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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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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模板20篇)
2023-11-20 17:12:06    小编:ZTFB

总结不仅是思考的过程,更是一个思维的转化过程。总结时要注意语言准确性和表达清晰度,尽量避免使用模糊词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一

姓名:张某性别:女国籍:中国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码:1111111111111111111。

出生日期:1981年4月3日

工作单位:上海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

电话12345678邮编20000x。

被(申)请人。

单位名称: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代表人姓名:赵某某性别:男职务:法定代表人。

单位注册登记地:上海市某区某路某号。

电话23456789邮编20000x。

请求事项:1、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

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xx年春节三天的加班工资900元;

3、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张某于20xx年8月经招聘进入被申请人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8月14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担任出纳,每月工资20xx元,当月工资于下月5日发放。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了招工录用手续。工作期间,申请人任劳任怨,有时根据被申请人的安排加班加点,但被申请人从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20xx年3月1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上写明,申被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xx年4月14日解除,被申请人将支付申请人工资至20xx年4月14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20xx年4月14日,但被申请人至今未办理退工手续,也未支付经济补偿金。

申请人认为,根据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全工时制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在7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现申被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xx年4月14日解除,故要求被申请人办理退工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现被申请人未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故要求被申请人补足申请人20xx年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现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满1年8个月,故要求被申请人按20xx元/月支付申请人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申请人向贵会提出申请,要求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确认以下为文书送达地址:。

申请人名称:张某被申请人名称:某某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某路某号某室文书送达地址:上海市某区某路某号某室。

邮政编码:200000邮政编码:200000。

申请人:张某(签名或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附:1、副本___x____份;

2、证物___x____件;

3、书证___x____件。

注:1、申请书内容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事实和理由部分空格不够用时,可用同样纸张大小纸张增加续页。

附件:。

证据材料清单。

(以下空白)。

提交人(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张某。

仲裁机构签收确认:。

注:提交证据材料,需同时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二

(二)、(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一、请求依法对本案再审;

二、请求依法被申请人安阳市某厂破产案件管理人一次性赔偿再审申请人张三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损失共计68万元。三、一、二审的案件受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认定“安阳市某厂在1991年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安阳市某厂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花名册中已经将张三个人相关个人信息并报送,不存在漏报,……唯独无张三个人信息档案,张三无证据证明系安阳市某厂未尽职责所致”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1、本案在一审诉讼中,张三提交证据“安阳市单位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花名册”,该证据是张三在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档案室查询到的,该证据证明在1991年安阳市某厂向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送过张三的个人信息。但根据我国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在1995年之前只有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5之后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安阳市某厂在1991年1向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送的是养老保险基金花名册,不是个人账户。安阳市某厂在给职工报送个人参保信息时,未将张三个人参保信息上报,属于漏报,该责任应由某厂承担。安阳市某厂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给张三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纳养老保险费。这属于某厂的过错,其应赔偿因此给张三造成的损失。2、1991年安阳市某厂是向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送过张三的个人信息,而不是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原审法院认定的该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经查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1986年,隶属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县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2005年7月1日起,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市社保局开始对所属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规格为副科级)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其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申报登记、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待遇审核、数据统计、信息管理、编制养老保险年度预决算、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稽核工作。虽然,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隶属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属于独立法人,与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不同,参保登记职责属于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故被上诉人向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送过上诉人的个人信息,并不能当然的认为是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

3、在一、二审开庭时,安阳市某厂破产案件管理人认可并承认,是自己的原因造成张三漏报,未能给张三参保,其愿意配合为张三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补交属于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但一、二审法院就此事实未在判决书中载明,属于遗漏重要事实,应予以纠正。

