车协议书七

按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出的系统规定、提出的具体要求,从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入手,积极推进机关党内生活正常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明确职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的部署和要求,厅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结合办公厅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市委办公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细化明确了班子的集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专门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强调要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在全厅逐级开展约谈工作,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确保层层有任务、人人有担子、项项有落实。二是齐抓共管,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还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及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项目、责任内容、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以此为依据,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执行和推动工作。及时召开了全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工作中,厅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问责。领导班子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全厅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用党纪党规要求约束每名党员,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三是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始终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正处以下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全覆盖。

(五)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学深吃透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内容,结合办公厅实际,制定《市委办公厅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简报、规范政务公务活动、改进新闻报告、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办公用房管理、规范企业(社团)兼职、加强督促检查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具体操作细则,使全厅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更加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二是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厅坚决纠正“四风”具体措施》,同时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分别制定了八个方面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和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整治“四风”专项检查和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检查,其中包括关于抓好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监督检查、清明节期间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扫墓的监督检查、五一”节、端午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举办“升学宴”敛财活动的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敛财的监督检查等。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为防止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组成了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组织人事、财务行政和相关处室密切配合的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和督促,确改进方向和整改措施,通过“自己找、互相提、领导点、组织查、社会评”等方式,围绕办公厅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听取群众和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找和梳理干部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组织建设和整体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征求上来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门会议,建立问题整改台帐,确定整改时限,靠实责任到人,边查找、边整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等,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通过深入开展“机关转作风、服务走在前”系列活动,运用在职党员进社区、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为民四服务效能四提升、党员“义务服务日”等载体,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岗位建功、推动发展。以“联乡包村”驻村工作为契机,深化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着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为对口帮扶的台安县高力房镇太平村解决脱贫资金来源、设施农业发展项目等十余项实际困难,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尊重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渠道,真诚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呼声,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来信来电来访核查处理程序,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投诉,凡是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均进行了调查核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关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全厅严格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决策实施反馈机制,使决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杜绝领导个人或少数人代替会议集体决定或未经充分酝酿匆忙作出决定的现象,形成了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思想统一又有个人意志的政治局面。一是抓住大事定议题。重大问题提交厅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是集体领导的基本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原则。

制定并印发《市委办公厅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并将规则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厅务会坚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事项,全厅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机构设置,人事问题,重大财务开支,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等确定议题提交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调查研究拿方案。对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议题,坚持不搞仓促上阵,不搞临时动议。

对机关各处室(局)提交的重要请示、报告或意见,经主任办公会讨论后,对方案、意见成熟的提交厅务会集体讨论;

对方案、意见不成熟的则退还处室重新修改后再确定。对重大问题力求提供两个以上可供对比的方案,以便作出最佳决策。三是个别酝酿求共识。会议决定前充分酝酿,互相交换意见,有利于决策时形成共识。办公厅坚持搞好会前的个别酝酿,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实施科学决策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从而统一思想,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提高会议质量。

四是民主集中作决断。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好民主和集中的关系,通过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作出决策,实现集体领导。坚持在会前将讨论议题的有关材料送达至班子成员,在讨论问题时,坚持先汇报、后讨论,先定原则后议事;

坚持主要领导不抢先表态,不急于定调,而是积极引导,鼓励班子成员消除顾虑积极发言,充分发表意见。五是分工负责抓落实。把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实际考核,摆在重要位置,制定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年度工作要点,细化明确班子的集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对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明确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六是监督执行抓检查。健全管理机制,做到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形成日常工作与年中检查、年末考核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领导督查和办公厅督查室组织专项督查相结合,及时检查了解全厅各处室(局)、各党支部贯彻执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规定动作和要求落实到位。七是加强责任追究。机关党委要定期抽查党支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对基层支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开展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规范,质量不高,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七)严格管理党员队伍。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一是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使全体党员有权利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决定党内事务。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使广大党员能够及时地、平等地、真正地、充分地了解党内重大事务的运作过程、运作方式;

从而使广大党员了解大局、顾全大局,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内工作的透明度。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丰富党内民主方式,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通过透明、公开,保证公平、公正,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道实情。认真办理党员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重要意见及建议,并将办理结果通报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增强党内工作的广泛性。坚持党内重大决策征求党员意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有关公车协议书八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养路单、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者转移时应办理转移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送客户等。)

第六条 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 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 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十二条 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 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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