二、原二审法院认为:“张三在安阳某厂破产清算时亦领取了企业的欠款,其应当就其主张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在破产清算期间向破产案件管理人提出,但其在安阳市某厂破产还债程序终结并注销后才2向安阳市某厂破产案件管理人提出赔偿其损失,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1、安阳市某厂破产清算时张三未到达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其本次诉讼要求的损失也未产生,当时张三请求赔偿的权利根本不存在。二审法院认为张三应当在安阳市某厂破产清算时主张退休后的赔偿权利,属于错判,属于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2、2014年12月22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安法破字第4-1-5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安阳市某厂破产还债程序,保留了安阳市某厂破产案件管理人,其目的是为了继续清收债权、安置职工。这说明该厂职工的还需要继续安置,且未安置完毕。本案是由于安阳市某厂的原因,造成职工张三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无法享受退休待遇。且在一二审庭审时,安阳市某厂破产案件管理人认可张三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责任在自己,愿意配合为张三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补交属于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这可充分证明张三属于安阳市某厂未安置完毕的职工,退休待遇应有破产案件管理人承担。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及本案的实际情况,张三的合法损失应由安阳市某厂破产案件管理人赔偿。张三的要求赔偿的诉求有法有据。

鉴于以上情况,请求再审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10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三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__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__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__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事实与理由:

20__年2月__应聘到四川__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__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__年3月__被四川__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__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_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__]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__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__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__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申诉人:

20__年7月26日。

2、《证据清单》一份。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四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__________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__________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_____月的工资赔偿共计_____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_____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_月_____应聘到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_____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_____年_____月_____被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_______________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_____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_____劳鉴字[__________]_____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_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__________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__________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__________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_____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_____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_____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__________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诉请求:

1、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_____元。

2、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拖欠工资_____元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_____元。

3、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月伙食补贴_____元。

合计:_____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_____一职至今,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系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五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为_____元(其中标准工资为_____元;绩效工资及加班工资等每月固定发放_____元,且不管当月是否加班及加班多少,均固定数额发放)。

后被申请人编织理由,非法辞退申请人。申请人虽多方要求继续工作,但被申请人禁止申请人上岛,致使申请人无法继续工作。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依法提出上述请求,具状诉至贵委,恳请贵委公正审理,裁决如上请求。

此致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六

被申请人:__市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市朝阳区___街道___号。

法定代表人:李__职务:董事长。

电话:________邮编:____。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__诉被申请人__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____年__月__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_____]_法民初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__市______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__日内赔偿给王__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___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归还的__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__。

____年__月__日。

附件:__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七

被申请人:__市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市朝阳区___街道___号。

法定代表人:李__职务:董事长。

电话:________邮编:____。

申请事项和理由:

申请人王__诉被申请人_____有限责任公司工伤赔偿一案,贵院于____年__月__日已审理完结,下达了[_____]_法民初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发生了法律效力。该判决书规定,被告__市______有限公司在本判决书生效后__日内赔偿给王__工伤期间工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共计___万元。但是被申请人对贵院的上述判决拒绝履行,本应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归还的__万元,至今分文未付。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32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限定期限内的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__。

____年__月__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吉__,男,____年8月12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__省__县__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__省__县大槐树镇李堡村.

被申请人:__省__县__公司。

地址:__省__县。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___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__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___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附件:。

1、申请书副本1份。

2、身份证复印证一份。

3、劳动合同一份。

申请人(签名):吉__。

___年__月__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九

劳动局:

本人xxx,男,现年42岁。本人于20xx年6月进入弘大康宝利建筑器材搬运有限公司工资,期间与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

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是每年2万元,按月支付1500元。而该公司于20xx年9月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本人工资。直到20xx年10月累计拖欠本人工资2万元左右。

特此,向贵局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贵局根据我的实际困难,给予公正的仲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

被申请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合计18000元人民币。

二、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医疗保险费滞纳金合计20000元。

三、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双倍的工资合计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8日开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现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今,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

申请人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各类法律规定的保险,而被申请人却一直未给申请人交纳各类保险,此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纳保险,但被申请人却拒绝交纳,致使申请人的保险费用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保险及滞纳金并依法向申请人支付双倍的工资。

此致

申请人:。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一

被申诉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许xx职务:行长。

住所地:xxx市中xx路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申诉人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xxx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西民一初字第00号民事判决书和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xxxx)石民六终字第004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申请再审。

诉讼请求:

1、撤销一二审判决;。

2、依法确认被申诉人存在行政不作为,并责令其更新相关信息。

事实与理由。

一二审判决与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认定事实上相互矛盾。

本案历经一二审,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已经一清二楚:就是在xxxx年4月1日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这一事实的认定,人民法院已经做出朱门的判决进行了认定,

围绕这一焦点,双方均举出了证据,用人单位举出了xxxx年4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的公证书。劳动者举出了市中院(xxxx)石民再终字第00041号民事判决书。按照最基本的证据规则,在双方都举出证据的情况下,需要简单比较证据的效力。显然,法院应当采纳劳动者提供的证据。

第一,从效力来看,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显然要高于其他任何证据。

第二,从时间上看,公证书形成于xxxx年4月1日,法院判决形成于xxxx年5月30日,显然属于对劳动关系的重新认定。

第三,从内容上看,市中院(xxxx)石民再终字第00041号民事判决书用了六页的篇幅,不厌其烦的论述了半天,其实就是说明了桥西法院之所以启动再审程序,就是因为xxxx年4月1日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导致原一审判决(西民一初字第00468号)无法执行。此后通过启动再审程序最终支持了劳动者的要求实现劳动权益,责令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的请求,此时公证书已经存在,用人单位在再审的庭审意见里也做了表述,但是没有得到认定。也就是说,公证书的效力,已经得到法院的实体审理,已经被否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错误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同意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金。在该案中,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既然法院判决最终支持了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责令用人单位继续提供21个月的工作岗位,也就必然认定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好比一枚硬币的两个面,既然认定应该提供岗位,说明双方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反之亦然。

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连小学文化的人都能懂的问题。一二审合议庭竟然在劳动者的庭审意见和上诉状里大声疾呼下竟然无动于衷。简直不可思议。

综上所述,原判决在案件处理上站在强势的用人单位一方,偏听偏信;认定事实缺乏必要证据;推理过程逻辑混乱,以偏概全;运用法律缺乏客观公正,所作判决有悖常理,没有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弱势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

这样的判决,从客观上起到了纵容用人单位继续拖欠工资和打击报复劳动者的恶劣社会影响,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乃至和谐社会的建设,肯请高级法院认真审查上诉人的请求理由,依法撤销一二审判决,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胡xx。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申请人:

日期:

范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争议......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三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x应聘到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申诉人:

20xx年7月26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四

申请人:吉__,男,____年8月12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__省__县__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__省__县大槐树镇李堡村.

被申请人: __省__县__公司

地址:__省__县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___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__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___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敬礼

__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吉__

___年3月25日

附件:

1、申请书副本1份

2、身份证复印证一份

3、劳动合同一份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五

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五号。

法定代表人刘xx院长。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1993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20xx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海口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焦xx。

二00七年七月十九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六

申诉人:杨**,女,汉族,62岁,系**退休职工,住***。

被诉人:***公司。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

被诉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裁。

住所地:******。

一、由二被诉人补发申诉人从19xx年8月1日至庭审之日的岗位工资20250元并由第一被诉人****公司从庭审之日起每月如期向申诉人支付岗位工资。

二、由被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原系第一被诉人下属单位***厂的职工,因当时的政策需要借调到****厂,在该厂一直在管理岗位,后期申诉人的岗位一直是该厂的第三产业乡镇企业负责人。

在19xx年8月申诉人到第一被诉人的下属单位办理内退手续,该单位却把申诉人按照待岗职工处理,按照下岗职工的岗位工资38元/月计发,不认可其应有的岗位工资。

20xx年12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也没有认可其正式岗位的岗位工资待遇。

申诉人在借调之前的工作岗位为批料员,在借调之后的工作岗位是乡镇企业的负责人。

***厂现在是第二被诉人的下属单位。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被诉人关于退休人员、其岗位工资在退休时应当享有的有关规定,申诉人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

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市。

申诉人:***。

*年*月*日。

申请人:张某(签名)。

x年x月x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6个月经济补偿金10467.4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20__年1月至20__年10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1月,申请人经录用进入广州白云运动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主要为操作平车、特种车等。20__年6月,白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由其关联公司广州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除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外,其余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地点等一切照旧不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曾数次侵犯申请人劳动权益,其中20__年9月,因被申请人扣克申请人底薪工资数千元,申请人等人提出强烈反对,被申请人因此补发申请人人民币1000元草草解决此事。20__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入厂至今,申请人勤勤恳恳、加班加点,奉献青春,被申请人却从未理会申请人今后的.社会保障,逃避法律法规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严重损害申请人劳动权益。20__年9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八

申请再审人:

地址:

被申请人:厦门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

法定代表人: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年月日做出的(xxxx)厦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存在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申请再审人对该份判决不服,特具文申请再审。

1、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支持申请再审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厦门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存在长期克扣工资的情形,并在怀疑申请再审人将跳槽的情况下便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申请再审人依法提起仲裁并起诉。

原审判决采信a公司单方制作的没有证明力的证据,便认可a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并导致错误地认定申请再审人对工资发放情况没有异议。因此,原审判决严重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原审认定申请再审人擅自改变工作时间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

原审作为认定依据的船期安排表、考勤表、电子邮件、员工手册等证据都不具备证明力。

1、船期安排表等系a公司单方制作,甚至没有提供原件,其真实性不应予以认可。

2、考勤表为a公司单方制作、未经过申请再审人的书面确认,考勤表、电子邮件表现形式为电脑记录,系属复印件,未经过公证认证,更何况电脑主机在a公司掌握之下、a公司可能随时篡改记录,这样的证据形式缺乏起码的可信性。

3、员工手册系a公司单方制作,未有证据表明员工手册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之规定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告知申请再审人。该员工手册不构成双方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申请再审人不应受该员工手册之规定约束。

以上证据均不应采信,因此无从认定申请再审人擅自改变工作时间,无从认定a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合法依据。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并导致错误地认定申请再审人对工资发放情况没有异议。

工资单所载的备注是a公司之单方意思表示,其所注之内容系推定员工以不作为的默示方式表明对工资数额无异议。

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显然,备注不具备法律效力,申请再审人也根本无需按照这些内容回应a公司,因此备注内容不能用于推定申请再审人对工资数额没有异议。也就是说,法院以没有法律效力的工资单备注作为印证案件事实的证据缺乏基本的逻辑前提。

事实上,就工资数额问题,申请再审人曾多次提出过异议。二审庭审过程中,a公司亦承认申请再审人经工资数额问题提出过口头异议。

本案中,申请再审人之主张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请贵院严格司法,改判支持申请再审人之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

(签字、捺印)。

日期:xxxx年月日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十九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王xx再审被申请人(原审原告):xx晚报社。

再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再审被申请人(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xx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8月16日作出的(2013)xx号民事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二)、(六)项之规定,现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撤销巴州中级人民法院(2013)xx号民事判决书,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因本案再审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xx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据此作出的判决有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二审法院认定“2011年12月26日申请人王xx已年满6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虽然2011年12月26日年满60岁,但是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2012年8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而不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终止并非自动终止,应该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人也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劳动关系一直存在。

被申请人于2012年8月将申请人无故解聘,显然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在未通知工会也没有与申请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显然是不妥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单违反本法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申请人不仅应当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还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综上,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依此作出错误的判决,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二审法院在未引用法律条款的情况下,想当然认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金亦终止于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判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缴纳2005年3月至2010年12月的单位应缴纳社保金,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至2012年8月,劳动关系一直存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金终止不仅要达到退休年龄,还有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而实际劳动者只是年满60岁,仅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故用人单位不应该终止缴纳,反而应该缴纳至2012年7月。

二审法院在未引用法律条款的情况下,想当然的判令被申请人为判决申请人缴纳2005年3月至2010年12月的单位应缴纳社保金,是有悖《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而且还剥夺了劳动者应该享有的社保权利。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片面的适用法律,致使作出错误的判决,不仅影响了法律的公信力还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为维护己身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公正处理。

此致xx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

2013年。

劳动工伤再审申请书篇二十

申请人:xxx,男,48岁,住开封县袁坊乡张吴寨村5组。

委托代理人:王xxx,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开封市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x,公司经理。

公司地址:开封市三里堡90号。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15690。5元,伙食补助费756元,交通费1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650元,护理费5178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以上共计:42283。5元。

2、赔偿申请人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述具体数额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

被申请人于20xx年承包了正阳小区1号楼施工工程,申请人自20xx年10月8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施工,20xx年3月19日晚9时许,被申请人强令申请人冒险施工,致申请人从三楼顶坠落,造成申请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请人于20xx年7月向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9月被认定为工伤。

从事故发生至今,被申请人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无奈向贵院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公司待遇,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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